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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钵舍那讲记 第十讲▪P6

  ..续本文上一页的才对啊!「于名言中亦应许有」所以在名言当中,我们也必须要安立「境自性有」是存在的,「然此师不许」但是这种论点,以中观应成的论师而言,他们并不这么承许。以上的论点是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会谈到的。就如同我们早上有谈到,自续派以下的论师,大部分都认为现前识是无错乱的心识,既然它是无错乱的,就如同它能够显现境是有自相的一般,境界是有自相、有自性的。而应成的论师,他会认为,现前识它是有错乱的,所以它即使能够显现出有自相的这一分,但是境界并不是如此,所以它是所谓的错乱识。也就是因为自续派以下的论师,或者是过去西藏的论师,他们没有办法清楚的辨别的缘故,所以以西藏的论师而言,他们会认为「外境一切都是不存在的」。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会认为既然现前识它并不是错乱识的话,就如同这颗心所显现的一般,境也应该是存在的,所以境上应该是有自相、有自性的。但是实际上最大的问题,都是出在这个地方,所以这当中「若五根识无余错乱因缘损害」,就是人的内心当中,五根识现起的同时,它要是没有其余现前的错乱因缘来作损害的话,这个时候「便于名言为不错乱」,有一类的人他们会认为,这个时候的心在缘着境界的当下,它所缘着的境是不会有任何的错乱产生,因为它没有现前的错乱因缘损害,所以没有这些因来作伤害的缘故,所以当心在缘着境界的同时,怎么会有错乱产生呢?「则彼所现自相,于名言中亦应许有」,也就是因为没有错乱的缘故,当心在现起有自相、有自性的这一分时,因为心是不错乱的缘故,所以它所显现的这一切都应该是真实的,所以你必须要能够安立它,但是这种论点「然此师不许」以中观应成的论师而言,他们并不这么承许,「故须许为错乱」,这一段话是到这个地方,要打上一个句号,「然此师不许。」的许旁边,这个逗号是应该改成句号。接下来「故须许为错乱,」错乱旁边的这个句号,先改成逗号。故须许为错乱,若如是者,则此诸识为于名言安立色等之量,不应道理,以于名言色等亦错乱故。之前自宗就谈到,自续派以下所提到的论点,以中观应成的角度,我并不承许。那他宗就讲到「故须许为错乱」,这样的话,你所谈到的眼根识,或者是五根识,它就是错乱的本质。「若如是者」如果它是错乱的话,「则此诸识为于名言安立色等之量,不应道理」,既然它是错乱的话,透由错乱的五根识,它怎么能够成为安立名言色法的正量呢?也就是你在安立色的这一颗心,它必须要是正量才行,既然五根识它是错乱识的话,透由错乱的五根识,怎么能够成为安立色法的正量呢?这是不合理的。「以于名言色等亦错乱故」,因为当心在缘着色的境界,它所显现的是错乱的境界啊!这是他宗所提出来的问难。

  之前对于他宗所提出来的问难,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自宗他是如何的来安立世俗法的。首先安立世俗法的心,也就是所谓的「有境」,这一颗心它在安立境界的同时,是在不检查以及不观察的当下所安立的,这是心的特质。当世俗之心,在安立世俗法的时候,它所安立的世俗法是虚妄不实的。所以以境界本身而言,它是虚妄不实的境,而以安立境界的心而言,它是处在一种不观察以及不检查的当下而安立的,这个是心跟境的关系。所以当「心」以这样的方式,在安立虚妄不实的境时,因为境界它本身是虚妄不实的。所谓的「虚妄不实」就是它真实的本质,跟它在内心所显现出来的面貌是不相同的。所以虽然在心上可以现出有自性、有自相的这一分,但实际的本质并不是这种本质,所以以这种方式来解释,境它本身是虚妄不实的。而心在缘着境的当下,所缘的心是在不观察的状态,而安立了世俗法。

  接下来我们必须要先看到,以自续以下的论师而言,他会认为名言识在缘着境界的同时,不仅对于境能够现起一分的正量,在境上有自相的这一点之上,也能够现起一分正量,这是中观应成所没有办法认同的。所以中观应成他会认为,虽然心有办法现起有自性、有自相的这一分,但是实际上以境界本身而言,它是不存在任何的自性以及自相。既然中观应成他是不承许有自性、有自相的话,那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是如何的来安立所谓的自相以及自性?因为他们承许,现前识或者是五根识,在缘着境界的当下,就如同心所缘的一般,境界是有自相、有自性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自续派以下他是如何的来安立所谓的自相。认识了自续以下所谓的自相之后,我们才能以自宗的角度,来宣说无自相以及无自性的内涵。

  所以接下来我们看到下文,答曰:清辨论师许色等境于名言有自相之性,自续派的论师,清辨论师他承许色等一切的境界于名言是有自相的。那为什么他能够承许境界是有自相的呢?「破唯识师于遍计执,」遍计执旁边的句号,先改成逗号。破唯识师于遍计执,由无自相之性,谓相无自性时,于遍计执设能计所计双关观察,若能遍计自性差别之名觉,许于名言无自相之性者,则谤依他起事,是显然许依他起性,于名言中有自相性。首先我们看到,「破唯识师于遍计执,由无自相之性,谓相无自性时」,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唯识它在安立诸法的同时,它将一切的万事万法总摄在遍计执、依他起以及圆成实这三法当中。简单的来说,所谓的「依他起」就是透由因缘所生起来的这一类法,称之为依他起,也就是所谓的有为法。「圆成实」就是讲到了空性这一类的法,称之为是圆成实。依他起以及圆成实以外的这一类法,就是所谓的「遍计执」。以唯识的角度而言,「于遍计执,由无自相之性,谓相无自性时」,唯识它将万事万法总摄在遍计执、依他起以及圆成实这三者当中的时候,他认为依他起以及圆成实这两者是「有自相」的,而遍计执是「无自相」的。也就是因为遍计执它本身是无自相的缘故,所以他认为遍计执是所谓的「相无自性性」。因此这当中「破唯识师于遍计执,由无自相之性,谓相无自性时」,就是当自续派的论师,他在破唯识的论点时,唯识所阐释的观点,他是认为遍计执它是无自相的,也就是因为它是无自相的缘故,因此它是相无自性性。相无自性性当中的「相」,就是讲到了自相的意思,也就是因为它是无自相的缘故,所以称之为相无自性性。

  「于遍计执设能计所计双关观察,若能遍计自性差别之名觉,许于名言无自相之自者」 ,接下来「于遍计执设能计所计双关观察」,自续的论师就问唯识的论师说,你在安立遍计执的时候,是怎么安立的?「能计」你是以能够安立的能诠声以及能够安立的心,来讲述遍计执呢?还是讲到了声跟心它所缘的境界,它所诠释的境界是遍计执?所谓的「能计」就是讲到了能诠的声,跟能立的心,这是所谓的能计。「所计」就是能诠的声,以及能立的心,它所安立的法,这是所计。所以「于遍计执设能计所计双关观察」,自续的论师他就是透由两个观点,来问唯识的论师,问他说:你既然承许遍计执的话,那遍计执它是能诠的声,还是能立的心?这是第一点,也就是能计的部分。还是你所谓的遍计执,是声跟心他们所安立出来的境界?到底是哪一者?「双关观察」透由这两种方式来作观察。如果我们将遍计执、依他起以及圆成实这三者,以色法表现出来的话,色法它本身是依他起,也就是色法要形成的同时,是必须要观待其它的因缘才有办法形成的,所以色法是依他起。色法之上的遍计执是要怎么安立呢?在安立色法之上的遍计执,在论典当中所强调的就是,色法它是诠释色法声音的所趣入境这一点,是色法之上的遍计执。就是色法它是能诠色法的声音的境界,这个境界是色法之上的遍计执。因为诠释色法的这个声音,比如我们在讲色法的时候,这个声音它所诠释的境界,就是讲到了色法。所以色法它是诠释色法声音的境界,以专有名词来讲的话,就是讲到了所趣入境。所以色法是诠色声的所趣入境的这一点,是色法之上的遍计执。既然它是遍计执的话,就表示这一点它是「自相不成立」的,所以色法是诠色声的所趣入境,自相不成的这一点,就是讲到了圆成实,也就是唯识所谈的空性。所以色法是依他起,色法是诠色声的所趣入境是遍计执,这一点自相不成是所谓的圆成实。因此「于遍计执设能计所计双关观察」,自续的论师,他透由两种不同的方式来作观察,「若能遍计自性差别之名觉,许于名言无自相之性者」,如果你所谓的遍计执,没有自相的这个遍计执,是所谓的名,「名」就是讲到了能诠声,「觉」就是讲到了能立的心;能够安立境界的心,以及能够诠释境界的声音。如果你所谓的遍计执,是讲到了能诠释境界的声音,以及能够安立境界的心的话,「许于名言无自相之性者,则谤依他起事」,如果你用这样的观点,来承许所谓的遍计执它是相无性性的话,那推论到最后就等于是能诠声以及能立心,这两者它是自相不成立的。因为你所谓的遍计执,它是自相不成立当中的遍计执,是用能诠声以及能立的心来代表,所以你讲到遍计执它无自相,那就等于能诠声跟能立的心是无自相的。如果能诠声跟能立的心它是无自相的话,「则谤依他起事」那就等于是诽谤了依他起。因为依他起是有自相的,所以你不能够说能诠声,跟能立的心是无自相,「是显然许依他起性,于名言中有自相性」,因此从这样的推论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自续派的论师他是承许依他起是有自相的。因为当他宗在承许能诠声以及能立的心是无自相时,自续派的论师就会问到,如果能诠声跟能立的心是无自相的话,你是等于诽谤了依他起,那就表示他是承许依他起是有自相的。因此最后一句话就讲到了,「是显然许依他起性,于名言中有自相性」,透由这个论点来阐释,清辨论师以及自续派的宗论师,他们在名言上是承许诸法上是有自相、有自性的。

  第二十五品般灯论云:「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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