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谓中灭之我,指粗分我,用四谛十六种观,生出厌离心,能
除粗分之我。未通遍智者,即修悲、空二心要,而除一切邪见,以达遍智。本论所
说下士二种,为特别下士,及为趣后世增上生方便无谬之一种。
戊二、显示由三士道门次第引导之相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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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初、必由三士道引导之义 己二、示如是次第引导之相
己初、必由三士道引导之意义
「如是虽说士夫有三,然上士道亦摄余二,以彼二者为大乘道之支分故,此马
鸣菩萨所说。此间非于仅得世间快乐之下士,及唯得解脱世间之中士道中而为引导
。盖为将修与彼二所共同道之上士,作引导前行,是为修习上士道之支分耳。」
此明上士道,非仅引中下士入大乘,乃谓大乘人亦须修中下士法也。如云:菩
提萨□须修十善。就大乘道言,应离者众,从杀罪起,乃至邪见等,属于下士范围
。应灭苦乃至修道,属于中士范围,而在大乘人皆所应修。
七月十四日讲
云上士道摄中下者,非谓上士道中有中下士道,亦非谓中下士道中有上士道。
乃谓上士所修法中之一部,中下士亦应修。于上士道中有相似于中下士道处,故名
共中下士道也。如马鸣菩萨(即八哦功德君)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论,谓不害、谛实
、与取、梦行、布施五种,为菩萨所修善趣行。观轮回过患,生二厌离,一离业力
,二离烦恼,为二离故,修无漏真谛,为菩萨所修寂静行。又有一种摄法,谓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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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须修菩提心。菩提心之加行为大悲心,大悲心之加行为出离心。而出离心中又分
粗细二分,细分出离心之加行,为粗分出离心。故由怖畏三涂苦及生死苦,而生出
离心。由出离心而生大悲心,由大悲心而生菩提心。故上士道中摄有中下士道。此
现观庄严论所说也。故此处所说中下士法,非引人令趣正下士果,或正中士果,乃
为上士将修菩提心之正行,而先以中下士法作加行也。颇公云:譬如三人西行,有
至甘孜而止者,有至昌都而止者,有至拉萨而止者。所行虽同,而意在昌都者与意
在甘孜者,其心各不同。其一心至拉萨者,又与至昌都者之心不同。故上士与中下
士惟在心境上分,而所行之路初实相同。如修离三涂行,上士非为求自身离三涂发
心,乃为利益众生故,愿离三涂而发心。如此发心,虽非真菩提心,然已具菩提心
轮廓。譬如画像者,先画轮廓,而后渐填使显。上士修下士行,非修下士,而是画
像之轮廓也。故称下士行人,不称正下士行,而为共下士行。中士亦如此。(或问
,三士道非以正下中士道而引导,何以不说由大乘道而引导。答:此尚有要义,因
发菩提心之前一刹那,虽尚系轮回,自发菩提心之一刹那以后,即可称佛子,亦非
如何庄严始可称菩萨。但能生起菩提心,虽身为畜豕,亦可称菩萨。狱非专指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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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大寺修学时,常言退失菩提心与堕入小乘同时。(谓出大入小同时。)
七月十五日讲
己二、次第引导之相分二 庚初、正明其相 庚二、明其要义
庚初、正明其相
「趣入大乘之门者,即于最胜菩提发心是。」
或谓既如上述,则直一大乘道而已,何必言三士?曰:不然。此论言三士者,
重在依其次第引导,主因为生菩提心。菩提心为大乘之门,生起菩提心者,方为入
大乘门,其未生者,尚在门外。
「若发此心,如入行论云:『刹那才发菩提心,虽系轮回(生死)三界狱,亦
当说为善逝子。』谓发心即得菩萨名(勇译,谓得菩萨名。)彼身即入大乘数。若
失此心(若失彼者)则从大乘而退出故。以是诸欲入大乘者,须于多门励力,务令
此(彼)心发起。」
在未发大心前一刹那,是系生死狱中人。若发此心已后一刹那,即是菩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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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刹那以后此心继续不退,即得永为菩萨。如刹那生已复失,同时即失去菩萨名
,而入小乘数,其要义为欲使真实菩提心生起,应于生起法多门励力,亦即应于中
下士法中多门励力。
然欲发起彼心(欲发此心)又必须先修发心胜利,于其胜利增长勇悍,并须具
有七支皈依。集菩萨学论及入行论,皆作此说。如是所说胜利,略有二种,谓权时
及究竟胜利也。初中复有不堕恶道及生乐趣二种胜利,若发彼心,于昔积集恶趣之
因,即得清净,并能断绝未来相续。于先已集乐趣之因,以有此心所摄持故,将更
增长广大,诸新所作,亦能引起,令无终尽之边际焉。」
此中所言增长、勇悍二心,即由认识发心之胜利而来,故须先认识发心之胜利
。欲认识此胜利,须修习发心之欲乐,使有勃然而不可止之势。但此中发心胜利,
又分:一、权时胜利,二、究竟胜利。一中复分不堕恶趣胜利及生乐趣胜利。盖此
心一发,一面能尽净夙造恶趣因,一面能断除将造恶趣因。又一面能增长夙造善趣
因,一面能引起将造善趣因而无穷尽。又如无菩提心而行善业,则报有尽时,如竹
一开花即萎。如具菩提心而行善,如如意宝树,花上结果,果上开花,辗转增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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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穷竭。
「究竟之胜利者(究竟胜利者)解脱及正遍知等,亦依彼心速疾成就。若不先
于权时究竟之胜利实欲证得,但云彼诸胜利从发心生出,于彼发心应当励力。虽作
此说,惟是空言,返观身心,甚为明晰。此中先于现上决定二种胜利发欲得心,即
须修习共中下士所有意乐,如是则于二种胜利生起欲得。(可于二种胜利生起欲得
。)」
此明欲得究竟胜利,必须先于权时胜利生起欲得之心。如真欲得权时胜利,最
初须发起不愿堕三涂心,生起此心,所欲得之果,为人天果,即须修习下士道。欲
得究竟胜利,即须生起不愿堕轮回心,生起此心,所欲得之果,为解脱果,即须修
习共中士道。为欲生起菩提心胜利意乐,尚须修习共中下士道。
「若修此具有胜利之心者,更须生起,为此心根本之慈与悲悯。但若念及自身
之乐乏苦逼,流转世间,尚不能令身毛竖动者,则于他之乐乏苦逼,而谓不能堪忍
,必无是处。」
故欲使菩提心真实生起,自然更须修习三士道,而对于菩提心之近因慈心悲心
,急须修习,此二心非修不能生。慈为予众生乐,悲为拔众生苦,若对于自身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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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苦,尚无所动于中,则对于众生乏乐多苦之情,更无所动。譬如母子同在狱中,
自且不以处狱为苦,何能生起不忍其母居狱苦之心。经云:「己尚不能饮少滴水,
而谓能饮大海水,无有是处」。故初业有情,仍以自利为重,如自尚不利,何能利
他。
「入行论云:『于利有情前,且不思自苦,若梦犹未梦,利他云何生。』是故
于下士时,想自身当受恶趣苦恼,及中士时,观于善趣,亦惟是苦,无寂灭乐。既
思惟已,例己推及于诸亲属等一切有情而修习之,当成发起慈悲之因。」
故于修下士道时,思惟自身当受诸苦,发起恐怖,于修中士道时思惟三界无寂
灭乐,发起厌离心,以己例人,而生慈悲心,是为菩提心之因。
七月十六日讲
「从彼发起菩提心故,故修共同下中意乐者,实是引发无伪菩提心之方便,如
是当知,于修彼二士道时,思惟皈依、业果诸意乐等。于诸门中,集净励力者,如
其所应,成菩提心前行修心之方便。当知七支皈依等,亦即为发起彼心方便也。此
中诸下中法类,为引发胜菩提心支分之理,为师者,须详开示,弟子亦须于彼获得
决定。于每修时,忆念此诸意义而修,最为切要。若不尔者,则上士之道与共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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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道,各各不相关涉,于未至正上士道之中间,以于菩提心未获决定故,或为发起
彼心之障碍,或于其间失大义利。以故于此,当加殷重。」
此段明发心之因。发菩提心有三:一、为生起菩提心故,应先知其胜利,发起
欲乐。二、为令菩提心真实显现,应修共下中士道。三、为令身心相续中于菩提心
如其胜利生起故,应修七支。故集福忏罪,在共下中士道修习皈依业果及七支等,
皆为积忏之方便,亦即修菩提心之方便。积忏非空言可得,必先生起积忏之欲乐,
欲生起积忏之欲乐,对于下士道中业果一门,尤应注意。又如皈依三宝,恳求救护
,任修何法,皆须于事前修之,如正信三宝之心,尚生不起,则菩提心更无从说起
,故中下士道诸门,皆上士道之前引。再简明言之,如前说菩提心为上士道正行,
共中下一切法类,即菩提心之加行,是为本论扼要处,于此应当生起定解。故任修
中下士门中何法,每座皆应念云:我为修菩提心故一语,如修死无常时,应在座上
周遍观察死无常所有诸义,令身心生起决定后,将下座之际,不急下座,应继续思
惟进一步诸法,直至菩提心为止,将菩提心全部作一轮廓串习,是为上来诸师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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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中下士道与上士道即不生关系,或反障碍菩提心之生起,以仅纯为自利而离
三涂,得人天果,离生死,得涅槃故也。如此则于生起菩提心必得不著决定,何以
故?以不了解凡所修习皆为利益众生故。其甚者,更于菩提心习气未能种下,则失
大意义矣。故凡修法时,对于为利益一切有情而修一点,应加殷重。例如经商而至
拉萨,虽亦得礼佛朝拜,然比之专为礼敬朝佛专诚至拉萨者,则远不相同。即彼专
为礼拜往拉萨者,后纵因故不能至,止于中途,然其所经,步步皆为礼佛,步步皆
具有意义。
「如是修已,于身心中如何方能发起无伪菩提之心,如所应作。次为令彼心极
坚固故,由行不共皈依为前导已,应受发菩提愿心仪轨。受彼愿已,于诸菩萨学处
开始修学。」
凡发心修大乘者,所修中下士法,法法皆变为大乘。虽未真…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四》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