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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二▪P4

  ..续本文上一页门师,一日师言,入婆罗门,虽盗无害。时佛思婆罗门所求之果,为梵天

  帝释,偷盗之事,恐不应为。况为求得天果,虽(服用)敝衣残羹,亦所不惜(即

  不计较),岂可反为偷盗之行耶。遂谢其师。

  

  【又庄严经论云:『当以财利及承事,如教修行依知识。』其中初者,如五十颂云

  :『又复于师所,乐行于喜舍,不吝于己身,何况于财物。』】

  

  昔佛于三昧阿奢黎,于难舍之妻子及自己生命,尚能舍,何况飘流不定之财物

  。佛由是积福资粮,得殊胜成就金刚大持。以上佛之事师二事,均为学者之所应知。

  

  【又云:『若于灌顶师,三时伸礼奉,则为已供养,十方诸如来』。】

  

  此明供养上师功德,尤胜供佛。

  

  谓我为众生意义,将来聚于彼体(彼,指上师),以故供上师即与供佛无二也。

  

  【其次,身口给侍。谓洗擦、涂香、(按摩)侍疾,称扬功德等,名身口给侍。】

  

  印度习尚,天热,涂香油于身,令获清爽。勇译本为按摩,此应改译香涂,此

  见戒经。为上师沐浴,六加行中,有此观想。前三属身,称扬功德属口。以念恩应

  常称赞。至低限度,亦应每日诵师德(即启请文)复次,内外财物供,应尽备清净

  殊胜上妙者,不应以粗劣为供养。

  

  【三、如所教授,不违修行是(乃最殊胜供),三门之中,此为主斡。】

  

  昔霞惹瓦云:「凡为大乘师者,不观察于财物」。即不以财物为重意。师所喜

  者,惟一如教修行。能如教修行,上者可得证真实。次亦不失自宗,最次亦能去恶

  修善。故三门中以此为主。

  

  【本生经云:『报恩供养者,谓如教修行。』】

  

  此经是佛为帝释时,见一国王及其臣僚,皆酗酒放肆,乃化为清净行者,手持

  一瓶往。王问瓶何贮。答,内贮摧毁今生后生之物。遂为详说酒之过患。王乃下令

  戒酒。因感恩欲以国土奉佛,佛为说此偈。

  

  丁四、依止之胜利

  

  【由如法依止善知识故,得近佛位,诸佛悦豫,常遇善知识,不堕恶趣,速断一切

  烦恼恶业,不背菩萨行,常具正念,功德资粮渐渐增长,成办现前究竟一切义利。】

  

  此段文意,出华严经。遇善知识云者,如博多瓦于蓝犊瓶(犊瓶集,即小手册

  、详见后文。)中云:「若不察而依止,即属不合法。不合法即不当依止。若已观

  察而依止,则应如法而行。此后可常遇善知识等流果。」不堕恶趣云者,因去恶修

  善,已断恶趣因故。如教修行,则与烦恼恶业之顺缘相违,下生后世惑业所引之异

  熟果,不易成熟,以遵教则合菩萨行故。

  

  〖二月十五日讲〗

  

  【复次,敬事善知识者,则先时所积当受恶报之业,能于此世身心少感不安,或梦

  中稍受微苦,即可转灭令尽。此之善根,较诸供养无量佛陀,尤为超胜。胜利之大

  如是也。】

  

  广论引地藏经,略谓:「由敬事善知识故,大苦皆可转灭令尽。何况小病微病

  ,或饥馑等。」又善知识呵责,若由敬信上师故,当免三涂苦。前经(地藏经)又

  谓:「敬事诸佛菩萨之功德,光明如星。而敬事上师之功德,光明如月。供上师,

  较供诸佛尤为超胜。」

  

  丁五、不依止之过患

  

  此处所云不依止,非谓不依师,乃谓不善依止。

  

  【若不如法依师,此世易为病扰,或为魔侵,后世堕于恶趣,感受无量苦恼。五十

  颂云:『勿令阿奢黎,少分生烦恼。无智相违背,定入阿鼻狱,受种种极苦。说之

  深可怖。由谤阿奢黎,于中常止住。』】

  

  病扰,魔侵,如疾病瘟疫之类。地狱,依显教说,以阿鼻狱为最苦。密宗,则

  以金刚地狱为最苦。

  

  【昔印度克珠大德先登巴云:『但闻四句偈,若不奉为师,百世生犬中,复当生贱

  族。』】(此偈勇译误为经说,当更正。)

  

  总之,不善依师,过患极为重大。但闻者如非发心求法,则说者亦不认弟子。

  如是,虽闻四句,不奉为师,无过。反之,若已清净奉之为师而求法,彼亦认之为

  弟子。则虽闻一句,亦当奉之为师。至百世生犬中一语,此中尚多辩难。有谓须造

  百种业,方感百世报。如一刹那无明生起,即感百世犬身,岂不成一刹那造百种业

  耶。又当第一次得犬身时,其后九十九世犬身,岂不先已预铸成耶。抑须尚待再造

  新业耶。此中辩论甚多,尚难备及,兹姑且止。至贱族之解释,亦有两种。一说食

  父母肉者为贱族,如[号+鸟]如蝎等类。一说谓屠夫,或说屠沽。总之,贱字义,

  谓不净也。

  

  【复次,诸未生之功德不生,诸已生者失坏。常与不善知识及恶友为侣,亦令功德

  损减,过失增长。生出多种不可爱乐之事。故于一切能感苦果之因,悉应断之。】

  

  已生,谓曾经如法依师之功德。如涅槃经说:「若与狂象为伍,所残害者惟此

  生。若与恶友为侣,残害兼及后世。」以恶友能种种诱惑,使我贪著此生之少分利

  乐,而与善知识日益远离也。但恶友亦非三头六臂,披毛戴角,乃如前所引饮酒与

  不饮酒二人为友之类是。是在行者之善自择耳。总而言之,应亲近善知识,远离恶

  友。

  

  丁六、总明其义

  

  【须知,共所称许之喇嘛瑜伽教授者,即如上说。若仅少次缘念,殊嫌不足。必行

  者心生决定,于具德引导不错之善知识,应长时依止。】

  

  此谓非仅想上师及金刚大持,作曼遮供养一座两座为足。亦非仅见上师色身,

  变为佛相之一点缘念为足。应常时不断依上说心行两种依止法,真实生起上师即佛

  之见,方合于喇嘛瑜伽。喇嘛瑜伽,乃入朗忍之命根。云长时依止者,谓精进不断

  ,非仅一、二年依止。格西博多瓦常谓其告假弟子曰:「余每去一弟子,如轻一负

  担。来一弟子,则增上一负担。故汝等应于不远不近之处常依止善知识。若修行者

  心生决定,应在身边。否则亦应在不远不近处而依止之。又云,大多数弟子,不知

  依止法,如皮骨之相离,何能获益。」又云:「我等多有如破皮衣委地之过,虽多

  依止上师,所沾染者无非尘秽,不沾金沙。于师功德,不能薰染。于师少过,即便

  染者。故不得师益,而见师过而已。」详见广本引噶当语录。总之,依师不在乎依

  止一人,或依止多人,而在善于择师,如法依止。吉公巴云:「对于上师若不能从

  心孔中生起敬信,则以前传承诸师之加被,亦皆不能得。若不能得,则任说八万四

  千法门,亦不能心生通达。」故依止上师,极为重要。

  

  〖五月初七日讲〗

  

  【如伽喀巴(噶丹格西)云:『于依师时,恐有所失而折本。』盖不知依止法,将

  无利而有亏损,此依师法(故如法依师),比较余法尤为重要。以其为究竟利乐之

  根本故。我辈烦恼粗重,又不知事师法,或知而不行,多生众罪,此须努力忏改防

  护。诚能如是,不久当如常啼菩萨,及求善知识无厌足之善财矣。】

  

  总上为一烦恼,二不知,三不行,四忏,五防护,此乃宗喀大师叮咛教诫,特

  举常啼、善财为范,因此二依师最圆满故。

  

  

  丙二、略示修法分二 丁初、正明修法 丁二、明二种修破妄分别

  丁初、正明修法分二 戊初、正修时应如何 戊二、未修间应如何

  戊初、正修时应如何又分三 己初、于加行应如何 己二、于正行应如何 己三、

  于完结时应如何。

  己初、加行时应如何

  「金洲大师所传加行六法,谓:一、于住处整理洁净,陈设佛像。二、端严陈

  设无谄供品。三、于安乐座端身跏趺,或半跏趺坐,至诚发起归依之心。四、于面

  前虚空中,观想深广二派传承师长,诸佛菩萨,缘觉声闻,护法诸天,无量安住,

  分明显现。五、对于助道顺缘,障道违缘,若不积忏,道则难生。而积忏方法,以

  七支行愿,最为扼要。彼中初于礼敬支,有三门总礼者,即『所有十方』等一颂是

  。谓非仅礼一方一世之佛,须缘十方三世一切诸佛,由决定心,运用清净三业,恭

  敬而礼。」

  ~P 117

  上段为开示学理,此节略示修法。藏文分讲解(讲文义)与引释(引导修行次

  第)。班禅,罗桑却吉降村,有马车。罗桑耶喜亦有。今依前者。吾人一生或一日

  ,皆可分为正修未修二分。此节虽系分科,然实具有深义。若能将一日或一生,区

  分为未修正修二段,则能说暇满不空过。颇公昔在吞珠大师处学朗忍,所传科判,

  曾有笔记。于正修行中,分加行、正行、结行三次第。兹所讲加行修法即本此。

  加行六法:(一)净地设像,(二)庄严供具,(三)入座皈依,(四)观想

  圣像,(五)积资忏净,(六)三事求加。

  (一)净地设像分四,(1)、净地。现观庄严论云,须具五功德地:甲、易

  求资粮(容易生活)。乙、无盗贼残害(无野兽残害)。丙、不易生病(不太寒太

  湿太燥)。丁、常有胜友(法侣,指见行同道。择友,须信业果,轻现世,重后世

  。)若已得定,通达正见,方可独居。戊、修法顺缘(距上师不远,随时得问难)

  ,此为修行共法。若修定,尤须具此五者,而于师友更为重要。(2)房舍。虽不

  ~P 118

  求宽广,但行住坐卧,亦须稍有回旋余地,若不能得,至低限度,亦须有大德曾在

  此修行,获有胜果者。(3)作意。行者心境,为迎请三世诸佛降临,故应洁除。

  如何洁除,即以通达无我之慧为帚,以之扫我与众生宿世烦恼罪业。以此作意回向

  菩提心,为众生意义,我愿成佛。修此加行时,应思佛世周利盘陀伽,由扫除精舍

  而成罗汉。(周利盘陀伽,以夙世住定缺慧,至持诵一咒,尚不能忆记,仅念我扫

  尘、我去垢,而证罗汉果。)至平常扫除,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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