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应成派所主张的所破分。
一谈到我,心中所显现出的那个我是否实际存在呢?如果并不真实存在,当然就是所破分了。我们先不要从应成派所要破的我来谈,先用一般于所知上存不存在的世俗方式来理解。譬如,我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名字,每叫到你的名字的时候,你的感受一定跟别人不一样。譬如,我叫:“王师兄!”身为王师兄的这个人一听到这个名字,心中的感受一定比别人强烈。一开始叫到“王”的时候,他马上就有较强于别人的“我”在心中现起,如果后面再跟着“小偷”两个字的话,他可能就会呼吸开始困难,血压上升了,此时他的“我”就很清楚的显现出来了,当下就是我们察觉对我的认知方式究竟对或错的好机会了,就好似抓贼之前先把贼的样子认清楚一样。
我们去观察在瞋心很强烈时所显现出来的我,我们就可以理解瞋心等烦恼会那么强烈的生起,根源就在于我执。瞋心很强的时候就是我执很强烈的时候,此时在心中显现出的我好像是可以独立存在,而丝毫不须依于其他因缘,好像跟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一样,此时,他就开始保护自己。因为瞋心很强,就会开口骂人造恶业。到了第二天,他又会很不好意思见人,很清楚知道他不是独立的,而是必须依于家庭、社会等种种因缘。
既然我不是独立的,难道我就不存在了吗?当然不是。我会生病,会感受到痛苦,我从过去世来到这一世,也会到下一世去,乃至我也会成佛。所以,我怎么会不存在呢?怎么会是无呢?我既不是绝不存在,也不是我们心中所想的独立存在,这就有两个角度的我出来了。由于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执着我是自性所成的,所以对我们来讲,就很难正确辨认名言假立的我和自成的我两者的差别。我们一直误以为我是真实存在的,是可以自成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只是在名言上存在而已,绝无自成的能力,我并不是真实存在(谛实有)的。
刚才有人问何谓补特伽罗。从佛到地狱众生,所有有心识的众生都叫补特伽罗,有情则是指尚未成佛的众生。
龙树菩萨在《宝鬘论》中说:“士夫非地亦非水,非火非风亦非空,若亦非识悉非者,离彼何者名士夫?是故士夫亦非如,六界所集真实性,非如集成真实性,一一界亦非士夫。”士夫(补特伽罗)既不是六界(地、水、火、风、空、识)所组成的综合体,也不是可以去指认其中任何一界为补特伽罗,而补特伽罗亦非离于六界而另外存在。补特伽罗只是依于它的命名处(此指六界)而立名为补特伽罗而已,如果能指认出六界中任何一蕴为补特伽罗,则补特伽罗就必定有自成的能力。又补特伽罗也并非独立于六界之外而存在,并非与六界异体,补特伽罗只是依六界假名安立而已。事实就是如此,当我们想到我时,心中会先现起补特伽罗的命名处,也就是五蕴中的任何一蕴,接着才会想到所谓的我。蕴和我在心中现起的次序有先后,可见命名处(五蕴)不是假有法(我),补特伽罗只是在名言假立上存在而已。
刚刚讲到地、水、火、风、空、识,如果我们指着补特伽罗的命名处“地界”说:“这就是补特伽罗!”那么,依地界而立名的补特伽罗就是自性所成的,具有自成的能力。可能有人会反问:“那么,我们指着桌上这个杯子说这是杯子,那这杯子不就是谛实所成了吗?”桌上这个杯子还是杯子,和我们现在所认知的补特伽罗(我)是不同的。因为士夫(补特伽罗)只是一个名言假立的法而已,不管是依六界或五蕴而命名为补特伽罗,都不能指着命名处说这就是补特伽罗。如果我们去指认五蕴其中一蕴或六界其中一界就是补特伽罗的话,那么,这样的补特伽罗就彷佛是自主自成的了。所以,补特伽罗既非地水火风空识,亦非六界组成的综合体或与六界异体。
士夫(补特伽罗)只是依于它的命名处(五蕴或六界)名言假立为补特伽罗而已,如果一一去探究六界中哪一界是补特伽罗,是不可得的。并非五蕴中的某一蕴是补特伽罗,也非六界中的某一界或六界或五蕴的综合体就是补特伽罗,所以,补特伽罗只是名言假立的法而已,不是真实的或自性所成的。
刚才已经从理论上探究了补特伽罗是否六界一一组合而成,接着六界是否存在补特伽罗呢?具体而言,任何一法都有支分,无支分的法绝不存在,任何一法都是由支分组合而成的,但这也仅止于思维时如此而已。这时候,很可能就又让人误解那个支分就是一法,或者由各支分组合而成的综合体就是那一法,其实都不对。譬如,刚才说六界是命名为补特伽罗的施设处,我们如果去指认六界中的任何一界为补特伽罗,那也是错误的。六界综合起来,依这个综合体而假名安立为士夫而已。透过如此理解,我们可以继续深入万法,任何一法都必定有支分,绝对没有无支分的法,绝对没有“无方分”的法。无方就是不能再分析它的方向。例如物体再怎么切割,一定可以再细分出它的方向。无分就是不能再分析出它的支分,但这样的法也不存在,例如时间再怎么细分还是可以找到更小的单位;无方分的法绝不存在,即使再微细的法也还是可以再分析出方或分。如果有一法是无方分的话,几乎就可以确定它是真实存在(谛实所成或实有)。但是,事实上无方分的法是寻找不到的,任何一法都必定有方或有分。所以,“真实存在”就不成立了。
刚刚透过支分的理念了解根本不存在无支分的法,万法当中的任何一法,只要是法都有支分。既然有支分,就表示一定要依他法而成立,不是独立自主所可成立的;像依于组合而成为整体的各个支分就是“他法”。可是,我们现在无论提到任何一法,都会以为是不依他法就可独立存在,感觉上好像它是不须其它因缘支分的配合就可成立的。这样的认识角度其实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任何一法是不存在着支分的,任何一法都有它的方分或时分,它可能有三、四或更多个方向,也就是三、四或更多个方分。譬如,有三个法,如果这三个法是无方分的话,那么,旁边的两个应该不是碰到中间的那个,而是直接碰在一起,那才是无方分的;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具有方分之故,只要有越来越多的数量聚合起来,就形成形体。如果万法是无方分的话,我们要到某个地方去,就不用走路了,直接跳过去就到了。就是因为存在着方分,所以,我们要一步步地走,因为两地之间有支分存在,万法都是有支分;如果是无方分的话,这两个中间有距离的东西,一个在东方,一个在西方,这两者要接触的话,立即就可以接触到,不需要中间的过程,就不用去碰到中间存在的事物。今天我们要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如果我跟那个遥远的地方以及中间的距离是无方分的话,马上就可以到达了,就不用一步一步去走了。科学研究原子、粒子等也有这样的讲法,科学的教科书上或许有这些内容。如果是无方分的话,这个东西要去碰那个东西就可以直接碰到,接着,第三个要去碰第一个也可以直接碰到,第四个也可以直接碰到第一个,亿万个以外的那一个也可以直接碰到第一个,也就是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可以直接碰在一起;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无方分就是已经不能再细分出方向或支分,若是无方分就能直接碰触到。万法都是依他法而成立,而我们却误以为万法各自独立存在,我们所想象的万法和其真相之间存在着矛盾。
我们讲色蕴上的四种甚深,这是在资粮道位和加行道位时对空性的认知。譬如,我们依施设处当中的色蕴而命名为补特伽罗,这个色蕴本身也是空性的,我们心中以为真实存在的色蕴其实是不存在的。色蕴非自成,那么色蕴是无吗?不是的。色蕴虽非真实存在,非自性所成,但也绝非完全不存在。色蕴还是存在的,就在色蕴非自成上安立色蕴,故云:“空即是色”,亦即空性中还是可以显现出色蕴。举例说明,例如幻术变出的马,那不是一匹真马,但是,呈现出来让我们看到的,好像是一匹真马,这是一种假象;它可以显现让人看到,但它并非真的存在。“空即是色”,我们也可以从幻术变出的马来理解,它“显现”,就在“显现”上安立幻术的马。
刚才提到“色上的空性”,那么,空性和色是不同自性的吗?其实并非如此。就如同幻术变出的马,我们知道它不是一匹真马,幻术变现出来的马跟我们认为不是真正的马这两者的自性并无差别。并非在幻术变出的马之外的法上去认知那不是真马。也就是说,幻术所变现出来的马跟我们所认知的“那不是一匹真马”所指的是同一个,自性了无差别。讲到色不异空,就是“色蕴”与“色蕴上的空性”的自性是无异的,因此,我们所称色蕴上的空性并非离色蕴之外另有空性存在,也非离空性之外另有色蕴存在,从空性中显现出的色蕴和空性是同一自性的,就如同幻术变现出来的马和我们认知的“不是真马”是同自性一样。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两者并无相违之处。这个部分为何安立为资粮道和加行道行者的主要所修呢?因为此时的行者初证空性,应将色蕴与空性结合思维,这是很重要的。三主要道中提到:“现象缘起不虚妄,性空不执二了解,何时见为相违时,尚未通达佛密意。”故初证空性时,缘起显现和非实有为同一自性的认知是很重要的。如果以为缘起和空性是相异的二法,表示尚未真正趣入清净见。一但真正理解空性,了知空性中显现出的各种缘起万法和空性是同一自性,才谓之证得空性。了解色蕴和空性自性是一而非异的观修非常重要;同样的,受、想、行、识等四蕴也是如此思维。这部分的理解关乎初证空性,因此,就成为资粮道位和加行道位的行者在观修空性时的主要内容。
“舍利子!此一切法如是空相,无所生,无所灭,无垢染,无清净,无增长,无损减。”这个部分是八种特别甚深。(藏文在“此一切法如是空相”之后还有“无性相”)“一切法如是空相”,就是说一切法的自性是空性。任何一法都有总性相及个别性相,色的个别性相是变动坏灭,总性相就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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