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已破彼从高位之道而入故。是故虽能速得声闻菩提,由先未以修习精勤利他为主,及以一心修习思惟轮回过患之力,心念寂灭安乐利益势力强猛,于得阿罗汉后,长劫入于寂灭等持;虽由诸佛放光激励苏醒,依然数数进入寂灭等持;及于最胜菩提已发心后,虽悟不应长时安住寂灭等持,然由往昔串习之力,依然时时安住其中。由此因缘,较彼定性菩萨至极延缓,无边福德资粮亦须从初积集,故于得果远近有大差别。观待于彼定性声闻,当知为速疾道。
【释】
如是能令诸声闻等成与佛母为遥远者,即是所治品类。颂曰:
色蕴等空性 三世所系法 施等菩提分 行想所治品
谓于色等三世有漏无, 漏诸法二种之体一切无实之法,而以有法可得性,于他所遍计之我等见为空性而修之想者,虽是彼等对治,而由颠倒转性亦应断故,乃所治品。
癸三 所治品与能治差别 分三 子一 于体道执相之断治
子二 于果执相之断治 子三 结
初中分二 丑一 所断 丑二 对治
初中分三 寅一 承接 寅二 颂 寅三 释
今初,如是前说诸声闻等成与佛母般若波罗蜜多遥远之能立,远离殊胜大悲及为实执所缚者,即是成立彼是观待定性菩萨道之歧途所治品类。
寅二 颂
于所知体如所有摄色等诸蕴补特伽罗空性,与尽所有所摄三世所系诸法,及道施等诸菩提分,谛实行想所系之道者,是彼定性菩萨道之歧途所治品类,以是成办果般若度之远途故。经云:“若无善巧方便行于所谓色空,”乃至“行于一切相智性之想者,是为贪著。”
有许声缘圣根本智为谛实执者,乃不中听之语。应同不能灭除补特伽罗我执与烦恼障种子,同是于耽著境错乱之颠倒心故。若许,则彼说者若有菩萨戒体,将成“执著弟子乘,不能断贪等”所说之根本堕罪故。
复次,若非远离缘取容杂名义之分别者,则成非是瑜伽现识;若是彼者,则如显现二月之根识不成解脱道故,勿于声闻道果而作诽谤!一类仅依文辞者,亦于本释之义如是讲说,显其根性是最极钝劣者也。
寅三 释
谓于色等三世诸法,异生相续中之有漏,与菩提分等无漏二种之体,一切无有谛实之法,而以有谛实法可得之所系缚,于他所遍计之补特伽罗我等,现见为空性之慧,唯证念住等修行之想所系缚之声闻见道苦法忍者,是自正所应断之对治,是正能害分别烦恼障种子之道故。
虽是彼等声闻所断之对治,然是菩萨道之歧途所治品类,以应遮于自相续中生起故。应尔,由彼是于诸法真实颠倒转性所缚之道故。
此者非由执取彼道所缘行相自体而说彼为所断,以若执取彼自体者,即成于耽著境错乱之颠倒心故。谛实执所系缚之义,亦是若于体、道观察成不成就谛实,则不能出谛实执著之义,乃就先于诸法真实闻思亦未加以抉择而言。当知观待菩萨为远途故,应断趣入于彼。
【释】
而诸菩萨与彼相违为对治品。颂曰:
施等无我执 于此令他行 此灭贪著边 执佛等微细
三轮清净故通达施等无我,而令自他正趣入故。灭除一切贪著聚集处所,是应受持之故,于一切种是对治也。于如来等行敬礼等,以是福德资粮之因性故虽为对治,然是微细贪著性故,非一切种,故是所治品也。
丑二 对治 分三 寅一 承接 寅二 颂 寅三 释
今初,而诸菩萨等云云。
寅二 颂
无于施等三轮执著谛实之我执,于此自安住故,亦令他所化行之之菩萨相续中现证体道无实之智者,此能灭除贪著体道实有之边,以是彼之正对治故。经云:“于自他体道不成相执。”
寅三 释
彼非异名,于一切种是为对治,灭除一切实有体道贪著聚集处所,是彼贪著正对治故是应受持之故。三轮清净故现量通达于施等道与体无我,而自安住及令他加行之菩萨者,是入近道,是以现量正入诸法真实之故,及入修习广大行故。或以前因而说,其义亦同。
子二 于果执相之断治 分三 丑一 于果相执体性 丑二 能断对治 丑三 旁义
初中分二 寅一 颂 寅二 释
今初,执著佛等实有之微细贪著所缚而于彼行敬礼等者,是菩萨道之所治品,是歧途故。经云:“须菩提,此中菩萨若于如来作意相者。”
寅二 释
诸声闻等于如来等由信等起而行敬礼等者,是对治品所摄,以是福德资粮之因性故。虽是不信等之对治,然非于一切种离诸过失非为异名之对治故,是菩萨道之所治品,虽是对治品类,然为于果实有微细贪著体性所系缚故。
【释】
卷第三
复次云何微细贪著是所治品耶?颂曰:法道最甚深 自性远离故
谓由诸法正理体性唯是空故,彼等是甚深性,是故若于如来有可得者亦所治品。
丑二 能断对治 分二 寅一 为所治品之因 寅二 能断对治
初中分二 卯一 问 卯二 答
今初,复次云何等云云。
卯二 答 分二 辰一 颂 辰二 释
今初,诸法之道究竟真实是最甚深性,以是自性远离之法性故。经云:“般若波罗蜜多甚深。”及云:“须菩提,一切诸法自性远离故。”
辰二 释
若于如来为胜义成就之皈依有可得者,亦是所治品类,谓由彼等诸法真实谛实空之甚深性故。何以故?应尔,诸法正理真实成就之体性唯是空故。
【释】
若尔云何断耶?颂曰:知诸法性一 故能断贪著
色等一切诸法自性唯是一故,如是所谓无有自性而遍了知能知所知平等性中是一者,即能断除贪著。
寅二 能断对治 分二 卯一 问 卯二 答
今初,若尔等云云。
卯二 答 分二 辰一 颂 辰二 释
今初,诸圣菩萨现量了知诸法自性为一谛实空之智,能断于果之谛实贪著,以是彼之正对治故。经云:“复次须菩提,诸法自性不二,诸法自性唯是一也。”
辰二 释
现量周遍了知能知所知真实不成平等性中是一之见道者,能断于果之谛实贪著,以是彼之正对治故。诸法真实应是一味,色等一切诸法之真实自性唯是一味,如是定解所谓无有自性义故。
【释】
复次云何诸法自性为甚深耶?颂曰:由遣除见等 故说难通达
谓由遣除一切心识所缘之义故,而说彼自性是难通达性,是故彼为甚深性也。
丑三 旁义 分二 寅一 甚深之因 寅二 难通达之因
初中分二 卯一 问 卯二 答
今初,复次等云云。
卯二 答 分二 辰一 颂 辰二 释
今初,彼胜义谛说为难通达之因者,谓唯是由观察究竟理智之所通达,遣除以见色等名言之量而通达故。经云:“如是须菩提,佛母者谁亦不见不闻,不解不知,不现证觉也。”此是甚深之因。
辰二 释
诸法自性者,是甚深性,以是圣根本智之所观照,于名言识则说是难通达性故。何以故?后者应尔,谓由以量遣除彼为具能所取之根识等一切名言心识所缘之义故。
【释】
又彼如是难通达性为何?颂曰:色等不可知 故为不思议
谓由色等乃至佛不共法之相,自性遍不可知故,许是不可思议之性,是故彼即难通达性也。
寅二 难通达之因分二 卯一 问 卯二 答
今初,又彼等云云。
卯二 答 分二 辰一 颂 辰二 释
今初,胜义谛者,以名言心难以通达,理应许彼不可思议故。应尔,不知色等为世俗谛故。经云:“如是须菩提,佛母者谁亦不知,不知色受想行识也。”
辰二 释
彼是以名言量难通达性,以许彼是不可思议之性故。何以故?应尔,谓由色等乃至佛不共法之相,其世俗自性皆不了知,而由圣根本智观见彼是真实义故。
【释】
如是已说所治品等,结颂曰:如是一切智 所治能治品 无余诸差别 当知如经说
谓由一切智性之时如是所说之理,如其次第当知即是声闻及菩萨等之所治品与能治品差别。
子三 结 分三 丑一 承接 丑二 颂 丑三 释
今初,如是等云云。
丑二 颂
一切智性理时之所治与能治品之体智无余诸差别者,如经所说当于此中了知,当如前说如是而了知故。
能正灭除体道果三之实执者虽为现证空性之慧,此中分体智为所治品与能治品之二种者,谓即通达十六行相之智,为殊胜悲心与证空性慧摄未摄持而分为二;即于证空性慧名为对治体智者,上下何宗皆未说故。菩萨相续通达无常等了知法体之般若波罗蜜多,虽非实执之正能害,是于圆满方便智慧所摄持者,说为能治品之体智也。
所治品之体智者,如前所说亦非一概说为所断;义谓若于定性菩萨而由彼道作引导者,应知则是速疾成佛之障及与歧途。有无知者执声缘道一向唯是成佛障碍者,乃是昧于道之差别,敬请愿能将彼障碍于自相续生起!
丑三 释
一切智性之时,如其次第当知即是声闻圣者相续之体智所治品之体智,及菩萨等相续之体智能治品之体智差别,应以如上所说如是之理而了知故。
【释】
如是已说所治品等,修习彼等之加行为何?加行。颂曰:
色等无常等 未圆满圆满 及于无贪性 破实行加行
不变无造者 三难行加行 如根性得果 故许为有果
不依仗于他 证知七现事
壬二 体智加行 分二 癸一 加行差别 癸二 自性
初中分三 子一 承接 子二 颂 子三 释
今初,如是等云云。
子二 颂
于彼加行有十,谓由境门分四,体性门三,作用门二,证知譬喻门而分等故。
初中四者,谓缘世俗有三,与缘胜义有一故。应尔,谓破于差别依色等之实执,及于差别法无常等、于其功德所依未圆满与已圆满,于彼破无谛实贪著性之所行;缘胜义者,谓破住于无有谛实贪著性之所行,有此四种加行故。依次经云:“须菩提,此中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若不行于色者,是行般若波罗蜜多。”及云:“复次,若不行于所谓色常若无常者,是行般若波罗蜜多。”及云:“复次须菩提,又于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若不行于所谓色圆满若不圆满者,是行般若波罗蜜多。”及云:“复次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若不行于色贪若不贪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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