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用等手量之弓者,则诸怨敌与攻击者难胜于彼;如是菩萨摩诃萨行于般若波罗蜜多者,则诸魔,若诸魔类天等亦难胜彼。”等而作教诫。
辰三 释
以是于此等所假立为实有能受用者之物执著性故,分别所知障所摄九种第二能取分别,许是见道加行心、心所转之无间道位所断,以彼亲能灭除其种子故。
九种云何?分三: 巳一 不如所求之果而得 巳二 颠倒执著 巳三 与正道相违
今初,唯以声闻道者,不能如其所为三大之义而定出生,唯能决定出生声闻等之菩提性故。不能决定出生所求果之士夫,于彼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分别所知障,是见道顶加行之所断,以彼亲能灭除故。于下各各皆应如是配其因法。
巳二 颠倒执著 分二 午一 于道颠倒执著 午二 于所知颠倒执著
今初,声闻自无所求道故,定执余六波罗蜜多之道而为非道,于其假立士夫执为实有能受用者。
午二 于所知颠倒执著 分三 未一 执为实有破立
未二 执为实有具不具法 未三 执为实有真实义
今初,因灭、果生之世俗体性故,执著胜义安住之士夫,于彼执为实有能受用者。
未二 执为实有具不具法
显现无有实执障碍,及其相违之有障碍性故,执著谛实具不具足相续不断之所有诸道实法,如是执著之假立士夫。
未三 执为实有真实义
犹如空中鸟故,于胜义不住之色等,以执实有之理安住,于其假立士夫执为实有能受用者。
巳三 与正道相违 分三 午一 失坏下劣种姓 午二 顺缘不具 午三 违缘所持
今初,由发菩提心等之门,退失坏灭声闻等之种性,于彼假立士夫也。
午二 顺缘不具 分二 未一 于殊胜果无有希求 未二 无彼之因般若波罗蜜多
今初,执若证空性义即便为足,无较真如更为超胜之法故,无有希求成佛之心,于彼假立士夫。
未二 无彼之因般若波罗蜜多
无依胜义谛修般若波罗蜜多之因,于彼假立士夫。
午三 违缘所持
由极串习悭吝法性,缘诸魔等能作障碍菩提之敌者事,于彼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分别所断。
【释】
如是由上九颂所说四种之中,各各即是见道九种所治品类。断除彼等之性四种对治,当知亦是如是差别,故是各异。
丑三 摄义
如是乃至四种分别之中,各各即是见道顶加行九种所治品类。断除彼等所断之性四种对治,当知等云云。
今由境门于其所断分别作四料简:是所取分别而非能取分别者,谓执色等为实所受用者;是能取分别而非所取分别者,谓于一刹那之心识执为实有能受用者,非所取者是依异生不能现量通达;俱是能取所取二者,谓有相续之识,于彼执为所受用者是所取分别,执为能受用者是能取分别;俱非二者,谓即无二般若波罗蜜多。
【释】
如是已说见道所治品类及其对治,许能成办大菩提之见道并其因者,其因为何?此中颂曰:为他示菩提 其因谓付嘱 证彼无间因 具多福德相
以示见道等,安立他人于所当说性相之菩提者,一也。唯作菩提之因,正由文义等门,而以般若波罗蜜多真正各各付嘱彼等者,二也。于得菩提无有障碍之因,自身修习般若波罗蜜多等极大福德之相者,三也。
子二 对治 分三
丑一 见道顶加行之因 丑二 见道顶加行之果大菩提
丑三 见道顶加行自体
初中分三 寅一 承接 寅二 颂 寅三 释
今初,如是已说见道顶加行之所治品类及其对治,以能成办究竟大菩提之见道顶加行有其因故,其能生起大菩提之因为何耶?此中颂曰。
寅二 颂
生起能生究竟大菩提之因见道顶加行者,由具二资粮因得生,谓即为安立他大乘种姓于菩提故,开示彼之方便,及彼菩提之因般若波罗蜜多文义而作付嘱;于证得彼见道顶加行中无有障碍之因者,于根本定自身修习般若波罗蜜多等,具足极大福德之相也。虽亦显示究竟大菩提因,而此定须配以显示暂时大菩提之见道顶加行因。
依次经云:“阿难,此千六百比丘当于星喻劫中圆满现证无上正等菩提。”及云:“阿难,是故以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付嘱于汝。”及云:“是故阿难,若有声闻乘之补特伽罗,下至若于一日之中而为菩萨摩诃萨宣说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之法,其福增长极多。”
寅三 释 分三 卯一 安立于菩提 卯二 安立于彼之因 卯三 修习自无障碍之因
今初,加行道菩萨以开示见道等,安立他人所化于所当说性相之菩提者,是见道顶加行之一因,以是生彼之因,缘于究竟大菩提之福德资粮之所摄故。
卯二 安立于彼之因
加行道菩萨唯作现竟菩提之因,正由宣说真实义之文义等门,而以般若波罗蜜多真正各各付嘱彼等所化者,是见道顶加行之第二因,以是生彼之因,安立他于彼因之福德资粮之所摄故。
卯三 修习自无障碍之因
于得见道顶加行所摄之大菩提无有障碍之因,根本定中自身修习般若波罗蜜多等,及于后得为他宣说等,具有如是极大福德相之加行道根本智者,是见道顶加行之第三因,是于前二之外,为其近取因故。
【释】
为彼许于见道具有如是因之大菩提者为何?此颂显示大菩提者,颂曰:
垢尽无生智 说为大菩提 无尽无生故 彼如次应知
于烦恼与所知障之垢染,安立彼等为生、未生性者,以云“以离真法界,无别有一法”,法界体性犹如虚空无生灭故,或无于一、多体及与因、果,量等正理所成之物,如虚空莲无生灭故,如其次第诸垢已尽及无生之智,于一切法无倒通达为相,如其法身等之自性者,即宣说为大菩提也。
丑二 见道顶加行之果大菩提 分三
寅一 辨识自宗之大菩提 寅二 许为实事彼不应理
寅三 显示由许证得究竟大菩提故必须承许一切诸法为谛实空
初中分三 卯一 承接 卯二 颂 卯三 释
今初,为彼果故许于见道具有如是之因而生等云云。
卯二 颂
经中说于胜义无尽诸障及于胜义无生之因相者,是依胜义无尽、无生正因而成立故。彼等现知胜义尽无生之究竟智者,如其次第当知即是了知尽无生之大菩提,以经中于现知胜义垢尽无生之究竟智说为大菩提,且如是者极应理故。
经云:“阿难,诸有承许般若波罗蜜多为尽者,唯是承许虚实为尽而已。”及云:“若于彼等诸法生亦无者,云何有尽?”
卯三 释
于烦恼与所知障之垢染,诸实事师安立彼等为过去、现在已生,与未来未生性者,无有谛实,以于胜义无生灭故。此因决定,法界体性谛实空之诸法犹如虚空谛实空故,如是亦以《辨中边论》有云“以离真法界,无别有一法”故。
“或”者表以任何一因皆得成立之义。诸障无实,以离谛实之一、多体性故。彼于胜义无生,以于胜义不从自因、他因、俱因与无因而生故。于前宗法,于胜义中若已有果不生,若是无事亦于胜义不生故,喻如虚空莲花。
垢染胜义无尽无生,以于胜义无生灭故。应尔,以无所说量等正理胜义所成之物故。于一切法真实无倒通达为相,如其法身等三身自性之相智者,即宣说为大菩提也,以是如其次第了知诸垢已尽,及无生之究竟智故。
【释】
即由如是之故,若以诸物坏灭之心而于已尽念云“已尽”之智,及以诸物不生之心而于不生念云“不生”之智,即说彼为尽智与无生智;而于菩提亦复说是尽、无生智。彼等全然无有尽、无生故,则于彼智即不容可,此中颂曰:
无灭自性中 谓当以见道 尽何分别种 得何无生相
远离生与未生如其次第是尽与能障生起为相之灭,若胜义中即是真如体性者,则是倒执于物,汝以见道之力尽何已生起之分别等体?亦复生何尚未生起之不生法性耶?少分全然亦无!是故唯应承许吾等宗论者,是其意趣。
寅二 许为实事彼不应理 分二 卯一 以理相违而破 卯二 以许相违而破
初中分三 辰一 承接 辰二 颂 辰三 释
今初,若诸实事师,以先所有谛实成就垢染诸物坏灭之心,而于已尽念云“已尽”之智;及以诸垢谛实成就之物其生中断不生之心,而于不生念云“不生”之智,即说彼为尽智与无生智,而于自宗菩提亦复如是说是尽、无生究竟之智,彼等所说,如是之智不容为菩提也,以于胜义全然无有尽、无生故。
何以故?即由如是成立垢染谛实空之故。为破他所安立之大菩提,而说此中之颂曰。
辰二 颂
以所谓之大乘见道,当尽何等先已谛实而有之所知障分别种类?复得何等谛实之生已作中止而无生相之灭谛耶?应不能得,以先已谛实有之垢染,是无今时新灭之灭自性故。应尔,谛实成就之垢,先即未曾有过故。前太过宗已许。
辰三 释
由于倒执于物真实,汝实事师以见道之力,尽何先已生起谛实而有之所知障分别等体?亦复生何生已中止而尚未生起之解脱道不生法性耶?如是之尽与生应不应理,以垢生与未生如其次第,以对治尽与能障生起为相之灭,远离胜义成就故。应尔,以一切法于胜义中即是谛实空之真如体性故。是故唯应承许吾等中观宗论者,是其意趣,以尽与生少分谛实成就全然亦无故。
【释】
是事不然。若许真实而有诸法者,世尊于一切种断尽烦恼、所知二障分别,则成最极奇异之处。此以颂曰:若有余实法 而于所知上 说能尽诸障 吾以彼为奇
卯二 以许相违而破 分三 辰一 承接 辰二 颂 辰三 释
今初,如是谛实空事不然,以若承许真实而有诸法者,世尊于作彼承许时,复许由断种子而于一切种断尽烦恼、所知二障分别者,所许相违故则成最极奇异之处故。此以颂曰。
辰二 颂
于他实事师宗,内外诸法亦胜义有,而于所知复说大师能尽诸愚痴障者,我弥勒以彼为奇异事,以若诸物谛实成就,即不容断诸障盖故。
辰三 释 分二 巳一 总建立 巳二 文义
今初,此中初二瑜伽地唯作声闻部与唯识宗者,不应道理,彼等所假立之诸不共义乃是此中之所破故。
又有作四种瑜伽地已,而说第二顺同独觉之见,第三是同唯识宗见者亦不应理,以于见上独觉…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观庄严论 显明义释心要庄严疏(贾曹达玛仁钦 著)》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