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取分别。
卯二 颂
由境而分有九,谓有执著略标、广释之教言为实所转趣,乃至执三妙道为实所受用之分别等故。分别体性者,谓于圣言及彼所诠菩萨道果执为实所转趣之所取分别,此则一也。对治者,谓加行相为行境之近分加行位也。
依次经云:“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寻求一切诸法若广若略?”及云:“若如所说而学般若波罗蜜多。”及云:“菩萨摩诃萨安住如是所示之般若波罗蜜多者,当知即是得不退转。”及云:“现作修行般若波罗蜜多。”及云:“修习般若波罗蜜多者,当知于彼能有此等功德。”及云:“当以缘起无有坚实而行般若波罗蜜多。”及云:“当以修行虚空空性而修般若波罗蜜多。”及云:“当以修习虚空空性而修般若波罗蜜多。”
【释】
为摄乐略有情故所说略法,及为摄受乐广有情故所说广法,不如所说于义起殷重故,佛即不作摄受护益,及由已生即灭性故无有加行道之功德、不具真实生因故无有见道功德、未来是无性故无有修道功德,颠倒寂灭性等故涅槃加行之道、现前修行空性性故见道、于无自性而作修习性故修道,于彼等之第一所取分别,以是此分位之所断性故,乃是修道加行位之九种有境。
卯三 释
第一所取分别当有九种,谓由修道顶加行加行位之有境而有九种所断故。应尔,以是此中由境所分九种差别近分加行分位之所断性故。
云何九种?谓于为摄乐略有情故所说之略法教言及其所诠,执为实所转趣之俱生分别,是大乘圣者修道近分加行所断,是彼正所灭除者故。于下各项亦当如是配其因及论式。
于为摄受乐广有情故所说之广法教言及其所诠,执为实所转趣之俱生实执。其义谓于前者教言之所诠了知真如等之总相,及于后者广法了知各各自相,执著为所转趣。
依行之一者,不如所说于广略义而起殷重修故,佛即不为彼作依怙,而作摄受护益之对治般若波罗蜜多瑜伽作意,执著为所转趣。“护”是助伴、依怙之异名,后人释作“弃舍”义者,是言词颠倒。(注)
依道功德之三种者,观待见道为已生者即灭性故,于胜义中无有加行道之功德唯名言有;不具真实四边生因故,于胜义中无有见道功德唯名言有;未来是无实性故,于见道时虽无修道功德而于修道时有,执彼等为实所转趣。
依道体性之三种者,执著常等颠倒寂灭性及通达无常等故,涅槃加行之道;于所新证空性现前修行而作串修性故,见道;现证于胜义中无有自性而作修习性故,修道,执彼等为实所转趣之俱生分别。
【释】
如是初者说竟,第二所取分别。颂曰:
次许心心所 转趣时有境 不发菩提心 不作意菩提
作意小乘法 不思大菩提 有修与无修 及与彼相反
非如义分别 当知属修道
远离善知识故,不发菩提之心;无有缘佛殊胜福故,于菩提藏不起作意;以具声闻种姓性故,作意彼乘;具有独觉种姓性故,现证彼乘;无修般若波罗蜜多故,不作意正等菩提;
以有所缘性而修;无所缘性故,无修;亦无所缘亦无不缘故,亦无修,亦非无修;由倒执故非如义性。于彼等之第二所取分别,是彼分位所断性故,修道心心所转时之有境,为九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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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藏文之“护益”与“弃舍”二词,音同形似,仅一上加字母之差,而义正相乖反,故有此误。
寅二 退还所取分别 分三 卯一 承接 卯二 颂 卯三 释
今初,如是等云云。
卯二 颂
对治者,大乘修所断之第二所取分别退还所取分别,非以任何对治皆可断除,许由大乘修道所摄心与心所转之有境,诸无间道而为断除故。
于其大乘圣者修道无间道位,所断分别当知有九,由不发菩提心等行相之境而分有九种故。经云:“从初发心时起。”及云:“乃至安住菩提藏间,行于般若波罗蜜多。”
卯三 释
俱生所断所摄第二所取分别之退还所取分别者,即是九种有境,由境而有九故。彼是大乘圣者修道心心所转无间分位之所灭除,以是彼分位之所断性故。
九种云何?唯一趣向寂灭之声闻资粮道者,乃至未得声闻罗汉果位之间不发圆满菩提之心,以彼远离如是而作引导之善知识故。声闻资粮道中不生大乘发心故,菩萨于彼执为实所退还之俱生分别者,是大乘修道无间道之所断,以是由彼正所灭除故。于下各种分别亦如是配其因与法。
即于前宗,于菩提藏法身不起作意,由无缘佛之殊胜福德故。唯一趣向寂灭而住声闻加行道者,作意彼声闻乘,以具声闻种姓性故。定姓独觉加行道者,现证彼独觉乘,以彼具有独觉种姓性故。唯一趣向寂灭之声闻见道者,暂不作意正等菩提是自相续之所应得,以无殷重修习般若波罗蜜多故。
声闻住修道者,乃是修习般若波罗蜜多影像,由未以证空性之慧摄持,而以有无常等现量所缘性故。声闻罗汉无有修真实义,以彼是无所缘性故。又彼无修真实义者,以彼亦是无所缘故。亦非无有修无常等,亦无不缘无常等故。依境增上作如是说,于修执实、及于无修亦执实有、俱修不修、俱非二者之四执著实有者,即执实有所转趣之俱生分别也。其对治者,谓即于彼通达远离四边之修道无间道是。
声缘执著非如真实义性,由彼于真实义颠倒执故。即于声缘倒执真实义而执为实有所转趣之俱生分别也。
【释】
如是第二说竟,第一能取分别。颂曰:
施设有情境 施设法不空 贪著简择性 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净 破坏诸正行 经说是第一 能取应当知
于实有中不生故,施设有情;唯是显现而已故,施设于法;遍行一切故,一切相智性等之法非空;未一切种断执著故,贪著;通达无自性故,简择诸法;不作所为义故,专为实事而作;于诸色等无所缘故,而以三乘决定出生;未极契入真实性故,受供不清净;于布施等以有所缘作修行故,破坏正行。此等如前之能取分别,是于修道加行位之九种有境也。
丑二 能取分别 分二 寅一 实有能取分别 寅二 假有能取分别
初中分三 卯一 承接 卯二 颂 卯三 释
今初,如是等云云。
卯二 颂
经说当知此是第一能取实有能取分别,以于施设有情行境诸异生等,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分别等,由境之门分有九故。
卯三 释
此等如前见所断时所说,俱生所断所摄实有能取分别乃是九种有境,以是修道加行位之所断而由境门有九种故。
九种云何?依于所知之三种者,自在补特伽罗于实有中不生故,于唯五蕴所施设之有情,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别者,是大乘圣者修道近分加行之所断,以是彼正所灭除故。其余亦应如是配其因法。
蕴等诸法唯假施设,色等诸法唯于名言识中显现而已故。一切相智性等之法其性非于名言亦无之空,由能度量一切体道相而遍行故。于立三智之法而为补特伽罗,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别也。
依见之二种者,异生于法贪著实有,以未于一切种断诸执著而执实故。菩萨简择实义诸法,通达一切诸法胜义无自性故。
依行之二种者,声缘圣者专为息灭轮回痛苦实事之所说义而作希求,唯求解脱而不作三大所为义故。菩萨定以三乘出生,以有大悲及于色等若有谛实则可缘得然无谛实所缘故。
依声缘之见行者,声闻资粮道者所受施主供养非为清净,以唯通达补特伽罗无我,而于法性未正极契入故。又彼破坏六度正行,以行施等之时,于布施等以有三轮所缘而作修行故。
【释】
卷第五
如是初者说竟,第二能取分别。颂曰:
设有情及因 由此所摧害 故是修道系 其余九违品
所治品类第二能取分别,唯似显现施设有情及立为彼之因之有境,由是修道正所断故,九种与彼系属者也。
寅二 假有能取分别 分二 卯一 略标 卯二 广说
初中分三 辰一 承接 辰二 颂 辰三 释
今初,如是等云云。
辰二 颂
于诸有情施设名言,及彼名言安立之因蕴等,执著实有之有境俱生分别,大乘圣者修道断治所系之所治品类,于实能取之余尚有九种,由境所分九种是此修道所摧害故。经云:“须菩提,执著名、言与相。”
辰三 释
唯是相似显现为于诸有情施设名言,及彼名言安立之因蕴等之法,于彼假有士夫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有境,修道所治品类第二能取分别之俱生假有能取分别者,与彼修道断治所系者尚有九种,由境所分九种是由修道正所断故。
【释】
云何为九种耶?以此二颂而说。颂曰:
如自所缘性 三智障有三 静道真如等 相应不相应
不等及苦等 诸烦恼自性 及无二愚蒙 为最后分别
未遍了知一切相故,于一切相智性之障愚昧;未遍了知一切道故,于道智性之障愚昧;未遍了知一切体故,于一切智性之障愚昧;未遍了知般若波罗蜜多故,于一切寂灭道愚昧;未遍了知色等所知与真如等故,于真如等相应不相应愚昧;未遍了知魔等自性故,于不平等性愚昧;于义如言执取性故,于苦等谛愚昧;未遍了知贪等性故,于诸烦恼自性愚昧;未遍了知能取所取相故,于无二愚昧。此等如前之最后能取分别,许为修道心心所转位时之九种有境也。
卯二 广说 分三 辰一 承接 辰二 颂 辰三 释
今初,云何等云云。
辰二 颂
修断假有能取分别有九,谓于如其三智所缘自性,而有三种一切智之三障,愚昧无知之假有能取分别,乃至于无能取所取二者愚昧之假有士夫,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九种,许为最后之所断分别故。
辰三 释
如前之最后能取分别俱生假有能取分别者,许为九种有境,以由境门而分有九故。是修道心心所转无间道位时之所断,是彼正所灭除者故。
九种云何?于三智所缘愚昧之三种者,声闻加行道者,于断一切相智性之障愚昧,未遍了知而愚如所有与尽所有之一切相故。于断道智性障愚昧,未遍了知而愚一切三乘之道故。庸常异生于断一切智性之障愚昧,未遍了知而愚一切体故。于断三障愚昧之假有士夫,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别也。昧于三道所缘故,即于断彼三障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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