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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六 安立于圆满清净
安立于圆满通达一切法平等性之清净故。经云:“一切法之平等性者,我即说为清净。”
辰七 安立于圆满资粮
安立于圆满菩提之因二种资粮故。经云:“彼等一切诸法亦是正修于道、生起诸道之因,而非是由已得果故。”
辰八 安立于通达有寂平等
安立于胜义中不知有为无为涅槃为异,及由现量了知不异故。经云:“若离有为界者,更无别有为界可得。”
子二 安立于道之果
其次安立于道之果,以安立于无住涅槃故。经云:“白曰:世尊,云何如来?世尊告曰:无有不平等愚之法者,即是涅槃。”
癸三 由数量门摄义
智法身之事业,经中许为二十七种,如前所说而许故。
【释】
初作于善非善趣安住无诸贪著为相,寂灭诸趣之事业已,次安立于施等四摄之事;由闻所成等慧于所治品与能对治作取舍门令通达已,而安立于犹如幻师远离贪等之性作有情利,利他慈等性相如实体性。其次于自利修习由三轮清净所显之六波罗蜜。其次于自他利之性相佛道,十善业道也。
壬三 释 分二 癸一 各释其义 癸二 摄义
初中分二 子一 安立于道 子二 安立于道果
初中分四 丑一 安立于资粮道 丑二 安立于加行道
丑三 安立于见道 丑四 安立于修道
初中分六 寅一 安立于中士希求解脱意乐 寅二 安立于四摄
寅三 安立于了知四谛 寅四 安立于利他意乐
寅五 安立于正行 寅六 安立于成办二利根本
今初,安置于增上生之后,初令安住希求解脱意乐者,谓于善即乐趣、非善即恶趣安住无有执为所得之诸贪著为相,唯求寂灭轮回诸趣之意乐,而作希求最极寂灭之事业故。此虽亦显安立于道所依,然正说者则是安立于希求解脱之事业也。
寅二 安立于四摄
非唯如此而已,次作安立于能摄有情之施等四摄事之事业故。
寅三 安立于了知四谛
非唯如此而已,由闻所成、及由思修所成等慧,于所治品苦集之二、与能对治灭道之二,如其次第而作取舍之门令通达故。
寅四 安立于利他意乐
事业非唯如此而已,其次而作安立于犹如幻师远离于有情贪、瞋等之性作有情利,利他慈等四无量之性相如实体性之事业故。
寅五 安立于正行
安立于殊胜正行者,其次安立于自利修习通达能作所作三轮清净所显之六波罗蜜故。
寅六 安立于成办二利根本
其次而作安立于一切功德根本之事业者,谓于自他利之性相,任修何者皆所必须之佛道,亦即十善业道故。
【释】
其次于修习一切法自性空。其次于依施波罗蜜而证初地法界遍行之相无二之法。
丑二 安立于加行道
安立于资粮道已,其次安立于加行道者,其次即安立于以修所成慧修习一切法胜义自性空故。
丑三 安立于见道
其次安立于见道者,以安立于依施波罗蜜多而证初地法界之有法,及证遍行一切之相无有能取所取二者之法故。
【释】
其次安立于了知由是圆满资粮因故,第二地等戒等波罗蜜多一切诸法唯名假立。如是次第于依般若波罗蜜多之第六地,不执能知所知之事为相,一切法无有所得。其次于第七地,以方便波罗蜜多之力而遍成熟有情。
丑四 安立于修道 分六 寅一 安立于第二乃至第五地 寅二 安立于第六地
寅三 安立于第七地 寅四 安立于第八地
寅五 安立于第九地 寅六 安立于第十地
今初,其次安立于第二乃至第五地者,谓安立于了知由是圆满二种资粮因故,由于第二地等之中,圆满从戒乃至静虑等四种波罗蜜多之门,而于胜义无有一切诸法,唯于世俗中有名言假立故。
寅二 安立于第六地
如安立于初地乃至五地,如是次第亦安立于第六地,以安立于依禅波罗蜜多为增上缘,契证一切缘起诸法犹如影像之般若波罗蜜多圆满之第六地,不执能知所知之事谛实为相,通达一切诸法胜义无有所得故。
寅三 安立于第七地
安立于第六地之其次,安立于第七地也,以安立于第七地中,由方便波罗蜜多圆满之力,而遍成熟有情故。
【释】
其次于第八地,由力波罗蜜多而与声闻等所不共之菩萨道。其次即于彼中断尽一切诸法执著也。其次于第九地,由愿波罗密多之力而得菩提。
寅四 安立于第八地 分二 卯一 安立于殊胜正行 卯二 安立于断尽实执现行
今初,安立于第七地已,其次安立于第八地,以由力波罗蜜多圆满之力,而安立于与声闻等所不共之八地菩萨道,六波罗蜜多之正行故。
卯二 安立于断尽实执现行
非仅如是而已,其次即于彼第八地之中,安立于断尽一切诸法谛实执著之现行故。
寅五 安立于第九地
其次安立于第九地,由于第九地中愿波罗密多圆满之力,而安立于能得善转*轮之菩提故。
【释】
其次安立于第十地,由智波罗蜜多之力清净种种佛土。又安立于彼一生所系之自体性,于正等菩提已得决定,利益十方世界有情,及往一切世界诸佛座前等之功德。
寅六 安立于第十地 分三 卯一 安立于才获第十地者
卯二 安立于一生所系者 卯三 安立于最后有者
今初,其次安立于才获第十地者,由智波罗蜜多圆满之力,于才获得第十地者,安立于清净种种情器佛土已,其次即安立于一生所系者故。
卯二 安立于一生所系 分三 辰一 安立于最后生决定成佛
辰二 安立于任运利他 辰三 安立于圆满所余佛法
今初,如是安立者,谓又安立于彼一生所系之自体性,唯第二生决定当得正等菩提故。
辰二 安立于任运利他
安立于彼者,谓安立于与佛相等而作十方世界有情利益故。
辰三 安立于圆满所余佛法
安立于彼者,谓安立于往一切世界诸佛座前、成熟有情、神通圆满等之功德,其次即安立于最后有故。
【释】
又以如是次第,安立于彼殊胜道之自性,能引一切菩提之法性相菩提支分,及于业果系属终不失坏,真正如实通达一切诸法,断除一切颠倒,颠倒无有依处之断智,自性遍净性相之菩萨清净,远离一切垢染之清净因资粮,由空自性故,遍知有为、无为不异。
卯三 安立于最后有 分四 辰一 安立于功能差别 辰二 安立于证德差别
辰三 安立于断德差别 辰四 安立于清净之因资粮差别
初中分二 巳一 能引菩提之功能 巳二 业不失坏之功能
今初,又以往诸佛前等之如是次第,安立于彼第十地之差别,是安立于第十地之殊胜道自性,即于彼中能引生起一切无上菩提功德之法性相,菩提支分皆圆满故。即此所立之法,于后七者亦当配之。
巳二 业不失坏之功能
安立于现证增上定胜之业果系属终不失坏故。
辰二 安立于证德差别 分二 巳一 安立于通达尽所有 巳二 安立于通达如所有
今初,以安立于真正如实现量通达一切四谛诸法故。
巳二 安立于通达如所有
由空自性故,安立于现量遍知有为轮回、无为涅槃胜义不异已,其次即安立于果故。
辰三 安立于断德差别 分二 巳一 安立于尽除颠倒 巳二 安立于尽除彼所依处
今初,以安立于断尽一切四种颠倒故。
巳二 安立于尽除彼所依处
以安立于断尽执著颠倒依处实有之智故。
辰四 安立于清净之因资粮差别 分二
巳一 安立于自性清净法身之因资粮 巳二 安立于远离忽尔垢染之因资粮
今初,以安立于自性普遍清净性相,远离一切忽尔垢染而为差别,安住第十地菩萨之清净故。
巳二 安立于远离忽尔垢染之因资粮
以安立于圆具佛地远离一切尘垢清净之因资粮故。
【释】
次即安立于如来地而般涅槃。
子二 安立于道果
其次即安立于道果者,以安立于如来之地而般无住涅槃故。
【释】
如是则如法身,此之二十七种事业亦许尽其轮回而作也。
癸二 摄义
如是则如法身相续不断,此法身之二十七种事业亦是相续不断,以许尽其轮回作有情得而作事业故。
【释】
说初发心与最后之事业之次第,由此所示次第,其余中间文义次第亦当了知,恐文繁故,我今不书矣。
辛二 其余文义次第亦应依七十义初后了知
若曰:宣说发心与事业差别之时,说其各各界限,而于中间文义不说六十八事界限者何耶?多分是由时当宣说道总别法,故未决定界限。有时或亦明了说其界限,其不明了者,亦须随行初后二者而行通达。
其余中间文义六十八事次第界限,依于本论亦无不能通达过失,以由宣说七十义中初发心与最后之事业之次第界限,由此所示次第,其余界限亦当依此而作了知故。若曰:本颂未正宣说,则于释论则定须说也!其余文义之界限,我狮子贤于此略释之中今不广书矣,以恐文繁而未书故。
若曰:当作是说,谓若于其所余文义,理亦应如初后而讲说者,则于圆满大乘道次即须说七十次,当成重复过失也。若依汝意云何?为是唯以发心与事业时所正说者,即便圆满所有道耶?此不应理,以于彼时未正宣说而于余处正宣说者,亦定须取彼等而为现观道次之支分故。余处已宣说者,若亦于彼二处正宣说者,彼于《现观庄严论》中已书讫故,于汝应成极大重复过失也!若诸所余现观,任何时中皆不宣说者,则有无能通达之过。
是故,于发心与事业之时,虽仅宣说从初发业地乃至佛地之一类法数与功德种类,其中尚未说之所余现观,皆须结合教授与加行道等而说。义则同于加行道故,尔时虽须具足,然于一语能否直显之差别有无边故。以于能诠声为遮相转未得决定,诸多智者皆生谬误也。虽是同一体性,若为不同所为差别而作多次宣说者,岂有少分重复过失之垢!说资粮道与加行道二位者有二品,是为了知修习故。即独资粮道时,虽亦修习所有现观种类,然若于彼宣说所有现观者,则于造作圆满宣说道次之论,其造论者为不善巧。见有众多不同名数开示同一法体者,当知是为善巧诸名异门之故,而于性相作观察也。此等决疑难以通达而有极大所为,故诸智者应细思察。
【释】…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观庄严论 显明义释心要庄严疏(贾曹达玛仁钦 著)》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