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布施」:
寅一学习布施:
「学习布施」分四: (一)布施的本质。(二)如何着手修习布施。(三)布施的分类。(四)总结。
卯一布施的本质:
《菩萨地》说:
布施(梵:dhana。藏:sbyin pa)的本质是什么
这就是和菩萨们对自己所看一切财产不顾虑,不贪着相随的「思」(梵:cetana。藏:sems pa。亦即「意业」),与及由这种思心发起能施舍所施之物的「身业」和「语业」。
意指布施是一种慷慨的善心,与及由这种善心发动的各种身体行为和语言行为。
圆满「布施波罗密多」并非关系于以所施之物施舍他人来消除众生的贫乏。否则,过去诸佛的布施亦未至究竟圆满了,因为现在仍有大量贫乏的众生。所以,「身」和「语」的布施并不是最主要,而是以「心」为主。因为当我们能完全调伏自心,把自己对于身体、财物、善根的悭吝破除,把它们施舍给有情,不但如此,就连施舍的果报亦至心施予他人,这时便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正如《入菩萨行论》(护正知品)所说:
如果须要消除一切众生的贫穷,才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但现在仍有这么多饥饿的众生,那过去诸佛又怎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
经中曾说:乐意把所有一切财物和施舍的果报完全施舍给一切有情的心态,便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所以,布施波罗密多是一种心境。
所以,修持布施波罗密就是现在即使没有财物施舍给别人,也要以种种方法生起舍心,令这种布施稳定增长。
卯二如何着手修习布施:
仅仅破除一切对身体、财物的悭吝,仍不算是布施波罗密多。因为悭吝是属于贪的范圈,所以,就是两种小乘阿罗汉也要把贪和它的种子完全断除,所以并非只是断除有碍施舍的悭吝摄持(藏:yong su ”dzin pa。因吝啬而对所拥有的一切,坚执不舍)断除,还要至心发起把一切所有施舍给别人的心态。因此,我们必须修习「摄持」的过患及施舍的利益,以下便会作出说明。《月灯经》(梵:Candra-pradipa-sutra 。即是《三摩地王经》,又作《月灯三昧经》)说:
人们贪执这具腐烂的色身,及来去匆匆的生命,它们如梦如幻。患者由于贪着它们而犯下严重罪行,被罪恶主宰,被死主的战车载至地狱。
意指我们应观身体不净,生命如同高山流水匆匆流动,身体与生命皆受业力主宰,没有独立自主的「我」它们就像梦境或魔术师所变的幻象,虚妄不实。若我们没有断除贪着,便会被贪着操纵,造出极大恶行,步向恶趣。《修无边门陀罗尼》(梵: Aryananta-mukha-nirhara-dharani)亦说:
「摄持」是令有情众生互相斗争的根源。所以应舍离贪爱,舍弃贪爱便能成就总持陀罗尼。
《集学论》说:
我的身心刹刹生灭变动,但假如能以这具污秽淋漓的无常色身,证得恒常清净的觉悟菩提,岂不是获得一件无价之宝呢
《本生灵》亦说:
这具无我易坏,不实痛苦,忘恩负义,恒时不净的身体能用于利他,若不喜爱实属不智。
虽然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来保护这具不坚实的身体,但是,仍不得不把它掉弃。若能真心把它施舍给别人,便能成就多种自他二利。应思维「若不修心实行此事,便是再愚不可及。」所以,应发心把自己的身体等事情施舍给别人。《入菩萨行论》(持守菩提心品)说:
由于舍弃,我将脱离忧苦,自心达证涅槃。(死时)终必须舍弃一切,所以最好就是把它们施舍给有情众生。
《摄波罗密多论》说:
若我们看见财物无常而自然生起大悲心,便会知道家中的东西犹如别人所有的想法是很有道理的。已施舍的东西是不会产生畏惧,保存在家中的东西才会引生恐惧。若我们把它们舍弃,便永远不会被不足、平常及必须时刻保护等过失损害。由施舍能获得后世的安乐,不施舍在今生也会产生痛苦,人间的富贵如同流星,未施舍的东西终必消失,未施舍的财物变灭无常。但是把它们施舍反能变成宝库,若能努力利益有情,那没有价值的财物也会变成有价值。施财能获得智者称赞,愚人却喜爱守财。摄持是不能保存任何财物,施财却能时常感生圆满盛事。施舍能令我们不再紧执烦恼,悭吝只会滋长烦恼而不是圣道。圣者把布施称为道中之尊,与此相反的则称为恶道。
假如我们能把所修的一切大小善根,至心回向成办一切有情的现前、究竟广大利乐而进行施舍,便能由每一位有情那里获得同样的福德,所以能够快速圆满福德资粮。《宝鬘论》说:
假如所说的这种福德若有实质形相,即使以数量等同恒河沙粒的世界亦不足以容纳。这是世尊薄伽梵所说,而且有理为证:既然有情界是无量无数,希望利益他们的福德亦是无量无数。
我们也不应摄持亲友和财物,即使别人送给我们也不应摄持或接受这些东西。因为它们会障碍施舍心增长,会令悭吝心加强,能令未生起的施舍心不会生起,已生起的施舍心则会退转失坏。《摄波罗密多论》说:
菩萨舍弃一切所有,因为它们能增长悭吝的过失,又或不能令布施增广,而且是能变成障碍的欺诳者。如果财宝或王位会损害布施心及障碍圆满正觉之道,菩萨就不应该接受。
在我们依法实行时,若由于悭吝心而对财物产生贪着,便要以这种思维方式来修习无贪:「大师能仁把所有一切舍弃而证得菩提。我也要谨记自己的誓愿,以佛陀为榜样,把我的身体、财物、善根完全施舍给一切有情。假如仍然贪着财物,那就好比大象为烈日所迫而走进水中淋浴,然后又回到干泥地上打滚。但由于看见自己满身泥泞又回到水里,不断重蹈覆辙。」正如《摄波罗密多论》所说:
应忆念能仁的殊胜妙行,谨守自己的誓愿而努力学习。为求断除对事物的贪着,必须细思这种睿见:「我已经把身体施舍给一切有情,而且连这种施舍的善果亦已舍弃,假如我仍贪着身外之物,就会像大象洗浴一样,毫无意义。」
如果我们能思维施舍的利益而产生强烈爱乐,并思维摄持的过患而产生极大的畏惧,布施心便会自然生起。由此可知,在修习慈心、悲心之后及思维诸佛菩萨等生平传记后,即能把所有一切施舍给他人之心。《入菩萨行论》(持守菩提心品)说:
为了利益一切有情,应把我们的身体、财物受用、及(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善根,毫不吝惜地施舍。
必须注意身体、财物受用、善根这三件事情,要怀有把它们施舍给一切有情的想法。如果我们能断除对一切私人财物的贪爱,屡屡不断修习惠施他人之心,便可以称为「菩萨」 (梵:bodhisattva。藏:byang chub sems pa”。菩提萨埵的简称。意译作道众生、觉有情、大觉有情、道心众生。意即上求佛道, 下化有情的士夫。这种具备多种伟大功德的菩萨又称为「摩诃萨捶」梵:maha-sattva,即大士、上士。而有别于声闻、独觉二乘。菩萨的修行方式称为菩萨行,其教法即称为菩萨乘,其经典称为菩萨藏。菩萨行者应持的戒律称为菩萨戒。)《摄波罗密多论》:
能时时刻刻怀着:「这些东西是完全属于你的,我没有“这些东西是我所有”的自豪感」的殊妙意念,并效法正等正觉(佛陀)功德,即称为「菩萨」。这是殊妙难思的无上胜士佛陀所说。
即使我们已具有把身体施予一切有情的意念,但现在由于定解尚未圆熟,心力薄弱,无法真实施舍自己的血肉等。不过,正如《集学论》所说,我们若不修学施舍身体和性命的意念,对这种意念便不会习以为常,这样就永远不能把自己的身体和性命施舍,所以从现在开始便要修习这种想法。
假如我们已真心真意把衣物、饭食、居所等事物施予一切有情,但是,在使用这些东西的时候,由于贪着私利而忘失了「应为利他而使用它们」的想法,这样便会染犯重罪。但假如只是忘记安住「利益一切如母有情」的想法而非出于贪爱(而使用这些东西),又或由于贪着而把这些财物用于某位有情的身上,这样便会染犯轻罪。
对于已回施给有情的财物,《集学论》提到,假如明知这些财物是属于别人所有,却为自利而取为己用,这样便是「不与取」。如果总值足够,便会染犯别解脱戒的他胜罪。对此,有一些人认为由于我们已把饮食等回施给所有一切有情,所以连一位有情的部分总值也够不上,因此不会染犯他胜处。但另一些人却认为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我们是把自己的一切所有完全会施给每一位不同的有情。还有一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心理上已把这些东西施舍给别人,但是,他们并未把这些东西据为己有,所以没有他胜罪。
(《集学论》的)密意是指我们把饮食等至心回施给人类,而此人亦已知道并且视为自己所有的时候,若我们明知这些财物是属于别人所有,却为自利而取为己用,又如果价值足够,才会成为他胜罪。所以其它各种说法皆不合理。
假如我们在使用他人之物时,心中是怀着「为了利他而使用」的想法,便没有罪过。《集学论》说:
若怀着:「我要以这些属于别人的财物来照顾(我)这具属于别人的身体」,这样便不会有罪过。奴仆可没有用来养活自已的财物。
我们也许会这样想:「当我把这些财物回施给有情之后,假如未经他们允许便擅自取用,这样就会有罪。」不过这是没有罪过。正如《集学论》所说:
正如为主人的利益而辛勤工作的忠仆,在主人因染病等而神志不清时,即使未经允许而使用主人的财物,亦不会有罪。
勿以为「怀有惠施有情之心而没有真实进行施舍,这就等同欺诳,所以全无实质意义可言。」因而丧失信心。《集学论》曾说:
有一些人看见菩萨的这种修持方式,由于他们不明了菩萨的真实修持,因此丧失信心。但这是毫无…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中册 上士道 学习布施》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