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放逸品)所说的种种过患:
嗔恚和贪爱等仇敌,既没有手足也不英明神武,但我怎会像奴仆一被它们役使呢
烦恼一向存在我的心中,对我恣意作出伤害,可是我却默默忍受而不愤恨它们,这种不当的忍耐应予谴责。即使一切天众及非天(阿修罗)皆与我为敌,也不能把我强行牵引至无间地狱的烈火之中,但是,烦恼这个力量强大的敌人,在一刹那间便可以把我投进就是遇上须弥山也可以把它烧得灰烬不留的炽热烈火之中。我们这位烦恼怨敌已无始无终的活了很长的时间,没有其他烦恼能活得这么长久。假如你能顺从侍奉别人,那人家也会给你帮助,令你快乐,但是,假如你去侍奉烦恼的话,便只会受到更大的伤害和痛苦。
正如阿兰若师所说:
要断除烦恼就必须知道烦恼的过患、特性、对治方法及生起的因。在认识他们的过患后,即应把烦恼视为缺陷过失,视为敌人。假如不能认识烦恼的过患,便不会知道烦恼是敌人。所以应依《大乘经庄严论》及《入菩萨行论》的说法来思维这个道理。
阿兰若师还说:
要认识烦恼的特性便须要听闻(无著和世亲的)阿毗达磨论典,最低限度也要听闻(世亲所造的)《释五蕴论》。当我们对根本烦恼和随烦恼有所认识之后,若贪、嗔等烦恼在自心相续生起时,便能即时认出它们:「这就是那个,它现在已经生起。」与烦恼战斗。
癸二由烦恼集业的道理:
由烦恼集业的道理分二:(一)认识所集的业。(二)怎样集业的道理。
子一认识所集的业:
认识所集的业分二:(一)思业。(二)思已业。
(一)思业(梵:cetana-karman。藏:sems pa”i las):《阿毗达磨集论》说:
什么是「思」(梵:cetana。藏:sems pa)
它是令心造作的「意业」(梵:manokarmam。藏:yid kyilas),它的作用是策动心意造作善业、不善业和无记业。
意指「思」是一种能驱策与其相应的心,趣向诸境的心所意业。(心所,梵:caittasika。藏:sems byung。又名心数、心所有法、心所法、心数法。「心所」是从属于「心」,与「心」相应并同时存在的各种心理作用。由于这些心理活动是从属于「心」,犹如「心」的臣子,故把「心」称为「心王」。「 心王」与「心所」是有「五义平等」-所依平等、所缘平等、行相平等、时平等、事平等-的相应关系,所以「心所」又称「心相应法」。)
(二)思已业(梵:cetayitva-karman。藏:bsam pa”i las):
「思巳业」就是由「思」发起的「身业」(梵:kayakarmam。藏:lus kyi las)和「语业」(梵:vakkarmam。藏:ngag kyilas)。《俱舍论》说:
「业」便是「思」和「思」所产生的东西。「思」就是「意业」,「思」所产生的东西便是「身业」和「语业」。
「分别说部」(梵:Vaibhasika。藏:bye brag smra ba。音译毗婆沙)的论师把「身业」和「语业」分为「有表」、「无表」两种,又认为两者必定是有「色」。但是,世亲论师破斥这种说法,他认为「身业」和「语业」皆是与「有表」的身体行为和语言行为同时运作的「思」。所以,这两种业(思业及思已业)均属于「思」。(有表业,梵: vijnapti-karman。藏:rnam par rig byed kyi las。又作「有表色」,梵:vijnapti-rupa。藏:mam par rig byed kyigzugs,是表显于外,能为别人认知的业。无表业,梵:avijnapti-karman。藏: rnam par rig byed ma yin pa”i las。又作「无表色」梵:avijnapti-rupa。藏: rnam par rig byed mayin pa”i gzugs。是不能表显于外,不为人所认知的业。身体动作和语言声音是能被他人所见、所闻,能表显于外的行为,故属「有表业」;相反,由身、语表业所引起,具有妨善或妨恶的功能,但是不为他人所见所闻的行为,即称为「无表业」。)
总之,「业」是有:善业(梵:sukhitakarma。藏: bde bamyor ”gyur gy”i las)、不善业(梵:dukhitakarma。藏:sdugbsngal myor ”gyur gy” i las)、无记业(梵:upeksakakarma。藏:btang snyoms kyi las)三种,但这里所说及的只是前二者。「善业」又分为:有漏、无漏两类。而此处只会讨论有漏的善业。有漏善业又分为:圣者心相续中的有漏善业及异生凡夫心相续中的有漏善业,而这里只会说及后者。
「不善业」便是「非福业」(梵:apunyakarma。藏: bsod nams ma yin pa”i las),而「福业」(梵:punyakarma。藏:bsodnams kyi las) 就是欲界有情心相续之中的善业。「不动业」(梵:acalakarma。藏:mi g.yo pa”i las)就是色界有情和无色界有情心相续之中的有漏善业。《俱舍论》亦是这样说:
「福」是欲界的善业。「不动业」能产生上界 (指天界)。
为什么称为「不动业」呢
因为在欲界之中,应该在天趣身成熟的果报也可能会在人身、旁生身或饿鬼身中成熟,所以它的果报是会变动的。但是,在上界(天界)之中,应该在某一境地成熟的业,是绝不会在其他境地之中成熟,因此便称为「不动」。所以《俱舍论》随着便说:
为什么呢
因为在这些境地成熟的业是不会变动的。
子二怎样集业的道理:
总之,圣者只会造作及积集「善业」,但是,「预流」和「一来」的圣者仍有可能积集「不善业」,不过,这些圣者是不会积集能牵引轮回善恶二趣的业。(「预流」,梵:Srota。藏:rgyun zhugs。音译须陀洹。又作入流、逆流。小乘声闻四向四果的第一级。「预流」是指预入无漏圣道之流。「预流向」是小乘的见道位,「预流果」则为修道位。「一来」,梵: sakrdagami。藏:phyir ”ong。音译斯陀含,是声闻四果的第二级。「一来果」是指已入预流果,已断欲界六品修惑,但是仍须自天上至人间受生一次才能证得般涅槃的小乘圣者。「一来向」是指趣向斯陀含果的因位,行将断除欲界九品修惑中前六品的境位。)所以,龙树菩萨在《中观根本论》(梵:Mula-madhyamaka-karika)说:
生死轮回的根本便是「行」,所以智者绝不会造这种能引致受生的业。愚人才是造这种业的人,而非见实性的智者。
世亲论师(于《缘起初分分别说论》,梵:Pratitya-samutp adadi-vibhanga-nirdesa)亦说:
当我们见谛便不会被牵引受生。
所以,只要我们被「我执」引转,便会积集能牵引我们落入生死轮回的业。不过,只要我们已现证无我真实性,虽然仍会随夙业及烦恼轮回受生,但是却不会造集能引致这种受生的新业。正如《瑜伽师地论》所说「预流」和「一来」不会认同我执并要把它断除,就像强者制伏弱者一般。所以,处于「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以下的一切异生凡夫,皆会积集能引致轮回受生(后有)的业。(世第一法,梵:laukikagra-dharma。藏:”jig rten pa”i choskyi mchog。「加行位」的「四善根位」或「四种顺抉择分」的第四者。此位为有漏智的最究竟者,世间有漏法中的第一殊胜者。此位行者依「无间定」发起上品如实智,观能所二取空而直入「见道位」。《俱舍论》云:「 此有漏故名为世间,是最胜故名为第一,此有漏法世间中胜,是故名为世第一法」。)
因此,若受「染污无明」和「坏聚见」影响,而以身、语、意三门从事杀生等不善法,便是积集「非福业」。实行布施、守护戒律等欲界善法,便是积集「福业」。修习「色界」或「无色界」静虑三摩地境的奢摩他(止),便是积集「不动业」。
( 问:)如果已看见三有一切世间圆满盛事的过患,且为求解脱的愿欲激发,那是否能产生大量善业
还有,这种与如理观察无我意义之慧相应的善「思业」,又是不是生死轮回之因的「集谛」呢
( 答:)总而言之,处于「资粮道」和「加行道」者,虽然会积集凡常能牵引受生的业,但是,依照你们所说的这种意乐和观察无我之慧相应的善业,便会成为贪爱后有的对治品类,而且它们的「能」与「所」二分均与无死根本的我执行相背道而驰,所以并非平常真正能引致受生的「集谛」。(「能」即是能取、有境。能取,梵:grahaka,亦即「能认取的主体」;「所」即是所取、境。所取,梵:grahya,亦即「被认取的客体」。「能取」是认识对象的主体,而「所取」便是对象。为心或意识认取的对象是称为「境」,藏:yul,相对于此,能认取「境」的心识,则称为「有境」。藏:yul can。)不过,由于它们是与能引生「后有」的真正「集谛」近似,所以被算入「集谛」之中。《摄抉择分》亦这样说:
问:这些能断除「后有」的贪爱,并能引生「出世间道」,不会对向「后有」的世间法,为什么是属于「集谛」呢
答:虽然它们的性质并非对向「后有」,但是却与能引致「后有」的身、语、意善行近似,由此应知它们是属于「集谛」。
论意是说,在仔细思维生死轮回的过患之后,便…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中册 共中士道 思维集谛》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