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集谛」:
壬二思维集谛流转次第:
由集谛思维流转生死轮回的次第分三:(一)烦恼生起的道理。(二)由烦恼集业的道理。(三)死殁及结生的道理。
癸一烦恼生起的道理:
虽然「业」和「烦恼」两者皆是造成生死轮回的因,但是却以「烦恼」为主要。假如没有烦恼,那即使我们积集了无量夙业,亦会像种子没有泥土、水份等一般,不会长出苗芽,同样,「业」若缺乏「俱有缘」便不会长出苦苗。相反,即使没有积集夙业,但是只要具有烦恼,便会马上积集新的业,从而取得「后有」(梵:punar-bhava。又作后蕴。意指未来的果报或后世的身心诸蕴)《释量论》说:
超越「有爱」(对轮回三有的贪爱)者的业是没有招引受生的势力,因为它的「俱有缘」经已灭尽。
(俱有缘,梵:sahabhuta-hetu。藏:lhan cig byed rkyen。又作「俱有因」。六因之一。又作共有因、共生因。同时存在之法﹒相互为因,故名「俱有因」。如地、水、火、风等四大,必四大相依而生,彼为我之因,我为彼之因,恰如三叉之相依而立,故称俱有因。四大之中,一大为因,则其他三大为果;其他三大为因,则此一大为果。盖以相互为因,亦必相互为果之故。俱有因又可分为互为果俱有因、同一果俱有因之别。如以三杖相倚,一杖为其他二杖之因,同时其他二杖亦必为此杖之因;此三杖相互为果之理亦然,称为互为果俱有因。又如三杖鼎足相倚,以支持一物;即由二物以上相互资助,以产生同一结果,譬如由多柱而支持一屋,称为同一果俱有因。)
同论又说:
因为只要有「爱」的话,「蕴」(后有)便会再次产生。
因此,依靠烦恼的对治法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首先必须认识烦恼,所以我们应对烦恼有所认识。
子一认识烦恼:
「认识烦恼」分四:(一)识别烦恼。(二)烦恼的生起程序。(三)烦恼之因。(四)烦恼的过患。
丑一识别烦恼:
(一)烦恼总相:
无著论师的《阿毗达磨集论》对烦恼的总相作出这样的说明:
「烦恼」被界定为一种在生起时具有扰乱性,在生起时能扰乱心相续的法(心理现象)。
由此可知,当烦恼生起的时候,便会扰乱心相续(令心不能平静)。
(二)烦恼别相:
以下是十种烦恼的别相:
(1).贪(梵:raga。藏: ”dod chags)-
意指在看见内在或外在的惬意可爱对象时,对它们生起耽着追求,当这种执着其对象的贪欲增强时,我们便难以舍离这种对象,就像一块浸满油的布,难以洗净。
(2). 嗔(梵:pratigha。藏:khong khro )-
对于有情、痛苦及利器、荆棘尖刺等痛苦的源头,产生想要伤害这些对象的暴烈嗔恚心态。
(3). 慢(梵:mana。藏:nga rgyal)-
基于「坏聚见」,对于内在和外在的高、低、好、坏的德性,自以为高级,令自心趾高气扬,不可一世。
(4). 无明(梵:avidya。藏:ma rig pa)-
对于四谛、业果、三宝的性质,心中不能明确了解的误解烦恼。
(5). 疑(梵:vicikitsa。藏:the tshom)-
不能确定四谛、业果、三宝三者,是否真实存在。
(6). 坏聚见(梵:satkayadrsti。藏:”jig lta。又作「萨迦耶见」)-
把「取蕴」视为「我」或「我所有」是染污慧。「坏聚」的「坏」是指无常,而「聚」是指「多数」,这是要指出所见之法仅是无常,而非只有一种,并没有恒常独一的补特迦罗。
(7). 边见(梵:antagrahadrtsi。藏:mthar lta)-
这是一种把由「坏聚见」所执的「我」视为恒常。又或视为断灭,认为没有生命是从这一生转生于后世的染污慧。
(8). 见取见(梵:drstiparamarsa。藏:lta ba mchog)-
这是一种把坏聚见、边见、邪见的三者之一,与及这三种「见」所依仗的「见者」之「蕴」,视作至高无上见地的染污慧。
(9). 戒禁取见(梵:silavrataparamarsa。藏:tshul khrimsbrtul zhugs mchog”dzin)-
是一种把某种可舍弃的恶戒或必须遵从某种服饰、规矩、身语行为的戒律与及种种禁戒苦行方式,视为能净除罪恶,能解除烦恼,能断除生死轮回的戒律的染污慧。
(10). 邪见(梵:mithyadrati。藏:log lta)-
是一种否定有前生后世及业果等事情,又或相信「大自在天」或「自性」是众生之「因」的染污慧。(「自性」, 梵:prakrti。藏:rang bzhin。又作「本性」,梵: prad hana。藏:gtso bo。 婆罗门教的六大学派皆相信「神我」及「自性」是有情及世间的源头。)
以上十种烦恼是依照《集论》、《瑜伽师地论》及《释五蕴论》解释。
(《集论》全名《阿毗达磨集论》,无著论师造。玄奘的译本《大乘阿毗达磨集论》。本论是把大乘阿毗达磨的各项要目集会解释,与《显扬圣教论》同为《瑜伽师地论》的纲目。内容分为「本事分」与「抉择分」,前者有「三法」、「摄」、「相应」、「成就」等四品,后者有「谛」、「法」、「得」、「论议」等四品。「本事」与「抉择」二分是取自《瑜伽师地论》的「本地分」及「摄抉择分」。「 三法品」的「广分别」门中的有色无色,乃至有上无上等义门,与「摄品」的十一种分别、『成就品」的三种成就说,均符合于《瑜伽师地论》卷十三、卷五十二及《显扬圣教论》卷十四所说。本论与显扬圣教论同为《瑜伽师地论》的纲目。至于本论的注释则有安慧所造的《阿毗达磨杂集论》。
《释五蕴论》梵:Panca-skandha-prakarana。又作《粗释体义论》、《五蕴论》。世亲造,唐代玄奘译。本论重于阐明大乘五蕴法,并兼说大乘十二处、十八界等法,属法相宗瑜伽十支论之一。小乘「萨婆多部」将诸法分为五位七十五法,而以五蕴总摄其中七十二有为法。大乘则分为五位百法,其中的九十四种有为法是摄于五蕴之中,即:色蕴有五根、五境、无表色;受蕴有受心所;想蕴有想心所;行蕴有除受、想心所外的一切心法及不相应行法等六十七法;识蕴包括阿赖耶等八识。在大乘经典之中,以本论对五蕴法的说明最为简要。)
丑二烦恼的生起程序:
其中一种看法是认为「无明」与「坏聚见」不同。例如,当夜幕降临在盘绳之上时,绳的形态便会变得模糊不清,于是有些人便会把盘绳错误认为蛇。依照这种观点而言,有碍认清「蕴」的存在形式的无明暗冥,亦同样令人把「蕴」误认为「我」,并由这种误解而引生出其他烦恼。
但是,若我们认为「无明」与「坏聚见」是完全相同,那么「坏聚见」便是烦恼的根本。
当「坏聚见」执「我」时,便会产生「自」、「他」的分别。这种区别产生后,便会贪着对自己的朋党,对其他的人则产生嗔恚。由于执「我」,自心便会贡高我慢,于是便会坚执这个「我」是恒常或断灭,并坚执这类「我见」与及和这类见解相关连的修持是最优胜。同样,我们亦会生起邪见,对开示「无我」的大师(佛陀)及他所说的业果、四谛、三宝等教法加以否定,又或怀疑这些事情是否真实存在。《释量论》说:
有「自」的想法便会有「他」的想法。既有「自」、「他」就会有「爱」、「嗔」,于是一切与此有关的过失便会产生。
丑三烦恼之因:
《菩萨地》说烦恼的「因」是有六种:
(1). 所依-即是烦恼的「随眠」。
(2). 所缘-有助烦恼生起的对象(境)出现。
(3). 猥杂-受恶友或愚人影响。
(4). 言教-听闻邪法。
(5). 串习-指过往熟习烦恼的过程。
(6). 作意-即是把不乐之相妄计为乐,与及把无常的事物妄执为其实恒常等非理作意。(亦即「四颠倒」,梵:catvari-viparyasa。藏phyin ci logbzhi ”bzhi。略称「四倒」,可分为二:1.有为四颠倒,指凡夫对于生死有为法所执的四种颠倒妄想-常颠倒nitya-viparyasa、乐颠倒sukha-viparyasa、我颠倒atman-viparyasa、净颠倒suddhi-viparyasa。凡夫不知此迷界的实相,遂执世间的无常为常、执苦为乐、执不净为净、执无我为有我。2.无为四颠倒,指声闻、缘觉二乘人虽对有为四颠倒具有正见,但却误解涅槃是灰身灭智,遂于涅槃无为法产生起四种妄见。也就是把涅槃的常、乐、我、净四德妄执为无常、无乐、无我、不净。)
丑四烦恼的过患:
烦恼一生起时,首先便会令我们的心完全恼乱,令我们错误认取所缘境,加深我们的「随眠」,令同类型的烦恼不断循环。它会损害我们自己和别人,能在现世和后世引生罪恶,制造出「生苦」等多种苦恼忧悲的感受。烦恼能令我们远离涅槃,摧毁我们的善法,损耗我们的受用。令我们在众人之中感到畏怯和不快乐,缺乏自信,恶名流传各方,被大师及护法等圣者呵责,在临终时悲痛后悔,目标不能实现,死后还会生于恶趣。又如《大乘经庄严论》所说:
烦恼能摧毁自己和他人,能毁坏我们的戒律。损灭我们的安乐受用,令我们远离正道,被我们的护法及师长呵责,恶名昭彰,生于无暇之处,丧失已得或将得的善法,身受极大的悲忧苦恼。
此外,我们还要认识《入菩萨行论…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中册 共中士道 思维集谛》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