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集谛」:
壬二思維集谛流轉次第:
由集谛思維流轉生死輪回的次第分叁:(一)煩惱生起的道理。(二)由煩惱集業的道理。(叁)死殁及結生的道理。
癸一煩惱生起的道理:
雖然「業」和「煩惱」兩者皆是造成生死輪回的因,但是卻以「煩惱」爲主要。假如沒有煩惱,那即使我們積集了無量夙業,亦會像種子沒有泥土、水份等一般,不會長出苗芽,同樣,「業」若缺乏「俱有緣」便不會長出苦苗。相反,即使沒有積集夙業,但是只要具有煩惱,便會馬上積集新的業,從而取得「後有」(梵:punar-bhava。又作後蘊。意指未來的果報或後世的身心諸蘊)《釋量論》說:
超越「有愛」(對輪回叁有的貪愛)者的業是沒有招引受生的勢力,因爲它的「俱有緣」經已滅盡。
(俱有緣,梵:sahabhuta-hetu。藏:lhan cig byed rkyen。又作「俱有因」。六因之一。又作共有因、共生因。同時存在之法﹒相互爲因,故名「俱有因」。如地、水、火、風等四大,必四大相依而生,彼爲我之因,我爲彼之因,恰如叁叉之相依而立,故稱俱有因。四大之中,一大爲因,則其他叁大爲果;其他叁大爲因,則此一大爲果。蓋以相互爲因,亦必相互爲果之故。俱有因又可分爲互爲果俱有因、同一果俱有因之別。如以叁杖相倚,一杖爲其他二杖之因,同時其他二杖亦必爲此杖之因;此叁杖相互爲果之理亦然,稱爲互爲果俱有因。又如叁杖鼎足相倚,以支持一物;即由二物以上相互資助,以産生同一結果,譬如由多柱而支持一屋,稱爲同一果俱有因。)
同論又說:
因爲只要有「愛」的話,「蘊」(後有)便會再次産生。
因此,依靠煩惱的對治法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首先必須認識煩惱,所以我們應對煩惱有所認識。
子一認識煩惱:
「認識煩惱」分四:(一)識別煩惱。(二)煩惱的生起程序。(叁)煩惱之因。(四)煩惱的過患。
醜一識別煩惱:
(一)煩惱總相:
無著論師的《阿毗達磨集論》對煩惱的總相作出這樣的說明:
「煩惱」被界定爲一種在生起時具有擾亂性,在生起時能擾亂心相續的法(心理現象)。
由此可知,當煩惱生起的時候,便會擾亂心相續(令心不能平靜)。
(二)煩惱別相:
以下是十種煩惱的別相:
(1).貪(梵:raga。藏: ”dod chags)-
意指在看見內在或外在的惬意可愛對象時,對它們生起耽著追求,當這種執著其對象的貪欲增強時,我們便難以舍離這種對象,就像一塊浸滿油的布,難以洗淨。
(2). 嗔(梵:pratigha。藏:khong khro )-
對于有情、痛苦及利器、荊棘尖刺等痛苦的源頭,産生想要傷害這些對象的暴烈嗔恚心態。
(3). 慢(梵:mana。藏:nga rgyal)-
基于「壞聚見」,對于內在和外在的高、低、好、壞的德性,自以爲高級,令自心趾高氣揚,不可一世。
(4). 無明(梵:avidya。藏:ma rig pa)-
對于四谛、業果、叁寶的性質,心中不能明確了解的誤解煩惱。
(5). 疑(梵:vicikitsa。藏:the tshom)-
不能確定四谛、業果、叁寶叁者,是否真實存在。
(6). 壞聚見(梵:satkayadrsti。藏:”jig lta。又作「薩迦耶見」)-
把「取蘊」視爲「我」或「我所有」是染汙慧。「壞聚」的「壞」是指無常,而「聚」是指「多數」,這是要指出所見之法僅是無常,而非只有一種,並沒有恒常獨一的補特迦羅。
(7). 邊見(梵:antagrahadrtsi。藏:mthar lta)-
這是一種把由「壞聚見」所執的「我」視爲恒常。又或視爲斷滅,認爲沒有生命是從這一生轉生于後世的染汙慧。
(8). 見取見(梵:drstiparamarsa。藏:lta ba mchog)-
這是一種把壞聚見、邊見、邪見的叁者之一,與及這叁種「見」所依仗的「見者」之「蘊」,視作至高無上見地的染汙慧。
(9). 戒禁取見(梵:silavrataparamarsa。藏:tshul khrimsbrtul zhugs mchog”dzin)-
是一種把某種可舍棄的惡戒或必須遵從某種服飾、規矩、身語行爲的戒律與及種種禁戒苦行方式,視爲能淨除罪惡,能解除煩惱,能斷除生死輪回的戒律的染汙慧。
(10). 邪見(梵:mithyadrati。藏:log lta)-
是一種否定有前生後世及業果等事情,又或相信「大自在天」或「自性」是衆生之「因」的染汙慧。(「自性」, 梵:prakrti。藏:rang bzhin。又作「本性」,梵: prad hana。藏:gtso bo。 婆羅門教的六大學派皆相信「神我」及「自性」是有情及世間的源頭。)
以上十種煩惱是依照《集論》、《瑜伽師地論》及《釋五蘊論》解釋。
(《集論》全名《阿毗達磨集論》,無著論師造。玄奘的譯本《大乘阿毗達磨集論》。本論是把大乘阿毗達磨的各項要目集會解釋,與《顯揚聖教論》同爲《瑜伽師地論》的綱目。內容分爲「本事分」與「抉擇分」,前者有「叁法」、「攝」、「相應」、「成就」等四品,後者有「谛」、「法」、「得」、「論議」等四品。「本事」與「抉擇」二分是取自《瑜伽師地論》的「本地分」及「攝抉擇分」。「 叁法品」的「廣分別」門中的有色無色,乃至有上無上等義門,與「攝品」的十一種分別、『成就品」的叁種成就說,均符合于《瑜伽師地論》卷十叁、卷五十二及《顯揚聖教論》卷十四所說。本論與顯揚聖教論同爲《瑜伽師地論》的綱目。至于本論的注釋則有安慧所造的《阿毗達磨雜集論》。
《釋五蘊論》梵:Panca-skandha-prakarana。又作《粗釋體義論》、《五蘊論》。世親造,唐代玄奘譯。本論重于闡明大乘五蘊法,並兼說大乘十二處、十八界等法,屬法相宗瑜伽十支論之一。小乘「薩婆多部」將諸法分爲五位七十五法,而以五蘊總攝其中七十二有爲法。大乘則分爲五位百法,其中的九十四種有爲法是攝于五蘊之中,即:色蘊有五根、五境、無表色;受蘊有受心所;想蘊有想心所;行蘊有除受、想心所外的一切心法及不相應行法等六十七法;識蘊包括阿賴耶等八識。在大乘經典之中,以本論對五蘊法的說明最爲簡要。)
醜二煩惱的生起程序:
其中一種看法是認爲「無明」與「壞聚見」不同。例如,當夜幕降臨在盤繩之上時,繩的形態便會變得模糊不清,于是有些人便會把盤繩錯誤認爲蛇。依照這種觀點而言,有礙認清「蘊」的存在形式的無明暗冥,亦同樣令人把「蘊」誤認爲「我」,並由這種誤解而引生出其他煩惱。
但是,若我們認爲「無明」與「壞聚見」是完全相同,那麼「壞聚見」便是煩惱的根本。
當「壞聚見」執「我」時,便會産生「自」、「他」的分別。這種區別産生後,便會貪著對自己的朋黨,對其他的人則産生嗔恚。由于執「我」,自心便會貢高我慢,于是便會堅執這個「我」是恒常或斷滅,並堅執這類「我見」與及和這類見解相關連的修持是最優勝。同樣,我們亦會生起邪見,對開示「無我」的大師(佛陀)及他所說的業果、四谛、叁寶等教法加以否定,又或懷疑這些事情是否真實存在。《釋量論》說:
有「自」的想法便會有「他」的想法。既有「自」、「他」就會有「愛」、「嗔」,于是一切與此有關的過失便會産生。
醜叁煩惱之因:
《菩薩地》說煩惱的「因」是有六種:
(1). 所依-即是煩惱的「隨眠」。
(2). 所緣-有助煩惱生起的對象(境)出現。
(3). 猥雜-受惡友或愚人影響。
(4). 言教-聽聞邪法。
(5). 串習-指過往熟習煩惱的過程。
(6). 作意-即是把不樂之相妄計爲樂,與及把無常的事物妄執爲其實恒常等非理作意。(亦即「四顛倒」,梵:catvari-viparyasa。藏phyin ci logbzhi ”bzhi。略稱「四倒」,可分爲二:1.有爲四顛倒,指凡夫對于生死有爲法所執的四種顛倒妄想-常顛倒nitya-viparyasa、樂顛倒sukha-viparyasa、我顛倒atman-viparyasa、淨顛倒suddhi-viparyasa。凡夫不知此迷界的實相,遂執世間的無常爲常、執苦爲樂、執不淨爲淨、執無我爲有我。2.無爲四顛倒,指聲聞、緣覺二乘人雖對有爲四顛倒具有正見,但卻誤解涅槃是灰身滅智,遂于涅槃無爲法産生起四種妄見。也就是把涅槃的常、樂、我、淨四德妄執爲無常、無樂、無我、不淨。)
醜四煩惱的過患:
煩惱一生起時,首先便會令我們的心完全惱亂,令我們錯誤認取所緣境,加深我們的「隨眠」,令同類型的煩惱不斷循環。它會損害我們自己和別人,能在現世和後世引生罪惡,製造出「生苦」等多種苦惱憂悲的感受。煩惱能令我們遠離涅槃,摧毀我們的善法,損耗我們的受用。令我們在衆人之中感到畏怯和不快樂,缺乏自信,惡名流傳各方,被大師及護法等聖者呵責,在臨終時悲痛後悔,目標不能實現,死後還會生于惡趣。又如《大乘經莊嚴論》所說:
煩惱能摧毀自己和他人,能毀壞我們的戒律。損滅我們的安樂受用,令我們遠離正道,被我們的護法及師長呵責,惡名昭彰,生于無暇之處,喪失已得或將得的善法,身受極大的悲憂苦惱。
此外,我們還要認識《入菩薩行論…
《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 中冊 共中士道 思維集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