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分的,无法破除细分的执着,以及细分执着所产生的贪瞋。虽然了解自续所说的无真实,仍是无法破除应成所说的,自性有的执着及所产生的贪瞋。我们看一切法的时候,都会看成是自性有,从那一方面而产生的。虽然看到从那一方面而产生,但实际上是没有的,有的执着是虚假的、是颠倒的。这种的认识,了解诸法无自性的智慧,能直接的对治应成所说的自性有的执着,那么其它的执着也就不会再生起了。
当应成所说的证空智慧的力量还未消失之前,不可能产生自性有的执着,也不可能产生自续所讲的真实有的执着,也不可能产生唯识所说的二取有的执着,更不可能产生其它的颠倒识。但是唯有了解常一自主无我而已,具有这种智慧,这智慧在力量还未消失之前,仍会有应成所讲的自性有的执着。我们若能了解无明的根本,最究竟的颠倒执着,直接破除这种颠倒执着,需要透过空性才有办法。因而要了解空性,是非常重要的。何谓空性的性质呢?空性的特征呢?我们上次讲到「无异无分别」,虽然世俗法有许多种,但是世俗的一切法的空性,是没有任何的差异,没有二相戏论,远离二相的戏论。
我们一直讲空,空并非完全没有。就像我们刚才所讲的科学家寻找色法时,找不到色法从那方面有任何的微尘许存在。寻找不到,唯有这样,也并非是空性。我们不管寻找任何的事物,寻找身也好、心也好,在寻找它的假义找不到的时候,找不到这一点并非是空性。所谓「空」的意思,当寻找假义找不到的当下,再回想一次找不到,但是还是有作用啊!就是因为了解这一法有作用,所以肯定这一法是「有」的、是存在的,但是有的方式是在因缘的控制时而存在的,存在方式并非是自己独立存在,自相或自性存在,是由因缘和合而存在。我们通常看到一切法是很独立的,从那一方面而产生的,但是找的时候又找不到,却又是存在的,因为有作用。这样它的存在方式,唯有依靠名言安立而已,依靠分别心执取而已,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其余的存在方式,不是从那一方面产生,只是唯名而取而已。这时候你再去想,我们会看到从那一方面产生,但实际上又不是啊!有是有,但实际上去找的时候又找不到,我所看到的事相又找不到,这时候会遮挡看到的实有相,这才算所讲的空。就是唯有依靠互相观待而安立,所以不观待的法是不存在的,并非说是寻找假义找不到就算空。唯有互相观待而安立,所以没有观待的法是不存在的。由互相观待而安立的,才能使性空辅助缘起,缘起辅助性空。因为互相观待下所以「有」,唯有互相观待而安立了,没有观待的法没有性空。所以寻找假义找不到的并非是空的道理,就像兔子角寻找不到是完全没有,并无法暗示任何缘起的涵义。所以唯有互相观待而安立的理由,没有观待的法是不存在的,那才算是入中道。因为唯有互相观待而安立的,所以不是境上的,破除常边。没有自性的,因为互相观待,并非没有,又并非是境上而存在当下,就是唯名而安立的有,破除了断边。
因为下部不了解空性的意义、及空性的道理、空性的内涵、空性的性质,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诤论。但是我应成所讲的空,并非是寻找假义找不到就成为空,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因为互相观待而空,所以你的诤论是无法损害到我。因此空性必须在一个属于「有法」上存在,假使不是「有法」就没有空性了。事相上「有法」就变成空性的所依,空性究竟性质就是事相的特征,就是能依。因由缘起道理的实际体会到无自性,那末一讲到自性空的时候,自然就会体会到缘起了,就是有的,名言安立的有。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讲到二谛的道理,外道和佛教的四部都成立二谛。外道也讲二谛,至于毗婆娑宗解释二谛的道理,认为胜义谛的定义:若是有一法,无法以力破坏,或者用意识分析,执着这一法的意识仍存在(不失觉),就称为胜义谛。倘若有一法以力破坏,或者意识分析,执着这一法的意识消失(失觉),这时叫世俗法。这是毗婆娑宗所讲的二谛的定义。
以唯识来说,认为无漏根本智的所缘境,也就是究竟的所缘境,这就是胜义谛;倘若有一法不是无漏根本智的所缘境,那就是世俗谛。中观如何解释呢?他们认为一个世俗法上是俱有二谛的,而且二谛有异体无异性的关系,这是在世俗法上存在的。不只如此,连空性本身还是自性空的。以空性的特征而言,空性和事相的空性,就是所依的空性是世俗谛。胜义和世俗的定义,倘若有一法可以被名言识所安立就成为世俗,倘若有一法能以观察事相究竟性质的圣言识来安立,就成为胜义。因此佛以二谛为众生说法。
「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倘若有人不能由缘起的道理了解胜义谛,则他不能知道佛法的精华,也就是空性的道理。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第一义就是胜义谛。若不依世俗谛缘起的道理来了解空性,不可能证空的,不可能得到涅槃。所以不管任何一法都俱有二谛的,而且二谛的关系就是异体不异性。倘若异性的话,有四种缺点,如色法:(一)空性成为色法的特征。(二)色法的空性不能在色法中存在。(三)观空性时不能缘色法。(四)自性有与自性空同时存在。倘若同体不异体,也有过失。
世俗谛也可分两种(一)正世俗。(二)倒世俗。
至于正、倒世俗的差别又有一点困难,因为各派的专家有各自的说法。诸法所相都是相违的,我们所看到的和实际上所有的是不相符合,所以这些世俗法都是属于虚假的。但是在虚假的法,有些不需证空也可以了解,有些法是需要透过证空才能了知是虚假。好比我们说梦里的人,梦中总会梦到人嘛!梦境的人并非是真实的,是可以了解的,但这两个都是虚假的,梦境的人并非是真正的人,而我们现在看到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因为梦境的人,杀了他不会得到杀人的罪,但杀了真正的人,会得到杀人的罪。同样的都是虚假的,但是由世间而言,还有一个虚假和真实的差别。当然每一法有虚假和真实的差别,那就是胜义和世俗了。但是世俗虚假本身,以世间而言,还有真实以及虚假,这是正和倒的世俗差别。
我们如何安立这是有?这是无呢?前几天也说过了,要世间共许,不受到名言识的损害,不受到圣言识的损害。光是名言共许是不足够的,因为执着兔子角的意识,认为兔子角是存在的。以执着兔子角的意识而言,兔子角是世间共许的。所以光是世间共许,不能成立为是有的,因为名言识会损害兔子角的,兔子根本没有角。若名言识不损害就是有吗?也不一定。如阿赖耶识,无法直接用名言识损害。为什么呢?以随经瑜伽行认为阿赖耶识,寻找一定找不到的。阿赖耶识的定义,具有这样的一个性质。胜义识找不到,但确实找不到,所以阿赖耶识受到胜义识的损害,虽然没有名言识的损害,是世间共许,但是受到胜义识的损害,所以阿赖耶识是不存在的。所以,假使诸法要成立,变成有的话,必须有三种特征:(一)世间共许。(二)不受到名言识的损害。(三)不受到胜义识的损害。俱有这三种特征,这一法是成立了。
所以「有」的法,并非只有世间共许,或有执着这一法的意识,就足够安立为「有」。就好比兔子角,我们可以执着这是兔子角,有执着兔子角的意识存在,但是兔子角并不存在啊!所以只有执着这一法的意识是不够的,意识还要是不颠倒识,属于正量才可以安立这一法是有。何谓正量呢?就是不颠倒识的意思。但我们又讲证空比量,以证空比量来讲的话,虽然了解了空性,了解实际的究竟性质,但是因为它看到了自性的相,空本身的自性的相,所以它又是错乱识。因为看空的时候看成有自性了。所以我们称为错乱识,因为所执着的和实际上是符合的,所以不颠倒。不颠倒识和错乱识,证空比量本身属于错乱的,但又不是颠倒的。唯有在无漏根本智,也就是说证空现量无漏根本智。
圣道之前,反正凡夫道所有的一切意识都是错乱识,看到了自性相都是错乱识。尤其应成说:不管颠倒识也好,不颠倒识也好,对自己所显现的相,一定是量,就像执着兔子角的意识,是一个颠倒识没有错,但是所显现的兔子的相是存在的,以相而言它是现量,不只是量而已,还是现实的量。举一个例子:持色眼识,执着色法的眼识,对于色而言是量,因为持色眼识会看到色法是自性有的,以色法是自性有而言是颠倒识,但是以色法是自性有的相而言是量。持色的眼识看到色、执着色,认为色是色,但是不会认为色是自性有,却看成色是自性有。
胜义空性广分的话,可以分二十种、十八种、四种,还有分十六种,但是最主要的分两种,就是人无我和法无我,所以由二谛的认识而了解,所看到的和实际上所有的是不符的。
「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钝根者无法一下子就了解空性。释迦牟尼佛证悟之后,虽然成就了无上正等正觉,没有马上讲空性的道理,所以初转*轮为四谛*轮。
「汝谓我着空,而为我生过。」「汝」指下部者,在前面说过:假使中观论师们认为诸法是无自性,就有许多过患。例如:不会有生灭的存在,不会有世间的存在。这种的诤论中观论师说是因为你不了解空性而有过失。
「汝今所说过,于空则无有。」你虽然说这一切的过失,但是以空义来说,这一切是没有…
《中观正见》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