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即信相应地,信根成就而不退失,乃十住以上的地位。
第二,不断相应染。此乃九相中的相续相,相当于粗的分别的法执。其位如何?说它是究竟离,则在信相应地即十住以上的三贤位,修学断绝它的手段方,渐渐舍去,就名为净心地,到达发起无漏清净之心的初欢喜地,即初地之位的菩萨是也。
第三,分别智相应地。此乃九相中的智相,相当于细的俱生的法执。其位如何?说它是究竟离,则是具戒地,从具有摄律仪、摄善法、摄有情的三聚戒的第二地开使,渐渐离舍。乃至成为无方便地,于修习空无相观还须应用方便的第七地的菩萨是也。
第四,现色不相应染。此相当于九相中的境界相。其位位如何?说它能离,则是色自在地,乃在客观的色法中得到自在的第八地的菩萨。在此位中,深达唯心之理,知道心外的境界尽是唯心所现,故能在一切色法中获得自在。莫说能将瓦变作黄金,即变作真实的鱼米,或显现众宝庄严的净土,也属可能。
第五,能见心不相应染。此相当于九相中的见相。其位如何?若说其能离,是心自在地,在主观的心上获得自在。自心自不必说,是他心通中也能得到的第九地菩萨。
第六,根本业不相应染。此相当于九相中的业相。其位如何?说到其能离,是菩萨地。由于因位已满,得入果位的佛陀如来地,故能完全远离。
【详义】六染对于能断的净,是接近于所断之惑,所以都名为染。初三染是第六识相应之惑,后三染是第八黎耶识相应之惑,从粗次第到细也。所以初三名为相应染,后三名为不相应染。即所谓相应,乃心王与心所相应,意思是粗杂的惑。所谓不相应,乃心王与心所不相应,是微细的惑。盖断惑的顺序次第,是从粗者及于细者,犹如在始觉的四位之下断四相之惑一样。好比洗涤秽物时,粗的秽可以很快地除去,但细的污点不容易除尽。如今亦然,淡粗者开始断,渐渐及于细者。然断惑的原理,粗惑用劣弱的智慧来断,细惑用优胜的智慧来断,因此开始用二乘及三贤位的智慧来断,其后用地上的菩萨的智慧来断,终而至于佛果。关于断惑,都要修唯识观,即开始在二乘三贤位上,修习唯识观中的人空观,断我执。但三贤位须修习唯识观中的法空观的方便,初地以上正确地修习法空观,断法执。但到第七地为止,出入于观,故用有分别的方便加行而入观,所以论文中称第七地为无相方便。从初地以上到七地为止,都是方便,但只在终了时名为方便。第八地以上入出于观,任运无功用地修习,故名为方便地。要之,六染是说明从粗到细断惑的顺序次第,是关于还灭门的。
其次,前文说明三细六组的九相,以及五意并意识,现在要同六染比较对照。第一,三细六粗五意六染,是起信论中的法数,都是不可忘却的要点。第二,六染相当于九相中的前六相。即前三染可配合六粗中的前三粗,后三染可配合三细。又可知该当于五意及意识。第三,九相和五意是从细到粗的顺序,六染则是从粗到细的顺序。第四,九相说朗吾人迷妄起来的顺序,即心性起动的过程,五意和意识则陈述吾人在迷中的因缘,即心性起动的因缘。现在的六染,是把如此缘起的迷妄的染心用菩萨的穷行实践来次第断破。第五,九相五意如此从细到粗顺流地向下堕落,故为流转门,六染则从粗到细逆流地向上开悟,故为还灭门。第六,九相中的业系苦相,是三界的苦报,故其结果是非可断的。但现在的六染,是招致苦报的原因,故非可配合的。又,九相中的起业相,应属于招致的原因,但不是惑,故不可配合六染。第七,始境的四位,虽然也是关于断惑的,但这是始觉的分类,气以说明位次为主眼;现在的六染则是专门关于断惑论的。第八,要之,九相五意是详述生灭流转的相状及因缘,六染是说明转迷开悟的顺序次第。可说是叩尽解脱论了。(参看序论中的法数配当图)。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要义】自此以下,丁是就前文重新说明其要义,先说根本无明的治断。关于六染,即枝末无明的断灭,已有说明,但关于根本无明的断灭,尚未说明其顺序次第,故今续说:不了解一法界真如之为真如的根本无明,从信相应地即十住位观察修养,学习断破之法,确净心地即初地一分一分地离开无明,以到达佛果如来地,究竟脱离,完全断惑。盖其断灭之法,与前六染相同。 然根本治灭的原由,是六染无一不依据无明之故。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是依净染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不相应义者,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相故。
【要义】次说相应与不相应之意义。六染之中,前三染称为相应,后三染称为不相应。所谓相应,乃言物有二个,故曰相应,是粗方;所谓不相应,则反之,是细方。相应之义是“心和念法”,即心是心王,念法是心所,两者相异,然心王净则心所亦净,心王染则心所亦染。能缘的知中和相和所缘的缘相,两者常一致,故名相应。又,“心念和法”,即言心念乃能缘之心,法乃所缘之境。此时能缘的心念和所缘的境,虽两者相异,但随看能缘主观的染净,所缘客观也显出染净。主观的知相和客观的缘相类同,故名相应。即第一王数释,第二心境释也。
其次,说不相应之义,“心即不觉”,即不离真如之体的不觉。六染中前三染,是业转现三细的阿黎耶识之上再加妄心。故王数虽相应,但后三染是业转现的阿黎耶识,无明接近真如,极为细微,故无心王心所之别。无心王心所之别者,焉有主观的知相和客观的缘相别呢?无别则不论染净类同,故名之为不相应。又,“心即不觉”即不离真如的不觉无明,其体非与妄心别异,然极为细微,故不与外境相应,心与境不相对,则焉有主观的心的知相和客观的境的缘相二别呢?无别则不沦染净类同,故名之为不相应。即第一王数释,第二心境释也。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要义】次陈述染心名烦恼碍,无明名智碍之理。所谓染心的意义,即上述的六染心也。今名之曰烦恼碍。所谓烦恼,乃烦扰恼乱之义。它妨碍证实湛然寂静的真如平等之理的根本智(或称为真智、证体智、如理智、实智),勿使生起,即障碍智净相也。烦恼,即碍的持业释,又名烦恼障。其次,所谓无明之义,即根本无明也。今名之曰智碍。无明之体无智而昏迷,故能障碍世间的自然业智。所谓自然业智乃对自然发生业用的智慧,即于证实真如之后,佛应世间的差别界而济度众生的智。无明妨碍此智(对于根本智,称为后得智,又名俗智、起用智、如量智、权智),勿使生起,即障碍不思议业相者也。这是智之碍的依主释,又名所知障。
此义云何?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向一切境界种种智故。
【要义】对前文说明有疑难,今解释之。前文说染心碍根本智,无明碍后得的自然业智。此乃染心碍向著粗的自然业智、无明碍向著细的恨本智之理。现在与此相反,则甚可怀疑。此义云何?先就染心而言,染心即六染,故后三染是阿黎耶识。此黎耶识有主观的能见和客观的能现,迷妄地在此客观的能见上采取前三染的境界。因有此主客能所的差别,故障碍了湛然静寂的平等的根本智。次就无明而言,一切世间的生灭差别法,其本体的真如也常常寂静,无起动之相。然根本无明不知觉它,迷妄地采取境界,遂有主客能所的差别,违背湛然寂静的真如法性。若能随顺法性,则能知世间一切的境界。只因不随顺法性,故不得知道世间一切的境界,所以说障碍自然业智。
一五、生灭的相状
在说生灭门时,既已说明生灭之心、生灭的因缘,故以下陈述生灭的相。所谓生灭的相,即生灭因缘的相状,乃在前述的九相六染中分别粗细。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粗与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要义】先就生灭的相状分别为粗和细二者。所谓分别生灭之相,乃承接前立义分中是心分别因缘相的一个相字,而广泛地加以说明。即分别生灭相状有二种,一为粗,乃六染中的第三染,是六识位,故心王心所相应,是凡夫也能认识的粗显。二为细,乃六染中的后三染,是阿黎耶识,故心王心所不相应,是只有佛菩萨能知的细微之相。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要义】更就人而分别前文的粗细,即前文是单的粗细,今更细分之为复的粗细。粗中之粗是第一染,乃凡夫的境界。此所谓凡夫,也是二乘三贤位。粗中之细是第二染第三染,细中之粗是第四染第五染。此二者是到达十地菩萨方能知道的境界。细中之细是第一染,是惟佛能知的境界。图示如左:
┌粗中粗…执相应染……………………………凡夫境界
┌粗┤
│ └粗中细…不断相应染。分别相应染………┐
生灭相┤ ├菩萨境界
│ ┌细中粗…现识不相应染。能见心不相应染┘
└细┤
└细中细…根本业不相应染……………………佛陀境界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要义】前文就人而分粗细,今说明粗细之所依。欲说明其所依,须先说流转门。此粗细二种生灭,是以何物为所依之因生起的?是根本无明熏习真如本体而生。即因有根本无明,故发生三细;因有三细,发生粗心。然则无明熏习可说是粗细的通因。若更欲详究因和缘,则无明为因,境界为缘。即由于无明之因而发生三细的不相应心,由于境界的缘而发生三粗的相应心。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要义】前文顺就流转门说,今逆就还灭门说。根本无明之因灭,则依无明而起的境界亦灭。这…
《大乘起信论新释(日本 汤次了荣著)》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