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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新释(日本 汤次了荣著)▪P22

  ..续本文上一页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惟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要义】把上述的自体相熏习和用熏习,更就所化的人而合说。分别之为未相应和已相应。所谓未相应,乃地前;所谓已相应,乃地上是也。

  所谓未相应者,乃言凡夫(不断烦恼障)二乘(不断所知障)初发意的菩萨(与二乘同)等,尚未断无明,故不能悟得真如一法界之理。但受五意和六识的熏习,故又能以信赖真如之力而修行。何以名之为未相应呢?只因此位是有分别智,尚未和无分别心及真如法身之体相应,因而和后得智的自在业及报化二身之用也不相应故也。所谓已相应者,初地以上的法身的菩萨,已一分一分地断绝无明,因此获得无分别心,和真如法身之体相应,因而又和受得智的自在业及报化二身的智用相应,所以名之为已相应。实因此位的菩萨,依真如法之力而修行,特别是八地以上,自然地熏习于真如而灭无明,宛如顺流而下的船,不劳鼓棹也。

  复次,染法从无始以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止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要义】上文已说明染法熏习和净法熏习。今陈述此净染二熏的有尽有否,即染净二熏的终局论。

  染法熏习从无始以来熏习不断,渐次策励修养,终于成佛,故为灭尽。即可说是无始有终。净法熏习则尽未来际无有尽。因为真如之法本来隐然地存在,经常熏习,无有断绝,故妄心即灭,则真如法身显现,益益生起众生外缘的用熏习,毫不断绝,可说是无始无终的。

  一九、体相用的三大

  释生灭门时,既已将法说毕。今更说体相用三大之义。在立义分中,曾分别为法和义。则以前的说明相当于法,现在的说明相当于义。又,在生灭门中,以上的说明,相当于立义分中所说法中开出生灭,而将此生灭解释为“是心生灭因缘相”七字。现在的说明呢,则相当于“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的十字。体相用三大不在真如门中说明,而此处独在生灭门中说明,是因为真如门乃绝对的说明,故单言体;生灭门是相对的说明,故详细地说明体相用三大。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

  【要义】说明体相用三大时,初说体相二大,次说用大。今先说体相二大中的体大。所谓体大者,是在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都共通地平等无差别的。故从空间上说来,悟的佛也不增,迷的众生也不减。又,从时间上说来,非生于前际的过去,亦非灭于后际的未来,毕竟常恒不变。

  从本以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要义】说明相大时,九陈述真如的德相。所谓相大者,真如自性中本来圆满具足无限的功德。因为真如的自体中,(一)有破灭无明的迷暗的大智慧光明之义。(二)有光明遍照法界之义。(三)有真实地识知诸法之义。(四)有脱离感染的自性清净心之义。(五)有(三世不改的)乐(无苦的)我(自在的)净(无烦恼的)四德具备之义,有清凉(无热恼的)不变(无报生灭的)自在(无业的系缚的)之义。如此,便有超过恒河沙数的无量功德,不离真如之体,从无始以来相续不断。此功德与真如同体一味,毫无差异。此实为不可思议的佛陀所证的功德法。具足如此无量无边的一切功德,无所缺少,故在因位名之为如来藏,在果位名之为如来法身。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惟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要义】说真如有无量功德,则违反真如离相的主张。因此设问答以解释之。问的是:前文说离言真如时,言真如之体绝对平等,离一切差别相。为阿现在又说真如之体有大智慧光明等无量差别?答的是:真如中虽实有大智慧光明等无量差别的功德,但无差别之相,与差别同时是无差别。只有完全等同一味,惟一绝对的真如。差别而又无差别,其理云何?因为真如元来无分别,脱离吾等凡夫妄想分别之相故也。是故差别即无差扎有相即无相,现象即实在,无二致也。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无光明义故。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河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要义】前述差别而又不二,故今说不二而又差别之义。何以说无差别而又有差别?答曰:真如起动,成为业识的生灭心。于是惹起种种相,反映而为显现在妄心上的差别相,真如上也表示具有恒河沙数的功德差别相。然则如何对妄染反映真如功德相呢?一切万法的本体本来是唯心的,则绝对平等,毫无差别的妄心的。然而没有知道绝对之为绝对之明,没有知道真如之为真如之明,则对绝对真如起差别的妄念,在心外看见诸境界,因此说无明,反映为此无明的迷暗。故心性中不起无明之时,即知是大智慧光明之义(是一)。倘妄心中起见,则同时便有能所主客,一方面有不见之相,反映于其上,故离心性的妄见,即知有遍照法界之义(是二)。若心性因妄念而起动,则非真识知,反映于其上,因此有真实识知之义(是三)。也无自性,地无常乐我净的四德,热恼衰颓而不自在,乃至对过恒河沙等的妄染起动心性,则即是自性清净,即是常乐我净,而显示过互少等勺诸清净功德之相(是四)。若妄心起动,欲在心外认识一物,即有所缺。此清净真如法中的无量功德,本来具有于一心中,非可更在心外求之。如此功德圆满具足,故名之为法身如来藏。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力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诸佛如来,惟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要义】所谓用大,是从真如显现,乃产生报化二身世间出世间的善因果的力用。这已在立义分中陈述过了。今说明用大,提出报化二身的化他的妙用。并不勉强详说产生世间出世间的善因果的力用,先总说用大,就佛陀的自利和利他而陈述用大之相。

  所谓真如的用大,乃言诸佛如来在因地时,发大慈悲心,修诸波罗蜜行,立摄化众生的大誓愿,在横的方面欲尽行同等地度脱一切众生,又在竖的方面不限劫数,尽未来际,而对于一切众生,就像思念自己一身一样,但亦不取那人此人的众生差别相。何以像自身一样思念一切众生而又不取众生之相呢?因为一切众生和自己乃真如平等,无有别异故也。此实为同体的大悲。由于有此因位修行,故肯除灭无明烦恼而证见本有的法身。如此成就因位的自利而达到果位,故同时自然地发生种种不可思议的业用,此实为利他的大用。而此业用是等于真如之体的用,故与真如一样地遍满于一切处。虽遍满于一切处,但并卜具有可认为佛陀的化用的用相。然则何以佛具足三身呢?答曰:佛的报化二身,是应众生的机感而显现的,故若无机感,则佛只是法身(理)智相(智)之身,即理智不二的真如法身。在第一义谛的真如之上,没有第二义世谛上的差别境界,完全脱离设施造作。故真如法身虽湛然寂静,但寂中常有照的作用,故能应众生之机感而使之见闻,给与利益。因此说这是用大,此即报化二身的化用。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 种 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

  【要义】在说明用大之时,先说随机的感见而分为应身和报身之理。如前所述,诸佛在因位发无限慈悲誓愿,成就永劫的修行。为欲显现法身,同时出现不思议的业用。此业用有二种。一者,依分别事识,以凡夫二乘之所见为应身。盖凡夫二乘,执著内有六识、外有六境,不知唯心之理。详言之,即从业识变成转识。显现于此转识上的现识,正是一切的境,应身也毕竟是显示在现识上的影像,但他们不知此理,却以为是从外来的,就立丈六身、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色的分齐,分齐即无分齐,应身即遍满于十方法界的报身,但此理他们不能尽知。二者,依于业识,以菩萨所见者为报身。盖三贤十地的菩萨,知道由于业识,诸法乃唯心的所现,故不于佛身认分齐相。即佛身有无量之色,一一色有无量之相,一一相有无量之好。佛陀所住的依报的国土,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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