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假名,所以“是名般若波罗蜜。”所尊者佛法也,但所谓佛法,即非佛法。
(4)行真供养 修持佛法的人,为感佛恩,常用形式上的鲜花果品珠宝珍奇供养于佛。这不是真供养,因为如来是真法身,不可以取相见,亦不可离相见,众生所行供养,以见相为供养,就不是真供养。众生之供养,应以自度成佛,远离诸相来报佛恩。微尘世界,都不执取,佛之三十二相,亦非正觉性体,同属于幻,如此圆观,如此离相,才是真供养大供养。
初学佛法的人,有一些形式上的供养,亦是有用的。供佛拜佛,是在修心,净心,立正信。佛随缘加持,随缘点化,对初学者是有用的,但须明上述之理,不执着在相上。如果越拜越生执着心,今天求财,明天求名,后天求色,那就远离佛法修持的根本了。
(5)精进 修持佛法贵在精进,菩萨六度就有精进波罗蜜。凡夫修持难于精进,是因贪欲未断,我执未除,虽然阅读了佛经,生不起决定心,难入精进之门。那么,舍身命布施,表明断除一切贪爱,是不是精进了呢
也不是,因为苦身心而不修菩提,还是有漏。舍身命的苦行,不如受持此经乃至四句偈的福德大。因为成佛的胜因很多,福德也是重要的条件,是不可以执为空的。此经是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但靠自信自悟,不是捐无量七宝可求,也不是舍无量身命可得,只能从精进而得。信心清净,才能生实相,才能算精进。所说信心清净,就是绝无丝毫疑惑知见。所说实相,则是非相。从第一义说,一切法无生,即真如实际之相;从世谛说,不入断灭,乃名实相。实相是假名,即相而离相,即生灭而证不生灭,就是真正的信解受持,是真精进。“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修到离一切诸相的境界,那就是精进之果了。
精进要在悟上下功夫,要在实修实证上下功夫,再说具体一点,先在加行上下功夫,然后在禅定上下功夫。
(6)忍苦 经中论及忍辱波罗蜜,是在论及精进之后。精进一深入,就须忍苦。修佛法不能停留在口头讲般若,必须勤苦修行。但忍苦也不离般若,佛说他被歌利王节节支解时,若无般若,即生瞋恨;若以支解为苦,即有我人四相。佛于此时,心无所住,远离诸相 (包括法相 )。心若住于色声六尘,即名不觉。心有所住,即是有心。心无所住,心不可得,即是菩提。
行忍辱波罗蜜,必先离妄生慧。如果心中有个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可发可证,那就是住于色了;若心以为无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可发可证,也是住于色了。二者都是法我,不离名相。应先明根本,证得本空。如未明根本,只是理论上通达,未能实证,那么立也不是,不立也不是,立不立都不是。如果证得本空了,就会立亦得,不立亦得,立不立都得。
无慧苦行,是没有离相的。所谓离相,是即相离相,即众生离众生。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执于割股救鸽,投崖饲虎,那就不是般若智用了。
苦行,不是毁身灭智,应以具足智慧为忍苦。离一切相,发无上之菩提心,心无所住,不问环境逆顺如何,均能忍之受之,并无苦与不苦,并无苦相与不苦相,如是方是真忍苦。
(7)离寂静 学佛法的人,未学以前,常常执虚;学法之后,又常偏空,喜欢寂静,这都不是中道。首先要明白,不可执实,亦不可执有,佛说此法无实无虚,所以应以无住为宗。心无所住,则心光显现,无所不照。若偏于寂静,不能发般若之妙用。明无实无虚之理,就抓住《金刚经》一大关键。若不内求,即不能成就。佛于燃灯佛前曾供养八百四千万那由他诸佛,其功德也未足言胜,因为偏于法相,终属人天有漏之福报,是不究竟的,不如明心见性功德的千万亿分之一。
离寂静,必得以无实无虚为指导。因为无实,无诸相可得,无众生可度;因为无虚,就会现起诸相而度众生。这样,才能理事双融,了无障碍,才能转偏空为知有,不落断常两边。佛法是以通达为主的,喜寂静的人,难起大悲妙用,妙智难显,而且会多生习气。
(8)离喜动 修佛法的人在证道后,易生喜动,自以为有得有证,又执住于法了。毛病在于认为有得有证。那么应追究一下,能证的是谁
所证的又是什么
幻心非我,幻觉也非我,无我则“能”不立,无“能”则“所”自空。这一根本问题解决了。虽不废所度之众生,已可不着能度之心了。心空寂了,法也空了。所谓喜动,是从有所证有所得而来,如以般若智慧来观察扫荡,即明白“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心空法空,法见亦灭,以菩提心之本来面目,实在是无有少法可得。
这里虽然讲证道时之微细法垢,但其理亦适用于全过程的修持中。
(9)诸法如义 什么叫诸法如义
就是说,法不可取,法亦不可废。佛于燃灯佛前授记,是实,但无法可得;非实,则又实有其事。只能用无实无虚而如其义,方无偏执。即体即用,非空非有。不教之教,乃达如如之境。以如义而说法,方不偏于无实,亦不落于无虚。无实无虚,就是诸法如义之本相。佛证得无上菩提,但不执取于法,故得此无得之得。凡夫执有,总认为菩提是有法可得的,二乘偏空,亦落入断灭之见。正确的知见,应是不可执有而言实,不可偏空而言虚,于一切法,能如其义而通者,即是如来。
3.明四种究竟 佛为听众说了四种究竟,必须如此,才能究竟登佛地。
(1)净土究竟 此为最初发心决定者而说。应先净其心,心净则佛土净。若取于相,则不名庄严;若取于法,亦不名庄严。不可执有佛土可庄严,亦不可执有庄严佛土之法,应该人法两空,通达实相,利己利他,方可名为真菩萨。这里所说庄严佛土,是指清净身心而言,不是说去把西方极乐世界装修一番。西方极乐世界黄金铺地,你就是亿万富翁也“庄严”不起啊 !
(2)佛知见究竟 肉眼,是凡圣都具有的。天眼,外道也有,非佛独具。慧眼,具足智慧,能识人之根器夙命,有般若之妙用,外道凡夫皆不可能具有。法眼,通达法要,总持一切陀罗尼门,开佛知见,诸漏已尽,得大方便,融入不二之眼。佛眼,照了诸法实相之眼。前四眼至佛,总名佛眼。五眼俱通,名为道通,通达大道无不悉知。大道就是知自心 (明心见性 ),知自心则知众生心,同一切不可得。了达一切不可得,是名知见,并知知见亦属于幻,都名非心,是为佛知见。成就佛知见者,是无上福德性。
(3)色相究竟 具足色身,具足诸相,一定达到内证法身圆满,通达妙理才能显现,故如来不可以色相
见,但亦不可以离色相见。若初显法身,则当圆证不二之境,即山河大地,法遍遍处,无一非我法身。而八十种好三十二相,明知幻化非实,但色空不二,佛亦可具足而有之。未学佛法者,不知法身为何物。初学的人,又以显法身为菩萨成佛事,不是我能办到的,因而惊怖。及修至见法身时,又偏执于法身,惊喜如得至宝,反生厌离色身之想,不能通达实相而至究竟。证入法身圆满者,不立内外诸见,凡诸色相以及山河大地,无一而非实相。这样,如来亦可不离色相见,如是通达,方可称为具足。若已修至明心而见实相者,当然已明色相非相,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是如来之理。不偏有亦不偏空,融入不二。
有的人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为由,否定佛菩萨的存在,这是断灭之见。佛说此语为破众生之四相,以引导众生通达实相之途。如果连佛也是虚妄的,悟有何用
觉有何用
修佛法有何用
明心见性有何用
当今之世,法弱魔强,许多邪见、边见、恶见,都打着正法的招牌,蛊惑听众,贻误众生。修正法者,必须深明般若至理,始可不入歧途而证菩提道果。
(4)说法究竟 对于说法,一些人不理解,为何释迦牟尼不承认自己有所说法
如果认为如来有所说法就是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那么,这个“不能解我所说”之理指的什么呢
我们知道,法身无形,内证无言之理,外能为众生说法,体自空寂,不取相而说,亦不离相而说。说法当净其意,才是真说法者。以为有说法,即着于相,着相就背觉, (佛是觉者 )当然就是谤佛了。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两皆无心,惟以慧照力,决知其为无法可说,但亦不是无说。说法是以不着念为宗的,“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这是说法的境界。
佛在涅槃时曾告众弟子:“谓我曾说法四十九年者非我弟子;谓我不曾说法者,亦非我弟子。”
4.心具足 佛说法至此,仍引听众,归入心地。心地具足,指以下五点:
(1)正信具足 信佛与众生,体性无二,一切众生皆同具无上平等正信,所以,不用担心在未来末世,众生就不能深信佛法了。因为,众生本有之佛性,于佛在世时并未增加,于末法时期亦未见减少。若明白此理,现代修持佛法的人,更应精进不懈,直证菩提道果。
(2)正觉具足“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肯定地回答说“如是如是”,而且还补充说“乃至无有少法可得”。这里所说的菩提,不可以用知去知,不可以用识去识,得无所得,叫做正得;觉无所觉,叫做正觉。如有少法可得,即有多、少、高、下之分,就失去平等心了。若认为我有所得,便立了我相。若认为实有菩提可得,又立了人相。人与菩提相对,又立了众生相。若执此见不舍,如保寿命,又立了寿者相。要知道,一切法都是从觉性流出,而觉性本来具足,不存在得不得的问题,也不存在得多得少的问题。应该明白,所谓法,言妙用则不无,言真实则不有,给它安了个假名叫法,叫菩提。于法要善巧运用,妙观起修。
有如上觉者,称为正觉具足。
(3)正度具足 用大乘佛法去度化众生,使其证得菩提道果,这种功德,是不能用财施来比喻的。佛度众生,不着能度所度之念,因此,无有众生为如来度者。若有能度所度之念,就立了人我四相,就不能名为菩提了。故随缘…
《禅定指要 十、安住真心,降伏妄心》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