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厌离,住平等见」。
观察的对象,是色(物质)、受(领纳)、想(取像)、行(迁流造作)、识(了别)。色是物质。受是内心触对境界时的情绪反应。想是内心对境的表象作用。行是内心的对境,经审虑、决定而动身发语的行为,即意志作用。识是主观的心识。总称为五蕴。依佛法说,我们的身心世界,不外乎五蕴而已。对五蕴,应这样的观察:
五蕴是无常:身心的一切,都在生灭变化中,无有常性可得。五蕴是苦:身心一切都在无常变化,作不得主,不能永久保有,如生、老、病、死等人生不能避免的事实。五蕴是空:一切依因缘而生灭,依因缘而动乱,从因缘起的,所以都空无自性。这样的观察是如实观察,经如实的观察,则对充满矛盾苦迫的世间,自然不生爱染心,趣向于出离相对界,而住于无自性空的平等正见。
更进一步说明:「诸蕴本空」。观五蕴为无常、苦、空,不是主观的颠倒妄想,而是诸蕴的本性如此。既然本性空,为什么生起?「由心所生」。心是迷妄的「有取之识」,在五蕴中,起着主导的作用。由于心识的执取、爱染,所以起烦恼、造业,感得世间的生死。如因梦心而有梦境,因梦境而起梦心,一直迷梦不觉一样。若能如实的观察,通达法性空而无所取着,则迷妄的心识不生,也就不起烦恼、造业、造作诸蕴,这就是解脱了。这样的修习趣入,名「空解脱门」。
二、〔无相(无想)解脱门〕
如能了达五蕴本空,就得解脱。但如果观五蕴本空,而观慧中还存有空想(空的意象),就应进修无想解脱门。如实观察,要在正定中,止观双运,才能深入。
我们的一切知见,不离六根、六境、六识。六根所取的境相(六境),是色、声、香、味、触、法;而现起的境相,就是色想、声想、香想、味想、触想、法想。现在如实观色等一切境相,如三灾起一样,一切归于灭尽。一切境相灭尽,那观心中的一切法(有)想,也就不起。法想所摄的空想,也不再现起,那就入无想解脱门。一切想不起,所以知见清净━不起虚妄知见,而得清净的法眼。内心的贪瞋痴,是依六尘境相而起。得了无想解脱,贪瞋痴也就无所依而灭尽。这样,外离六尘想,所以不起我所见;内离三毒,故不起我见。我见我所见不起,一切执见也就无所依而不起了。这就到了截断生死根本━我见我所见,到大解脱的境地。
三、〔无愿(无作)解脱门〕
如深入无想解脱门,就可以一了百了。如有虽离一切境相,离我我所见,而于观心还有所著的,即内在的自我爱(生死根源之最深处),没有净尽。所谓「余(我)慢未尽」,还有生存的微细爱染,那就须再入无作解脱门。故经说:「离我见已,即无见、无闻、无觉、无知」,不再起一切妄识。为什么妄识不尽呢?因执妄识为自我而有爱染;有爱染,就有思愿,有造作,而生死不得解脱。应如实观察:这些妄识都是依因托缘而生起的。能生的因缘,都是无常的;所生的妄识,当然也是无常的,还有什么可爱着的呢!这样的返观妄识,如石火电光,生灭不住,即生即灭。进而照见妄识,生无从来,灭无所去,契入不生不灭的境地。这样的一切不可得,识也不可得;悟入妄识性空,则无所爱染,不再造作,名「无作解脱门」。到此,证知一切法毕竟清净;于一切法无所著,而得大自在、大解脱;证入了「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的空性。
* 总说:依内容立名说:无自性以离见,名空;离相以息分别,名无相;离取着以息思愿,名无愿。依偏胜说:由无我而悟入,名空解脱门;由涅槃悟入,名无相解脱门;由无常悟入,名无愿解脱门。依浅至深说:悟五蕴本空,但还有空想者,为此而说无相解脱。虽达境无相,而心还有微细爱染故又说无愿解脱。虽观察的方便不同,而所观的实相(空性)一样,故每一门都是可以直通解脱的。所以说:「三解脱同缘实相」,三解脱门是平等一如的。
※灭 谛※
﹝解脱者的境界﹞
一、解脱即是自由
解脱,是对系缚而说的,古人称做解黏释缚。人(一切众生)生活在环境里,被自然、社会、身心所拘缚,不得自由,充满苦恼。而使我们不得自在、生死轮回,最根本的系缚力,是对于身心、环境的染着━爱。内心染着境界,如胶水的黏物,磁石的吸铁那样。由于染着,我们内心起颠倒、欲望,发展为贪、瞋、痴等烦恼,现生为它所拘缚,并由此造业而系缚到将来。我们触对境界而生起爱瞋、苦乐,不得不苦、不得不乐,这不是别的,只是内心被事物所染着,不由得随外境的变动而变动。
佛问某比丘:你身上穿的衣服,不小心被撕破了,你觉得怎样?比丘说:心理感到懊恼。佛又问:你看到树叶从树上落下,你感到怎样?比丘说:没有什么感触。佛告诉比丘说:这是因为你对于自己的衣服,起我所执的爱着;而树叶对于你,不认为是我所,不起染爱,所以才无动于衷。我们生活在环境中,只要有了染着,便会失去宁静,又苦又乐,或贪或恨。从我的身体、我的衣物到我的家庭、我的国家,凡是与自己所关涉到的,无论爱好或瞋恨,都是染着、要得解脱与自由,必须要不受环境所转动,而能转得一切。这问题,就在消除内心的染爱、执着,体现得自在的境地。
修行的目的,在于消除内心的染爱、对事物的黏着。任何境界,就是老死到来,也不再为境界所拘缚,而能自心作主,宁静的契入于真理之中。
把身心的烦累重压消除了,身心所受的「离系之乐」,轻安自在,惟有体验者才能体会出来。三乘圣者,就是解脱自由的实证者。所以,解脱不是别的,是大自在的实现,新生活的开始!
二、解脱的层次
佛法说有二种解脱:一、心解脱,二、慧解脱。二者虽可相通,但也有不同。如画师画了一幅美女或魔鬼,因人的错误认识,以为是真的美女或魔鬼,于是生起贪爱或恐怖,甚至做梦都梦到。这种贪爱与恐怖,只要正确的认识它──不过是假的形像,没有一点真实性;能这样的看透它,就不会被画师笔下的形像所迷惑了。众生依无明的错误认识,起染爱而忧愁苦恼,也是如此。如能以智慧勘破无明妄执,便能不起染着,而无忧无怖了。离无明,名慧解脱,是理智的。离爱,名心(定)解脱,是情意的。这二方面都解脱,才是真解脱。
佛法的解脱,廓清无明的迷谬,染爱的恋着,必须定慧齐修。外道修习禅定,也有对五欲、名利等得失,都能不起贪等烦恼的。但这如石压草,定力一旦消失,烦恼依旧还生。故要用智慧去勘破烦恼,不能只凭定力。佛法重智慧而不重禅定,理由就在此。
有的着重真慧,依少些未到定的定力,能断烦恼了生死,这称为慧解脱。这样的解脱,从了生死说,是彻底的;但在现实身心中,还不算圆满。所以定慧均修,得「俱解脱」,才契合解脱的理想。
专以慧证的解脱来说,在修持的过程上,可略分三阶:
(一)于千差万别的事相,先求通达(外而世界、内而身心)一切法的绝对真如──法法本性空, ,法法常寂灭。真如是绝对平等而无差别的,可是我们从无始以来,一直在无明的蒙蔽中,于一一境界,取执为一一的实性。由此,我见我所见,有见无见,常见断见,无边的葛藤络索,触处系着。如能从幻相而悟入平等无差别的法性,即能从执障中透出,而入于脱落身心世界的境地。古人说:「见灭得道」,「见空成圣」,「入不二门」大旨相同。如不能透此一门,一切谈玄说妙,说心说性,都不相干。
(二)虽然要悟入空性无差别,而不能偏此空寂,偏了就会被呵责为「偏真」、「沈空滞寂」、「堕无为坑」。原来,理不碍事,真不坏俗,世界依旧是世界,人类还是人类。对自然、社会、身心,虽于理不迷,而事上还须要陶冶。这要以体悟的境地,从真出俗,不忘不失,在苦乐、得失、毁誉,以及病死的境界中去陶练。换言之,不仅是定心的理境,而要体验到现实的生活中。
(三)功行纯熟,达到动静一如,事理无碍。醒时、睡时、入定、出定,都无分别,这才是世法与出世法的互融无碍,才能于一切境中得大自在。关于悟入而心得解脱,本有相似的与真实的,浅深种种,不过从理而事,到达事理一致的程序,可作为一般的共同轨辙。
三、解脱的重点
解脱,从体悟真性而来。体悟,是要离妄执,离一切分别的。在修行趣证的过程中,合理的分别是必要的。但在临近悟入的阶段,善的与合理的分别,都须离却才行。经上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佛见,法见,涅槃见,都是「顺道法爱生」,对于无生的悟入是有碍的。古人所以要「佛来佛斩,魔来魔斩」。又说:「欲除烦恼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
原来,我们所认识的一切,都只是抽象的.幻相的,不是事物的本性。为了要表达我们的意境,故用语言文字。所写的和所说的更只是假设的符号,并不能表示事物自身。所以,要真实体悟一切法本性,非远离心缘相、离语言相、离文字相不可。
中论说:「心行既息,语言亦灭」。因此,法性不但是离名言的,离分别的,离相的,而且惟是自觉,不由他悟的。
语言、文字、及我们的认识,都是相对的──佛法称之为「二」。如有与无,动与静,说此,就必有非此的彼。这都落于相对的境界,相对便不是无二的真性。我们生活在抽象、相对的世界,对事对理,都意解为实在性的,则一切的我执、法执、贪等烦恼,即由此而起。所以如实的体悟,须从勘破这种错觉的实在性下手,须将一切虚妄分别的意解彻底脱落不可!彻底掀翻,达到了「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真觉现前,这才不落抽象的相对界,脱落名言而实现了超越主观客观的觉证,这才是如实的现证一切法真性。
生活在相对境界的我们,对无二无别的平等性,想象不到,也说不明白;就是真实体验了的,在那自觉的当下,也是没有一毫可说可表的。众生从来不曾正觉过,为无始来的虚妄熏习所熏染,造成…
《解脱之道 四圣谛与缘起与大乘不共慧》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