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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之道 四圣谛与缘起与大乘不共慧▪P6

  ..续本文上一页业已造了,成为众生的业力,但必须再经烦恼的引发,才会招感苦果。这如种子生芽一样,虽有了种子,如没有水、土、日光的滋润,还是不会生芽的。因此,如烦恼灭除了,一切业种就干枯了,失去了生果的力量。所以,破除无明等烦恼,就是了脱生死的关键!

  三、业的类别:

  1.身语意三业:带有道德或不道德的身体动作,此身体的动作名为身表业;由此身体的动作,引起潜在的动能,名身无表业。语言的表达(含妄语、诚实语、文字)名语表业;由此语言的表达,而引起潜在的动作,名语无表业。意业是属于心的。身业与语业,属于生理的动作,及引起的动能都属于物质的。虽无可表见,但物质的能力化,有着招感果报的作用。佛说善与恶的身业语业,是天眼所见的色法,故可说:(无表)业是物质引起的特种动能。

  2.善业、恶业、不动业:不动业是指与禅定(色定或无色定)相应的业。这当然是善的。因禅定的特征是意识暂停,心念不动乱,故业也称不动业。这种不动业,能招感色界及无色界的生死。因此,善业与恶业,是专指能感欲界生死的业力。

  3.定业、不定业:故意所作的强业,必定要受某种果报的,名为定业。其实,必定与不必定,还是在我们自己。如「中含」「盐喻经」说:即使是重大恶业,如有足够忏悔的时间(寿长),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重业即能轻受而成为不定业。这如以多量的盐,投入长江大河,并不觉得咸苦一样。反之,如故意作恶,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忏悔,不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那就一定受报。这如盐虽不多而投入杯水中,结果是咸苦不堪。所以不必为既成的恶业担心,尽可从善业的修习中去对治恶业。惟有不知忏悔,不知作善业这才真正的决定了,成为定业难逃。依古德说:一切业,都是不定的。换言之,一切业都有改善的可能性。大乘法中,观业性本空,能转化忏除重罪,也就是修慧的意义。

  4.共业、不共业:依自作自受的法则,自己所作所为,当然由自己负责。但人类生于自他共存的社会,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直接间接的与他有关。对他有利或有害的行业,影响自己,也影响到他人。从影响本身说,即不共业;从影响他人说,即是共业。个人的不共业,同类相摄,异类相拒,业用在不断的熏增或削弱中。大众的共业,更是相摄相拒,彼此展转而构成自他间的复杂关系。等到相互推移,引发出社会的共同趋势,即一般所说的「共业所感」。依共作共受的法则,大众的共业,要大家一起来改变它,圣人也无能为力。

  5.引业与满业:在种种业中,有一类特强的业力,能「引」我们感招到五趣中的一趣报体(蕴处界),成为某趣的众生,叫引业。还有一类业,能使我们这一报身的种种方面,得到圆「满」的决定,叫满业。如生为人,人是引业所感的总报。人与人间的差别,如相貌、眷属、贫富、知识才能等不同,是由不同的满业而感得。当然,不全是过去业所规定的,更多是由于众生共业所限制,自己的现生业所造成。从引业所感的果报说,如生为人类,此生就没有可能变成其它趣的众生,主要的本质是平等的,如人类的寿命、根身的构造,感官的认识,对自然的享受等,都大致相同。但若由于共业及现生业而如此的,即大有改进的余地。如人类的目光望远,有一定的限度,这是业力。后经药物、营养、保护、训练,使达到限度中的极限,这是可以在现生中长养的。所以,不善的,从善业的精进中改变它;善的,使它增长、更完善。佛法重业感而不落于定命论,重视现生的进修,特别是自己的努力,即由于此。

  四、业报的意义

  1.微小的业力,是可以转化为广大的。这是说,小小的善业或恶业,如不断的造作,就会积集而成重大的业力。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句经也说:「勿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所以,我们不应忽略轻业,不可随喜恶业,而应该随喜善业才好。

  2.从造业与受报的时间来说,可分为三时业:

  (1) 现报业:是这一生造业,现生就会感果的。

  (2) 生报业:等这一世报身死后,来生就会感报的。

  (3) 后报业:造业以后,要隔一生、二生,或千百生才受报的。

  所以造业受报,不能专在现生着想,如说:「行恶见乐,为恶未熟,至其恶熟,自见受苦。行善见苦,为善未熟,至其善熟,自见受乐。」

  在这三时业中的现报,可能是轻业报,也可能是重业的「华报」。因为现生的果报,是以前善恶业力所招感决定的;没有死,是不可能有根本或重大改变的。轻业为什么可以受现报呢?因为轻业不致改变这一生的重要报果。例如政府现由某党主政,自有其根本政策,不能作相反的重要变革。在野党如有不危及根本政策的意见,现政权是乐意采用的。重业为什么现受华报呢?因为业力太重,对现有报体,起着重大的影响。这等于在野党的势力太强大了,现政权不能不接受多少意见,只要不危及政权的存在,与该党的主要政策就好。至于生报业及后报业,都是有轻有重的。

  五、如人今生死了,过去未了的业力,加今生造作的业,到底以什么业招受后报呢?这不能确定,但不外乎三大类:

  1.随最重业:或造作重大的善业;或造重大的恶业(五无间业等)。无论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因重业力异常强大,故占有主导的地位。人一到临命终时,见到种种相,或见地狱,或见天堂,那就是「业相现前」,是表示要受报到何处的征兆。接着,善或恶的重业,起用而决定招感后报。

  2.随习惯性:有的人,既没有重恶,也没有大善,平平的过了一生。在此生中,虽无显著的重业,但所作的善恶业,在不断的造作状态下,对某类善业或恶业,养成一种习惯性,到了临命终时,这种惯性的业力,则起用而决定招感后报。从前,大名长者问佛:我平时念佛,不失正念。可是,有时在十字街头,人多马多,连念佛的正念也忘了,若那时不幸身亡,不知会不会堕落?佛告诉他:不会堕落。你平时念佛,养成向佛的善习,即使失去正念而死,还是会上升的,因习惯性的力量大于一时失念。如大树倾向东边而长大,一旦锯断了,自然会向东倒。所以止恶行善,能造作重大的善业,当然很好;但最要紧的,还是平时修行,养成向善的习性,临终自然会因业力而向上。

  3.随当时的忆念:有人生前没有大善大恶,也不曾造作习惯性的善恶业,到临命终时,恍恍惚惚,不知何去,但如果当时忽然忆起过去曾做的善行,就能引发善业感得上升的果报;若忽而忆念生前的恶行,即能引发恶业而堕落。这种人,临终时的忆念,非常重要。所以当人临终时,最好能为他说法、念佛,说起他生前的善行,让他忆念善行,引发善业感果。净土宗的临终助念,即根据这一道理。不过,这是指随忆念的。若有重大恶业,或大恶的惯性者,那就很难使他忆念佛法僧或施戒等功德了。学佛修行,到底平时要紧!

  众生随业力摆布,不得自在,生死死生的流转,确实不易明见。如能依佛法修学,得清净智,发天眼通,就能亲证这一问题。此外,惟有信仰如来的教说,及从推理去信解了。

  六、业感的比喻

  无论是身语动作(表业),或由此引起的动能(无表业),依佛法说,这都是生灭无常的,剎那就过去了。业既然已剎那灭而过去,怎么还能招感后果呢?对于这,经中有比喻说明:

  (1)比喻为「种子」:如草木的开花结子,虽凋谢枯萎了,但种子还会生芽、抽枝、发叶的。

  (2)比喻如「熏习」:像藏过名香的匣子,香虽已取出了,但匣里还留有香气一样。因此后代学者,就成立种子说或习气说,来说明业力感果的可能。这是通俗的比喻。

  (3)依佛法的深义来说,过去了,或剎那灭了,并非等于没有,而只是从现实存在转化为另一姿态。可以说:灭了,过去了,不是没有,而还是存在的。当然,这与存在于现在的不同。如物质的从质转化为能,决非没有,但不能以体积、质碍等物质概念来局限它。所以业力虽剎那过去,但一样的存在(只是非现在的存在)只要遇到因缘的会合,就会招感果报,如「能」化为「质」一样。在尚未修证解脱以前,纵经百千劫,业力仍不会失去的,如三昧水忏中,因袁盎的中伤,而杀害了誃错。袁盎所作的杀业(教他杀),一直到身为悟达国师那一世时,因贪染沈香座,才感得患人面疮的果报。

  七、从前生到后生:再述死生相续的道理。

  在不断的身心活动中,有无数的业力增长或消灭。这些业力由于性质不同,成为一系一系的,其中又是一类一类的。如五趣果报,即人、天、地狱、畜牲、饿鬼业。而每一趣业中,又有种种差别,彼此相摄相拒,成为有情内在复杂的潜能。虽有种种业,由于感得此生的业力,规定了此生的特性→如生在人类,即为人类的特性所限制,只能在「人类生活」的限度内活动。其它的业,可能暗中活动,给此生以有限的影响,但终不能改变此生的特性→一期生存的能力,不能不老、死。等到进入死亡时,从前及现生所造的业力,加上「后有爱」的熏发,则占有优势的另一系类业,又起来重新组合新的身心,成为又一有情。

  例如:在一国家中,人民结合成不同的党派;相摄相拒,互相消长。现在由甲党当政,于现在的政治施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虽同时有其它政党,但只能部份影响现在之政局。在甲党未倒台以前,其它政党到底不能取得领导的地位。这些政党,有以前的,有新起的。在甲党失败时,必有一占有优势的乙党起来执政,开拓一新的政局。而甲党可能解体,或与其它党派退为在野党。

  以「薪尽火相传」来比喻:火烧薪时,发为熊熊的火光(如生命的显现活动),等到烧完了,火焰没有了(如死亡);虽然火熄了,热灰也似乎冷了,但如遇到易燃的对象,加上微风的吹拂,又会「死灰复燃」起来,又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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