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解脱之道 四圣谛与缘起与大乘不共慧▪P7

  ..续本文上一页发出火光。这等于因缘和合时,过去的业力,又会引发一新的生命。死灰复燃的火光,不是前火,但与前火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这如后生不是前生,但后生与前生的行业有关。这就是所谓的「业灭过去,功能不失」,生命的潜能还会影响到后世的。

  八、业感说的价值

  1.善恶有报非怀疑:从三世业感说,就能说明现在的行为与遭遇的不一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是来早与来迟」。尽可从自己的努力而向上,不必因现在的遭遇而动摇为善的决心。

  2.机会均等非特殊:神教者根源于神的阶级性,造成人为的社会阶级,如上帝选民,婆罗门、剎帝利、吠舍为再生族等。佛法从业力的立场,彻底反对它,认为人类的种种差别,一切为业所决定。业在不断的变迁中,由于现生行为的善恶,种族的优胜者可能没落,劣败者可能上升。所以,不否定现前的事实,但并不使现前的情况神化,看作无可挽回。

  3.前途光明非绝望:神教者为了配合统治的永久起见,将人民编别为:神的子孙得再生;非神的子孙,不能得再生,永远没落。不知人类陷入歧途,或由于社会恶力,或由自己的错误,即使重大罪恶者,也没有不希望未来的新生。故、神教者的未来裁判,充满了无情的残酷,违反了人类共同的希求。佛法的业力说,以一切为有情行为价值所成。如由于过去的错误,造成现在生活的恶劣,则应从现在身心合理的努力中去变革。即使此生无力自拔,但未来的惨运,并非结局,而只是过程。一切有情在同趋于究竟圆满的旅程中,无论是落于地狱、饿鬼、畜牲,但终究要在自己身心的改善中,完成解脱的。所以,三世业感说,予人类永不失望的光明。

  印度旧有的业说,无论为传统的一元论,新起的二元论,总是与「我」相结合,认为由于业而创造一新的环境----身心、世界,「我」即幽囚于其中。佛陀的正觉,没有轮回主体的神我,没有身心以外的业力,仅依于因果法则而从业受果,一切是展转相依,在不断的生、异、灭中推移、相续。依外表说,从一身心系移转到另一身心系;从内在说,从一业系移转到另一业系。如流水的波波相次,如灯柱的焰焰相续。佛教缘起的业感论,绝非外道的流转说可比。

  〔第三项 识 〕

  以这一生来说,新生命开始最初的一念心,名为识。这指「有取识」,即执取身心,与染爱相应的识。识有维持生命延续的力量。父母和合时,有取识即摄。赤白二渧,成为有机体的生命而展开。「长阿含经」中,佛问阿难说:「缘识而有名色,是何义?若识不入母胎,有名色否?答曰:无。若识入胎而不出,有名色否?答曰:无。若识出胎而婴孩败坏,名色能增长否?答曰:不能。名色由于识的执取资益,才在胎中渐次增长起来。此识的执取,直到死亡的前剎那,还不能暂离。假使一旦停止其执取的作用,一期生命即宣告结束,肉体即成为死尸。

  〔第四项 名色 〕

  依父母精血结合的最初心(识),而引起生理的(色),心理的(名)开展;在婴胎初凝,还没有完成六根的阶段,称名色。有部,由胎生学理解:托胎结生时之一剎那位,称为识;托胎后,在四色根(眼、耳、鼻、舌)未起,六处未满之前的胎内五位,称名色。

  总之,名色要有识的执持,才能不坏而增长;此识也要依托名色,才能发生作用。名色与识,色心交感,而相互依存。

  〔第五项 六处 〕

  1.六处,即六入、六根。有情根身的和合体(六处)---眼、耳、鼻、舌、身、意根,为引发认识的有力因素,故名为「处」,前五处为色法,是物质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色,近于现代所说的视神经等。意处是心法(精神),依意处生意识,能知受想行,也能遍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法。有情的认识作用,不能独存,要依于因缘。六处是介于对象的所识,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相对于六根,境界也就分为: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为生识的所缘缘。随六处而分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处缘六境生六识,才能分别境界。如没有六处,能识与所识失去连络,不能成认识。根、境、识三者和合触,才能形成完整的认识作用。

  2.以胎生来说,此时胎儿渐长,渐有六根相现。

  〔第六项 触 〕

  触:由于六根的取境、发识、和合而起的识触。以这一生来说,胎儿出生,与境相触,引起身心活动,名触。则知,认识作用的形成,是由于根、境、识和合触。没有触,反应对象而起的领受也就不生。这十二支的「触」,专指与无明相应的触。

  〔第七项 受 〕

  受,即是感受、领纳。及领略境界而受纳于心的。是有情的情绪作用。如领受境界而适合于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乐;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忧愁。受,有苦受、乐受,还包括舍受:如常人的无记舍受,是苦乐的中间性;又如四禅以上,与轻安相应的舍受。经说,根境识三者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有情的染爱,不是无因的,是由于苦、乐、忧、喜等情绪的领「受」,才引发染爱。

  〔第八项 爱 〕

  爱,是有情的特性,性欲产生了,而开始男女的染爱,染着自体与境界,染着过去与未来。广义说,意为贪恋执着于一切事物。在增支部经典,佛曾喻示:「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法句经说:「从爱生忧患,从爱生怖畏;离爱无忧患,何处有怖畏」?以下说明「情爱的活动形态」,有三:

  一、恋旧与趋新:

  有情的爱着,必然表现于时间中,经云:「于过去诸行不顾,于未来诸行不生欣乐,于现在诸行不生染着」。有情由于情爱的特性,所以对过去,总是恋恋不舍(不是一般的记忆),随时执着,难以放下。经常怀念旧有的喜乐光荣,总觉得过去值得留恋;对未来,实时时向前追求,虽前途不一定是光明,但总觉得未来是怎样的好,怎样的有希望,总是不满于固有而要求新的,并且是无限的欲求。不承受过去,不能开创未来;要开拓未来,又必然要超越过去。有情老是在这恋恋不舍的顾念,及跃跃欲试的前进中、矛盾着。过去是幻灭了,未来还在梦中,现在就这样一眨眼过去了。到底什么是自己?什么是自己所有?由于情爱恋着于无常流变的现实,顾此执彼,所以构成了大矛盾。如现代社会,偏重进取的,不满意固有,欣慕于未来的光明;偏重保守的,认为必须保有旧有的成就,在安定的秩序中前进,混乱的变革,不一定是光明的。二者各持己见,偏重一边而冲突、争论不休。其实这些矛盾冲突,是因有情不能契合无常流变的事实,恋着过去或欣求未来,所引起的困恼。由于时间的必然倾向,多少侧重于从现在到未来。

  二、逐物与离世:

  情爱的活动,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跃于环境中。以佛法而言,人类的一切爱,不尽然以男女性爱为根本。如欲界以上的有情是可以无性欲的;一类动物仅依自体分裂而繁殖。故情爱的根本,应为「自体爱」。

  「自体爱」是对色心和合的有情自体,自觉或不自觉的爱着它,即深潜的生存意欲。有了我(主宰),即自由支配者,又名我爱。以自体爱为中心不断的向外扩展,于是关连自体的环境也爱着,爱着于境界,即「境界爱」,又名我所爱。

  自体爱与境界爱,有此必有彼,是相依共存的。有我即有我所,这本为缘起依存的现实。如在家庭中,即认为我的家庭而乐着;我的身体、衣物、事业,我的朋友、国家,我的名誉,我的意见等爱着,也是境界爱。由于情爱的爱着,想自主,想宰他,想使与自我有关的一切从属于我。然而自我的自由,要在我所的无限扩大中实现;不知我所关涉的愈多,自我所受牵制愈大。想占有外界以完成自我,结果反成为外界的奴隶。或者由于痛感我所的拘缚,想离弃我所而得自在。哪知没有我所,我即成为毫无内容的幻想,从何能得自由?从爱染出发,不能理解物我、自他、心境的缘起性,不能契合缘起事相,偏于自我或偏于外境,造成极端的神秘离世,与庸俗逐物。

  不过这二者,自体爱是更强的。在某种情形下,可以放弃外在的一切,力求自我的存在。例如:遇火灾、海难。进一步,在某种情形下,只要生命不断,甚至连手足耳目都可以牺牲,就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也是觉得这是更于自我有意义的。此自体爱与境界爱,如以现在、未来二世说,即四爱:

  (1) 爱:为染着现在有的自体爱。

  (2) 后有爱:渴求未来永存的自体爱。

  (3) 贪喜俱行爱:现在已得的境界爱。

  (4) 彼彼喜乐爱:未来欲得的境界爱。

  三、存在与否定: 爱不只是占有的恋着,经中说有三爱:

  (1) 欲爱:对色、声、香、味、触欲的贪爱和追求。贪着物质境界的美好,如:饮食要求滋味,形式贪求美观,男女之性爱,也是欲爱之一,这是属于境界爱的,又名欲求。

  (2) 有爱:于有情自体起爱,即自体爱。又名有求。

  (3) 无有爱:否定自我的爱。凡是缘起的存在,必有他相对的矛盾性,情爱也是。对于贪爱之五欲久之又生厌恶;对自己身心的存在,有时觉得可爱而热恋他,有时又觉得讨厌。

  例如:印度外道,觉得生活苦恼,身心难以调治,因此企图摆脱而求出离。这种修远离行,以图否定存在的爱求,又称梵行求。

  * 总之,染爱不但是爱着喜乐的,凡是感情掀动而不得不爱,不得不瞋,恋着而难以放下的一切都是。

  〔第九项 取 〕

  取:即「取着」、「执持」、「固执」之意。

  取包含: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

  一、欲取:对欲界五欲(色、声、香、味、触)之境所生的贪执。

  二、见取:包括

  (1)身见:萨迦耶见,执有「我」的存在。

  (2)边见:偏执于极端一边的见解,例如:

  我死后仍常住不灭(常见);

  我死后则断绝(断见)。

  (3)邪见:否定因果道理之见解。

  (4)取见:执错误之见解以…

《解脱之道 四圣谛与缘起与大乘不共慧》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如实观照法要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