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色在我里面,但是我们一般那会执着就是因为不是执着在里面就是执着在外面么,就是这样子,那么这个是为了对治这样子而讲的。
如说∶我不即是识,也不能离识,但识不是我,或说识在我中,或说我在识中,这个就是一般外道的说法了,识不是我,但是不能离开识,或者认为识是在我中或者我在识中不即不离,相依而实不即。对治此「相在」执,即作不相在观。那么外道都是有相在的执着了,所以佛陀就有不相在观,非我异我不相在,就是在讲这个。此三句,或分为四句∶一、色不即我,二、不离我,三、色不在我中,四、我不在色中。一是我见;后三是我所见。一个叫我,一个叫我所,三个是我所约五蕴说,即成为二十种我我所见。
我们常常说外道有二十种我见,其实是每一蕴四种我见一共五蕴合起来就有二十种我见,其实都不离五蕴而分别而起的,大家这样就明白了。如果说外道有二十种我执我见其实都不离五蕴而起的,这样就对了。
『中论』多用五求破,即于四句外更加一句∶色不属于我。
中论里面他会破这些我执关于五蕴上执着的这个问题。加前面的四句以外,加一个色不属于我。
有的众生,执着色──或受乃至识──属于我,也即为我所有的。
意思是说有一些人,执着里面还有一个我,那么象我们前面讲的“色”,“识”,变成我的功能,我在使用的功能。把“识”乃至“色”或者我们讲的受认为是我的功能性,变成我所的意思,变成我所有的。
这不过因众生的执着,建立种种破除我执的观门。
其实从这个地方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大家要注意一点,外道所有的其它离佛法以外的外道,都执着在有自性有我或者有主宰,一般来讲都不离开生命中的这种功能性五蕴来讲,扩大到外面才会变成影射到外面有上帝,其实最根本的都是从五蕴的实有感引起的,所以阿含经就讲,外道执有我,都是从五蕴而引起的,这个是根本的问题。
现在有一个问题很重要!佛陀会不会去跟他辩论那些虚无飘渺的,注意听哦!我们一直不是谈《十四无记》吗?佛陀不回答的问题吗,为什么不回答?而佛陀每每用破的方法都用五蕴来破,这一点很重要的一个观念,我们一定要明白!不管外面的我内在的我,如果真的有我,你要用什么来证明,佛陀以现实人生的一切生命身心的功能跟作用一一从他的无常、生灭、变化以这样的一个现实来探求一个永恒性、不变性、单一性、主宰性那个我可不可得,不可得,用这样如实的来对破。这点观念大家要注意,很重要!我们今天学佛也是一样,佛陀用这样的方法来破一切的其它外道,我们今天学法能够离开这个根本来破我们的自性见吗?!注意听啊!这个非常重要啊!我们今天只要能体会到这里的人,只要返观自己的身心,从五蕴,从生命的无常作用过程中、刹那刹那不住的变化中,我们就可以体证到什么是无我,不要落入《十四无记》外道的幻想里面,佛陀不回答的问题你要去争要去论那是没有用的。注意这一点很重要!佛陀为什么要用现实的生灭让他知道无常,才知道一个永恒性不可得,这一点很重要哦!这个是佛法与世不共的特质,就在这个地方,我们要善于注意到善于应用这一点,不但自己的解脱要依这个,对于众生的执着,外道的执着也要用这个破这样知道意思吧。这个要把握!不把握你自己解脱不了,跟外道你也没有办法对治,这一点很重要!大家要注意了!
月称论师,更增加到以七法观我空∶即一、离、具支、依支、支依、支聚、形别。前五与即、离、相在、相属大同,我,并不是眼等的聚积,聚是假合不实在的,不能说聚是我。
前面这五个条件跟前面这个月称论师讲的七法,一、离、具支、依支、支依、支聚、形别,虽然有七个,前面的这个五个跟佛陀在开示的即、离、相在、差不多一样,另外就是后面这两个支聚与形别,加上这两个,这里导师就解释一下,什么是聚?我,并不是眼等的聚积,聚是假合不实在的,不能说聚是我。主要就象我们现在讲的了,还有很多元素,原子,什么子积聚起来变成一个物质一样的,他说这个我的这个意思并不是五蕴或者是六根或者是其它种种条件聚合起来的,只要是聚合的都不是实在的,就不能说是我。这里是点出重点这个聚的意思,从聚知道不是我,其实这个意思跟我们讲的只要是缘起的,缘起必是组合的条件么缘起的就是性空就是无我,其实意思还是差不多么。
聚法有多种∶如木、石、砖、瓦等随便聚起来,不见得即成为屋,所以众生于五蕴聚中,也不应执聚为我。
这个只是比喻了,建房子是用木头,石块,砖瓦,什么了种种条件,你把这些条件放在一起也不一定叫房子,房子还有其它的条件那,不是把材料聚在一起就可以了,所以他应用这样的理论来说,我们五蕴聚合在一起也不一定里面有一个叫我的东西呀,只是形容,所以于聚执我不成,于是又执形别是我,那外道就会讲了,好,条件聚合在一起不是我,但是他那个样子出来的就是吧,形别就是那个样子,形作如说,房子须依一定的分量、方式积聚,才成为屋子,故于此房屋的形态,建立为房屋。好,东西积在一起不是,但是那个样子出来的就是了吧,外道就会这样讲,但眼等和合所成的形态差别,不过是假现,假现的形态,如何可以说是我?这个是从缘起的角度来看,很多条件积在一起产生一个现象,那个是缘起呀条件的组合怎么可以说是我呢?如以某种特定的形态为我;如失眼,缺足,断手的残废者,岂不我即有所缺?
你说一个人有五根,有五蕴六根,有手,有足,有头,能运动,那好了,那如果少了手的人,那还叫我吗?这是比喻了,用这种方法来破,那没有眼睛的人也不叫, 我吗?
如有实我,我是不应有变异差别的,故不能以形态为我。
这些只是月称论师他在跟人家辩论的方式增加多两个角度而已。
月称论师的七事观我,是依经中所说的三观、四门、五求推演而来。其实导师的意思是说跟其它的方式和合起来差不多了。
月称论师以观车为比喻,说明观蕴无我。在说明无我即无我所时,月称以烧车为喻,如说烧车,不但车不可得,车所依的轮轴等也即不可得。这样,我空,即我所依住的五蕴也空。但这是不很善巧妥当的!
月称论师以烧车为比喻,导师认为这个不是很恰当的,导师在评论那,好就是好,不恰当就是不恰当,还是照评论,为什么?这里导师后面会说原因的,试问∶何不以拆车为喻?他前面是讲烧车,比如说一个车子,你把它烧掉了,烧完了以后这个车子不可得了,好,那个轮子也烧掉了,里面那个轮子也不见了,那个轮轴也不见了,那这样子呢当然是空了,都没有了,但是,导师认为这个呢不恰当,为什么?为什么不恰当?他说应该用拆车来比喻比较恰当,为什么?
试问∶何不以拆车为喻?将轮辕等拆开来,车子是不存在了,可是轮、辕、柱等不能说也没有。这样,别观五蕴而我不可得,那里能即此成立我所依的五蕴也空呢?
这个是导师的看法,车子你把它拆掉,轮子是轮子,辕是辕,柱子是柱子,这些东西还在,但是车子已经不在了,这样子的别观五蕴,就是说,你别观他的条件一一的条件来看我不可得,那实性还是不可得,如果不是这样子怎么样成立我所依的五蕴也是空呢?
如依假有幻现说,此即非观察自性所能破,假法是不可以破坏的。
只是依照现象的假有幻相,那这样子跟观察自性,空再破那个执着一样不一样,不一样。所以这里导师就点出一个重点!缘起的万法都是假法,这个不能破!破的是自性执!所以这里就接着讲了。
假有的车相,可以因拆离──因缘离散而不现;但焉能因此而没有假有的轮、轴、辕相?
就象我们现在的身心也是一样,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人烧掉才能破我空吗?不需要吧。这个人还在,但是我们就知道,噢,这个是因缘和合而有的,有种种条件,父母亲的因缘才生出来的,才会长大,里面还有五蕴有六处的功能,种种的条件,就知道他是空,非实,你不一定要把这个身体都拆掉了,死了,烂了才知道他是空吧!
以车为喻而说我不可得,这是约不悟车为因缘的依存假有,所以从车的因缘离散而说车无实体可得。这是无车的实性,有假名的因缘。
没有体会到车是什么,是因缘生是依存假有,是因为没有体悟到这些重点,那我们都要把握!我们在谈缘起千万不要以为在破坏万法,这一点一定要注意!缘起的当下就是无自性,就是空,不是在破坏缘起的法,这一点注意!反而这个缘起法不要破坏,才能成立一起的如幻缘起的假有,不是在否定一起的有,是在否定一切实有自性。这一点一定要明白!
『阿含经』以法有明我无,应作如此说。
这里注意,这里有一个问题,《阿含经》里面有谈到一个问题,法有我是空无。所以我们现在很多人在批评说小乘破我空法执还在,其实注意哟!这个法执是什么意思?就是这里讲的“法有”,但是这里讲的“法有”是什么“有”?差别在这里。是实有还是幻有还是缘起有还是假有,所以这里就点出重点!如果真正的我无,我执破了,法会不会实有,不会的,注意听!这里讲的法有是什么意思?是前面讲的这个重点!车无实性但是有假名的因缘,这个因缘法假有是存在的,所以这里讲的法有还是属于假名有,是假有。
今天要破我执,不得不告诉你这是五蕴的组合,今天没有五蕴怎么能组合,因为组合是属于五蕴么,所以五蕴是属于法有,但是注意哟!这个法有是什么有?五蕴的本身如果从缘起来讲,他还是属于假有,不是实有,如果把五蕴当为实有,那么这个就是法执了,在部派佛教里面到后面有三世实有,或者执着法的五蕴是实有,是有这样的讲法,但是这个是属于部派佛教执着的部分,下面就有解释。
不悟补特伽罗我假名有,起人我见,因而引起萨迦耶见,执我我所。
从补特…
《体方法师《中观今论》讲座 第十一章 中道之实践》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