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当。那么这里讲的作者跟体就是一样了,体就是身体的当下叫体。好,那么这个作者呢,只是从他的功能性以为有一个作者,其实这个体跟作者就变成一样了,都是什么,这个假名施设的一个现象而已,不是里面有一个作者哦!不是一个真正的能见能边把它当作真实的哦!
依《顺正理论》卷三解作者有二家:有两家来解释这个作者一、约一一法的自性──法性说,二、约因缘和合相续的假名说。顺证理论里面那把它分为两个解释,有两家不同的解释,一一法的自性就是法的法性来说,因缘和合相续的假名说,无实性,假名为什么——作者,好,一一法有他的法性,我们说他是作者,另外是因缘所生的法他是假名施设的,两个解释而已。
依中观说,离众缘和合,无有别存的作者,即别存的作用也没有;
中观是讲什么?因缘和合么,因缘和合有没有一个造作者,没有,没有实性,另外存在的作用也没有。
作者与作用,皆不过依缘和合的假有。所以中观那破什么——自性见。如《华严经》说:「诸法无作用,亦无有体性」。华严经的这一句话其实就是跟中观的缘起假合意思是一样的,由此,体──作者与作用,都约缘起假名说。中论三名中的「作法」,罗什每置一所字,如∶「诸可有所作」,「无所用作法」,原语为kriya^ ,指所有的作用或力用言。作即运动,所以或译为力、用、作用等。
这里要解释的是体、力、作,那么让我们明白从缘起的角度,作跟作用跟作者其实都是缘起假名。这个作在展现一种运动的能量而已,所以这个运动的功能又包含了什么——力跟用跟作用。
所以这样,今以论的作(业)、作者、作法,配合于体、作、用三者,即是∶体即作者,作即是(作)业,力即作用。
那么导师这个解释我们只要明白就好,你要去怎么样把这个文字了解就好,如将作与作法合名为「用」,即成为体与用。体用与性相不同∶好,我们现在把体用跟性相哪里不一样重点要明白,相是「形他以显自」的;下面就有比喻什么叫形他以显自?
如说白色,白即不同于黑,有不同于其它的特相,知道此法是什么。凡所认识的,必有与他不同的特殊形态,依不同他法而知是此法而不是彼法,即因此相而知某法体性∶这是性与相的主要意义。
每一个人的相,每一法的相都有他的特质就对了,与其它的法其它的相不同的特质。因为了解这个特质所以知道他体性不同,从特质来了解他的体性。我们现在看到每一法包括人都一样,我们一看到一个人会认识他,就是因为他与其它的法有不同的相状跟他特殊的特质,从这个地方来显示他的体,从相来显体。你叫某某人,为什么会认识他,因为他跟其它的人样子不一样,他有他的特色。
这个就是形他以显自,体与用即不同,用指法体的活动,一般把体解释成什么本体其实不是。这里的体就是讲我们的法体,就是每一个人的表相,这个叫体。比如说我个人,这个身体的样子就叫体,那么他的作用,他的活动的作用不同,那么我们就知道相跟用,性跟相,体跟用他的意思在哪里不同,每一个体他都有活动的状态么,那活动的状态就是他的用。
这里简单的解释就是这样子,我们要注意的是什么?我们很多人处于我们现象的这个身体的相状以外,我们都把它想到里面有一个超现象的好象是特殊的某一种体性的存在,好象是灵魂了、自性了、本体论了,那种观念那个体是形而上的,把它解释成形而上的。其实这里讲的体不是讲那个,这里讲的体只是相状只是我们的身体就是这个表相而已,这个就是体,但是这个体会活动会作用,所以这个作用活动就把它当作什么——用,体用。
(此用不同于彼用,也可以称为相的,相广而用狭),这里的用每一个人的作用不一样,也可以看出怎么样不同的相状。比如说某一个人的行为,跟另外一个人的行为就不同,那表示什么,他的功能他的作用不一样,也可以显出不同的相,所以相是很广的。但是用就比较狭小,用只是在他的功能性,每一个人可能用都一样,但是他的相不一定一样,所以相看起来是比较宽广的。
也与他法有关,比如说我们自己某一种活动的状态行为相状不同,那不同要从哪里显出来,从其它的比较才显出不同,所以你的活动你的功能你的作用也是跟其它法有关。如果跟其它法没有比较不相关你就显不出他的功能不同,是不是这样子,所以还是跟他法有关。
但不同相的以特殊形态而显出自己,特殊形态,每一个人的举止有每一个人的内涵不同,所以显出他与众不同的特殊形态来标显出自己。
用是从此法可与他法以影响,从影响于他而显出此法的作用。所以这里讲的用还是什么跟其它法相依相缘的,这个功能他彰显的时候会影响到其它的,那么从这个影响可以看出他的作用。
所以相是静态,用是动态,用即与因果有关。这个用就是一种功能么,心态活动了,展现某一种活动功能,那这个呢就产生什么跟因果有关系,如果没有活动的状态,没有产生影响的作用,那就不可能是因果,一旦产生了影响产生了作用就产生因果关系。
『中论』说∶「现有作、有作者、有所有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有作用有作者有作法,这个合起来才叫因果么。可知即依法的作用而知有因果。如果任何一法,他没有产生作用,那么怎么样去了解他的因果关系呢?就是在作用中产生的自他相摄么,才会产生怎么样影响,但是这里有一个重要。
因为,凡是存在的──法体,必有作用,有用决非自性的,这一点比较重要!任何一法既然产生了那么他一定有什么,有他的作用性,好,这个作用不是自性有的,必然地关涉于他法而成立的。这个就是讲缘起,其实我们主要的以人来讲,说法不要离开我们人的本位来讲,我们每一个人生存于这个人间那,你已经生出来了,你看他的行为、举止、一生的所有的动作来看,是不是跟一切外在的条件息息相关,跟他人都息息相关,如果没有这些关联相依相摄的关系,怎么能看出他的作用跟因果,就是在与他法的相依相摄才产生那种作用,也看出因果关系。那么这个就要明白了,这个叫缘起。
相依相缘的关系产生的因果关系,他不是什么,有自性的本来就自己会这样子的,一切依因缘条件而有的,即由作用关系于他法,说为因果。今天如果这个作用的关系呀跟其它的法没有关系,那因果要怎么成立。
对于作用,『顺正理论』卷五十二有二种释∶一、约正现在的名为作用,二、约过去未来── 不现在前所有力用即名为功能。
作用两种解释,我们现在的当下的这种作用叫做作用,另外一个是约过去与未来,不是现在展现的力用,也就是他的功能性,一个是显现出来的,好象我们讲的表业一样的,那么一种是存在于从过去跟现在跟未来不是现在所展申的力用,就是一种功能性来讲,那个就象我们讲的无表业一样两个角度。
体与用,依佛法说,是不一不异的。其实没有体看不出用,如果没有用那也显不出体的特质,所以从佛法的角度缘起的角度来看,不一不异。
如从众缘和合而成的,即是体,指缘起和合性的总体;以我们五蕴来讲,五蕴组合成我们这个身体么,总相总体,这个就是体。所以我刚刚讲就是我们这个身体就叫体。
用即和合性上所起的种种作用。我们能说话了,我们能有动作了,我们能思考了,我们能造作很多的行为了,这个就是用。
体与用是不可以相离的,但也不即是一。离体没有用,离用显不出体么。但是你也不能把它认为完全就是一,为什么,因为身体他所造作的功能性作用性是有很大差别的,不能说是一的。
作者与作业,即体与用的关系,作者表示是体么,作业是他的功能性么,所造作的行为么,活动的行为。
如『中论』「观业品」说∶「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馀事」。
中论的解释是这样子,业就是一种造作么,从业可以了解有个作者,那么因为有作者所以才会产生业么,那这个等于是什么意思,他是相依相缘的,你要注意!所有的缘起法,尤其是中论在讲都没有离开缘起的法则,一定是相依相缘的,没有单独作者的存在,也没有单独业的存在,一切法必是相依相缘的,我们从造作的业来看出有个作者,但是也因为知道有作者所以才会产生业,那这个等于是相依相缘的,产生业就是这样子了,没有其它的事情。
作者的动作,即指事业。作者的动作,动作就是行为么,即是事业,常人每引起错觉,以为另有一物名为业,以为另外有个业的存在,有一个东西叫作业,其实这里已经讲了,作者的动作即是事业,我们的行为呀起心动念我们创造成的行为的当下就是业。那么我们很容易引起很错误的观念那,以为另外有个叫业的东西,另有一物名为业。
作者是作者,业是业;两个不要混为一谈,论颂正破此以作者非业,而成为别于作者之业的。作者是作者,业是业,那作者跟业没有关系么,所以论颂在破的就是破这一点,破什么?以为作者不是业,业是另外的存在,其实作者就是业。
由作者而作业,故应作者不离作业。我觉得这个蛮重要的!如果说了我们现在比喻讲,我们说无始以来我们造的业很多,无边无量,那么如果我们要问他是存在哪里,是不是离开作者另外有业的存在,如果离开作者另外业的存在,那当下每个身体都是作者,离开你们的作者这个当下另外有业的存在,那这个业跟作者有什么关系,这样知道意思吧。这个地方蛮重要的!如果业是不离作者的业,那业是存在哪里?那如果我们要消业要从哪里消,如果你作者有业那跟作者没关系,那业存在哪里你怎么消他,所以这里很重要!这里讲的很重要!
由作者而作业,故应作者不离作业。业义有宽有狭∶我们要解释业有广义的有狭义的,狭即吾人造善业、恶业,名之为业;宽则举凡眼见、耳闻、鸟飞、花落等无不是业。凡是作者即有业,有业必有作者,作…
《体方法师《中观今论》讲座 第八章 中观之诸法实相》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