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来有前后的时间相,又是相依相缘又有同时性,所以萨婆多部说十二缘起,每支都具有五蕴,即每支为和合聚,不过约显现的特胜,说此是行、此是识等。
他每一支缘起都还包括五蕴在内,这样的解释,所以每一支缘起就有和合的感觉,因为五蕴还是和合的,所以表面上是一支一支的讲其实还是和合的。其实从缘起的这个角度来看,现时间相前后相,其实展现的都是生灭相,那我们以前都讲过,生灭解释有刹那生灭,又有一期生灭,又有大期生灭。
刹那生灭能明白的人就能明白一期生灭,能明白一期生灭就能明白大期生灭,看起来是不一样,其实还是相依相缘的。刹那生灭明白了,一期生灭你就明白了,一期生灭明白了大期生灭就明白了,回过头来,我们要了解大期生灭不容易,要了解一期生灭也不容易,但是如果从刹那生灭能明白,那就有下手处,刹那的生灭,很短时间很短,我们不会感觉什么,本来是生、住、异、灭对不对,他现在讲生灭,中间没有住相,那这样子的话,有没有时间相刹那生灭好象没有时间相对不对,其实刹那生灭明白了,一期生灭就明白了,一期生灭好象有时间么,至少我们三、五十年么,那这个也是时间相对不对,那这样的几十年的时间相跟一刹那的一样不一样,还是不一不异,你知道意思吧,还是不即不离。
佛法所说因果,其义极为深隐。如萨婆多部深究至极微细的原质,而说同时异时的因果。如五蕴和合为我,以为此是假法,不是真实的因果;唯识者也说假法非因果。这与中观者的因果义,绝然不同。
这个地方在谈因果的问题非常重要!这个地方导师解释得最透就是这个地方,我们多用一点心我们就可以把因果的问题还有三系不同的重点我们就可以把它分别出来。我们已经讲过萨婆多部,他是站在一种自性有的立场,所以我们比喻说么,一如果是实在的,实在的物体,实有的物体,你把它除以二就除不尽,从数学上就除不尽,最后还一定又很微细很微细的元素还是有,所以他说这个五蕴的和合这个是假法,而五蕴本身的那个元素才是实在的有自性的。他说这个五蕴合起来的这个我他认为是假的,不是真正的因果。唯识学也是一样,假法都不能成立因果,但是在中观来讲刚好是假法才能成立因果,实在的自性是不能成立因果的,刚好相反。
这与中观者的因果义,绝然不同。依中观者说,假法才能成立因果,因为凡是因缘所成的法(也即是因果的关系)都是假法,假法即是无自性的,无自性才能安立因果幻相。
这些重点我们从前面到现在一再一再的提,一再一再的去明白,导师都在点什么?他为什么借有部,借唯识,跟中观的思想在因果法上缘起法上,一直在让我们厘清的一个观念是什么,这个地方非常非常的重要!!!假法不能成立因果,反而要有实在的才能成立因果,中观的刚好相反,实在的是不变的怎么能成立因果?
这如『中论』「观因缘品」,「观因果品」等所说。中论里面的《观因缘品》、《观因果品》都没有办法成立实有自性的因果,一一的破除这一种实有自性都不能成立,『般若经』「三假品」,说三种假,依此三假可以看出三类不同的因果关系∶
这个就是把认为假的部分,其实同样认为假他的内容还有差别,还有这三种不同的所谓假,一、假名跟名假一样,我们意识上起分别,给他安立一个名字,这个是约我们的认识这一个部分的关系来说他是名假,我们的概念,我们的意识分别,我们给它一个名称,我们认为他是这样确实是这样子的,那种由观念而产生的这个叫名假.
因为心识中所现起的相,或是说出的名称,虽大家可依此了解对象,然这是依名言观待而假立的,名称与法的体性,并不一致。
我们意念中意识中给它一个名字,那个现象也会产生出来,因为有那个现象也给他一个名字意思是一样的,我们都依据共同的这个认识跟观念用一个假名我们互相能勾通的,能了解的,当我说到桌子你也认为是桌子,那我们就有一个共同的认识,这个叫依名言观待而假立,而事实上这个名称这个名字跟法的当体并不是一样的.比如说我们说火,语言上讲火,跟实际的火其实是不一样的.
如说火,火不即是实火,所以不烧口,故名是假;火会有燃烧吧,会灼热么,但是当我们嘴巴说火的时候没有这种感觉,所以不是真正的火的实体所以说这个叫名假。
但若唤「持火来」,而人不持水来,故火名也有世俗之用。你也认识叫火,我也认识叫火,我说把火拿过来,你不会拿水过来,这种功用共同的认识产生的功能性是有的,所以这个名言有他的功能性,那么这个假名就是在世俗的使用上可以产生作用.
二、受假。受,梵文的原义,应译为取;假,依梵文是施设安立义。依梵文的意思这个假字就是假名也是假施设的了,安立的了,『中论』「亦为是假名」的假名,即是此「取施设」。取有攫而团拢的意义,如房屋是因种种瓦木所成,此房屋即是取假。常说的和合假,与此取假义同。
那么这个受假就是取假,受假就是因缘和合而有的,这个都是叫受假或者是取假.
依龙树菩萨说,此取假中可分多少层。如人是皮骨筋肉等所成,故人是取假。随取一骨、一皮,也各是众缘所成,也是取假。故取假可从粗至细有许多层次。总之,凡以某些法为材质而和合为所成的他法,皆是取假。
那么这个取假也就是受假,也就是我们讲因缘和合而成的都是。比如说,凡为某一法的条件他本身也是因缘和合而成的,那么这个条件的本身也是受假也是取假,所以他讲这个受假和这个取假他有很多层次。比如说我们的身体,他是五蕴和合的,那么这个是受假,是取假,那么我们的五蕴比如讲色,物质,物质还有地水火风来组成的,那么这个色的本身也是取假只是层次上不同。那地水火风还是取假,还是受假,又进一步怎么样更微细的还是什么还是因缘和合的,所以这些都是受假。我们在讲缘起法主要就是在这个受假,从这里进去比较容易了解什么叫讲缘起。
三、法假,即是法施设义。此中的法,即等于萨婆多部所说各有自性的诸法,他们以为分析至最后,有其最终的实在,彼等指此最终的实在为实有,而以和合有者为假有。
一切有部萨婆多部,他就讲一切法到微细最微细分析到最后的时候,一定有一个实在的,分不开的,最后存在的这个元素,他认为这个是实有的,以实有的把它和合起来的东西才是假的,但是那个和合的最圆最细的元素那个是实在的和合起来的东西是假。
依『般若经』说,此实法即是法施设。萨婆多部认为实在的,实有的这个在我们的《般若经》里面来讲这个叫法施设,这一种讲法叫法施设。
这也是因缘所显的假相,并非离因缘而存在。你今天误解了,以为这个法是实在的,最后的元素是实在的,他说这个从般若经的角度来看,这个叫法施设,不是真的了,为什么?因为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的假相而已了,并不是离开因缘而有的,实有的东西不需要因缘,但是所有的法没有一法不从因缘的,萨婆多部所分的所谓元素了最后的实在了,其实这个都还是颠倒执着的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所以说他是法施设,不是真的还是因缘而有的。
受假,如瓶、衣、军、林、人我等,即常识所知的复合体,凡夫执为实有。法假,类于旧科学者分析所得的不可再分析的实质,一分小乘学者执此为实有。中观者悟解为法假,
这样分析大家应该比较清楚了,比如说,我们看到人那以人来讲,或者是一个物品那,种种的这些条件那,我们在常识上,众生凡夫执着么以为是实在的,这个缘起的假相把它当作实在的,所以说他是受假,现象上物质上,但是如果象科学家或者是萨婆多部,你把东西用科学的理论去把它分析到最后,原子、质子再到夸克他总是认为最后有一个最微细最实在的本质吧!
这一种分析到执着在所有元素的实在感那种实有感。这个部分,中观者认为这个就是法假。执着在有实法了,执着在有实性了,但是这些呢还是执着,是幻相不是真的所以叫法假。在元素上以为背后有一个实在的,永恒不变的那个数质,这些都叫法假。受假是组合的东西,你把它当作真的,象我们人那物品那,这个叫受假。
从元素上来看,以为他是实在的,这个叫法假,我们众生观念所形成的一些意念、名言、想象出来的实在的了,这个叫名假。这样所有现象来讲不离开这三种假,观念上所形成的,那个叫名假;从形态上万法的形态上,以为他是实在的,这个叫受假;其实他是组合的,不执着在现象执着在实有的元素上这个叫法假。
这样分析大家就比较清楚了,大概人间一切的法离不开这三个主题,我们中观认为法假的,《般若经》认为法假的,在萨婆多部不认为是假,他认为是实在,这样知道意思吧。众生以为实在这个身体是我或者里面有一个东西叫我,这个是众生的执着,这个叫受假。但是这个都是站在中观跟《般若经》的立场来看,才叫有这三假,但是萨婆多部以为元素是实在的;科学家也认为元素是实在的,但是这些在中观者的立场来看,给它个名字叫三假,就是在讲这个,没有一法实在的,为什么?都是从缘起,条件的组合,都是如幻的因果幻相,所以称为假。
中观者悟解为法假,近于近代科学者所知即电子也还是复合的组织的东西。依中观者所见,没有其小无内的小一──自性一,所以缘起法的基础,决非某些实质的堆集。
如果元素来组成一切法的,那这个元素的本身就是自性了,就是小一了,懂么,分析到最微细最微细的实在的,这个叫小一。但是依中观者来看任何一法怎么去推究他都没有这个小一,我们叫小而无内就是讲这个元素的部分,如果一切万法是由这些实质的小一堆集起来的,这个中观者是不承认的,这一点大家要明白!
可作为万有的基础,但此五者也是假施设的,即是法假。不但中观者不认为有实在的元素,小而无内的小一,所以…
《体方法师《中观今论》讲座 第八章 中观之诸法实相》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