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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三字经》新注 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

  自无明 至老死 十二因 为缘起 顺流转 逆还灭 当处空 无分别

  “十二因缘”: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

  此中“缘”是条件义、引生义。以无明为条件,便能引生行;以行为条件,便能引生识;乃至以有为条件,便能引生生;以生为条件,便能引生老死。十二缘起以前前诸支为缘引生后后诸支,而后后诸支是以前前诸支所引生,故此十二支通名十二因缘或十二缘起。

  一、无明:无明又名愚痴,此属心所有法之一。不明诸法事理,无有智慧光明,故名无明。此有二无明或三无明之说。

  所谓二无明者:谓迷事的无明与迷理的无明两种。不明“尽所有性诸法一切性”的蕴、处、界等诸法,故属迷事的无明;不明“如所有性诸法真实性”的七真如,故属迷理的无明。总之,此二无明是迷昧无我律和因果律的,也就是不能如实通达有为法和无为法。不通达无我律,则堕入见相昧性边;不通达因果律,则堕入见性昧相边。偏于二边,皆与中道不相契合,故总属无明所摄。

  所谓三无明者:谓恒行不共无明、独行不共无明和相应无明三种。恒行不共无明专指与第七识相应的无明;独行不共无明和相应无明总在第六意识上。前者第七末那识恒审思量执第八识见分为我,无间无断,长时相续,故此无明与第七末那恒不舍离,故名恒行;不与嗔等烦恼共起,故名不共;不明赖耶见分是缘起性空,如幻焰梦翳,故而生起我我所执,故名无明。总前恒行、不共、无明三义,故名恒行不共无明。后者第六意识虽亦有不与嗔等烦恼同起的无明与之相应,但第六意识在无想定、无想天、睡眠、闷绝的特殊情况下不起现行,有间有断,故而与第六意识相应的无明,则不得称为恒行不共无明,而只能称为独行不共无明了。若与嗔等一切烦恼同时而起,此时则名相应无明。总之,无明若与以无明为根本所生的八大随烦恼相应,而不与贪嗔为根本所生的小随烦恼同时而起,故此无明则名独行不共;若与贪嗔为根本所生的小随等烦恼相应而起,故此则名相应无明。如上独行、相应二种,是为彼此的差别。

  除上所说几种无明外,《瑜伽师地论》卷九中更说有五种、六种、七种乃至十九种,恐繁不赘。

  问:无明从何而起?答:无明依七事而起。谓世事、世间安立事、运转事、最胜事、真实事、染净清净事、增上慢事。《瑜伽》卷五十五中广说。

  又《杂集论》中说“无明有二种业:一、令诸有情于有愚痴;二、与行作缘。”

  无明更能为因,生三杂染法,也就是能为三杂染法的根本依处。《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中世尊说:“如是无明,普于一切烦恼杂染、诸业杂染,诸生杂染,能作因缘根本依处。”是故无明能作诸缘,生诸染法。

  无明行相如何?谓能隐蔽遮覆诸法真实,显现一切虚妄分别。所以《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中世尊告曰:“如是无明,隐覆真实,显现虚妄。”是名无明行相。

  二、行:行以无明为缘,引起一般的造作活动,也就是引起身、口、意三业的欲行邪行,故名为行。此处之行不能作迁流变化讲,更不能作往来径行讲。《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云:“又此行相略有三种:一者善行,二者不善行,三者无记行。又一切行,皆造作相。”

  一切身、口、意三业皆通善、恶、无记三种。

  善业者:谓不杀生而放生,不偷盗而布施,不邪淫而离欲,不妄语说诚实语,不两舌说和合语,不恶口说柔顺语,不绮语说庄严语,不贪离贪,不嗔慈悲,不痴智慧。此中前三是身业,中四是语业,后三是意业。

  恶业者:谓与上身口意三善业相违。

  若在身、语、意三业方面与上善恶相违,是名无记业。(无记业不熏种)

  又善业属福业,恶业属非福业,修世间厌下趣上的色无色界之定业名不动业。

  《瑜伽师地论》卷九云:“身行云何?谓身业;若欲界、若色界,在下名福非福,在上名不动。语行云何?谓语业;余如前应知。意行云何?谓意业;若在欲界,名福非福,在上二界,唯名不动。”

  其实身语意三行,也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识生现行时,遍行心所中的“思”心所与眼等心王相应,此时心心所法同缘色、声、香、味、触、法所产生的造作活动,是名为行,亦即名业。此中眼、耳、鼻、身四识的活动属身业,舌识的活动属语业,意识的活动属意业。身、口、意三,一面造作活动,随即一面又熏成种子,存积于阿赖耶识中,而形成有含藏染净业种的异熟识,这就是缘起中所说的行缘识的道理。《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中世尊告曰:“以六识身与福非福及不动行相应俱有,同生同灭。异熟识中,安置诸行熏习种子,引发余生新异熟识。由此道理,是故宣说行是识缘。”

  三、识:识是了别义,了谓觉了,别谓分别,识对境界有觉了分别的作用,故名识。一般说来,一切诸法,皆名为识,所以有“万法唯识”之说。《成唯识论》卷七云:“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性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但是此处所说行缘识的“识”,非指广义“万法唯识”的识,亦非指二乘所讲第六意识的识,而是指受熏、持种、内变根身、外变器界、为有情生命相续的第八阿赖耶识,也就是《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中所说的“异熟识”,或一切种子识。

  识有二种业:1、与行所引习气俱生俱灭;2、由识入母胎,色得以增长,也就是识与名色作缘。此为《杂集论》卷四所说。

  四、名色:名谓受、想、行、识四蕴,色谓色蕴,名色也就是五蕴。《集异门论》卷一云:“名云何?答: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及虚空、择灭、非择灭,是谓名。色云何?答:四大种及所造色,是谓色。”(五蕴之义如前所解,此不复述。)今就识缘名色,也就是以识为缘,变生名色五蕴,略谈数义如下:

  1、名色皆由名言习气所生,在五果之中,属于等流因果所摄,阿赖耶识对名色之生,既作亲因缘,又作增上缘。

  所谓属等流因果者:谓色蕴中五根、五尘的造色,地水火风的四大种色,皆是由种子生起现行,现行转化为种子,不断由种现运动转化地存在着。此中种子生起现行时,种子为因,现行为果;现行转化为种子时,现行又为因,种子又为果。由此现行之果是由同类之因等流转化而来的;同时现行之果又能为因平等转化为种子之果。如是展转等同转化,因果循环,是名等流因果。色蕴如是,受、想、行、识四蕴亦然。因受想及行一分,是心所有法,识蕴是心法,心、心所法同是种现熏生,运动转化,现行与种子,互为因果,故亦是等流因果所摄。

  所谓阿赖耶识对名色之生作亲因缘者:因为名色的五蕴在习气阶段,它是阿赖耶识的相分,既是相分,则是阿赖耶识的一部分,因此,种子生现行时,阿赖耶识则成了变生一切杂染法的因缘。所以《摄大乘论本》说:“此识说名阿赖耶识,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性故。”就是这个道理。

  所谓阿赖耶识对名色之生作增上缘者:因(色心诸法)五蕴皆由自种生现行、现行熏自种的运动转化,非由阿赖耶识直接派生色等五蕴,这在眼等前七转识由种生现所待缘时,阿赖耶识只作根本依,不作亲因缘,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若说阿赖耶识对引生名色作亲因缘者,此从赖耶相分而言;若说阿赖耶识对引生名色作增上缘者,此从赖耶见分而言。智者当明。

  2、色心诸法生现行时,亦是因缘而生,非自然生。具体说来,八识之生,皆具有最基本的四缘。谓各以自种为因缘,各以现行之识前念开导后念为等无间缘,各以所缘的境界为所缘缘,各以根为增上缘。但转识在增上缘方面有多。而阿赖耶识则只需具备基本的四缘。所谓转识在增上缘方面有多者,如眼识还需以阿赖耶识为根本依,以末那识为染净依,以第六意识为分别依,同时还要具备空间和光明,共需九缘,眼识方生;耳识之生,不需光明,故只有八缘;鼻、舌、身三识之生亦不需空间,故只有七缘;意识之生,不需分别依,故只有六缘;末那识之生,不需染净依,故只有五缘。这就是八识之生,从阿赖耶识到眼识,依于次第,各各分别具四、五、六、七、八、九缘。所以《八识规矩颂》中有“九缘八七好相邻”一语。八识心法生现行时,所待之缘如是,而受想行三蕴的心所有法,生现行时其所待之缘,也与心王相应时,各各心王所待之缘一样。

  受、想、行、识四蕴种子生现行时待缘如是,色法种子生现行时待缘当明。具体说来,地、水、火、风四大种生四大时,必以自种为因缘,以阿赖耶识及引业力为增上缘,具此一因二缘,四大成就。造色中五根由种子生现行,其所待之缘,与四大种生现行一样。造色中的五尘种子生现行时亦以其自种为因缘,以阿赖耶识及眼等见分诸识和满业力为增上缘,具此一因三缘,五尘成就。

  如上色心诸法由种子生现行待缘如是,由现行熏种子待缘又怎样呢?具体说来:以现行诸法为因缘,以阿赖耶识为增上缘,具此一因一缘,现行熏种子而得成就。若从造色中的五尘现行转化为种子言:除上一因一缘外,增上缘中还应以眼等五识见分为条件。是故增上缘中有时有多。

  从上种现熏生待缘的情况看,它说明了色心诸法的名色,无不是随因缘势力和分别势力之所变现。

  所谓因缘势力变现者:色心诸法无一不是随内因缘力之所变现,眼识九缘,耳识八缘,乃至阿赖耶识四缘,这就说明了法不孤起,仗缘方生的道理。

  所谓分别势力变现者:分别即是识,《辩中边论颂》云:“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既然心心所都是虚妄分别,当然识也就是分别,分别也就是识了。弥勒在《辩中边论》中云:“虚妄分别有”,也就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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