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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六讲▪P3

  ..续本文上一页一个有实体的,那么既是所缘又是缘,五识就能取它了,“即是相近,体各别故,是实法故,有力生识,以相粗故,识有此相,故所缘缘理具足有。”他以这样子的方式,把经部的和合修改了一下。

  “即是相近,体各别故”,它们虽然和在一起、很近,但还是各是各的,没有合成一个假相。合了假相,和合起来、并拢来成一个相,当然假的,不是极微了。它现在是和在一起,而没有合在一起,挨得很近,但还是各是各的;各是各的,那还是极微,是实在有的。“谓诸极微,展转相资”,很多极微互相地帮助,各个极微,“除本细相外”,除了它极微的小的相似外,又生了一个和集相,和集相就是合拢来的一个大相,“又有和集之粗相生起”,又生一个粗的和集相,“谓现量境” ,这个因为它有实在东西的,可以现量境,眼识、耳识能看得到的。“是实法故,有力生识,以相粗故,识有此相,故所缘缘理具足有”,它是实在的,能生识,那是能缘;又是大的,五识可以带着相生起,可以作所缘。他这样子一说,所缘缘的两个条件都符合了。相是大的,当然能够作所缘;它本身并不是合了一个假相,是很多集在一起,每一个都还是极微。极微有两个相:一个是小相,原来的很细的相;一个是合拢来之后,现出一个粗相,就是和集相,这个和集相变粗、变大了,但是体还是实在的极微。这样两个条件都符合了。像这一种说法,我们看起来还是很勉强,但是即使勉强,他还是破得了,他怎么破?

  “如坚等相虽是实有,于眼等识容有缘义,而非所缘,眼等识上无彼相故。”坚湿暖动是地水火风的性。坚硬,这个东西只有身能够碰到,眼睛是看不到的。这个坚是实在有的,在眼睛、耳朵的识里边,作缘是可以的,因为它是实在的境,可以依靠实在的境生起识来,但是眼识是看不到的,非所缘故,“眼等识上,无彼相故”,眼等识上没有它的相,坚什么相?眼睛看不到,耳朵听不到。

  

  “色等极微,诸和集相,理亦应尔”,你所执的色声香味等,这些极微和集拢来,显一个和集相,这样子,跟前面是一样的,还是成立不了。和集的极微与没有和集的极微,你说和集之后,相变大了,但是体还是原来的那个极微,原来的极微看不到,和集拢来后怎么会看得到?还是看不到,所以说,“理亦应尔”。“色等极微,诸和集相”,同样,原来没有集拢来之前,看不到;集拢来之后,怎么会看到?应当还是看不到的。“彼俱执为极微相故”,你说它们都是极微,都是极微的相,极微看不到,和集相应当也看不到。

  

  他立一个比量。“极微和集相,设于眼等识,是缘非所缘”(宗),极微的和集相,纵使照你们的说法,“于眼等识是缘”,因为它是实在有的,是极微,可以作缘,但不是所缘,“非所缘”。为什么?它还是个极微,它的相变了一下,但是它本身还是一个极微。极微是看不到的,那你变一个和集相,也看不到。“是缘”,它是实在的,极微是有的,“非所缘”,识还是看不到它。“许极微相故”(因),因为它是极微的相,毕竟还是极微了,极微本身看不到,你千变万变,极微还是极微,极微看不到,再怎么变还是看不到,再怎么和集相还是看不到。“犹如坚湿等”(喻),坚、湿、冷等等,这些我们眼睛是看不到的。

  

  另外,“执眼等识,能缘极微,诸和集相,复有别生:瓶瓯等觉相,彼执应无别,非形别故别,形别非实故”,这还是《观所缘缘论》里的文,这里边意思又转深了,转深下去再问这个问题。

  

  他说,极微的相是缘不到,不是所缘,但我们现在缘的是极微的和集相,极微合拢来之后,它另外生一个相,比如瓶、瓯(杯子)等觉相。你假使把很多极微做一个瓶子、做一个杯子,我们缘的就是这个瓶子、杯子,这个相、这个感觉是有的。他以一个颂来说,“瓶瓯等觉相,彼执应无别,非形别故别,形别非实故”,这个瓶也好,瓯也好,都是极微堆拢来的,你说它形上怎么会有差别呢?假使说,有一亿个极微兜拢来成一个瓶子,又是一亿个极微兜拢来成一个杯子,这个杯子也好、瓶也好,都是一亿个极微兜成的,应当是一样的,为什么一个成了杯子、一个成了瓶子?为什么不一样了?所以说,“彼执应无别”,你所执着的这个瓶子、杯子,既然极微数量是一样的,它的相貌、外相应当不会有差别,“非形别故别”。这个里边,道理很细。“形”,形状;“别”,差别。他说,不是因为形量的差别而差别。你说这个形状差别,差别在哪里?它还是数量不一样了,假使是数量一样的,都是一亿个极微的话,它应当没有差别了。“形别非实故”,因为形状的差别不是实在有的,而它们的数量有差别。极微是实在的,实在有这个极微的数量差别,这可以允许它;形状是假的,不在极微上,极微上边没有差别的形状。瓶等这些东西显现的形状是假相,假相的瓶瓯等有差别,不是极微上边有差别,“非形别故,觉彼瓶等之识上有差别相,形别唯在瓶等假法上有,非极微上有故,五识不缘假法故”。这是简别,不是在实在的极微上。

  

  这么一说,把他们这样子一逼,逼得他们又没有办法了,他们就说极微有差别。你说形状的差别是假的,现在我们说极微有差别,极微是真的,那这个差别应当也是真的了。

  

  “又不应执极微,亦有差别形相”,那么再退一步,你说极微也有差别相的话,这个也不对。

  

  “所以者何?极微量等故,形别唯在假,析彼至极微,彼觉定舍故。”极微的量是一样的,最小的量。他们自己承认,是最小的量,它没有体积了,就是一个圆点一样的小点点,极微,一样的形状。“极微量等故”,数量是等的,如瓶、杯子,假使都是一亿个极微堆拢来的,极微的数量是相等的,而它们的形状不一样,那么差别不能是在极微上,极微上的数量等的话,它不会有差别,这个形状的差别就在杯子、瓶这个假东西上边。“析彼至极微,彼觉定舍故”,假使把这个瓶、杯子,把它分析,分析到极微最小点的时候,这个瓶、杯子的假相决定会舍掉,瓶的感觉、杯子的感觉就没有了。分到极微的时候,既不成瓶子,也不成杯子,极微里边没有瓶、杯的相的。这个假相是有的,因为瓶子、杯是假的相,极微则不能有假相,极微是实在的,决定是一个相。

  

   成唯识论复作是说:彼执不然,共和集位,与未集时,体相一故。瓶瓯等物极微等者,缘彼相识应无别故;共和集位,一一极微,各各应舍微圆相故;非粗相识缘细相境,勿余境识缘余境故,一识应缘一切境故。此论但有破本极微,既非实有,所成和集理实不成,种种推征如余论说。

  [名相注释]成唯识论复作是说:彼执不然,共和集位与未集时体相一故

  《成唯识论述记》卷二云:极微等者,是相似义,且如俱以一俱胝极微作瓶瓯,瓶瓯应无别,以极微头数相资等故,今既瓶瓯,二相各别,故知不是相资量等为五识缘。……彼若救言:此瓶瓯等,微量既齐,相资相应等,但由行位不同,遂令见别。……今难之云:共和集位,一一极微应舍根本极微圆相,行位既别,相资亦殊,即是极微失本圆相。……极微本是团圆之相,今既不尔,故失本相。由此又解,既无方分,如何行位,令其相别,相别唯在假瓶等上,非极微故。此亦非由行位异令见异也。

  

  《成唯识论》也这样说:“彼执不然”,你这个说法不对,“共和集位,与未集时,体相一故”,这个极微和拢来之后,跟没有和拢来之前,它的体也好,相也好,都是一样的,不会改变的。

  

  “瓶瓯等物极微等者,缘彼相识应无别故”,假使说这个瓶跟那个杯子,它们的极微是相同的,假使都是一亿个极微堆拢来的,它们的相决定是一样的;“缘彼相识”,缘这个瓶、缘这个杯的形状、相貌的那个识,假使眼识的话,决定是没有差别的,看起来一样的,都是一亿个极微。

  

  “共和集位,一一极微,各各应舍微圆相故”,假使你说这个相不在假的瓶、瓯上,在极微上,那么你们所说的极微是一个最小的圆点子,这个话又不对了,这个圆点子又不成立了,极微成了另外的相去了。那就是把你们自己原来的设想都推翻了,所以你们这样子说,是自语相违,把你们说的那些道理,自己推翻自己了。

  

  照这样子推论的话,错误很多。“非粗相识缘细相境,勿余境识缘余境故”,你说缘粗的相(那个瓶瓯等)的识就是缘细的相,缘粗缘细都是能缘的话,粗跟细是相对的,“勿余境识缘余境故”,假使眼睛只能缘色境,余境就是声、香等等,照你这样说,粗的细的都可以缘,缘粗的识可以缘细的话,那么缘色的眼识也可以缘香,也可以缘声,那都可以乱缘了。“一识应缘一切境故”,这样推下去,一个识,比如眼识,对一切境,色声香味触法,都能缘了,因为不同的识可以缘不同的境;照你这个逻辑推下去,那就乱套了,一个识,一切境都能缘了。这是不对的。

  

  “此论但有破本极微,既非实有,所成和集理实不成,种种推征,如余论说”,这部论说,极微是不能成立的,你说和集也好、和合也好,那当然也不能成立,各式各样推征、辩论,在其它论里边也讲得很多,他就介绍到这里。

  

  这一段他推得很细,希望大家回去,慢慢地去摸索一下。这里我们提供一点线索。我们眼睛缘瓶的时候,假使缘一个瓶子,我们看到的是瓶子,并没有看到极微。你说极微显瓶的相,这个话靠不住,我们缘瓶的时候,就看到瓶子,没有看到极微。假使说你缘瓶子的粗的识就是缘极微的话,这个识粗细都可以缘的,那色声香味触也都可以乱缘了,眼识可以缘声、耳识可以缘香……,再推下去,一个识,什么境都能缘,那显然是不合理的。那就是缘粗的识不能缘细,细的识是不成立的,那么缘粗的识也不成立,因为这个粗相,你说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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