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及”言”,所以颂第三句要加“及”字。
“若言“等”者”,假使印度话这个“遮”字作“等”的意思的话,“显非唯尔,更有此余”,那就显示不仅仅是有这几个过失,还有其它的没说出来,要“等”字来代。这里当然不能用“等”的意思了,只能是“及”的意思。
这是说他翻译得比较善巧。可能是旧的论没有翻得那么好,也是说这个翻译是精通印度语法的,不是乱翻的。“若言“等”者”,假使翻作“等”,“显非唯尔”,不但有这么几个过,“更有此余”,还有其它的过。那意思就不对了。
“今者四义,皆已列名,义不是“等””,现在我们把后面四个过失(难)的名字都列出来了,一共五个难,第一应无次行,下边还有四个,名字都有,所以不能说“等”。“等”的意思是含蓄、还有略掉没有说的内容。“但言“及”“并”,显相违释”,只能说“及”、“并”,所以第三句加“及”字,第四句就是“并”,这是相违释,这个西域“遮”言,这里不能翻作“等”。
这是说翻译的问题。论主真正的破,下面就来了。
论:若无隔别,所有青等,眼所行境,执为一物。
述曰:释颂一字,即叙彼宗。彼宗意说,若有隔别,眼所行境,体即是多;无隔别时,所有青等眼所行者,说为一物。其声香等,类色亦然。
前来总议外五处故,不是唯言于色处法;今此文略,且言眼境,非耳等境,此中不破彼执为多。然此牒计,于下四难,一一应叙,凡难义法,牒方难故,今恐文繁,最初总叙,下别为难。
“若无隔别,所有青等,眼所行境,执为一物”,假使没有隔别的话,所有青等眼所行的境界,执它是一个东西,就是“执一”了,你们说的“一”。
“释颂“一”字,即叙彼宗”,这句话是解释颂里“一”这个字的意思。你说它是一,就有下边有很多过失。什么叫一?你们所执的一是什么意思?先说一说你们的宗的意思。
“彼宗意说”,他们的意思怎么说?“若有隔别,眼所行境,体即是多”,假使我们眼睛看出去,那些色境是隔开的,这叫多,它的体是多的;“无隔别时,所有青等,眼所行者,说为一物”,假使看过去,没有隔开的话,所有青、黄等等眼所看的东西混在一块,都是叫一个东西。一片片的草地,没有隔开的,直接就叫一。这是他们的执着了。那么声香等类也是一样,“其声香等,类色亦然”,声、香、触、味等等,“类色”,照此类推,跟色一样,也是有隔别的叫多,没有隔别的叫一。这是外道他们所主张的事情。先把他们的主张搞清楚了,然后说他的错误。
“前来总议外五处故,不是唯言于色处法”,我们前面说的眼等境,那是总说五处,外色、声、香、味、触都说了,不是仅仅说色处。论主就解释一下,已经包括声香味触,也是可以这样子类推的,“今此文略,且言眼境,非耳等境,此中不破彼执为多”,这里文比较略,就以眼所行境(色处)作个喻就行了,至于耳等等那些境,自己类推就可以了;这里破一,并不是破多,把那个“一”抓住就行了。
“然此牒计,于下四难,一一应叙”,这个“牒计”,就是说你们外宗的主张,照规矩在每一个难之前都要先叙一下,但是这里略了,就第一个难说一下,下边的就不要说了。因为照规矩,“凡难义法,牒方难故”,凡是要问难,要难他人的主张的话,先要把他人的主张叙说一下,然后再难他。照规矩这样子的。“今恐文繁,最初总叙,下别为难”,现在恐怕文字太繁了,因为五个难是一连串下来的,就总的在最初的第一难说一下,后边的就略掉了。
印度的文句是不略的。我们看《大般若经》,大家看过的就知道,重复的话多得很,一套一套一套……,假使智能差一点的,念了几页的话,脑袋就昏了。昏什么呢?它太重复了!一样的话,说了很多,把人家搞得晕嘟嘟、懵懂懂的。但是他这样子繁细地叙说,什么意思?锻练我们的智能,可以让心细下来,可以入定;若是粗心的人,那几下子就会昏倒了。
这里的意思,先叙说外道的主张,照你们说的,执一的话,后面就有怎么怎么的难(过失)。举第一个难之前,且说你们执的一,就是没有隔别的东西,以眼来说,看到一片青等色境,就是一块的这么一个物,那么有什么过失?
论:应无渐次行大地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
述曰:此第一难,配颂可知。若执为一,眼所行境无隔障处,世间应无渐次行大地义,以地一故,若下一足,已至一切,如何可说有渐次行?
应立量言:无隔障处,下此一足时,所未至处,时亦应已至,汝执一故,彼即此故,犹如于此。或云:无隔大地,应无渐次行义,若下一足至一切故,如此足处。然今论文,有大宗意,其为比量,应如是知;然今眼境,名大地者,假名大地,非实地大。
[名相注释]然今眼境,名大地者,假名大地 《俱舍论》卷一(分别界品)曰:“地谓显形色,随世想立名。”
“应无渐次行大地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假使我们看一个广场、整块的绿的草地,你说是一的,那么我们走路的话,不是一步一步地走了,一脚下去,整个的都碰到了。那不要走了,一步就走完、全部都走满了。这个明明是不符现实,常识也不是这样的。不管是一块地还是一片草地,你都得一步一步走过去;并非一脚踩下去,整个的一块就完了。所以,你说一的话,有这个过失。
“此第一难,配颂可知”,这是第一个难,就是颂里边的“应无次行”,依次第走路的话就没有了,一下足就走满了。
“若执为一,眼所行境无隔障处”,假使执为一的话,根据你们的宗执为一,那么眼睛看过去就是一片、没有隔碍的东西,就是一块、整整一个的东西,这样子的话,“世间应无渐次行大地义”,这个世间常识就没有了。假使我们在大地上走路,在一片草地上走,一步一步地走的可能性就没有了,为什么?地是一块的。“若下一足,已至一切,如何可说有渐次行”?整个的一块,你碰到哪里,就全部都碰到了,是一块的嘛;一块的东西,你碰这边,其它地方也都碰到了,那你还走什么呢?一步步走,那还多事了,一脚下去就是全部都走完了,你还有什么走?不要走了!这个明显是反常识的,是世间上没有的事情。
“应立量言”,再用因明的量来破他们,“无隔障处”,没有隔障的地方,就是你们执为一的地方了,“下此一足时,所未至处,时亦应已至”,下一足的时候,脚还没到的地方,就在这个时候,也应该全部到了。我们一脚踩下去,当然,地很大,没有踩到的地方还很多,但是你说是一的话,应当是这一脚踩下去,同时所有的地方都踩完了。为什么?“汝执一故”,你说这个地是一,碰到一处就全部都到,只有一个的嘛。若是分开的话,碰到这里,还碰不到那里,现在你说整个是一起的,一碰就全碰完了;“彼即此故”,它是一的,那么彼就是此,不分彼此了,那个地方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一脚下去,那个地方也就是它嘛,脚也应当碰到了。“犹如于此”,跟这块地方一样,那个地方也该碰到的。这是一个量。
“或云”,或者再立一个量,“无隔大地,应无渐次行义”(宗),没有间隔的大地,要一步一步走路的话,这个事情就不会有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因),你一个脚下去,整个一块地就全部满了;“如此足处”(喻),其它的地方就如我们下足的地方,都到了。这两个量都可以破他们的“一”。
“然今论文,有大宗意”,我们论文里边、宗里边有个“大”字,就是“应无渐次行大地理”里的“大地”,“其为比量,应如是知”,那是为了立一个三支比量而说的,你们应当要知道,这个大地是假的大地,不是真的大地。
“然今眼境,名“大地”者,假名“大地”,非实地大”,我们学《俱舍》以及《五蕴论》的时候也讲过这个问题。真的四大是地水火风:地是坚硬性,不是眼睛能看到的,要碰到才知道是坚硬的;水是湿性,也是要碰到才知道是湿的;火是暖性,也要碰到才知道是暖的,眼睛去看是看不到的;风是动性,还是要碰到才知它动不动。眼睛当然也能看到动不动,但是那些细小的东西,眼睛就看不到了。比如时针、分针,它们也在动,但眼睛就看不到它们在动。秒针是可以看见它动了。这个地水火风,真正的地水火风是身的触的境界,不是眼的境界,我们现在看到的大地是假大地。假大地就是显色、形色,显色是青黄赤白等等,形色是一块圆的空地,或者是方的空地,或者是长方形的地,这是假的大地,“非实地大”。
因为我们的立宗里边,牵涉到“大地”,那么这个“大地”,你要知道,不是真的地大,是假的地大。因为真的地大与假的地大,两个是绝然不同的。假的地大是根据我们的祖祖辈辈安立的名词而说的,这个叫地、那个叫水,跟真的地水火风是有差别的。“地谓显形色,随世想立名”,这在《俱舍论》里有广讲,这里附带地说一下,不要误会。我们这个宗里边的“大地”,是假的大地,不要当作真大地看(见下“参考文献”真四大与假四大);若把它当做真大地看的话,这个量就立不成了。
这是第一个过失。假使你们说没有间隔的地方算一块的话,我们世间上一步步走路的事情就不成立,因为它是一块的,一脚踩到,全部到完,那不要走了。但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以说执一是错的、不对的。
[学习资料]真四大与假四大 《俱舍论颂疏》卷一(唐圆晖述):此下第二,明能造大种。于中有二:一实四大种,二假四大种。且初第一明实大种者,论云:前言无表大种所造,大种者何?颂曰:大种谓四界,即地水火风,能成持等业,坚湿暖动性。释曰:大种…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七讲》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