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此第六识攀缘前境的意识。
第七末那识,是以第八识为所依,而又以第八识为对象,向他恒审、思维、量度,迷执为实我和实法的心。末那译为“意”。所谓意,意思是思量。第七识从无始以来和第八识俱起并生,恒常在根本平等的第八识上起差别,恒审量度思维第八识的能缘作用,即见分为我、是我所有,因此称之为意。
就作用而言,第七识和第六意识是不同的。第七识是就心向内恒审思量的方面建立的,第六意识则是就心向外面思维了别的方面而建立的。又就他的体性说,第七识是常恒不断的思量,第六识则是起灭无常的思量。因此,在第七识,意就是识,而第六识是依意的识。
第八阿赖耶识,是一切诸法的根本,摄持诸法种子的心。阿赖耶译为“藏”,前六识在熟睡或闷绝等时是不现起的。第七识的性质则不同,但都不能够不断的任持一切诸法的种。只有第八识,从无始以来,到究竟之终,一类相续,把一切种子不断的任持不失,因此称之为藏识。所谓藏,有能藏、所藏和我爱执藏三种意义。即第八识,能够把一切诸法的种子,就是一切事物所由生的原因,包藏在自体当中,因此叫做能藏。又是一切诸法把它的种子熏附的所依处,所以叫做所藏。常恒被第七识爱执为自我,因此称之为我爱执藏。
色与心的关系,从上可知,可说为能缘与所缘的关系,也可说是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这本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从古至今,由于人们对这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同,因而形成了众多的哲学思想派别,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以唯识学主观点,三界不离自心,万法皆唯识所现。在诸法当中,心(精神)是主导。 《百法明门论》将宇宙万有之法总分为五大类,即一、心法,二、心所有法,三、色法,四、心不相应行法,五、无为法。因其所包含的内容共有百项,所以总称为五位百法。五位即五类。五位的各自函义是:“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是次第。”⑦这段话的简略解释是:心于一切法中最胜,由其能为主导,能统领一切法。心所有法即与此心相应,所以不离心。色法即是心及心所二者所现之影,因此不离心及心所。不相应行即是依于心、心所、色三者之分位差别而假立,所以不离心、心所、色三法。无为法即是心、心所、色、不相应行四有为法所显示,也与四有为法不一不异。心能统一切法,色法是心心所的所现影,乃是唯识宗之唯识无境,唯遮境有的理论基础。
《成唯识论》云:“识所变相,虽无量种,而能变识,类别唯三:一谓异熟,即第八识,多异熟性故。二谓思量,即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三谓了境,即前六识,了境粗故。及言显六,合为一种,此三皆名能变识者。”⑧三能变是变现宇宙万法包括有情界在内的根本。因此,正确理解三能变则是正确理解唯识学“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这一世界观的关键。因此,这里有必要详细论述其变现过程,从中可明了色与心的关系。
先简述三能变在变现中的关系,然后重点讲第八阿赖耶识。对于三能变彼此间的关系,《成唯识论》一言以蔽之:“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根身,外变为器,即以所变自为所缘,行相杖之而得起故”⑨。即是说,第八识中的种子转变为主砚的根身和客观的器界等,眼耳等诸识即以此从第八识变现的实境为对象,转变而缘,于是有森罗万象的宇宙诸法形像现起。因此,第八识与前七转识的关系是,第八识为能变中的能变,而七转识连同自身只不过是从第八识中之种子的现行,是属所变中的能变。因此,八识皆为能变识。由于前五识皆不能独立生起了别的作用,需依第六意识的引发方可了别,所以将此前六识归为一类,则八识能变实为三能变了。三能变就是这样共同合作,即缘起,变现出森罗万象的宇宙诸法。因为八识中,异熟识即第八识是根本.识,因此这里重点说明此识的变现过程。
异热能变是三能变中的初能变。此异熟识是指有情果报的第八阿赖耶识。异熟有三义:一、异时而熟,二、变异而熟,三,异类而熟。此识是前世造因而成了今生异熟果报,因为有时间上的不同,所以称其为异时而熟。由前世造业因,至今生成熟,其间自有变异的过程,即因的自身变异,果方能成熟,因此称为变异而熟。异类而熟是说果异于造业的因性,即指因是善恶,果唯无记。要言之,这异熟识是由善恶业种子而使之成熟,以酬于引业的有情总报果体的真异热(指第八识)。
关于“变”,则有因能变和果能变两种。一、因能变。此变即转变之意,是说阿赖耶识中所摄藏的诸法种子能转变而现起诸法,所以也称为生变。此对于现行,称种子为因,以此立变义。因能变是指种子,种子为因,能亲生起一切诸法的现行,因即能变,所以称为因能变。二、果能变。此变即为变现之意,是说从阿赖耶识中所摄藏的种子现起八识,由缘虑的作用,于其识内变现所缘境,并以之为对象,所以也称其为缘变。因为果即能变,所以称为果能变。虽然八识皆通称能变,但是果能变是不同于因能变的。果能变已是在因能变的前提下,不过是能缘识与所缘境相望,诸识对各自所缘境生起了别,即有能变义,从其总体来说已属所变。而真正能变的大前提即是因能变,唯在第八识。这就是上文提到的,第八识为能变中的能变,七转识为所变中的能变。
阿赖耶识所收藏的诸法种子当中,有本有种子和新熏种子的两种。所谓本有种子,是指无始以来,于此识中具有法尔生一切诸法的差别功能。这如《戍唯识论》云: “一切种子皆本性有,不从熏生,由熏习力但可增长。”⑩所谓新熏种子,是指无始以来,由观行的势力,留贮在此识中而具有生果的作用。如《成唯识论》引契经云:“诸有情心,染净诸法熏习故,无量种子之所积集。”⑿唯识学依种子的功能,把它分为名言种子和业种子两种。所谓名言种子,是指由名言所熏习而成的种子。指前七转识缘各自境而熏成的种子,是由名言所熏成。它们所缘的境界,即是日常分别向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等一切诸法,起感觉、照了、思虑分别及爱注执著等作用,结果将此过程的气分(习气),熏附在第八识中。成为一种潜势力,成为未来即新异熟识变现宇宙万有诸法。所谓业种子,指第六识及其相应心所,依身口意三业造作善恶所熏成的依附于第八识中的种子。其势力强胜,是变现依、正二报即宇宙万法和有情自体的根本动力。
名言种子的性质,不是善和恶,而是无记。因而它的力量劣弱,没有独立的力用去变现宇宙诸法,必须借强胜善恶业种的力用为助缘,方能够变现。换言之,就是业种能够感动名言种去变现与造业的种类程度相应,即等流的宇宙万有。象这样,过去第八识所含藏的业种子,感生现在的异熟果,变为现在前七转识的现行。现在前七转识的现行,又熏附于第八阿赖耶识中作为种子,复作未来变现做新异熟果现行的准备。此正如论所云:“诸法於识藏,识於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⑿这种由阿赖耶识所藏之种子,生起杂染诸法的现行,即是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的因;在同一时间,杂染诸法的现行又熏成种子藏于阿赖耶识中,则杂染诸法又成为阿赖耶识的因了。这种关系,被称之为种子生观行,现行熏种子。乃是唯识学从本识与转识互为因果而安立的正“因缘”理。如《摄大乘论》说:“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
譬如明灯,焰柱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功;尔。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⒀
所谓种子,是指阿赖耶识中有亲生色心诸法自果的功能作用。阿赖耶识执持此种子令不失坏,遇缘即从各自种子生各自之果。这种从种子的潜势态到显势态便是现行。
综合上述可知,人们通常认为,外部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人们的主观意识(精神)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这种观点与唯识观点是从原则上根本对立的。以唯识学观点,所谓不依赖主观世界(精神)的物质世界是根本不存在的。物质世界,乃至包括有情界在内,皆是酬于先世的业力的产物,是藉八识(精神)为中介的业种再现。
明白了阿赖耶识,不仅明白了外部物质世界与我们的精神关系,而且也明白了我们有情的生死缘由。正如偈颂所云,阿赖耶识是:“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⒁此颂前两句说明了阿赖耶识的因缘作用,后两句说明了流转、还灭依持的功用。“界”是因义,即种子识(第八识的异名),无始时来,展转相续,亲生诸法,一切现行诸法以之作为平等依止,由此八识,执持一切顺流转法,令一切有情流转生死,一切烦恼业生,皆由此识与流转作依持用。也由此识,能执持一切顺还灭法,即归还寂灭之理,令修行者证得涅槃。
以唯识学之观点,我们所依存的物质世界,除是自己别业所感现之外,同时还是此界有情的共业所感。因此,这个大宇宙世界即是此界有倩共有的,又是每个有情所不共有的。这种关系如同一室干灯喻:总灯光是共相,这当中又有各自的灯光为别相。总灯光融汇了干盏灯光,千盏灯光汇合成了总灯光。现实有情所感现的宇宙世界之理也是如此。如《成唯识论》说:“所言处者,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大种及所造色,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如众灯明,各遍似一。”⒂因此,当一个人一期业报尽时,他将由此一生所造之业决定趣生相应的趣道,即趣入下一个新的异熟识,而他在此世时的一分世界即器报也随之消失,余下的乃是此界业力来报尽的有情的世界。这就如同是一蛊灯光的熄灭并不影响其它灯光的道理一样。因而,此世界仍然相续坚住。
其次,依唯识思想可知,现实宇宙万有之所以从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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