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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唯識宗的色心關系▪P2

  ..續本文上一頁此第六識攀緣前境的意識。

  第七末那識,是以第八識爲所依,而又以第八識爲對象,向他恒審、思維、量度,迷執爲實我和實法的心。末那譯爲“意”。所謂意,意思是思量。第七識從無始以來和第八識俱起並生,恒常在根本平等的第八識上起差別,恒審量度思維第八識的能緣作用,即見分爲我、是我所有,因此稱之爲意。

  就作用而言,第七識和第六意識是不同的。第七識是就心向內恒審思量的方面建立的,第六意識則是就心向外面思維了別的方面而建立的。又就他的體性說,第七識是常恒不斷的思量,第六識則是起滅無常的思量。因此,在第七識,意就是識,而第六識是依意的識。

  第八阿賴耶識,是一切諸法的根本,攝持諸法種子的心。阿賴耶譯爲“藏”,前六識在熟睡或悶絕等時是不現起的。第七識的性質則不同,但都不能夠不斷的任持一切諸法的種。只有第八識,從無始以來,到究竟之終,一類相續,把一切種子不斷的任持不失,因此稱之爲藏識。所謂藏,有能藏、所藏和我愛執藏叁種意義。即第八識,能夠把一切諸法的種子,就是一切事物所由生的原因,包藏在自體當中,因此叫做能藏。又是一切諸法把它的種子熏附的所依處,所以叫做所藏。常恒被第七識愛執爲自我,因此稱之爲我愛執藏。

  色與心的關系,從上可知,可說爲能緣與所緣的關系,也可說是物質與精神的關系。這本是哲學的基本問題。從古至今,由于人們對這兩者的關系認識不同,因而形成了衆多的哲學思想派別,可謂是衆說紛纭,莫衷一是。以唯識學主觀點,叁界不離自心,萬法皆唯識所現。在諸法當中,心(精神)是主導。 《百法明門論》將宇宙萬有之法總分爲五大類,即一、心法,二、心所有法,叁、色法,四、心不相應行法,五、無爲法。因其所包含的內容共有百項,所以總稱爲五位百法。五位即五類。五位的各自函義是:“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叁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⑦這段話的簡略解釋是:心于一切法中最勝,由其能爲主導,能統領一切法。心所有法即與此心相應,所以不離心。色法即是心及心所二者所現之影,因此不離心及心所。不相應行即是依于心、心所、色叁者之分位差別而假立,所以不離心、心所、色叁法。無爲法即是心、心所、色、不相應行四有爲法所顯示,也與四有爲法不一不異。心能統一切法,色法是心心所的所現影,乃是唯識宗之唯識無境,唯遮境有的理論基礎。

  《成唯識論》雲:“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叁: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量故。叁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粗故。及言顯六,合爲一種,此叁皆名能變識者。”⑧叁能變是變現宇宙萬法包括有情界在內的根本。因此,正確理解叁能變則是正確理解唯識學“叁界唯心,萬法唯識”這一世界觀的關鍵。因此,這裏有必要詳細論述其變現過程,從中可明了色與心的關系。

  先簡述叁能變在變現中的關系,然後重點講第八阿賴耶識。對于叁能變彼此間的關系,《成唯識論》一言以蔽之:“阿賴耶識因緣力故,自體生時,內變爲種及根身,外變爲器,即以所變自爲所緣,行相杖之而得起故”⑨。即是說,第八識中的種子轉變爲主硯的根身和客觀的器界等,眼耳等諸識即以此從第八識變現的實境爲對象,轉變而緣,于是有森羅萬象的宇宙諸法形像現起。因此,第八識與前七轉識的關系是,第八識爲能變中的能變,而七轉識連同自身只不過是從第八識中之種子的現行,是屬所變中的能變。因此,八識皆爲能變識。由于前五識皆不能獨立生起了別的作用,需依第六意識的引發方可了別,所以將此前六識歸爲一類,則八識能變實爲叁能變了。叁能變就是這樣共同合作,即緣起,變現出森羅萬象的宇宙諸法。因爲八識中,異熟識即第八識是根本.識,因此這裏重點說明此識的變現過程。

  異熱能變是叁能變中的初能變。此異熟識是指有情果報的第八阿賴耶識。異熟有叁義:一、異時而熟,二、變異而熟,叁,異類而熟。此識是前世造因而成了今生異熟果報,因爲有時間上的不同,所以稱其爲異時而熟。由前世造業因,至今生成熟,其間自有變異的過程,即因的自身變異,果方能成熟,因此稱爲變異而熟。異類而熟是說果異于造業的因性,即指因是善惡,果唯無記。要言之,這異熟識是由善惡業種子而使之成熟,以酬于引業的有情總報果體的真異熱(指第八識)。

  關于“變”,則有因能變和果能變兩種。一、因能變。此變即轉變之意,是說阿賴耶識中所攝藏的諸法種子能轉變而現起諸法,所以也稱爲生變。此對于現行,稱種子爲因,以此立變義。因能變是指種子,種子爲因,能親生起一切諸法的現行,因即能變,所以稱爲因能變。二、果能變。此變即爲變現之意,是說從阿賴耶識中所攝藏的種子現起八識,由緣慮的作用,于其識內變現所緣境,並以之爲對象,所以也稱其爲緣變。因爲果即能變,所以稱爲果能變。雖然八識皆通稱能變,但是果能變是不同于因能變的。果能變已是在因能變的前提下,不過是能緣識與所緣境相望,諸識對各自所緣境生起了別,即有能變義,從其總體來說已屬所變。而真正能變的大前提即是因能變,唯在第八識。這就是上文提到的,第八識爲能變中的能變,七轉識爲所變中的能變。

  阿賴耶識所收藏的諸法種子當中,有本有種子和新熏種子的兩種。所謂本有種子,是指無始以來,于此識中具有法爾生一切諸法的差別功能。這如《戍唯識論》雲: “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⑩所謂新熏種子,是指無始以來,由觀行的勢力,留貯在此識中而具有生果的作用。如《成唯識論》引契經雲:“諸有情心,染淨諸法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⑿唯識學依種子的功能,把它分爲名言種子和業種子兩種。所謂名言種子,是指由名言所熏習而成的種子。指前七轉識緣各自境而熏成的種子,是由名言所熏成。它們所緣的境界,即是日常分別向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等一切諸法,起感覺、照了、思慮分別及愛注執著等作用,結果將此過程的氣分(習氣),熏附在第八識中。成爲一種潛勢力,成爲未來即新異熟識變現宇宙萬有諸法。所謂業種子,指第六識及其相應心所,依身口意叁業造作善惡所熏成的依附于第八識中的種子。其勢力強勝,是變現依、正二報即宇宙萬法和有情自體的根本動力。

  名言種子的性質,不是善和惡,而是無記。因而它的力量劣弱,沒有獨立的力用去變現宇宙諸法,必須借強勝善惡業種的力用爲助緣,方能夠變現。換言之,就是業種能夠感動名言種去變現與造業的種類程度相應,即等流的宇宙萬有。象這樣,過去第八識所含藏的業種子,感生現在的異熟果,變爲現在前七轉識的現行。現在前七轉識的現行,又熏附于第八阿賴耶識中作爲種子,複作未來變現做新異熟果現行的准備。此正如論所雲:“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爲果性,亦常爲因性。”⑿這種由阿賴耶識所藏之種子,生起雜染諸法的現行,即是阿賴耶識爲雜染諸法的因;在同一時間,雜染諸法的現行又熏成種子藏于阿賴耶識中,則雜染諸法又成爲阿賴耶識的因了。這種關系,被稱之爲種子生觀行,現行熏種子。乃是唯識學從本識與轉識互爲因果而安立的正“因緣”理。如《攝大乘論》說:“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爲因。雲何可見

  譬如明燈,焰柱生燒同時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此中更互爲因道理功;爾。如阿賴耶識爲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爲阿賴耶識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緣,所余因緣不可得故。”⒀

  所謂種子,是指阿賴耶識中有親生色心諸法自果的功能作用。阿賴耶識執持此種子令不失壞,遇緣即從各自種子生各自之果。這種從種子的潛勢態到顯勢態便是現行。

  綜合上述可知,人們通常認爲,外部物質世界是不依賴于人們的主觀意識(精神)而獨立存在的客觀實在。這種觀點與唯識觀點是從原則上根本對立的。以唯識學觀點,所謂不依賴主觀世界(精神)的物質世界是根本不存在的。物質世界,乃至包括有情界在內,皆是酬于先世的業力的産物,是藉八識(精神)爲中介的業種再現。

  明白了阿賴耶識,不僅明白了外部物質世界與我們的精神關系,而且也明白了我們有情的生死緣由。正如偈頌所雲,阿賴耶識是:“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⒁此頌前兩句說明了阿賴耶識的因緣作用,後兩句說明了流轉、還滅依持的功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第八識的異名),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一切現行諸法以之作爲平等依止,由此八識,執持一切順流轉法,令一切有情流轉生死,一切煩惱業生,皆由此識與流轉作依持用。也由此識,能執持一切順還滅法,即歸還寂滅之理,令修行者證得涅槃。

  以唯識學之觀點,我們所依存的物質世界,除是自己別業所感現之外,同時還是此界有情的共業所感。因此,這個大宇宙世界即是此界有倩共有的,又是每個有情所不共有的。這種關系如同一室幹燈喻:總燈光是共相,這當中又有各自的燈光爲別相。總燈光融彙了幹盞燈光,千盞燈光彙合成了總燈光。現實有情所感現的宇宙世界之理也是如此。如《成唯識論》說:“所言處者,謂異熟識,由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等器世間相,即外大種及所造色,雖諸有情所變各別,而相相似,處所無異,如衆燈明,各遍似一。”⒂因此,當一個人一期業報盡時,他將由此一生所造之業決定趣生相應的趣道,即趣入下一個新的異熟識,而他在此世時的一分世界即器報也隨之消失,余下的乃是此界業力來報盡的有情的世界。這就如同是一蠱燈光的熄滅並不影響其它燈光的道理一樣。因而,此世界仍然相續堅住。

  其次,依唯識思想可知,現實宇宙萬有之所以從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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