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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佛教的业力思想(明禅)

  试论佛教的业力思想

  明禅

  闽南佛学

  前言

  业,是佛教的重要课题,是构成宇宙人生的基因,是展开宇宙人生的动力。如《俱舍论·业品》云:“世别由业生。”又经中云:“世间依业而转,有情依业而转,有情为业所缠,如车依轴而行。”对此,佛陀更是进行了精微细致的解剖,阐明了轮回生死的关键所在,以及解脱生死应从何入手;如何转黑业为白业、转染业为净业。然在后来佛教思想发展的过程中,又演变出各种不同的主张,让人感到是非难辨,莫衷一是。今后学不揣浅陋,试对佛教的业力思想,作一番综合性的论述,其中若有不足之处,恳请诸位学者斧正。

  一、业的定义及其体用业,在印度称作“羯磨”,原始的意思是作事。无论做什么,在印度均可那为羯磨。如僧团中发生事情,开会讨论如何处理僧事,戒律中都祢作“羯磨”。以生存世间的人来说,无论有个怎样的动作,佛法都叫做业。有情在生命历程中,无时无刻不在活动,或是内心的想象,或是身语的动作,以致造成许许多多时业。

  有情所有动作,不论是合理的或是不合理的,都是一种意志的表现。佛在《增一阿含经》中说:“诸比丘! 心之意欲,即我所说业。

  志之所向,乃作身、语、意业。”在此造作中,尢可否认的,有有形的造作,有无形的造作。有形的造作是有情可以看到或口斤到的,如身体的各种不同表现,语言的各种不同声音;无形的造作是心理上的各种活动,是有情所见不到也听不到的。

  不论是有形或无形的活动,并不是过去了就算了,而是有股力量保存下来,这叫做“业”。有情生命依于此业而招感,宇宙万物依子此业而产生。虽然说业力支配着世间所有诸法,但是笼罩在业力网中的有情,不知业力会影响生命的苦乐,仍不断的造作种种有漏业行。以致在生死中往返不息,不能跳出三界的网罗,而不再受业力的支配!

  论到业力的体性,大小乘论中,都说以思为体。思在大乘唯识学上,为五通行心所之一,在小乘俱舍学上,为十大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说:“思谓能令心有造作。”《成唯识论》卷三说:“思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大乘义章》卷二说:“思愿造作名思。”有情任何一个行为活动,都不是突然而来,是由思所发动的,就是有一股力量,推动驱使有情的一念心,或造作有益的善行,或造作有损的恶行,致有善不善业的产生。

  谈及驱使心作善或恶的思,论中说要经过三个过程:首先是审虑思,即是在心中仔细地慎重地考虑,看看此事是否应该去做;接着就是决定思,起决定而将来采取行动的思;最后为发动思,即正式的发动身语,而作或善或恶的最胜思。最初二思,尚在思考阶段,属于意业,最后一思,正式通过身语来采取行动,是为身语二业。由此可知,身语意三业活动,无不以思为体。譬如做一件有益的善事,如创办佛教慈善基金会,或举办佛教希望工程,决不是冒然地说做就做,必须先在内心中加一番慎重考虑,想想这件事做了,是否真有其意义

  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确有重大意义,于是决定照着所思的去做,因而便有慈善基金会的创办,佛教希望工程的成立。积极推动有益人群及增益社会的善事、善行是如此,当知恶行亦然。

  有情生存在世间,每种行为活动都应特别注意,换言之,任何一个行为活动,都应使之趋向于善的方面,有损自他的罪恶行为,千万不要让其有所活动。因诸行为如果是善的,反回到生命体上来的,必然是有益的,这样不断展转下去,就会有更坚强的善业出现。

  同样理由,有情行动如果是不善的,以此反映到生命体上的,自然也是有损害的。《杂阿含》中佛曾这样说:“依于所播的种子不同,所得的结果也必是不同的。”这是因果的必然,不但凡夫无法改变,就是诸佛亦不可能改变!

  既然宇宙人生皆是因业而感,有情要想得到美满人生,生存于较好的环境中,现在就得本着良好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去做。不好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应予避免。佛陀以此指示有情,所以被尊为“业导师”,佛教亦称为“业宗”,以显佛教与各宗教有着很大的不同。

  二、业的各种不同分类

  业,是有情本身所创造的,有它所应有的一定规律,决不能想象在业力外,有个业力规律的制定者,这是信受业力说极为重要的一点。假使想象在业力外,有个制定业力规律的大力者,那就不能说业是有情自身所造。

  有情无始来在生死中流转,不论在哪个生命阶段,没有不造下很多或善或恶的业。幸而众生所造下的各种业,没有占领空间的实质,不然,诚如《普贤行愿品》说:“尽虚空界不能容受。”众生所造的业是何等的多,由此可以想见。现在不妨分为几种类别,略为说明:

  (1)善业与恶业

  先述善业,依北传佛教说,十善业是十恶业的反面。十善是:一、不杀生,凡世间具有情识活动的生命,不论是高级或低级的,都不应杀害。因为任何一种生命,都希望继续地生存下去。二、不偷盗,就是别人所拥有的财物,不是对方自动给予,无论是贵重还是普通的,都不应盗取过来,以免影响他人的生活。

  三、不邪淫,即是对合法的夫妇,不应予以侵犯,以免破坏他人的家庭和乐。四、不妄言,就是不说虚假不真实的话,要说如实可信赖的话,以免他人受到欺骗。五、不绮语,即是不说花言巧语、不正当的话,以免引起他人的邪思,而做出不正当的行为。六、不两舌,即是不讲挑拨离间的话,不说是道非,以免破坏他人的友好关系。七、不恶口,就是不以不堪入耳的话谩骂他人,以免他人受到恶口谩骂后,会感到“三百茅刺心”那样难过。八、不贪,即是不属自己所应得的财物,不应将之占为己有,以增长自己的罪恶。九、不嗔,不嗔是说不随便地乱发脾气,以免伤害彼此间的感情。因任何人都不愿看到他人给予难堪的脸色。十、不邪见,或名愚痴,就是不愚昧地观察诸法,以免否定因果律,或否定人生正当的道德律,或否定清净福田的三宝,甚至否定一切,走上错误道路!

  次谈恶业,由身口意造作的恶业,同样具有十种:一、杀生,即是杀害具有情识活动的生命,令其不能继续地生存下去。生命要求生存,可说是种天性,没有哪种活泼的生命,愿受另一生命的宰割。《大智度论》中说:“一切畏刀杖,莫不爱生命,恕已可为喻,勿杀勿行杖。”所以不应杀害任何要求生存的生命。二、偷盗,就是他人所拥有的财物,未经别人的许可,悄悄将之盗取过宋。这是很不道德的罪恶行为,不但佛法认为是重罪,就是国法亦是不容,所以每个国家的法律,对于偷盗的处罚,都有明文规定。而大小乘戒中,亦制有不偷盗戒。三、邪淫,就是不正常的苟合。以世间说,必要的婚嫁而成为夫妇,这是正常而无可厚非的,但若违反做人之道德而去破坏他人的家庭和谐,以及侵犯别的男女而演成各个家庭的悲剧,这是世出世法都不容忍的。

  所以现实社会中的人们,对此当特别注意!四、妄言,即是说虚假不真实的话,蓄意使人受到你的欺骗。特别是学佛之人,如向人说:自己已得禅定,已证得圣果或得大神通,经律对这说为“未得谓得,未证谓证”的大妄语,其罪过是很重的。说此妄语的目的,是在于欺骗他人,希望他人对自己产生好感,从而谋取不应有的恭敬供养。还有所谓假见证,亦足世人所常犯的过失,如某人的财物被偷,明知不是那人偷的,因他与此人有大仇恨,特在治安当局前,说是他偷的,作伪证,其过失同样的严重。总之,凡是有害他或有为己谋利的妄言,都不能随意乱说,说了即有罪。五、绮语,就是专门说些风花水月之事,引得他人想入非非。经常向不正当的方面去想,进而采取行动,做出不道德的行为,这自然是一大罪恶。六、两舌,即是挑拨离间,在甲前说乙的坏话,在乙前道甲的是非,使得原本融洽的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反目成仇,这种过失是很严重的。七、恶口,就是以不堪入耳的话谩骂他人。八、贪欲,这是对于他人的财物,生起极大的贪婪,总想把他人的财物,贪宋归于自己所有,以供自己无限制地享受,由此造成种种罪过,是相当严重的。九、嗔恚,即是无理取闹的乱发脾气,亦即常人说的大发雷霆,稍为遇到一点不如意的事,就对人生嗔恚,或去打人骂人,这在世间是随时随地都可见到的现象。俗语说:“不如意事常有八九”,要想任何事都能称心如意,那是决不可能的,所以遇到拂逆之事时,应正确对待。十、愚痴,就是错误地看诸事物,迷谬地信诸鬼神,甚至否定因果,否定人生道德价值,怀疑做人应有的德行,不承认世间有具诸功德的三宝,象这样的愚痴迷惑,自会造成重大罪恶。

  作为人的行为活动,是属十善的道德律,抑属十恶的非道德律,必有它的一个准则,不是随便由人,说善是善,说恶是恶。关于这点,依于佛说,可从内心与行事两方面加以裁定,方知何为善,何为恶

  现在就从这两方面加以说明:

  未断烦恼的众生,内心的活动是有染有净的,内心如果是杂染的,不是对于财物有所贪取,就是对人采取敌对行动;不是嗔火在内心热烈燃烧,就是对人作无理性谩骂。诸如此类的内心冲动,表现于行为上的,自然是罪恶的。内心如足清净的,即没有妄贪他人财物的心理,亦不随便乱发脾气,见到有贤德的人,总是无限的尊敬,诸如此类的心理活动,表现于行为上的,自是道德的善行。

  (2)黑业与白业

  黑业与白业,是从原则上予以分类的,实际亦是指善业与恶业,但因它的类别有四,与善恶并不全同。a.黑黑异熟业,这纯粹是指不善业,不但业的本身染污不净,说它是黑由此所招感的果报,亦是纯粹的不善果,令人觉得这果是不适合自己心意的。其因其果,都是染污漆黑一团,所以叫做黑黑异熟业。b.白白异热业,这是指三界的善业,不但业的本身是不染污,就是由它所招感的异熟果,亦是纯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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