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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与土地——建立缘起性空的佛教深层生态学(杨惠南)▪P4

  ..续本文上一页 禅宗(中国的和日本的),是《般若经》(《文殊般若》、《大品般若经》、《金刚经》)、如来藏经论(四卷《楞伽经》、《涅槃经》、《圆觉经》、《楞严经》),以及老庄思想的综合体。因此,禅宗并不纯然是中观系的宗派,而是带有浓厚的真常唯心系的思想。尽管如此,从以上的实例可以肯定,虽然芭蕉和寒山的诗歌当中,所表现的自然是驯化的、塑造的或隐逸、出世的,但并不是所有受到禅佛教影响的日本禅师和中国禅师,都和他们一样,具有驯化的、塑造的隐逸、出世的自然观。至少,在“平常心是道”的禅法洗礼下,宋、明以降的后代中国禅师的自然观,常把平凡的事物(着衣、吃饭),甚至污秽的事物(屙屎、放尿),视为悟道因缘。这和属于早期禅僧的寒山有着显著的不同。

   (三)缘起理论是否为另一种“中心主义”?

   林教授的第二点质疑是引据M.D.Echel的观点。Echel以为:建立在“缘起”论上的“无中心”主义,恐怕会导致与其它动、植物乃至山岳、河川等生态系统之“固有价值”(intrinsicvalue)的相互矛盾。在缘起的理论架构下,人类生命体由于众缘而起,因而成为“无我”。这意味着不再以“我”为中心,来看待生态系统中的其它万物。“我”之外的其它动植物、山岳或河川的“固有价值”,因而受到充分的肯定和尊重。然而,肯定其它万物的“固有价值”,虽然避免了以人的自我为中心的缺失,却又落入另一种意义的肯定实有和恒常,这和“缘起”论中没有实有与恒常的基本思想有显著的矛盾。

   然而,缘起论是否必须在否定自我之后,又去肯定自我之外的其它万物的“固有价值”,以致又落入另一种“中心主义”呢?这是可以商榷的。缘起的理论不单单针对人类的自我,也针对自我之外的所有万事万物。在缘起的理论之下,人类的自我是缘起,因此是空的;同样地,一切万物的自我——“法”,也是缘起、空。《中论(卷4)‧观四谛品》说:“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因此,如果由于缘起,人类能因“(人)无我”而避免落入“人类中心主义”;同样地,也由于缘起,生态系统中的任何一物,也能因为“(法)无我”,而避免落入“生物中心主义”。

   去除“(法)无我”之后的万物,也去除了实有性和恒常性;在这种情形下,万物不再有“固定”或“固有”的“自性”(本性,svabhava)。一个没有自性的东西,例如一只飞鹰或一棵野草,是否意味着没有“固有价值”,以致又回到以人为本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老窠臼?也许,这是林教授或Eckel所疑惑的问题。然而,答案却是否定的。在缘起性空的观照下,万物的内在自性被否定了,但万物却仍保有牠(它)们的外在的相状和功能。对于这点,龙树《回诤论》说得相当清楚。

   《回诤论》一般相信是针对印度固有的实在论(realism)学派——正理学派(Nyaya)而作的论书。论中曾假设一个正理学派可能提出来的问题:“空”是空的吗?正理派设下两难,来批判龙树所主张的缘起性空:(1)如果“空”的本身是空的,那么,“空”就没有否定(空掉)万物的作用;因为一个空的东西,是没有作用的。(2)如果“空”的本身不是空的,那就表示不是一切皆空,如此一来,就和龙树一切皆空的说法互相矛盾。

   龙树在《回诤论》中明白地说到一切皆空,而且连“空”也是空;如此则回答了正理论所设下的第(2)难。而对于第(1)难,龙树则作了两方面的回答:

   (1.1)“空”的本身虽然也是空的,但仍然具有功能、作用。

   (1.2)“空”并不否定(遮)任何事物,它只是“让我们知道”:事物的本质原本就是空的。

   对于(1.2),由于和本文主题无关,因此不再赘言。而对于(1.1),龙树以化人(nirmitaka)和幻人(mayapurusa)为例,说明化人和幻人虽然都是空的,但却仍然具有阻止其它化人或幻人“去来种种所作”的功能作用。

   《回诤论》虽然没有说到“空”之外的其它万物,也同样缘起性空而仍具功能作用,但显然可以推论到这一结论。也就是说,在缘起性空的理论下,万物的“自性”虽然被“空”所否定,但万物的功能作用却仍然被保留了下来。因此,疑惑生态系统中万物“固有”的本质被否定之后,是否其“固有的价值”也被否定,是多余的。肯定万物“固有的价值”,也不会和缘起理论下的一切皆空、一切无实有、也无恒常的理念相冲突。

   (四)“发展的面向”与深层生态学是否矛盾?

   林教授的第三个质疑是:深层生态学往往排斥任何形式的“等级”,以致于忽视了“等级”在佛教传统教义中的正当性和重要性。林教授所依据的是Alan Sponberg的观点。Sponberg以为,佛教的传统教义,共有两大面向:一是“发展的面向”(developmental dimension),以纵轴表示;另一是“关系的面向”(relational dimension),以横轴表示。其中,发展的面向包括:戒、定、慧三学,八正道,三十七道品,见道、修道,初地乃至十地等,属于个己由浅到深的修行法门或阶位。而关系面向则包括:慈悲、缘起、空等,涉及自己和其它众生之间关系的教义。Sponberg以为,这两个面向不但是并容,而且是不可偏废的。

   然而,深层生态学的开拓者,例如Gary Snyder(史耐德),却把横向的发展层面,视为具有压抑性的“等级”,以致和深层生态学所阐扬的关系面向相冲突,而必须将它排除。而另一位深层生态学的开创者──ArneNaess(奈斯),则以为,“自我觉悟”(self-realization)必须经过三个阶段:从“本我”(ego)到社会化的“自我”(self),再由“自我”到形上的“大我”(Self),亦即“生态的大我”(ecologicalSelf)。Naess以为,当一个人体悟了“生态大我”之后,就没有“利他”和“利己”的差别;因为生态系统中的所有东西,都是“生态大我”中的一部分,并没有“他者”(others)。因此,对一个深层生态学的实践者来说,Naess以为,“利他主义”(altruism)是没有必要的。而Joanna Macy,则依据Naess的说法,进一步断言:“对于自我的绿化(greeningoftheself),或生态大我的养成而言,德性并无必要。”换句话说,就“新佛教”(new Buddhism)而言,伦理的训练与开发并没有它应有的地位。

   对于Naess和Macy的说法,Sponberg展开严厉的批判。他以为,Naess和Macy所说的“生态大我”是佛教徒所向往的最终目的,在达到这一最终目的前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德性的养成和开发都是必要的。也就是说,纵向的“发展面向”,对于达成“生态大我”是不可或缺的。

   而VanPlumwood,更依据Sponberg的批评,进一步指出:像Naess和Macy等深层生态学家所主张的“扩展的自我”(the expandedself),不但不是利己主义的批判,相反地,是利己主义的扩大和延伸;这是因为生态系统中的任何一物,既然都是大我的一部分,那么,爱护“他者”就是爱护自己,这明显是利己主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而林教授甚至由Sponberg和Plumwood的主张,更进一步推论出下面的结论:深层生态学所标榜的“扩展的自我”,“和梵我论的界限是很难厘清的”;“人间佛教主要在于“菩萨道”的完成……其与深层生态学的同异是需要更深刻的思辨。”

   笔者完全赞同Sponberg所提,“发展面向”和“关系面向”必须同时兼顾的论点。也同意林教授善意而有建设性的建议。事实上,笔者所试图建立的“心境平等”的佛教生态学,即是有见于(台湾)佛教界,只重视属于“关系面向”的“心净则佛土净”,却忽略实际去实践生态伦理的“唯心”化的癖病,因而提出心、境并重的呼吁。不过,笔者必须再次强调:重视“发展面向”,并不意味着只要实践戒、定、慧、三十七道品或六波罗蜜等佛教的德目;否则这和“心净则佛土净”的“心灵环保”又有何差别?如何透过世俗的方法,包括社会或政治运动的适度关怀与参与、义务教育制度的彻底改革,乃至维护生态伦理之各种压力团体的成立等等这类制度性的改革,也应该成为Sponberg所谓“发展面向”的必要成分,并且将之视为“慈悲”的实际修练。

   制度性的改革,即是笔者在其它地方所一再强调的“普度”,而非“别度”。别度的实例是造桥铺路、施粥施米,或在偏远地区设立医院等等。而就生态保育来说,或在山野林间捡废纸、垃圾,或到鸟店订购落难的野鸟放生,这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度,暂时性地解除众生和生态环境的苦痛和灾难,却不曾体认到造成断桥、断路、贫穷,乃至野鸟落难的背后元凶,是社会的、教育的、经济的、政治的恶劣法令、制度使然。这样的救度,显然是治标的救度。医好了头,脚却又痛了起来;救度了张家的危难,李家和赵家的危难,又有谁来救度?而普度,是从教育乃至政治制度的改革入手,以彻底免除众生和生态环境的苦痛和灾难,那才是永久性、治本的救度。而这些却是Sponberg所谓“发展面向”或“慈悲等级”,所隐而未说的要素。

   其次,对于“扩展的自我”和“梵我论”之间的界限问题,笔者也必须提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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