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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藏传佛教文化精髓保护自然环境的积极内涵(王天津)

  发掘藏传佛教文化精髓保护自然环境的积极内涵

  王天津

  《佛学研究》

  西部大开发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在经济领域实施大规模的建设,而且要在思想领域进行广泛的动员,将人们的一切积极性调动起来,投人到这项伟大的事业中去。由于历史文化积淀作用的原因,藏传佛教在今日西藏有很大的影响,绝大多数藏族群众信仰它,宗教文化的一部分内容已经融入当地民族文化之中,一些宗教戒律和教义己经成为信教群众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之一。因而,认真细致地做好宗教工作,将会维系民族内部的和睦稳定,保持社会安定团结,促进西部大开发。

  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②这是在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指导下,全面科学地总结我国宗教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后提出的新论断。这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论断指明,宗教与社会主义在政治行动上没有必然的冲突,而结成统一战线的前景广阔。事实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完善和巩固的阶段性结果,保护了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根本利益,于是宗教上层人士和信教民众在政治上把爱国爱社会主义同爱教协调统一起来,利用宗教搞分裂祖国的人仅仅是极少数。宗教自身固有的世俗特性也使信教民众关注现实事务。宗教道德规范中的部分内容也与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相通。如佛教“众生平等”与“利和同均”的主张,“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观念,皆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特别是藏传佛教“天人合一”与“万物有灵”的教义,其积极的内容与环境建设中追求人地关系的协调一致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且国内宗教界近年提出“人间佛教”、“农禅并重”等活动方针,无疑是一种历史进步。宗教的这些新式教规训诫鼓励教徒诚实劳动,维护了安定团结,促进了经济增长。由于藏传佛教独具的特色十分明显,历史久远,普及性强,影响广泛,因此,进一步挖掘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积极因素,是西藏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由于宗教工作十分复杂,要实现这个目的,无论在实践中还是理论上都需深入探索。从西藏实际出发,这项工作可以从以下十个方面入手:

  1.稳定与加强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策基础。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新西藏,这是包括宗教界人士在内的高原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和根本利益所在,它们构成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而做好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在这些基础之上。团结宗教界的一切爱国人士,共同建设美丽的西藏家园,这是共产党长期实行的统一战线政策的重要内容,西藏广大僧侣也普遍拥护这个政策。西藏已有600多名各教派的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代表人物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佛协理事等,这些人士爱国爱教,所起的积极作用很大。要进一步运用在这方面已经积累的丰富经验,结合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协调宗教活动与环境保护的立场与内容。例如,藏传佛教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认为世间万物是一种相合共生、互为缘起的关系。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在此基础上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认为人类财富的多寡并不仅以金银财宝的数量为标准,而是以自然界的生命兴旺与物种的多少为评判。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与现代的可持续理念有相似之处。可以以此为起点,通过合适的形式,组织一些能够直接为现实建设服务的正常宗教活动,使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恢复自然生态、保护生物资源等方面联合起来,大家共同致力于西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这也是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共同追求的目标之一。为此,需要制定一些更加灵活的新政策、新方法,释放宗教界人士中尚未挖掘出来的向上向前的潜能,使宗教界爱国人士为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和维护祖国统一发挥出更大的积极作用。

  2.协调部分宗教文化现象与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

  党的“十大”报告提出了未来,5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其中第四个具体目标强调要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③国家开始于20个世纪末的西部大开发,提出要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部。党和国家的这些战略完全反映了西藏和青海等地藏族集聚地区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西藏一些地区,当地各族群众在宗教中“神山圣湖”的观念推助下,于漫长的岁月中完整地保留下来一些近似原始的绿色资源和风光景色,如羊卓雍湖就是藏传佛教的圣湖。尤其是青藏高原内的一些大江大河发源区域,藏族人民自古以来就运用了许多美丽的神话传说,描述和解释那里奇特的自然现象,并且由此产生了一些有益于环境保护的生活习俗与民族禁忌。藏传佛教认为“万物有灵”,不可随意“杀生”,这种戒律影响了广大信仰者,使他们戒杀护生,最终让无数生物得以存活。藏传佛教还有许多护法神。他们的职能之一是保护自己所在神山的生物,山上的森林和生物因此而不能随便被破坏与打杀,这样便保护了绿色植被和珍惜动物。有的山川被寺庙活佛认定有宗教意义之后,教民不得进山伐木,不能擅自用水,从而为维护生态环境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西部大开发是以环境保护、恢复植被为根本,这是国家的大政方针。上述藏传佛教的部分教义与戒律和环境保护是相通的,挖掘藏传佛教这些特定的积极因素,可以使宗教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目前的最高政治利益,也是宗教界提出、国家倡导的“人间佛教”思想的具体运用。值得强调的是,藏传佛教有些在客观上达到的维护人类生存环境作用的教义教规逐渐被其他民族和整个社会所接受,从而在久远的年月里就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崇敬信仰。例如,对江河源头的雪山湖泊的顶礼膜拜,最早出自于藏族原始宗教中的自然崇拜。后来,封建社会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定期出面组织各族人员,在黄河源头举行祭祀大典,期盼母亲河水永世造福炎黄子孙。这个传统已经作为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而代代相传,祭祀典礼也渐渐失去了宗教的含义。近年来,国家主席江泽民连续亲笔题写了“黄河源”与“三江源”纪念碑文,党和国家高级别领导又在藏族聚居的江河源区主持隆重的纪念碑落成庆典,中央电视台向全国现场直播庆祝活动,此时,起源于宗教的祭祀典礼已经完全转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员大会。这件事情对于进一步挖掘宗教文化积极因素参与环境建设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因此,挖掘藏传佛教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就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很强的可操作性。

  3.拓展宗教势能合理释放的空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之后,一个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文化与经济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已经在西藏初现端倪,如人文旅游业、图书文献业、歌舞演出业、艺术商品经营业等,这些产业拓宽了消费领域,不少项目取得了较高的税利收入,在回笼货币,涵养税源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促进了第三产业发展。西藏不少地方由此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经济产业结构,其中的宗教文化使人们在创造经济典范时,也创造了民族传统文化的新时尚。宗教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做出业绩的这些成功经验可以继续发扬,应当在环境保护方面为宗教文化的积极因素开放新的活动场所,因为宗教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可以开发的且能为现实社会经济服务的意识形态资源。一个民族文化进步和繁荣目标的实现,在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里,并非是要排除宗教方可达到的。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一个民族的成员是否信仰宗教,而在于这个民族能否理智地去对待自己所信仰的宗教。藏传佛教文化是西藏传统文化的主体,它有很多闪烁智慧光芒的思想,包含有大量尊重知识、提倡学习的内容,这正契合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人们提出的要求,可为科教兴藏战略的实施提供认识基础。例如,管理新成立的青藏高原“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单靠国家行政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尊重当地信仰藏传佛教群众崇尚自然、珍惜生灵的宗教意识和宗教情结,鼓励他们保护江河源区的森林草地,维护那里生态良性循环所需的原始地形地貌。宗教的虔诚在那里会产生倾心关注自然、诚心保护水草的具体行动。因为,藏传佛教为自己预设了理想国度。在那个极乐世界里,花草树木应有尽有,人与各种生灵和谐相处,这就在客观上使人的精神与自然拉近了。这种积极发挥宗教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和睦相处的佛教思想,正是当代环保运动提倡的宗旨,也是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重点。西藏僧尼们为了修行创建绿树成荫的庙宇,也在实际上保护与改善了生态环境。一些著名的寺庙曾是具有多种文化功能的场所,僧尼们曾是藏族中的知识分子,那里集藏族医药、天文、艺术、历史、民族文化于一体。如今,僧尼们在传承宗教文化的同时,又担当着寺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在住所附近栽种花草树木。这样,那些闻名于世的寺庙即沉淀着久远的历史,折射出昔日艺术的辉煌,又成为观光客寻找西藏情结的对象。这是西藏特色文化景象之一,也是当代世界范围内宗教世俗化发展趋势的一种表现形态,是其本身具有的一种很重要的适应性功能。

  4.支持藏传佛教僧尼从事环境建设活动。

  青藏高原世居民族的一大部分是藏族,保护江河源区生态环境则是西部大开发的重点。藏传佛教与藏族文化早已融为一体,目前是多数藏族居民信仰的宗教。因此,西藏高原的环境建设一定要获得信教群众的认可与支持,脱离藏传佛教氛围约束的经济发展是与实际情况相悖的。动员信教群众投身于以植树种草为基本工程的环境建设,需要做好三件事。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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