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在“宗教–教育”关系问题上,这一“相适应”的任务显然是十分艰巨的。要完成这一任务,我们就不仅要从社会的角度宏观分析宗教信仰的存在,而且也要从人生的角度,内在地观照宗教对于人生意义及严肃性等等强调的积极意义方面,并以此为契机在教育及宗教两个系统内实现对教育资源的深度发掘与利用。要重视宗教信仰中德育资源的整理、开掘工作。宗教文化也是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宪法、法律、政策的范围内,应当尽快组织力量分析、整理、发掘宗教信仰体系中可能蕴涵的合理的道德教育内容和形式,为学校德育所利用,并转化成促进德育教育的积极因素。
宗教道德有不同的道德层次,分别是信德层次、主德层次、具体道德规范层次。(檀传宝:《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67-69页)其中,作者认为“信德”是将道德的最终依据建立在佛祖、上帝等身上,虽有其强化神圣性一面,但也使宗教道德具有盲从、非理性、消极遁世的特点。而“主德”是由信德演绎而来的宗教道德中的基本准则,其中大多属于人类道德体系中的普遍道德,诸如仁爱、慈悲、公正、宽恕等等,能够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过一定的改造和转化,完全可能与当代社会相适应。最后的具体道德规范,实际上是世俗道德规范的宗教移植,许多规范与当代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相吻合,经过扬弃之后大多能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因此,在我们的国民教育中,宗教道德教育的文化性实质上是指宗教教育获得了哲学、伦理、艺术等多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力量的支撑,用“象征的、隐喻的方式”同直接的道德宣传浑然一体。所以,“中国的学校德育应当显性隐性课程并举,而目前的任务则在:a.如何最大限度地使显性德育课程吸收更多的文化成就,具有更大的文化陶冶能力;b.如何最大地开发整体文化资源,获得更多更有效的隐性德育时空。”(《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第71页)
近年来,有不少关于中国青年学生尤其是大学生信仰宗教或接受宗教教育的报道,也反映出宗教教育在社会信仰教育中的意义。这里不妨列举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郭淑敏在《北京地区大学生信仰现状调查分析》中介绍说,他们在北京地区多所高校开展了抽样调查中,被调查的对象中主要是大量的本科生(占91.75%),也有专科生(占6.39%),还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各占0.58%,在共收集了861份抽样调查问卷里,关于“您有宗教信仰吗?如果有,信仰什么宗教?”一题答案中,有11.38%的学生信仰佛教;有5.46%的学生信仰道教;有2.79%的学生信仰天主教;有3.60%的学生信仰基督教;有1.51%的学生信仰伊斯兰教。这表明已经有24.74%的学生信仰宗教,约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另外,对宗教感兴趣的学生也是大有人在的,有36.16%的学生对佛教感兴趣;有11.51%的学生对道教感兴趣;有6.05%的学生对天主教感兴趣;有13.14%的学生对基督教感兴趣;有3.72%对伊斯兰教感兴趣。有55.62%的学生认为宗教与大学生“有关系”或“有一定关系”。有47.21%的学生认为“大学生信仰宗教的动机”是“寻找精神寄托”,有47.78%的学生认为宗教最主要的社会作用是“促进社会稳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有利于中国文化的繁荣发展”。有68.52%的学生认为宗教道德对大学生道德建设“起积极作用”。在回答“对信教同学的态度”中有26.13%的学生表示“非常理解”,有43.32%的学生认为“基本理解”。
基于这种“现实需求”,我们要研究宗教信仰与道德教育的模式,发掘宗教文化中的德育资源对学校德育的改善是十分必要的。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掘、利用宗教的道德教育资源问题,对宗教文化采取开放的心态,借鉴诸多宗教道德等范畴,对当代信仰教育都是富有建设性和启发性的。
三、佛教教育的作用
作为宗教教育的佛教教育,对社会信仰教育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首先,从佛教信仰层面看,佛教教育为广大信仰者提供需要;其次,从一般社会教育层面看,佛教教育主要是为相关的道德教育提供资源。这与中国佛教文化的特性有关。
赵朴初先生曾在《佛教与中国文化》一文中指出,“大乘佛教传入中国后,和中国文化相结合,发展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与中国的思辨哲学相结合而向学术化发展,对教义愈研愈精,由此引起各宗派的成立,使佛教本身达到高度的繁荣。一方面是与中国的精美工艺相结合而向艺术化发展,使佛教成为绚丽多彩的艺术宝库。一方面是与中国的人生理想相结合而向社会化发展,使佛教与中国社会密切联系。这三方面都使佛教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实际上,这包含了佛教教育的基本内容与作用。也就是说,佛教通过思想的、文化的教化功能,成为中国人信仰和道德价值体系的文化支撑,影响深刻。
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不仅体现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实力的较量上,也体现在国民的文化底蕴、民族精神和精神文明水准的较量上。培养具有深厚的优秀的民族文化底蕴,并能了解与吸纳世界一切民族优秀的文化成果,具有较高文明素养的人才是高等教育义不容辞的任务。加强人文素质教育体现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佛教文化,特别是道德教育内涵理应是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佛教的创立及其理论体系的建构,都是围绕着人类生、老、病、死问题不断展开和完善的,关注人生如何转染成净、转凡成圣,如何让充满困惑、迷茫、低俗的生活现状转变为清醒、智慧、高尚的生命境界,所谓成就佛果。佛教虽也关注着“死亡哲学”,而且也赋予了神秘色彩,但其施设“轮回”的理论目的,还是借以宗教的特性来成就其人生伦理,强调现实人生伦理道德的因果律。因而佛教的精神实质还是“人生佛教”。佛教传播过程中,一部分信仰者只专注个人精神修炼和追求,存在着忽略利益社会实践的思想倾向,被称为小乘佛教。相反,深入社会实践,而且不断地向全社会贡献自己的才智力量,用好心善行不断地修正自己,从而达到完善人格与圆满人生,具备这种精神风尚的信仰理念,被称为大乘佛教。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充分吸收、融汇了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更加重视人伦道德的儒家思想,其理论阐解与信仰倾向,更突出了社会伦理和人格道德的价值、内涵。中国佛教宗派思想演变,从出世到入世,从曲高和寡到日益大众化乃至世俗化,使“中国佛教的特质在禅”,正是大乘佛教道德理念的必然结果。可以说,大乘佛教道德早已成为中国传统道德的一部分。
中国佛教的道德理念、道德规范、道德行为都蕴涵着深邃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比如,佛教“五戒十善”,不仅是所有佛教徒必须共同遵守的,也属于文明社会所必须共同遵守的最基本道德准则。佛教的“五戒”符合中国社会所一贯倡导的传统美德仁、义、礼、智、信。若淡化和剔除其宗教的或封建的观念,这也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佛教特别强调“同体大悲、无缘大慈”,提倡不以个人好恶、亲疏、利害,不以思想偏见、集团私利等等来取舍,采取不正当的行为伤害、剥夺别人的权益,恶化生存环境,最终身获恶报。菩提心行的“利他”为特质,根本在于教化人们在心灵深处培植一种公平、公正的健康心态,培育一种善良、理智的生活态度,培养一种能够适度克制欲望、充分发挥爱心的道德情操。
通过简略的介绍,可以看出大乘佛教道德具有倡导众生平等的理念,重视内省自律的规范,主张利他实践的行为等特征。其所建构的理论概念,如果经过现代阐解,仍然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其一、众生平等的生命观,有利于保护生态平衡,营造和谐的生存空间。
目前,人类生存的环境日益恶化,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这既包括自然环境的被破坏,也包括人文环境的被污染。这固然有多种外在因素,但在文化理念上的缺失是不容忽视的。一是否认自然界的其他生物是“生命的存在”,有其内在的生存规律和价值,二是认为人类有“主宰性力量”,一切都应为“我”所用。佛教“依正不二”的理念,其目的就是教化人类体认生命尊严的广泛性意义,在“心灵和精神中建立牢固的富有文化教养的状态”,这才是“和平”的关键。人类私欲与狂傲的极端膨胀,漠视其他生命的权力,必然导致冷酷、残忍、争斗,最终导致自身生存困难乃至尊严的丧失。大乘佛教特别主张“戒杀“,把它作为”五戒七善“之首,就是要求人们培养和善的、平等的、公正的、报恩的品行。这是和谐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
维护生态平衡需要科学的、法制的手段。但只注重技术手段的改进往往是治表不治里,亡羊补牢式的方法将造成极大浪费和被动。不能忽略道德理念潜移默化的作用。大乘佛教这种生命观,如果作为一种广泛的文化理念被接受,作为共同的社会道德被遵守,对维护世界和平,净化人类心灵与生存环境,将产生深远的、积极的意义。
其二、忏悔自律的内省性,有利于培植健康心态,防止个人行为失范。
道德的“非制度化”特征,说明道德价值观念的培育,根本在于对内在精神品格、行为习性、思想意识的教化、引导,使某一道德理念成为人的“内化的规范”,转化为人的信仰价值取向,用“良心”落实到他的情感、信念、意志、行为之中。那种迫于外界压力而循规蹈矩的人,不一定是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只有自觉的地有益于社会的人,才会长期地有益于社会。而“真挚的”可能包括“迷信的”,但迷信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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