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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道前基础(新广论讲记2)▪P6

  ..续本文上一页惑,不许敬信释迦子!”对自己所有的上师,都应不分亲疏、恭敬地承事。须知,所有上师都是无二一体的,如果只耽著其中某位上师,则不能称为佛教中的敬信,完全是世间情面,也叫贪心烦恼。

  尊者又说:“若是敬信成熟人,于师不会作贪嗔,师恩虽然有大小,敬信无别释迦子!”敬信心已经成熟的人,对所有上师都不会以贪嗔而取舍,而会平等观想与真佛无别,绝不会恭敬一者而轻慢另一者等。虽然上师对自己的恩德有大小之别,但身为弟子,皆须无差别地修持敬信。对上师地位的高下、功德的大小等,也应类推了知。

  所以,对于曾经为自己传授佛法的上师,作为弟子都要平等恭敬、生起清净的信心,如此才能获得一切传承上师的加持。总之,在任何一位上师前,下至只听过一颂佛法,也不能分别上师的过失。经云:“设唯闻一颂,若不执为尊,百世生犬中,后生贱族姓。”

  因此,判定上师的标准,不是凭自己主观的认知,换言之,并非随自己认为某人是否为上师,就如此成立。客观的标准是:下至以依止心在某人面前听过佛法,则不论你承认与否,此人就是你的上师。虽然有依止心,但没有得过法,或者无依止心,只是听过几句,都不能成立为上师。

  总结:

  总之,上至佛果、下至地狱中感受一丝凉风的安乐,一切利乐和白法的圆满,无一不是由依止善知识而获得。相反,小至十地末尾金刚喻定所断的极微细所知障,大到无间地狱中惨烈的业报,一切痛苦和衰损,唯一是由不如理依止善知识所引生。因此,宁舍生命也应如理依止善知识,因为这比护持生命更为重要。

  对于以上如理依止的利益和不如理依止的过患,须反复思惟,最后从心底真正发起决心。虽然很多人都听过、也了知依止善知识的道理,但若未再三思惟串习,对上师的恭敬心和报恩心就无法坚固圆满。相反,若能多多思惟、串习,自然会增上对上师的信心,不会产生邪见。所以,必须反复思惟,直到下定决心:无论何时何地,在何种情况下,我一定要如理依止善知识。有了这种决断心,才算思惟到量。

  壬三、以意乐依止之轨理分二:一、思惟功德而修信心 二、忆念恩德而发起恭敬

  有关依师意乐的修习,可归摄为两个根本——修信心和修恭敬心。修信心的方便是反复思惟功德,修恭敬心的方便是反复忆念恩德。

  癸一、思惟功德而修信心分三:一、修持信心之必要 二、以喻、理成立“思惟功德是能生信心之因” 三、如何生起最圆满之信心

  子一、修持信心之必要

  功德、加持、信心三者,前前是果,后后为因,即:地道功德的生起,依赖上师的加持融入自心;上师加持融入自心,依赖对上师的敬信。反之,若无敬信,则加持不会入心;若无加持融入,则不会产生地道功德。由此可知修持信心的必要性。

  子二、以喻、理成立“思惟功德是能生信心之因”

  下面通过比喻和道理来成立“思惟功德是能生信心之因”。

  比如,身体本来是由三十六种不净物组成,但经由分别念增益为清净并数数串习之后,在我们心前便显现了身体的清净、悦意之相。这说明:心如何假立,就会如是显现。对于某法,反复作意“好”,就会显现为“好”;反复作意“不好”,也会显现“不好”。这是心的无欺法则。

  因此,在修习依师的意乐时,应当思惟:上师再怎么下劣,也不可能没有一分功德,如果特意思惟、串习这分真实的功德,将来某时心中必定唯一显现上师的功德,以缘起力必然如此显现之故。

  所以,对自己见闻以及体会到的上师功德,持之以恒地如理作意,就会生起淳厚的信心。

  子三、如何生起最圆满之信心分二:一、须观师为佛 二、如何树立“观师为佛”之定解

  丑一、须观师为佛

  问:如何才能产生圆满的信心?

  答:须圆满修习信心的因——思惟上师功德。

  问:如何思惟功德才能达到圆满?

  答:思惟上师是真佛,即可达到圆满。若能观想上师为佛,待串习坚固时,就会产生无比宽广的信心,刹那也不会分别师过,有如是不可思议的作用。

  以上以理抉择了“观师为佛”是修持信心的重点。以下再由教理建立上师是佛,因为凡夫不能亲见上师是佛,若不以教理抉择,便难以生起上师为佛的定解。

  丑二、如何树立“观师为佛”之定解分三:一、以教成立 二、以理成立 三、遣除疑难

  寅一、以教成立

  首先应于心前明观上师,然后思惟。

  《二观察续》说:“末世五百年,我现阿阇黎,作意彼为我,尔时当恭敬。”佛说末世五百年的时候,我会示现阿阇黎的形象,你们应当作意阿阇黎为我,如法地恭敬等。《金刚帷幕续·第十五品》也说:“所谓金刚萨埵者,示现金刚上师相,念利一切诸众生,现为平凡之身相。”密续中也说,所谓金刚萨埵,是在凡夫前示现金刚上师的形象,虽然利益众生的上师实际和金刚萨埵无二无别,但由于众生障重,无法见到清净的佛尊,所以上师特意示现为凡夫的形象。

  经中说:“嗟!见者皆应具意义,至于未来之时代,我当示现亲教师,亦现轨范师之身。”佛陀教诫:善知识乃诸佛所化现,凡是见到以及依止善知识都有极大的意义。在未来的末法时代,我(佛陀)将示现为亲教师和轨范师的身相。

  依据这些教证,应当思惟:佛在末法时代示现为善知识的平凡身相,因此善知识实际是金刚持如来。在尚未生起这种体会之前,须不断观修。

  寅二、以理成立分四:一、以观待理成立 二、以作用理成立 三、以证成理成立 四、以法尔理成立

  卯一、以观待理成立

  比喻:

  观待我来说,所谓医生是以能为我治病来安立的,即:谁能为我治病,即使无医生之名,实际也是我的医生;若不能治病,纵然有名声,也不是我的医生。换言之,观待病人来说,医生唯一是由能否治病来安立的。

  思惟:

  观待无始以来一直被烦恼逼迫的我来说,某人是否是佛陀,唯一是从能否赐予我对治烦恼的妙法而安立。依止他若能获得对治烦恼的妙法,则是依止了真佛;否则,不论他身份如何、作何种仪式,终究不属于具相善知识。

  所以,佛陀唯一是以能赐予对治烦恼病的法药而安立的,因为:唯一是从能开示断除烦恼的方便的角度,安立佛为皈依处。对我本人来说,怙主佛陀决定是大恩上师,因为只有观待上师所传的深广妙法,才能获得解脱,因此上师是导师、是怙主。

  卯二、以作用理成立

  若某法具有烧煮等火的作用,就能成立此法是火。同样,谁能行持佛陀的事业,便可成立为佛陀。现在,以善知识行持如来事业,便可成立他们是佛。

  为何说善知识所作的是佛业呢?因为佛业是对众生宣说解脱正道,而善知识唯一行持此等事业。

  卯三、以证成理成立分三:一、果因 二、自性因 三、不可得因

  辰一、果因

  果因[1]:从果的角度推证上师为佛。

  《释量论》云:“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自己若未证悟,必定无法为他人圆满宣说。如今善知识以自力无颠倒地宣说了圆满的菩提道,说明其相续中具有一切种智。因为只有具备证悟的功德,才能真正为他人宣说菩提道。《不可思议经》也说:“何人随行如来之故,宣说正法,彼等身中安住有如来智慧。”

  所以,由“果”——能无倒宣说圆满菩提道,而成立其人必已圆满菩提道;若能圆满通达甚深的菩提道,必然通达更浅的内外诸明。由此成立彼具如来智慧。

  辰二、自性因

  自性因:以自性为根据成立上师为佛。

  相好庄严的佛陀和显现平凡的善知识只有外相上的差异,其实他们的心完全安住于法性,无二一味。以自性一味为因,能成立上师为佛。

  比如,一个演员上午扮演国王,下午扮演乞丐,虽然外相有很大的差别,但其实是同一人的游舞。如《能断金刚经》云:“应知佛法性,是导师法身。”诸佛是法性的自性,上师也是如此,应当这样观想。

  以上排除外相的差别,由实际之中佛与善知识自性无别,成立善知识为佛。

  辰三、不可得因

  不可得因:以迷乱心识前所显现的过失不可得,成立上师为佛。

  譬如,眼翳者眼前显现的毛发,唯一是不可得的假法。因为如果毛发真实存在,则翳障清净之后,毛发应更加明显,然而事实上,眼翳病好了毛发也随之消失,因此毛发是不可得的假法。

  同样,我们心前显现的上师过失,也只是一种不可得的假法。若上师的过失真实存在,则心垢清净之后,这些过失应更加明显;然而心垢清净之后,便不再显现上师任何的过失。因此,心前显现上师的过失,唯是由于自心不清净所致,实际上师的本体上并无过失。法称论师说:“可得的没有得到,说明实际中没有。”

  按上师自身真正的境界来说,上师身口意的坛城中,没有毫许过失,以此可以肯定上师是佛,因为断尽过失者唯一是佛陀之故。

  卯四、以法尔理成立分四:一、当幻化相应的能调伏身 二、当应机而幻化 三、当以能利益而幻化 四、当以周遍而幻化

  “法”是法性,“尔”是如此。依于法性而如是成立,称为法尔道理。由此道理也可成立上师与佛无二,是不可思议的导师。

  以下从四个方面抉择:是佛就必定如此,而上师也正是如此,因此上师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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