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嗔恚,而依前面那样修持,则会使菩提心逐渐增长达到无量。
【《释量论》云:“若无违品害,心成彼本性。”】
《释量论》说:如果没有嗔恚等违品损害,心就可以转成大悲的本性。
《释量论》的注释中有一段问答:
问:一切有情应该具有大悲心,因为悲心是从前念同类而产生,时间无有初始的缘故。
答:悲心以自己的种子为因,若无违品损害,则在心中自然转成它的体性,是从自己的种子所生的内心功德之故。如果在悲心之后产生了嗔恚等违品,违害了它的种子,由于不能相续增长之故,并非一切有情都能成就大悲。
【又云:“由前等流种[68],渐次增长故,此诸悲心等,若修何能住?”】
前两句说明理由,后两句是结论。
又说:以前的同类种子渐次增长的缘故,一旦修习悲心等觉悟心,怎么会停住呢?将会不断地增长。
以《释量论》的教证可以证明前面所说:“若能灭除违缘的嗔恚而按前面那样修持,慈悲、菩提心等则会逐渐增长,以至无量。”
“若修何能住”:如若修持,则不可能停止不动,而会逐渐增长。比如,种子遇到违缘,则会减弱其功能;若无违品,又有水等助缘,则种子不可能安住不动,将会不断生长。
小结:
第三黑法:宣说正趣大乘诸有情的恶名等。
对境:正趣大乘者。
等起:嗔恚心。
加行:正说恶称、恶名、恶誉、恶赞之一。
究竟:四者之中随一宣说完毕时,对方了知意义。
巳四、于他人所现行谄诳,非增上心
【于他人所现行谄诳,非增上心。】
“增上心”,指未夹杂谄诳的正直心。
【境者,谓他随一有情。】
对象,即任何一位有情。
【于此作何事者,谓行谄诳。】
于对境作何事而成黑法,即作谄诳的行为。
【增上心者,《释论》说为自性意乐。】
增上心,《释论》中说是不夹杂谄诳的一般心态。
【谄诳者,谓于秤斗行矫诈等。】
谄诳,即在秤斗上短斤少两、入轻出重等。经商时,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等,都属于谄诳。已受菩萨戒的人,尤其在家居士对此尤须注意,否则,每天造违背学处的黑法,将使自己后世忘失菩提心或者不现行菩提心。
【又如胜智生,实欲遣人往惹玛,而云遣往垛垅,后彼自愿往惹玛。】
又如胜智生论师所说: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想派人到惹玛(地方名)去,但口中却说准备派他去垛垅(地方名),并说往垛垅的路程如何遥远等,让他感到为难,之后又转移话题,说可以派往惹玛,而使他自己愿意去惹玛。
【《集论》[69]中说,此二俱因贪着利养增上而起贪痴一分。诳谓诈现不实功德,谄谓矫隐真实过恶。言矫隐者,谓于自过,矫设方便令不显露。】
《集论》中说,谄和诳都是因为贪著利养而生起的,属于贪、痴的一分。“诳”是诈现不实的功德,即本无此功德,而诈现有此功德。“谄”是矫饰隐瞒自己实有的过恶。“矫隐”,即矫饰自己的过失,令其不显露。
小结:
第四黑法:于他人所现行谄诳,非增上心。
境:任一有情。
等起:以谄诳心引起。
加行:行持欺骗他人的方便。
究竟:行持欺骗他人的方便完毕。
必须断除四黑法的总结:
四黑法(有法),理应修学断除(所立),因为它是来世现前菩提心的障碍之故(能立),比如为了让芽果顺利生长,必须提前遣除障碍(比喻)。
卯二、受行不失四种白法分四:一、于有情断除明知而故说妄语 二、于有情不行谄诳正直而住 三、于菩萨起佛想宣扬功德 四、令所化受行大乘
“受行不失四种白法”,即应行持乃至成佛之间不失坏菩提心的四种白法。
辰一、于有情断除明知而故说妄语
【四白法中初白法中,境者,谓凡诸有情。】
第一白法的对境,即任何一位有情。
【事者,谓于彼所以命因缘下至戏笑,断除故知而说妄语。若能如是,则于亲教及轨范等殊胜境前,不以虚妄而行欺惑。】
“事”,即对上述对境作何种事而成为白法,即作业之义。
第一白法的“事”,即对有情上至遭遇生命危险,下至开玩笑,也应断除明明知道而故意说妄语。若能这样做,则在亲教师、轨范师等殊胜对境前,就不会说妄语欺骗。
这一学处是要求对任何人都要诚实,一旦养成了诚实的品德,就不会欺骗师长,否则,即便对师长也会欺骗。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没有打好做人的基础,修大乘法时就会有很多障碍。
这条学处也显示了“十善业道是菩萨道的基础”。所以,修行应回到做人的原点上,所谓“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
辰二、于有情不行谄诳正直而住
【第二白法:境者,谓一切有情;事者,谓于彼所不行谄诳住增上心,谓心正直住。】
境:一切有情。
事:对他人不行谄诳,安住在增上心中,内心正直而住。
总的这条白法,是要求对所有人修正直心。菩萨不必无功德而诈现功德,也不必有过失而遮掩覆藏,待人处事都要心地正直,不用谄诳方便,不说谄诳语。
【此能对治第四黑法。】
这一白法能对治第四黑法——于他人所现行谄诳。
辰三、于菩萨起佛想宣扬功德
【第三白法:境者,谓一切菩萨。】
对境,即所有已发菩提心的菩萨。
任何地区、修学任何法门的菩萨都包括在内,只要是已发菩提心的人,都属于此处所应宣扬功德之对象。不能认为我是学汉传佛教,不必宣扬藏地菩萨的功德,或者,我是学藏传佛教,不必赞叹修学、弘扬汉传佛教的人,否则便无法修成这条白法。
扩展开来,不但地球上的菩萨,十方世界中所有已发心的菩萨,都是此处所应赞叹的对境。
【事者,谓起大师想,于四方所,宣扬菩萨真实功德。】
事,即于菩萨起佛陀想,在四方宣扬此菩萨的真实功德。
以下教诫须守护的道理。
【我等虽作相似微善,然无增相,尽相极多,谓由瞋恚毁訾、破坏菩萨伴友而致穷尽。】
我们虽然作了少许相似的善法,却没有增长之相,而使善根穷尽的相却非常多,也就是由嗔恚、轻毁、破坏菩萨和道友,导致所积累的少许善根也被摧毁无余。
【故能断此及破坏菩萨者,则《集学论》说:依补特伽罗所生诸过悉不得生。】
所以,若能断除这种过失以及断除破坏菩萨,则如《集学论》所说:依靠补特伽罗所生的种种过失都不会产生。
【然于何处有菩萨住,非所能知,当如《迦叶问经》所说,于一切有情起大师想,修清净相赞扬功德。】
然而,何处有菩萨安住或者谁是菩萨,并非凡夫肉眼所能了知。因此,须如《迦叶问经》所说,对一切有情起佛想,修清净观,赞扬其功德。
当年,印光大师教人“看一切人都是佛菩萨,唯有我一人是凡夫”,就是这个道理。
此处要求观一切人都是佛,因为看别人都是佛,观想清净,就不会造罪,而且有无量功德。
以下是抉择前面“于四方所宣扬功德”的涵义。
【谓有听者时至,非说不往四方宣说便成过咎。】
“于四方所宣扬功德”,即无论在何处,到了有听者该宣说功德时,就应宣扬菩萨的功德,并不是未去四方宣说就成了过失。
【此能对治第三黑法。】
“宣扬菩萨功德”能对治第三黑法——宣说正趣大乘诸有情的恶名等。
辰四、令所化受行大乘分二:一、正说 二、其它教典也宣说之理
巳一、正说
【第四白法:境者,谓自所成熟之有情;事者,谓不乐小乘令其受取正等菩提。】
境:自己所成熟的有情。
事:让不爱乐小乘者受取正等菩提。
【此就自己须令所化受行大乘。若彼所化不能发生大乘意乐,则无过咎,非所能故。】
这是从自己必须使所化众生受行大乘的角度而言。若所化是小乘根机,不能生起大乘意乐,则无过失,因为并非自己能力所及的缘故。
【由此能断第二黑法。若由至心欲安立他于究竟乐,定不为令他忧恼故,而行令他忧恼加行。】
行持这一白法能断除第二黑法——于他无悔令生追悔。原因是:若由至诚心希望将他安立于究竟安乐,必定不会为了使他忧恼而做令他忧恼的加行。
巳二、其它教典也宣说之理
【《师子请问经》云:“由何一切生,不失菩提心,梦中尚不舍,何况于醒时!”】
《师子请问经》中有一段问答。
问:如何才能生生世世不失坏菩提心,连梦中尚且都不舍弃,何况在醒觉时?
【答曰:“于村或城市,或随住境中,令正趣菩提,此心则不舍。”】
答:在乡村、城市或者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引导众生趣向菩提,若能这样将众生安立于发心中,就能不舍菩提心。
由此可见自利与利他的关系:能将他人安立于发心中,其等流果是让自己不舍菩提心。因此,在在处处应将有缘者安置于发心中。
【又《曼殊室利庄严佛土经》说:“若具四法不舍大愿,谓摧伏我慢,断嫉,除悭,见他富乐心生欢喜。”】
《曼殊室利庄严佛土经》说:若能做到四法,便能不舍菩提大愿。此四法即:一、摧伏我慢;二、断除嫉…
《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8)》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