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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宝鬘论广释 第一品 别说因果▪P3

  ..续本文上一页熟已宣说,

  一切善业果,与彼相反现。

  

  所谓这些不善业的异熟果,正如前文所说,除此之外的一切善业道的果报则与之恰恰相反而出现。同样也需要明白,等流果、士用果也与之相反,异熟果投生善趣等。总而言之,要深深思索业迅速而大幅度增长、不造不会临头、造则毫厘不爽等道理。

  

  壬四、别说善不善业之果:

  

贪嗔痴及彼,所生业不善,

  无有贪嗔痴,及彼生业善。

  不善生诸苦,投转诸恶趣,

  善业生善趣,世世享安乐。

  

  贪心、嗔心、痴心,后面的“及”字是说不仅三毒体性的不善业,而且由彼所生的业也全包括在不善业的范畴内。由它们所生的身语业是不善业,因为,轮回是胜义不善业,这些不善业成为轮回之因,脱离轮回自性的涅槃是胜义善。相反,也要明确不仅是无贪、无嗔、无痴三种根本体性的善业,而且由它们所生的一切身语业均是善业。三门及三毒的一切不善业导致善趣与恶趣的所有痛苦。同样的,异熟果均招致所有恶趣。三毒之业可以用下面的比喻来说明:从前,有两个渔夫遇到了水罗刹化现的一个人,水罗刹对他们说:你们一个去点火,另一个准备烹调,我去收集大量的鱼回来我们好好美餐一顿。于是大家就照着它所说的去做了。同样,贪欲就像水罗刹一样贪得无厌地收摄多种多样的欲妙,积累恶业;嗔恨犹如烹调鱼一样,能被由它所引起的与他众争论不休、刺伤感情等所焚毁;痴心之业如同火借风势般,对贪嗔二者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它能涣散一切取舍,因而应当致力于无有三毒的善根。《华严经》中说:“若成无暇,则不可救药……”所以,务必要谨小慎微。三门善业的异熟果,总体来说是一切善趣,分别而言,辗转投生在赡部洲等处,生生世世中享受安乐。认真思维这些道理以后理当努力弃恶从善。经中说:“死后去往他世界,众生不得力所生,然凡造业不泯灭,黑白如实成熟果。”

  

  辛二、奉行之方式:

  

当以身语意,断诸不善业,

  恒常奉行善,此说三种法。

  

  了解了这样的业果道理之后,就要下定决心、立下坚定誓愿:从身、语、意着手制止一切不善业,甚至连梦中也不造罪,时时刻刻三门奉行善业道。明确了前文中所说的行止十六种法,乃至包括所舍诸法的动机也该严加制止,为此这里宣说了依于三门的三种法。

  

  辛三、奉行之果:

  

依此法解脱,地狱饿鬼畜,

  且得人天中,王位圆满乐,

  禅无量无色,能享梵等乐。

  

  依靠刚刚所讲的引业之法这一善道,其异熟果能脱离地狱、饿鬼、旁生这难以忍受的恶趣,转生在善趣的六欲天及四洲的人类中,既拥有健康无病等美满的幸福,也获得转轮王等显赫国政的权势。不仅如此,而且由修行四禅、四无量、四无色定所感果报,还可以经劫享受梵天等上界的安乐。或者说,这十善法是禅天、色界等果的本体。

  

  庚二、摄义:

  

增上生此法,彼果已略摄。

  

  断除上述的应止十三法,奉行应行三法的增上生之因这十六种法以及其果已简明扼要地宣说完毕。

  

  己二(宣说决定胜因果)分二:一、经说之理;二、教诫国王亦学修。

  

  庚一(经说之理)分三:一、略示佛说之法;二、广说彼义;三、广说决定胜之摄义。

  

  辛一(略示佛说之法)分三:一、如何宣说;二、智愚生畏与否之差别;三、佛说畏惧来自我执。

  

  壬一、如何宣说:

  

决定胜诸法,深奥微妙现,

  寡闻之凡愚,生畏佛所说。

  

  证悟无我智慧所缘的人无我与法无我这些决定胜之法,由于其他一般平凡之士与名言之识难得通达,故称微妙,由于难测其堂奥,故为深奥,在智者前才明然呈现,作为不具备修行深广缘起真如的薄地凡夫愚者来说,会惊惶失措、恐慌不已,这是如来亲口宣说的。也就是说,谁通达了这一点即能决定获得解脱法(决定胜)。对此,一切经中运用了大量的比喻而加以说明,圣天论师也说:“不知无怖畏,遍知亦复然,定由少分知,而生于怖畏。”

  

  壬二、智愚生畏与否之差别:

  

谓我不成无,我所非非有,

  愚者如是怖,智者无所惧。

  

  如果有人问:凡愚畏惧、智者不惧空性的情形到底是怎样的呢?

  

  如果宣说空性之义,则有些凡夫愚者就会口出此言:我现在自性成了不存在的,其他后世也就不会有我存在,我所拥有的蕴也虚无缥缈,后世也同样不复存在。而忧虑我与我所为断灭。致使一切愚夫这般惶恐不安。智慧浅薄的异生将所谓的“无有自性”理解成绝不存在,于是诚惶诚恐,但实际上,月称论师说:“无有自性的含义并不是“没有”的意思,而是指执著它纯属一种迷乱的意思,称为虚妄欺惑性。”

  

  如果不持受若现则空不合理、若空则现不合理这种现空相违的观点,而了达现空双运真实无二无别,那么就说明已经通达了中观道的精髓。对于完全领悟了真如义的智者来说当然也就无所畏惧。

  

  我们要明白,尽管轮涅的一切法自性为空性,全然无有断除轮回、获得解脱,但名言显现存在并不相违。比如说,光明与黑暗二者虽然全无自性,但以光明能遣除黑暗,此二者并存也是子虚乌有。同样,智慧与无明二者虽然皆为空性,但在名言中以智慧能够遣除无明,并且二者刹那也不会并存,这是经中所宣说的。

  

  壬三、佛说畏惧来自我执:

  

无余此有情,皆源于我执,

  具我所执众,佛唯利彼说。

  

  依赖于近取五蕴而假立的这所有异生无余来源于我执与我所执的烦恼,恰恰是由于这一点所致,他们才对宣说无我心生畏惧,正是为了避免此种现象,使一切凡愚从轮回中得以解脱,也就是唯一利益具有我与我所执的芸芸众生,佛陀才于一切了义经中广说了空性。

  

  辛二(广说彼义)分三:一、建立我执与我所执为虚妄;二、遮破束缚解脱自性成立;三、宣说诸法远离常断之边。

  

  壬一(建立我执与我所执为虚妄)分四:一、真实宣说;二、说明断彼而得解脱;三、以影像之喻说明彼二;四、宣说证悟空性为解脱之因。

  

  癸一、真实宣说:

  

谓有我我所,胜义中颠倒,

  彻知真如者,不现彼二故。

  我执生诸蕴,我执实虚妄,

  虚妄之种子,所生岂能真?

  

  如果有人问:无我的道理究竟是怎样的呢?

  

  我们务必要认识到,仅仅在名言中我与我所存在也单单是名称,而事实上,所谓“我与我所都真实存在”的这一执著在胜义中是颠倒的,实属虚妄的迷现。其依据是什么呢?理由是:所谓的我与我所如果实际成立,那么于究竟之义不欺的圣者根本慧定理应现见,可是现量彻知诸法实相真如者的所见前并未出现我与我所。

  

  建立此为虚妄,由我执的烦恼所生的诸蕴并非真实,因为我执在胜义中不成立,故而是虚妄的。这又是为什么呢?作为因的种子是虚妄的,它生出的果又岂能真实,不可能真实,因为虚妄的因中根本不具备产生真实果的能力。

  

  癸二、说明断彼而得解脱:

  

由见蕴不实,即可舍我执,

  我执断除已,后蕴则不起。

  

  如果对蕴这般加以分析,就会发现蕴为恒常性、唯一性等绝不真实。倘若再进一步修行,那么现见依之而假立的我与我执自性不成立后便可舍弃我执与我所执,因为生起了与执著相直接相违的智慧。我执一经断除,由彼所生的一切业惑必将泯灭,其后苦蕴也将永不再现。这以上已说明断除我执我所执的利益。《根本慧论》中云:“内外我我所,尽灭无有故,诸受即为灭,受灭则身灭。”

  

  癸三(以影像之喻说明彼二)分二:一、证悟补特伽罗与蕴无实而断苦集之顺行喻义;二、逆行喻义。

  

  子一、证悟补特伽罗与蕴无实而断苦集之顺行喻义:

  

犹如依明镜,虽显自面影,

  然彼真实性,少许亦非有。

  如是依诸蕴,我执成所缘,

  犹如自面像,真性中毫无。

  

  有眼翳者前的毛发以及眼前现量显现的影像这二者,是能遣除实执恰如其分的比喻:犹如依靠清洁的明镜,虽然在其中映现出自己面容的影像,但是那一影像在真实性中如显现那样成立少许也是不存在的。同样,尽管依赖于诸蕴而使我执成为所缘,但实际上就像自己面孔的影像虚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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