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为此经中说:“此即是妄执甚至名言中也不存在之邪见。”
正见,略而言之,对于仅在名言中业果等存在的见解诚信不疑,称为有见,说业果存在的观点是善业,也是福德业,它的等流果为善趣等,能结出丰满的果实,经中称之为正见。如颂云:“世间大正见,谁者已拥有,彼于千劫中,亦不往恶趣。”意思是说,如果具备这种正见,则成办善业。
子四、宣说有余涅槃之时亦尽戏论:
以智息有无,故越罪与福,
彼离善恶趣,佛说即解脱。
不单单是无余涅槃,即便是有余涅槃者,也通过了达不缘我与无我戏论的实相而息灭一切无见与有见,因而超越不善恶业与福德善业等,这样的补特伽罗依之而摆脱所有恶趣与善趣,圣者如来说这就是解脱。《四百论》中也说:“执我不解脱,执无离善趣……”息灭因果有无的见解、中断流转善恶之行,安住于涅槃中。声缘阿罗汉不结生三有也是由于灭尽了我执所生的轮回因果的缘故。
壬三(宣说诸法远离常断之边)分四:一、广说;二、无有成断灭之过;三、宣说离边为佛陀之不共特法;四、遮破有实自性成立。
癸一(广说)分四:一、破因果自性成立;二、断除与共称相违;三、证悟无二之义而解脱;四、依据之比喻。
子一(破因果自性成立)分二:一、对方说因果离有无边;二、中观破其自性成立。
丑一、对方说因果离有无边:
由见具因生,是故超离无,
由见具因灭,故亦不许有。
对方说:以量可见产生痛苦具有我执之因(因)。你们中观宗声称,轮回因果在名言中也超离无见,因此不存在断边(立宗)。以量可见灭尽苦及苦因具有道谛之因(因),也不承认永恒存在,因此无有常边(立宗)。
丑二、中观破其自性成立:
前生及俱生,非因实无因,
假立与真实,生皆不许故。
无论因在果之前已经产生或者与果同时产生,还是在果之后产生,于胜义中都不是因,按次序来说,灭尽或无观待及所生能生均不合道理,由于成了果无因及因无果的缘故,实际上因自性根本不成立。而且,由于因果体性不成立,因而站在以胜义量观察的角度及真实以名言智慧观察,自性成立的生都全然不成,了不可得,因而无所承认。《圣宝源经》中云:“诸法空性无觉知,如同空中之鸟迹,一切体性毫非有,彼永不成他之因……”
如果有人说:倘若否定了因果自性成立,也就推翻了此缘起性,如此一来显然与世间共称相违。
并不相违,这是从经不起理证观察的角度出发的,我们并不承许显现许在名言中只是相互观待而安立也不存在这一点,除此之外自体成立的法丝毫也不存在。
子二、断除与共称相违:
有此故有彼,如有长有短,
此生故彼生,如由灯有光。
世间中共称的比喻是这样的,由于无明之因存在,依其缘使此行得以产生,比如,如果观待处——“长”存在,观待它的“短”就有立足之地。由于此无明生起,结果就产生了此行,就像点燃油灯而放光一样。说明二者依缘起而假立、相依而产生的缘故,本体不成立。如果自体成立,那么观待就不应理了,比喻也是如此。圣天论师也(在《四百论》中)说:“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也就是说,在名言中不加分析而按照世间建立或共称,如此一来,无有断灭的过失。《梵胜心请问经》中云:“清净如虚空,谁知此世间,即成依共称,世间之显现。”意思是说,本体虽然是空性,但显现不灭。
有长故有短,非从自体有,
如无灯现故,光亦不显现。
再进一步广说以上的喻义:如果观待事“长”不存在,那么观待法“短”就无有依靠,自己的本体并不成立。同样,因果相互依存而假立也是如此。生也是一样,绝不是不依赖因而以自体存在,因为自性成立的生不存在之故。再如,油灯没有燃起或者不存在,那么它的光也就不会出现。同样,因果也不成立常有,因为所有的因就是为了生果,果一旦产生,因即灭亡。
子三、证悟无二之义而解脱:
由见因生果,依于此世间,
许由戏论生,不许成无者。
灭非戏论生,即成真如性,
不成有许故,离二而解脱,
我们中观宗的观点,绝不承许因果不存在,也就不是无之见解,因为《方广庄严经》中云:“若有种芽生,芽非种子性,亦非非他故,非常断法性。”如是以名言之识现见由因生果,如同种子生芽一般。按照此世间的观点而承认因果是由分别念的戏论所生,因为并不否定在妄念戏论的驱使下显现,以及依靠名言之识所认定而有果这一点。“名言不承许,我等不可说”说明我们也不承许绝对不存在。不承许有,也不会变成以自性成立方式存在的有见,因为在胜义中否定因果并不是分别念戏论所生。如果承认在自体真实成立的真如性中自主存在,为什么不成为有见者呢?即便作为有见者,也不承认这样的道理。以此理由,通达不依于二边离边之真如的人将解脱一切束缚。《梵天请问经》中云:“知法自性已,亦不坏世间,诸蕴无自性,此即世法性。”因果轮回的一切法皆由分别念所生,经中说:“有情世界器世界,种种心性所散射,众生无余由业生,除心之外业非有。”《中论》云:“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
子四(依据之比喻)分三:一、证与未证万法真如之比喻;二、破蕴自性成立;三、若未断有无之见则不解脱。
丑一、证与未证万法真如之比喻:
远处所见色,近见更明了,
阳焰若是水,近处何不见?
如是诸远者,见此世间真,
近者则不见,无相如阳焰。
以比喻说明刚刚所述的这些道理,从远处所见的色法,靠近者则见得更为明显,阳焰本不是水,假设它是水,那么与它接近的人们为何不见呢?应当见到,因为它是水的缘故。如是距离证悟真如甚远的所有异生见到此世间轮回真实成立,(倘若果真如此,那么)与见近距离的色法相同,趋近真如的诸位圣者更需要见到世间的有实法自性成立。可事实上他们没有见到如此,因为圣者入定中蓝黄形形色色之相丝毫也不显现的缘故,犹如到达近处就能知晓阳焰水的形象实为空性。
丑二、破蕴自性成立:
阳焰现似水,非水非真实,
如是蕴似我,非我非真实,
迷乱的事物阳焰本不是水,迷乱显现似乎为水,其实并不是水,如果在真如实义中观察,那可以说根本不存在水或者不是水。对于本不存在水而误认为水的迷乱能够予以遣除,同样,对迷惑的根本——蕴,如水般误认为我,但实际上并不成立我,如果真正观察,则自性并不成立,体性为空性。虽然我不存在,但误以为存在这一点能够予以推翻,因而遣除所谓““无有”不可遣除”的说法,能推翻实执而宣说了阳焰的比喻。
丑三、若未断有无之见则不解脱:
阳焰思谓水,是故往彼处,
设执谓水无,此即愚痴者。
如是似阳焰,世间说有无,
此执乃愚昧,有痴不解脱。
对于阳焰,有些人思维说“这就是水”而奔赴近前,如果执著说水原先存在,现今杳无踪影,对于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执为“有”或“无”,实在是极其愚痴之举,因为水原本就不存在。同样,在现而无自性的名言中恰似阳焰水般的世间轮回近取蕴从一开始就不曾有自性,因而说它“自性存在”或者声称“先前自性存在后来消失”,执为有无、常断,也同样愚昧至极,颠倒荒谬。如果对真如义执迷不悟,则无法从轮回中得解脱,因为没有断除轮回之因的缘故。
癸二(无有成断灭之过)分三:一、得解脱需证无二;二、破证悟离边说为有无之见;三、通达离戏者无有过失。
子一、得解脱需证无二:
无见堕恶趣,有见趋善趣,
如实知真义,不依二解脱。
抹杀因果的断见者,以此过失所感而走向恶趣,因为否定了善趣之因。具有所缘之毒而诚信业果的有见者依此而趋至善趣。然而,仅仅依靠此种有见尽管不能下堕恶趣,但也只是步入轮回而已。如实现量彻知实相真义而不依于有无两种边见的诸位圣者才得解脱,因为依靠无分别智对究竟义不愚昧。
子二、破证悟离边说为有无之见:
如实知真义,不许为有无,
是故若成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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