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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宝鬘论广释 第一品 别说因果▪P7

  ..续本文上一页故不成有?

  若言破有故,实则此属无,

  如是由破无,为何不属有?

  

  如果有人说:如实彻知实相真义的中观宗,既不承认因果在名言中存在,也不承认自性存在,这难道不是成了断见者吗?

  

  驳:那么,为什么不成为有见者呢?因为也同样不承认因果不存在之故。

  

  假设他宗承许说:由于破除了自性存在实际上中观宗归属到断见者中。

  

  驳:那么,同样由于中观宗也破除了说因果不存在的观点,为什么不归属为有见者呢?理当说归属。这是以同等理而遮破的。

  

  子三、通达离戏者无有过失:

  

不许全无性,不行心亦无,

  菩提所依故,岂说彼等无。

  

  如果对方说:通达离边的中观宗实际上并不承认在名言中也全然无有业果的无自性,口中也不吐露这样的言谈,因而并不认可,但却身体力行了。

  

  驳:制止身体的一切恶行而持梵净行的缘故,身体也并没有与断见者相应而行。

  

  假设对方说:那只是由于担忧失去名闻利养而不行持,但心中始终怀有不存在业果的想法。

  

  驳:如果认为业果不存在的心也无有,那么这样的分别念怎么会有自性成立呢?根本不会有。

  

  我们为了获得无上菩提智慧而依于菩提道的广大行为,因而必须无倒取舍业果,又怎么能说这些业果在名言中也不存在呢?绝不应口出此言。颠倒误解不共之此义的人们才会这么说。承认实有与否定名言的中观宗绝不存在。你们虽然暂时没有趋入此无上乘,但是归根结底只有一乘是以教证成立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作为获得暂时自利的解脱者也务必要承认“不依二边才得解脱”。

  

  对于中观宗这般宣说万法于胜义中为空性,有些声闻部认为“这是无有业果的见解”。以上内容正是为了否定他们的这种想法而作的阐述。

  

  癸三、宣说离边为佛陀之不共特法:

  

于称人与蕴,世间数论派,

  鸱枭裸体派,问说离有无。

  是故诸佛说,无死甘露教,

  甚深离有无,当知乃特法。

  

  其实,除了中观宗以外其他宗派并不具有这一不共法,有些内道与多数外道声称补特伽罗实体存在、蕴成实存在。而没有证悟甚深离戏法义的世间外道、随学声称所知二十五谛的淡黄仙人的数论派;认定大自在化身为鸱枭的弟众承许的鸱枭派、吠陀派与胜论派说一切所知归纳在六句义中;裸体派承许所取能取空性之识恒常、实有。倘若以上所有宗派中存在万法自性超离有、远离自性不成立之无实、离戏缘起之义的说法,那么就要追根问底,结果他们丝毫也说不出符合实际的观点。心里始终持着一个“有”,词句上表面似乎说是超离有无,以及紧持“无”而声称现似存在,都通通属在这类观点中。因此,欲求解脱的人们务必要认识到,远离承认有为法自相成立、无为法常恒实有等一切所缘。这就是此法甚深的原因所在。为此,诸佛亲口教诫道:“能赐予无死甘露果位究竟安乐之道超离一切有无所缘、深不可测,远离一切戏论之网。当知为不共之特法。”

  

  癸四(遮破有实自性成立)分四:一、宣说轮涅来去自性成立等性;二、破有为法三相成实;三、顺便破他宗观点;四、破刹那成立。

  

  子一、宣说轮涅来去自性成立等性:

  

灭无去无来,刹那亦不住,

  超越三世体,世间实存耶?

  二者真实中,无有去来住,

  故世间涅槃,实有何差异?

  

  所谓的世间,如果有少许自性存在,那么需要住于三时之中,因而灭时不去某处,生时也不从某处而来,并且出生之后同样是刹那也不住留,由此可见,完全是超离安住三时的本性。世间蕴界的一切有实法如此这般显现,事实上,有什么自性成立的呢?没有。关于“耶”字,印度注释中解释为“仅在名言中存在”。理由何在呢?世间与涅槃二者在真实义中,无去无来无住,是自性不生的等性。正是由于这种原因,世间与涅槃二者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自性空不空的任何差异。关于详细内容,当从《中论·观去来品》以及所说的“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来了知。《三摩地王经》中云:“蕴无自性为空性,菩提无性为空性,所行亦即自性空,智者了知愚者非。”

  

  子二、破有为法三相成实:

  

无有安住故,生灭真实非,

  生住以及灭,焉能真实有?

  

  假设此有实法存在住,那么生灭这二者也有可能,但由于本来未生,自性安住不存在的缘故,是无生,因为无生,所以灭在真实性中不成立,因此也就不存在先后顺序。如此一来,所谓对世间本不存在而假立为存在的“初生、中住、末灭”这些又岂能成实?根本没有成实,只在名言中以相续运用而已。

  

  子三(顺便破他宗观点)分二:一、破胜论派所许微尘常有;二、破遍入天派所许神我常有。

  

  丑一、破胜论派所许微尘常有:

  

设若恒常变,岂非刹那法?

  设若无迁变,焉能转为他?

  一方或一切,穷尽成刹那?

  未得不同故,彼二俱非理。

  

  胜论派声称:承认一切有实法能生灭会导致上述的过失,然而我们承认微尘恒常,因而无有过失。

  

  驳:请问你们,一切有实法,到底有没有阶段性变异而得他法的情况?按照第一种情况,由于暂时恒常变异的缘故,如何是非刹那性的常法,应成不是非刹那性的常法,理由如前所说。非刹那性的有实法不存在,如同心、声音及火焰一般。假设按第二种情况,承许无有阶段的变异,如此一来,就成了自性成立,现量见到的青年及由他变成老朽等形象岂能有截然不同,不应该有不同,因为你们承认阶段常恒稳固之故,犹如虚空。

  

  如果对方害怕有这一过失,于是说:有实法自性刹那存在。

  

  如同承认常恒的微尘在有些阶段为无常一样,请问你们承许一方或一部分灭尽而变化,还是一切部分完全穷尽而变成刹那性呢?不管怎样,都需要见到一切有实法后一半等变化而前一半一如既往的不同现象,由于以智慧得不到有如此不同的现象,因而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合道理。恒常而无增长,所以即便由诸多微尘造成须弥山,也如先前的微尘一样,以根不可得。

  

  丑二、破遍入天派所许神我常有:

  

刹那无整故,岂能有陈物?

  常故非刹那,怎成陈旧物?

  

  遍入天派声称:我们的遍入天是无始无终、恒常古老的神我,因而不存在上述观察自性与阶段的那些过失。

  

  这种说法不合理,原因是,如果遍入天是有实法,则需要是刹那性,如果是刹那性,则处在自己形成的第二时刻中一个整体就不存在了。先前存在的有实法本身在后时住留的陈旧物怎么可能存在?根本不会存在。假设因为是恒常、稳固的有实法的缘故,不是刹那性,但先前存在的有实法与后来也存在的所谓陈旧物直接相违,怎么会有这样的事物呢?绝不会有,因为陈旧物决定变异。

  

  子四(破刹那成立)分四:一、刹那决定有分;二、破有分自性成立;三、以离一多因破有实法自性成立;四、佛不说世间有边之原因。

  

  丑一、刹那决定有分:

  

刹那有后际,如是观初中,

  三刹那体故,世刹那非住。

  

  有些人说:刹那性生而不灭停留在第二时刻绝不会存在,因此是无常的,而一刹那是自性安住的。

  

  就像需要承认刹那成为自己之部分的后际存在一样,需要观察而承认初中也同样存在,因为无分的事物不可能存在。如此可见,由于是成为自己部分的三刹那之体性,因而器情世界一刹那也不是自性安住的。

  

  丑二、破有分自性成立:

  

初中后三际,若如刹那析,

  初中后三者,亦非自他成。

  

  如果对方说:初中后三际各自分开自性安住。

  

  驳: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对于对初中后三者,如果也像观察一刹那性一样来分析有分无分,则各个都具有初中后三个部分。所分之刹那的初中后如果也是有实法,那么就离不开产生,如果少许产生,则不是由自他何者中自性安住而生。以上内容是破斥遍入天派有实法无分的观点而对自性成立加以否定。不仅如此,而且如果它们三者各自分开存在,则成为多种本体,由此就已经不是一刹那安住了,所以这种观点也不合理。

  

  丑三、以离一多因破有实法自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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