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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在世间 不离世间觉(于晓非教授)

  佛法在世间 不离世间觉

  于晓非教授

  

  学佛修行的基础是八正道,而居八正道之首的是“正见”。有了正见,才能有正语、正思维、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和正定;有了佛法的正见,我们才起对佛法的真正的信心,才能成为正信的三宝弟子。

  任何一种思想,学说,在世间能够建立起来,它一定有区别于其他思想、学说的特点,也就是它与其他思想学说不共的地方。那么,佛法与非佛法所不共的是什么呢

  佛法究竟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道理呢?如果让我选择一个字,来表达佛法对宇宙人生的根本看法,那么我就选择“缘”字。

  佛经中有一个偈子:“诸法因缘生,缘灭法亦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何谓“诸法”呢

  严格地讲,“法谓轨持”(轨生物解与任持自性);今天只通俗地讲,这里的“诸法”表征一切事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何谓“缘”呢

  “缘”字通俗地讲就是“条件”。“诸法因缘生”就是说万事万物都是因条件而生起的。

  举例说明:我们分析一下面前的这张桌子,其实它是木头,是树,是生活在地球上的植物,没有地球哪会有植物呢?地球上还需要有适合植物生产的土壤、水份;没有太阳给予的阳光、温暖,也不会有植物;有了这一切还不行。还要有人的需要,我们得需要桌子,还要有伐木工人、运输工具、木工师傅;还要有柏林寺的常住师傅们的努力,恢复起这座道场,而且有了一定的财力,买来这张桌子,等等等等。以上这些都是成就我们面前这张桌子的条件;恐怕成就这张桌子的条件,我们在这里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其中缺少了哪一个条件,在这里,今天都不会有这张桌子。在佛法中,把这些条件就称作“缘”。问题的关键是,假定有一种办法,可以将我们在这里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组成这张桌子的缘,一个个地剥除掉的话,那么,剥除到最后是不是还剩下一个不依这些缘而独立存在的桌子的本性呢

  当年,释迦牟尼佛就斩钉截铁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说:“没有!”这张桌子无非就是我们在这里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缘的组合体,离开缘没有一个独存的桌子的本性。佛法告诉我们,一切的事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像这张桌子一祥,是因缘所生———因条件而有的,离开条件没有任何一项事物有独立存在的本性。这就是“诸法因缘生”。

  请注意,不要以为佛法以缘为第一性。缘亦是缘生!成就这张桌子是由诸多诸多的缘,这诸多诸多的缘中任何一个缘,它还是因缘而生。千万不要把缘当作本体!佛法看待这个世界就像一张网一样,只有相互依存。可以总结为一句话:世间任何一法都或亲或疏地以一切法为缘一切法也或亲或疏地以任何一法为缘。

  佛法不承认在世间万法之外有一个非因缘所生、独立存在、常一不变,而又能生世间万法,成为宇宙人生初始的第一因。

  既然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因缘而有的,离开缘没有任何一件事物有独立存在的本性,因此,佛法讲一切事物的本性是“空”的。佛法讲空,不是说什么都没有,而是当体即空。比如,这张桌子有没有呢

  我们感受到了,它有作用,但佛法说这张桌子是空的,因为它无非是诸多的缘的组合,除了这些缘并没有一个桌子的本性。佛法说本性是空。概括起来讲:缘起性空。一切法的相——从现象上讲,都是因缘而有的——缘起;任何事物的本性都是空的——性空。这就是佛法对宇宙人生的根本看法。宇宙人生就是这样的,法尔如是。这是真相,是实相。

  佛法将这样一个对宇宙人生的根本看法,概括为“三法印”。“法印”就是标准,是判断是否合于佛法正见的标准。符合法印的就是佛法,不符合法印的,不管是谁说的,都不是佛法。这就是“依法不依人”。因此,法印是非常重要的。

  三法印的第一条是:“诸行无常印”。“诸行”就是一切因缘所生之法。佛法中还给缘生之法起了另一个名字,叫“有为法“。何谓“无常”呢

  

  

   一般都是把“无常”理解为“变化”。可是,科学和很多哲学也认为事物都是在不断地变化着的,佛法的“无常”究竟有什么独到之处呢

   佛法的无常义是当生即灭!当生即灭就是生灭同时。一切有为法的生起必须待众缘合和,但有为法的生时即是灭时,因为一切有为诸法都是刹那生灭的,所以有为法的“灭”是“灭不待因”的。这就是所谓“诸行无常”。

  三法印的第二条是“诸法无我印”。何谓“无我”呢

  “我谓主宰”。“无我”就是没有独立存在的自性。显然,一切有为法——因缘所生之法,都是无我的。一切有为法皆因缘而生,这缘生之法的本性是空的。这本来的空性,佛法名为“无为法”。有为法与无为法是相与性、事与理的关系,两者是共生的、相依的。对于无为法也不可认为有独立存在的自性可得。因此,无为法也是无我的。“诸法无我”就是说一切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没有独立存在的自性。这一点非常重要。佛法的纲领就是一切法无我。可是,有人说在佛法中不是也常常见到讲“我”吗

  那只是“但由假立,非实有性。(《成唯识论》语)。《瑜伽论》中讲了佛法不得不讲“我”的四个原因。第一,“为令世间言说易故”——教化世间众生缺少不了语言,为了言说的便利,不得不假藉“我”的名。第二,“为欲随顺诸世间故”——因为世间的人们开口就说“我”,所以为使世间众生亲近佛法,不得不顺从世间而说“我”。三,“为欲断除谓定无我诸怖畏故”——对于世间说惯了“我”的众生,突然讲“无我”,他不但不能接受,反而会害怕起来,影响他对佛法的亲近,因此为接引众生,为除众生听闻“无我”而生的怖畏,佛法不得不说“我”。第四,“为宣说自他成就功德、成就过失,令起决定信解心故”——佛法讲“无我”,有人就会认为既然没有“我”,我为什么要去做种种功德善事呢?我做恶事又何妨呢!反正没有“我”,因此而误入歧途。佛法为使这样的众生知所选择分别、显示染净、生正信解而不得不说“我”。可以看出,佛法假立“我”名以及假设“我”的种种差别相,完全是为了接引不同根机的众生而施设安立,并非实有其性、我们必须明白佛法是彻彻底底的无我论。

  三法印的第三条是“涅槃寂静印”。一切缘生之法是当生即灭的——无常,是无有自性可得的——无我。因此,讲诸法“生”,其实并没有一个可把持的有独立自性的法真的生起了,故说诸法“生而无生”,说诸法“灭”,其实也不是原先有一个可把持的、有独立自性的法,真的在这个时候灭了,故说诸法“灭而无灭”。简单地讲。世间万法因为没有自性,所以虽生而实无生,虽灭而实无灭。这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的自性涅槃相,是万法的实相——空相,是无生无灭,就是一切法空,就一切法的实相,如实了知诸法实相即可解脱一切苦厄。

  以上是简单地阐释三法印。下面讲“真如”。世何万法本性是空。这由无我(人无我与法无我)所显的诸法实相,或空性之理,佛法名为“真如”。真如是无为法。要特别注意:不是在有为法之外另有一个无为法,有为法与无为法是相依的,不可分割的。而且,有为法与无为法是同时,两者之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先于另一方存在并生起另一方。有人讲,世间万法是因缘所生的,而这因缘所生之法是由另一个不是因缘所生(因此就有独立自性并超越于世间万法)的法生出来的,并把这个法叫做“真如”。在这里,“真如”被理解为是产生世间万法的源头与本体,是唯一独立存在并常一不变的法。其实,佛法只讲“诸法因缘生”,不认为另有一个第一因来产生万法。佛法讲一切法无我,根本不认为有一个自性不空的、并且能产生世间万法的不平等因的存在。我们这些愚痴众生,总是要在千差万别的物背后找到一个没有差别的本体,作依靠、作根据。否则就不安心。佛法告诉我们,根本就没有这祥一个东西。如果把佛法的真如理解成一个超越于有为法,可以独立存在,并且能生万法、能摄一切而自身又没有生灭、无有差别、常一不变的本体。那么这样的“真如”又何异于印度婆罗门教的大自在天及印度哲学的梵我

  何异于中国道家的“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是佛法与非佛法的分水岭!

  下面转入一个新的话题。佛法讲的“无常”不落断灭。有人说既然世间万法是无常的——当生即灭,那应该一眨眼就不认识“你”了,因为“你”已经灭了,不是“你”了。而现实不是这祥,时时处处都显示着因果相续性。确实如此,佛法认为诸法虽然当生即灭了,但一定有作用、有影响。比如,我的手臂在空中这样一挥。这个动作当生即灭了,但它对这个世界有没有作用、有没有影响呢

  一定有!除非这个动作是在这个世界之外独立存在的。而世间万法是因缘所生,没有哪个法能够脱离世间而独存。所以,法虽当生即灭,但一定有作用,并且这个“作用”又会成为未来生法的很重要的缘,佛法把这个“作用”(诸法生灭而潜藏的具有生起后法功能的作用等流)名为“种子”。举例来说,有的同学认为学佛很多年了,佛法的正见早已确立了,但听了我的这段话,觉得树立佛法的正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下课以后就到流通处去请有关佛教教理的经书。我讲的话以及你的所闻、所思当生即灭了,但它的作用却像种子一样埋入了你的心田;等待条件成熟——下课后来到流通处,这颗种子发芽了——请几部经书,佛法称此为种子起“现行”了。可以看出,这颗种子是你请经书这件事的很重要的缘。种子现行诸法是要等待众缘合和的,比如要等到下课以后并且你来到流通处,你才能请经书。种子在待众缘过程中,是不断变易的,决不是常一不变的。但是种子在前引后的不断变易过程中,它决不会无故消失,性质也决不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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