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在世間 不離世間覺
于曉非教授
學佛修行的基礎是八正道,而居八正道之首的是“正見”。有了正見,才能有正語、正思維、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和正定;有了佛法的正見,我們才起對佛法的真正的信心,才能成爲正信的叁寶弟子。
任何一種思想,學說,在世間能夠建立起來,它一定有區別于其他思想、學說的特點,也就是它與其他思想學說不共的地方。那麼,佛法與非佛法所不共的是什麼呢
佛法究竟告訴我們一個什麼樣的道理呢?如果讓我選擇一個字,來表達佛法對宇宙人生的根本看法,那麼我就選擇“緣”字。
佛經中有一個偈子:“諸法因緣生,緣滅法亦滅,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何謂“諸法”呢
嚴格地講,“法謂軌持”(軌生物解與任持自性);今天只通俗地講,這裏的“諸法”表征一切事物,不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何謂“緣”呢
“緣”字通俗地講就是“條件”。“諸法因緣生”就是說萬事萬物都是因條件而生起的。
舉例說明:我們分析一下面前的這張桌子,其實它是木頭,是樹,是生活在地球上的植物,沒有地球哪會有植物呢?地球上還需要有適合植物生産的土壤、水份;沒有太陽給予的陽光、溫暖,也不會有植物;有了這一切還不行。還要有人的需要,我們得需要桌子,還要有伐木工人、運輸工具、木工師傅;還要有柏林寺的常住師傅們的努力,恢複起這座道場,而且有了一定的財力,買來這張桌子,等等等等。以上這些都是成就我們面前這張桌子的條件;恐怕成就這張桌子的條件,我們在這裏說上叁天叁夜也說不完,其中缺少了哪一個條件,在這裏,今天都不會有這張桌子。在佛法中,把這些條件就稱作“緣”。問題的關鍵是,假定有一種辦法,可以將我們在這裏說上叁天叁夜也說不完的組成這張桌子的緣,一個個地剝除掉的話,那麼,剝除到最後是不是還剩下一個不依這些緣而獨立存在的桌子的本性呢
當年,釋迦牟尼佛就斬釘截鐵地回答了這個問題,說:“沒有!”這張桌子無非就是我們在這裏說上叁天叁夜也說不完的緣的組合體,離開緣沒有一個獨存的桌子的本性。佛法告訴我們,一切的事物,不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不管是有生命的。還是無生命的,都像這張桌子一祥,是因緣所生———因條件而有的,離開條件沒有任何一項事物有獨立存在的本性。這就是“諸法因緣生”。
請注意,不要以爲佛法以緣爲第一性。緣亦是緣生!成就這張桌子是由諸多諸多的緣,這諸多諸多的緣中任何一個緣,它還是因緣而生。千萬不要把緣當作本體!佛法看待這個世界就像一張網一樣,只有相互依存。可以總結爲一句話:世間任何一法都或親或疏地以一切法爲緣一切法也或親或疏地以任何一法爲緣。
佛法不承認在世間萬法之外有一個非因緣所生、獨立存在、常一不變,而又能生世間萬法,成爲宇宙人生初始的第一因。
既然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因緣而有的,離開緣沒有任何一件事物有獨立存在的本性,因此,佛法講一切事物的本性是“空”的。佛法講空,不是說什麼都沒有,而是當體即空。比如,這張桌子有沒有呢
我們感受到了,它有作用,但佛法說這張桌子是空的,因爲它無非是諸多的緣的組合,除了這些緣並沒有一個桌子的本性。佛法說本性是空。概括起來講:緣起性空。一切法的相——從現象上講,都是因緣而有的——緣起;任何事物的本性都是空的——性空。這就是佛法對宇宙人生的根本看法。宇宙人生就是這樣的,法爾如是。這是真相,是實相。
佛法將這樣一個對宇宙人生的根本看法,概括爲“叁法印”。“法印”就是標准,是判斷是否合于佛法正見的標准。符合法印的就是佛法,不符合法印的,不管是誰說的,都不是佛法。這就是“依法不依人”。因此,法印是非常重要的。
叁法印的第一條是:“諸行無常印”。“諸行”就是一切因緣所生之法。佛法中還給緣生之法起了另一個名字,叫“有爲法“。何謂“無常”呢
一般都是把“無常”理解爲“變化”。可是,科學和很多哲學也認爲事物都是在不斷地變化著的,佛法的“無常”究竟有什麼獨到之處呢
佛法的無常義是當生即滅!當生即滅就是生滅同時。一切有爲法的生起必須待衆緣合和,但有爲法的生時即是滅時,因爲一切有爲諸法都是刹那生滅的,所以有爲法的“滅”是“滅不待因”的。這就是所謂“諸行無常”。
叁法印的第二條是“諸法無我印”。何謂“無我”呢
“我謂主宰”。“無我”就是沒有獨立存在的自性。顯然,一切有爲法——因緣所生之法,都是無我的。一切有爲法皆因緣而生,這緣生之法的本性是空的。這本來的空性,佛法名爲“無爲法”。有爲法與無爲法是相與性、事與理的關系,兩者是共生的、相依的。對于無爲法也不可認爲有獨立存在的自性可得。因此,無爲法也是無我的。“諸法無我”就是說一切法(包括有爲法和無爲法)都沒有獨立存在的自性。這一點非常重要。佛法的綱領就是一切法無我。可是,有人說在佛法中不是也常常見到講“我”嗎
那只是“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成唯識論》語)。《瑜伽論》中講了佛法不得不講“我”的四個原因。第一,“爲令世間言說易故”——教化世間衆生缺少不了語言,爲了言說的便利,不得不假藉“我”的名。第二,“爲欲隨順諸世間故”——因爲世間的人們開口就說“我”,所以爲使世間衆生親近佛法,不得不順從世間而說“我”。叁,“爲欲斷除謂定無我諸怖畏故”——對于世間說慣了“我”的衆生,突然講“無我”,他不但不能接受,反而會害怕起來,影響他對佛法的親近,因此爲接引衆生,爲除衆生聽聞“無我”而生的怖畏,佛法不得不說“我”。第四,“爲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佛法講“無我”,有人就會認爲既然沒有“我”,我爲什麼要去做種種功德善事呢?我做惡事又何妨呢!反正沒有“我”,因此而誤入歧途。佛法爲使這樣的衆生知所選擇分別、顯示染淨、生正信解而不得不說“我”。可以看出,佛法假立“我”名以及假設“我”的種種差別相,完全是爲了接引不同根機的衆生而施設安立,並非實有其性、我們必須明白佛法是徹徹底底的無我論。
叁法印的第叁條是“涅槃寂靜印”。一切緣生之法是當生即滅的——無常,是無有自性可得的——無我。因此,講諸法“生”,其實並沒有一個可把持的有獨立自性的法真的生起了,故說諸法“生而無生”,說諸法“滅”,其實也不是原先有一個可把持的、有獨立自性的法,真的在這個時候滅了,故說諸法“滅而無滅”。簡單地講。世間萬法因爲沒有自性,所以雖生而實無生,雖滅而實無滅。這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的自性涅槃相,是萬法的實相——空相,是無生無滅,就是一切法空,就一切法的實相,如實了知諸法實相即可解脫一切苦厄。
以上是簡單地闡釋叁法印。下面講“真如”。世何萬法本性是空。這由無我(人無我與法無我)所顯的諸法實相,或空性之理,佛法名爲“真如”。真如是無爲法。要特別注意:不是在有爲法之外另有一個無爲法,有爲法與無爲法是相依的,不可分割的。而且,有爲法與無爲法是同時,兩者之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先于另一方存在並生起另一方。有人講,世間萬法是因緣所生的,而這因緣所生之法是由另一個不是因緣所生(因此就有獨立自性並超越于世間萬法)的法生出來的,並把這個法叫做“真如”。在這裏,“真如”被理解爲是産生世間萬法的源頭與本體,是唯一獨立存在並常一不變的法。其實,佛法只講“諸法因緣生”,不認爲另有一個第一因來産生萬法。佛法講一切法無我,根本不認爲有一個自性不空的、並且能産生世間萬法的不平等因的存在。我們這些愚癡衆生,總是要在千差萬別的物背後找到一個沒有差別的本體,作依靠、作根據。否則就不安心。佛法告訴我們,根本就沒有這祥一個東西。如果把佛法的真如理解成一個超越于有爲法,可以獨立存在,並且能生萬法、能攝一切而自身又沒有生滅、無有差別、常一不變的本體。那麼這樣的“真如”又何異于印度婆羅門教的大自在天及印度哲學的梵我
何異于中國道家的“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叁,叁生萬物)
這一點非常重要,這是佛法與非佛法的分水嶺!
下面轉入一個新的話題。佛法講的“無常”不落斷滅。有人說既然世間萬法是無常的——當生即滅,那應該一眨眼就不認識“你”了,因爲“你”已經滅了,不是“你”了。而現實不是這祥,時時處處都顯示著因果相續性。確實如此,佛法認爲諸法雖然當生即滅了,但一定有作用、有影響。比如,我的手臂在空中這樣一揮。這個動作當生即滅了,但它對這個世界有沒有作用、有沒有影響呢
一定有!除非這個動作是在這個世界之外獨立存在的。而世間萬法是因緣所生,沒有哪個法能夠脫離世間而獨存。所以,法雖當生即滅,但一定有作用,並且這個“作用”又會成爲未來生法的很重要的緣,佛法把這個“作用”(諸法生滅而潛藏的具有生起後法功能的作用等流)名爲“種子”。舉例來說,有的同學認爲學佛很多年了,佛法的正見早已確立了,但聽了我的這段話,覺得樹立佛法的正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下課以後就到流通處去請有關佛教教理的經書。我講的話以及你的所聞、所思當生即滅了,但它的作用卻像種子一樣埋入了你的心田;等待條件成熟——下課後來到流通處,這顆種子發芽了——請幾部經書,佛法稱此爲種子起“現行”了。可以看出,這顆種子是你請經書這件事的很重要的緣。種子現行諸法是要等待衆緣合和的,比如要等到下課以後並且你來到流通處,你才能請經書。種子在待衆緣過程中,是不斷變易的,決不是常一不變的。但是種子在前引後的不斷變易過程中,它決不會無故消失,性質也決不會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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