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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中的发展:明代的律学和律宗(王建光)▪P3

  ..续本文上一页“陀罗尼”、“曼怛罗”等,即咒、神咒、密言的意思,是秘密教的身密、语密、意密三密之一。大日如来被认为是真言主。真言也是佛的一种功德,不论千里万里,人人都能闻听佛用密语所言说的法门,所以真言被认为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口诵真言即能助成佛道。

  瑜伽也是修佛者的一种重要法门。“瑜伽即相应义,谓一切乘境行果所有诸法,皆相应也”。(《瑜伽焰口仪轨六则》,《新纂卍续藏经》第五十九册)修瑜伽者,“皆从梵书字种起观,出生一切广大神变,普利有情”。“行者切须观想纯熟,方可登坛作法”。登坛者,知三业相应之谓瑜伽。手之所结,必端必严,毋拈弄舞扬而类戏掉;口之所诵,必真必正,毋扭捏弹咤而淆密语;意之所作,必精必专,毋散心乱想而亏正观。然后身与口协,口与意符,意与身会,而以此度生,亦以此自度,功德不可思议。瑜伽行人,愿相与谛审而应力行。(祩宏《瑜伽集要施食仪轨》前序,《新纂卍续藏经》第五十九册)瑜伽法门在明代也广为流行。

  真言和瑜伽在明代受到重视,这一点在明成祖作的《圣妙吉祥真实名经》的“序”中即可见一斑。本序说:

  凡修善之士欲求佛道,坚持禁戒精进不已,能究竟是经,求真实

  显密奥义,即得五眼清净六识皆空,自然超万有而无心,含万动而恒

  寂,廓清尘习妙践真如,是用光阐大猷敷赞玄化,彰述厥旨以翼流

  通,致力于斯者宜尽心焉。(《大正藏》第二十册)

  《圣妙吉祥真实名经》,梵语为“阿耶曼祖悉哩捺麻捺机碇”,为元代西藏讲经律论习密教沙门释智慧译,文一卷,内容除前面有文殊菩萨发菩提心愿文和五智勇识真实名句之外,后有文殊一百八名赞、哀请摄受偈、发愿偈、六波罗密偈、回向文咒等。如文中说:“若文若义皆悉解了,戒及活命,最极诸行最极清净微妙,出家及成近圆,不令忘失一切智,智性大菩提心,决定不入声闻罗汉缘觉乘中。”文中还说:

  于其清净梵音中,遍满三种世界已,

  为持金刚大力者,密自在主而答说,

  具足有大慈悲者,汝为利益有情故,

  具足智身妙吉祥,诵真实名是大益。

  能作清净除罪业,于我精勤应谛听,

  善哉吉祥持金刚,手持金刚汝善哉……

  显然,本经把真言作为一种无敌金刚,以之可以清除恶业,严净己行,护持戒品。(《大正藏》第二十册)

  《毗尼日用录》在其后广受重视,清代读体以此书为基础,重新编集《毗尼日用切要》一卷,清代书玉也撰有《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记》二卷笺释本。但是,民国弘一大师则对此《毗尼日用录》颇有微辞。

  由于明代的汉地佛教广泛受到喇嘛教的真言和咒语的影响,所以其“成就仪轨,凡戒行发心,布字结印,持诵忏摩,入三摩观智,各有规式”。(《准提三昧行法》,《新纂卍续藏经》第七十四册)但是,另一方面,有的人却对真言和瑜伽法门抱有错误的认识,把它们看做神秘或随意之举,或者想以方便的真言代替严谨的持戒,所以受到时贤的批评。如明代受登就如此评批道:

  先须受持禁戒,坚固不退,心不散乱,方许入此法门。今俗流带

  妻挟子,饮酒瞰肉,缁素不分,混滥坛席,则严持戒律之难也。(《准

  提三昧行法》前序,《新纂卍续藏经》第七十四册)

  明代的僧人也撰写出许多的坛忏法仪。如祩宏则作有《重法界圣凡水陆胜会修斋仪轨》,其内容有“吉利忿怒真言”、“金刚部心真言”、“观自在菩萨所宣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大陀罗尼”、“毗卢遮那如来所说不空大灌顶光真言”。这种仪规也深受真言和瑜伽的影响,并又对佛教僧团的规范和礼仪有着深刻的影响。(《准提三昧行法》前序,《新纂卍续藏经》第五十九册)

  第二节 明代的“四分律学”

  在明代中期以前,“四分律学”是与天台、禅宗和净土结合在一起的。台禅净三宗在明代仍有明确的师传,律宗也因与之融合而得到相应的传承延续。见于僧传中的研习律疏或《四分律》的僧人也有一些,如松江普照寺沙门释居敬,通内外善属文,精严律部。(《明高僧传》卷三《居敬传》)明代后期,弘扬律学、传承律宗的着名僧人还有古心如馨、三昧寂光、三峰法藏等。法藏为临济宗僧人,但也自称为“弘戒沙门”。(《传授三坛弘戒法仪》,《新纂卍续藏经》第六十册)广东鼎湖山弘赞虽为禅僧,但却以弘律为务,着有《四分律标释》、《四分戒本如释》等经戒疏解二十余部。

  作为一般倾向,在明代所谓的“律宗中兴”之时,我们可以发现,律师们的研究方法和内容已经有了突破。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对《梵网经》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这不仅符合了时代的发展和需要,也为律宗思想注入了新的动力,开拓了新的视野。可以说,明代律学的繁荣不仅仅是表现在理论上,也不仅仅是表现在对南山律宗的继承上,其主要贡献在于他们普遍对《梵网经》的注疏上。不仅他宗僧人,律宗僧人也是如此。

  第二,由于南宋金元特殊的社会文化变革,在历史沿革中佛教典籍和律宗经典的大量阙失,许多律师根本就读不到南山律钞了。因此律家们思想着述的重点从五大部尤其是《行事钞》上移开,不再注疏《行事钞》,而是更为重视现实行为规范的制定和持守。不论是律师还是他宗僧人,其着作注重的都是应用和实用。尤其是经过元代之后,各丛林、寺院对这种应用性的文章或规范的需求是迫切的。如广莫辑录的《四分戒本缘起事义》一卷和道孚的《定制戒本戒牒》即是这种思想的产物。正因为明代僧众对编录诸种毗尼仪式或日常准则更为重视,于是,律宗四科问题、戒体的色心属性问题、戒律的大小乘属性问题等,都不再是着作和讲疏的重心,也不再是律学问题的中心。

  其三,秘密戒也影响到明代的“四分律学”。明代的“四分律学”结合了密教的咒语,表现为显密结合。不仅元代的一些秘密咒受到重视,唐代译的一些密教经文咒语如《秽迹金刚神咒》也得到流行。“秽迹金刚”意为不避净秽,誓愿救护一切众生,故名“秽”,又名“不净金刚”。诵修此法被认为有种种功德。《秽迹金刚神咒》曾流行于宋代,天台宗四明知礼大师设计的放生仪轨即要求应“诵秽迹真言一七遍”。(《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一)另外,如广陵福田律院的性福,曾禀具足戒于金陵如馨律师,“益精律行,常持《秽迹金刚经神咒》,日夜不缀”。(《新续高僧传》卷二十八《性福传》)本经到了明代更受重视,漓益大师与莲池大师都将它编入《诸经日诵》之中。

  一、如馨:“中兴律宗”

  《新续高僧传》虽然列有十八名律师,但有名望者不过是如馨和寂光二人。

  如馨(1541—1615),江苏溧水人,俗姓杨,字古心。十一岁时(嘉靖三十一年,1552),因父母亲的先后去世而感世缘虚幻,后投摄山栖霞寺素安(素庵)和尚出家,精严五德,学习三年。由于当时谈经者多,弘律者少,如馨才决定“盍专律学,以报佛恩”。后因读《华严经》“菩萨住处品”而立誓要从文殊菩萨受戒,即赴五台山。传说其因为于恍惚间从一老妪受僧伽黎衣而得觐见菩萨,并悟出五篇三聚心地法门,大小乘律了然于胸。万历十二年(1584)以后,如馨住南京定淮门内古林寺,因此其法系又被称为“古林派”。如馨曾在南京灵谷寺、栖霞寺、甘露寺和杭州灵隐寺等处传法讲学,声名远播。万历四十一年(1613),神宗赐其紫衣、钵及锡杖,诏请其至五台山圣光永明寺建龙华大会,举开皇戒,授千佛大戒,神宗并让司礼内臣张然代自己受菩萨戒。如馨深受神宗的敬重,被赐“万寿戒坛”匾额和“慧云律师”称号,示寂后其画像也被供于大内之中。①

  如馨门下弟子众多,得其法者有十二人,之后大启律门。其最有名者当属寂光。其他还有性相、性海、性正、性藏、寂光、性清(远清)、性只、性福、性馨、性昙、性理、性璞等人。其中,性相重修南京南门外天隆寺(即如馨山塔院);性海后入北京并执掌北京法源寺;性清驻五台山圣光永明寺,并奏建戒坛;性福传戒于荆楚淮扬一带;性理、性璞驻锡古林寺,继承古林派。性只住苏州报国寺,撰有《目莲五百门经略解》二卷和《毗尼日用录》一卷。

  如馨着有《经律戒相布萨轨仪》一卷,今见于《新纂卍续藏经》第六十册,对中国寺院生活和修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经律戒相布萨轨仪》内容浅显,文首数语说明了其纂写《经律戒相布萨轨仪》的意义,接着简述了“受优婆塞优婆夷五戒相”、“受优婆塞优婆夷八戒相”、“沙弥十戒相”、“比丘二百五十戒相”、“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相”;其次是“审比丘戒仪式”、“审沙弥戒仪式”、“比丘每日三时课诵仪”、“沐浴偈咒”、“传授锡杖偈咒仪”、“受食五观法”,以及一些活动和仪式的咒语、真言和偈颂。然后是一些重要的名词解释。最后则是三十二个问题回答,内容涉及很多方面。

  由于如馨于明世重振律学,后世称其为律宗的“中兴律祖”。

  二、寂光:建“千华大社”

  寂光(1580—1645),广陵(今江苏江都一带)人,俗姓钱,字三昧,后世多称为“三昧寂光”。寂光二十一岁出家,曾从雪浪洪恩学贤首之教观,并受业真可和袜宏,从如馨受具足戒,精研毗尼。寂光曾住庐山东林寺,又于五台山建龙华大会讲戒。崇祯十六年(1643),三昧寂光律师应诏修建南京大报恩殿。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寂光律师奉诏于南都忏荐大行皇帝。晚明弘光元年(1645,清顺治二年),寂光开戒坛于金陵,并受赐紫衣等,被敬为“国师”,后谥号“净智律师”。寂光一生临坛说戒百余回,修建佛寺达二十余所。

  寂光从其师如馨所嘱,专弘律法,被视为南山律学的重要继承者。他对律学的贡献是很大的。其一,万历三十七年(1609),他开戒法于金陵灵谷寺,三峰法藏曾从之受圆戒。此次开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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