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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中的發展:明代的律學和律宗(王建光)▪P3

  ..續本文上一頁“陀羅尼”、“曼怛羅”等,即咒、神咒、密言的意思,是秘密教的身密、語密、意密叁密之一。大日如來被認爲是真言主。真言也是佛的一種功德,不論千裏萬裏,人人都能聞聽佛用密語所言說的法門,所以真言被認爲有著不可思議的力量,口誦真言即能助成佛道。

  瑜伽也是修佛者的一種重要法門。“瑜伽即相應義,謂一切乘境行果所有諸法,皆相應也”。(《瑜伽焰口儀軌六則》,《新纂卍續藏經》第五十九冊)修瑜伽者,“皆從梵書字種起觀,出生一切廣大神變,普利有情”。“行者切須觀想純熟,方可登壇作法”。登壇者,知叁業相應之謂瑜伽。手之所結,必端必嚴,毋拈弄舞揚而類戲掉;口之所誦,必真必正,毋扭捏彈咤而淆密語;意之所作,必精必專,毋散心亂想而虧正觀。然後身與口協,口與意符,意與身會,而以此度生,亦以此自度,功德不可思議。瑜伽行人,願相與谛審而應力行。(祩宏《瑜伽集要施食儀軌》前序,《新纂卍續藏經》第五十九冊)瑜伽法門在明代也廣爲流行。

  真言和瑜伽在明代受到重視,這一點在明成祖作的《聖妙吉祥真實名經》的“序”中即可見一斑。本序說:

  凡修善之士欲求佛道,堅持禁戒精進不已,能究竟是經,求真實

  顯密奧義,即得五眼清淨六識皆空,自然超萬有而無心,含萬動而恒

  寂,廓清塵習妙踐真如,是用光闡大猷敷贊玄化,彰述厥旨以翼流

  通,致力于斯者宜盡心焉。(《大正藏》第二十冊)

  《聖妙吉祥真實名經》,梵語爲“阿耶曼祖悉哩捺麻捺機碇”,爲元代西藏講經律論習密教沙門釋智慧譯,文一卷,內容除前面有文殊菩薩發菩提心願文和五智勇識真實名句之外,後有文殊一百八名贊、哀請攝受偈、發願偈、六波羅密偈、回向文咒等。如文中說:“若文若義皆悉解了,戒及活命,最極諸行最極清淨微妙,出家及成近圓,不令忘失一切智,智性大菩提心,決定不入聲聞羅漢緣覺乘中。”文中還說:

  于其清淨梵音中,遍滿叁種世界已,

  爲持金剛大力者,密自在主而答說,

  具足有大慈悲者,汝爲利益有情故,

  具足智身妙吉祥,誦真實名是大益。

  能作清淨除罪業,于我精勤應谛聽,

  善哉吉祥持金剛,手持金剛汝善哉……

  顯然,本經把真言作爲一種無敵金剛,以之可以清除惡業,嚴淨己行,護持戒品。(《大正藏》第二十冊)

  《毗尼日用錄》在其後廣受重視,清代讀體以此書爲基礎,重新編集《毗尼日用切要》一卷,清代書玉也撰有《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二卷箋釋本。但是,民國弘一大師則對此《毗尼日用錄》頗有微辭。

  由于明代的漢地佛教廣泛受到喇嘛教的真言和咒語的影響,所以其“成就儀軌,凡戒行發心,布字結印,持誦忏摩,入叁摩觀智,各有規式”。(《准提叁昧行法》,《新纂卍續藏經》第七十四冊)但是,另一方面,有的人卻對真言和瑜伽法門抱有錯誤的認識,把它們看做神秘或隨意之舉,或者想以方便的真言代替嚴謹的持戒,所以受到時賢的批評。如明代受登就如此評批道:

  先須受持禁戒,堅固不退,心不散亂,方許入此法門。今俗流帶

  妻挾子,飲酒瞰肉,缁素不分,混濫壇席,則嚴持戒律之難也。(《准

  提叁昧行法》前序,《新纂卍續藏經》第七十四冊)

  明代的僧人也撰寫出許多的壇忏法儀。如祩宏則作有《重法界聖凡水陸勝會修齋儀軌》,其內容有“吉利忿怒真言”、“金剛部心真言”、“觀自在菩薩所宣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大陀羅尼”、“毗盧遮那如來所說不空大灌頂光真言”。這種儀規也深受真言和瑜伽的影響,並又對佛教僧團的規範和禮儀有著深刻的影響。(《准提叁昧行法》前序,《新纂卍續藏經》第五十九冊)

  第二節 明代的“四分律學”

  在明代中期以前,“四分律學”是與天臺、禅宗和淨土結合在一起的。臺禅淨叁宗在明代仍有明確的師傳,律宗也因與之融合而得到相應的傳承延續。見于僧傳中的研習律疏或《四分律》的僧人也有一些,如松江普照寺沙門釋居敬,通內外善屬文,精嚴律部。(《明高僧傳》卷叁《居敬傳》)明代後期,弘揚律學、傳承律宗的著名僧人還有古心如馨、叁昧寂光、叁峰法藏等。法藏爲臨濟宗僧人,但也自稱爲“弘戒沙門”。(《傳授叁壇弘戒法儀》,《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廣東鼎湖山弘贊雖爲禅僧,但卻以弘律爲務,著有《四分律標釋》、《四分戒本如釋》等經戒疏解二十余部。

  作爲一般傾向,在明代所謂的“律宗中興”之時,我們可以發現,律師們的研究方法和內容已經有了突破。這表現在叁個方面:

  其一,對《梵網經》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這不僅符合了時代的發展和需要,也爲律宗思想注入了新的動力,開拓了新的視野。可以說,明代律學的繁榮不僅僅是表現在理論上,也不僅僅是表現在對南山律宗的繼承上,其主要貢獻在于他們普遍對《梵網經》的注疏上。不僅他宗僧人,律宗僧人也是如此。

  第二,由于南宋金元特殊的社會文化變革,在曆史沿革中佛教典籍和律宗經典的大量阙失,許多律師根本就讀不到南山律鈔了。因此律家們思想著述的重點從五大部尤其是《行事鈔》上移開,不再注疏《行事鈔》,而是更爲重視現實行爲規範的製定和持守。不論是律師還是他宗僧人,其著作注重的都是應用和實用。尤其是經過元代之後,各叢林、寺院對這種應用性的文章或規範的需求是迫切的。如廣莫輯錄的《四分戒本緣起事義》一卷和道孚的《定製戒本戒牒》即是這種思想的産物。正因爲明代僧衆對編錄諸種毗尼儀式或日常准則更爲重視,于是,律宗四科問題、戒體的色心屬性問題、戒律的大小乘屬性問題等,都不再是著作和講疏的重心,也不再是律學問題的中心。

  其叁,秘密戒也影響到明代的“四分律學”。明代的“四分律學”結合了密教的咒語,表現爲顯密結合。不僅元代的一些秘密咒受到重視,唐代譯的一些密教經文咒語如《穢迹金剛神咒》也得到流行。“穢迹金剛”意爲不避淨穢,誓願救護一切衆生,故名“穢”,又名“不淨金剛”。誦修此法被認爲有種種功德。《穢迹金剛神咒》曾流行于宋代,天臺宗四明知禮大師設計的放生儀軌即要求應“誦穢迹真言一七遍”。(《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另外,如廣陵福田律院的性福,曾禀具足戒于金陵如馨律師,“益精律行,常持《穢迹金剛經神咒》,日夜不綴”。(《新續高僧傳》卷二十八《性福傳》)本經到了明代更受重視,漓益大師與蓮池大師都將它編入《諸經日誦》之中。

  一、如馨:“中興律宗”

  《新續高僧傳》雖然列有十八名律師,但有名望者不過是如馨和寂光二人。

  如馨(1541—1615),江蘇溧水人,俗姓楊,字古心。十一歲時(嘉靖叁十一年,1552),因父母親的先後去世而感世緣虛幻,後投攝山棲霞寺素安(素庵)和尚出家,精嚴五德,學習叁年。由于當時談經者多,弘律者少,如馨才決定“盍專律學,以報佛恩”。後因讀《華嚴經》“菩薩住處品”而立誓要從文殊菩薩受戒,即赴五臺山。傳說其因爲于恍惚間從一老妪受僧伽黎衣而得觐見菩薩,並悟出五篇叁聚心地法門,大小乘律了然于胸。萬曆十二年(1584)以後,如馨住南京定淮門內古林寺,因此其法系又被稱爲“古林派”。如馨曾在南京靈谷寺、棲霞寺、甘露寺和杭州靈隱寺等處傳法講學,聲名遠播。萬曆四十一年(1613),神宗賜其紫衣、缽及錫杖,诏請其至五臺山聖光永明寺建龍華大會,舉開皇戒,授千佛大戒,神宗並讓司禮內臣張然代自己受菩薩戒。如馨深受神宗的敬重,被賜“萬壽戒壇”匾額和“慧雲律師”稱號,示寂後其畫像也被供于大內之中。①

  如馨門下弟子衆多,得其法者有十二人,之後大啓律門。其最有名者當屬寂光。其他還有性相、性海、性正、性藏、寂光、性清(遠清)、性只、性福、性馨、性昙、性理、性璞等人。其中,性相重修南京南門外天隆寺(即如馨山塔院);性海後入北京並執掌北京法源寺;性清駐五臺山聖光永明寺,並奏建戒壇;性福傳戒于荊楚淮揚一帶;性理、性璞駐錫古林寺,繼承古林派。性只住蘇州報國寺,撰有《目蓮五百門經略解》二卷和《毗尼日用錄》一卷。

  如馨著有《經律戒相布薩軌儀》一卷,今見于《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對中國寺院生活和修行有著重要的影響。

  《經律戒相布薩軌儀》內容淺顯,文首數語說明了其纂寫《經律戒相布薩軌儀》的意義,接著簡述了“受優婆塞優婆夷五戒相”、“受優婆塞優婆夷八戒相”、“沙彌十戒相”、“比丘二百五十戒相”、“比丘尼叁百四十八戒相”;其次是“審比丘戒儀式”、“審沙彌戒儀式”、“比丘每日叁時課誦儀”、“沐浴偈咒”、“傳授錫杖偈咒儀”、“受食五觀法”,以及一些活動和儀式的咒語、真言和偈頌。然後是一些重要的名詞解釋。最後則是叁十二個問題回答,內容涉及很多方面。

  由于如馨于明世重振律學,後世稱其爲律宗的“中興律祖”。

  二、寂光:建“千華大社”

  寂光(1580—1645),廣陵(今江蘇江都一帶)人,俗姓錢,字叁昧,後世多稱爲“叁昧寂光”。寂光二十一歲出家,曾從雪浪洪恩學賢首之教觀,並受業真可和襪宏,從如馨受具足戒,精研毗尼。寂光曾住廬山東林寺,又于五臺山建龍華大會講戒。崇祯十六年(1643),叁昧寂光律師應诏修建南京大報恩殿。崇祯十七年(1644)叁月,寂光律師奉诏于南都忏薦大行皇帝。晚明弘光元年(1645,清順治二年),寂光開戒壇于金陵,並受賜紫衣等,被敬爲“國師”,後谥號“淨智律師”。寂光一生臨壇說戒百余回,修建佛寺達二十余所。

  寂光從其師如馨所囑,專弘律法,被視爲南山律學的重要繼承者。他對律學的貢獻是很大的。其一,萬曆叁十七年(1609),他開戒法于金陵靈谷寺,叁峰法藏曾從之受圓戒。此次開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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