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这种思想在唐代已经成为一种十分流行的思想。再者,“禅律相分”也不是说禅律的绝对相分,其实许多禅师都是十分重视戒律的。如唐代宣鉴德山禅师(782—865)听说南方禅宗盛行,大讲明心见性、顿悟成佛,天下学人莫不归附,心里愤愤不平,斥道:“出家儿干劫学佛威仪,万劫学佛细行,不得成佛。南方魔子敢言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我当搂其窟穴,灭其种类,以报佛恩。”(《释氏稽古略》卷三)唐末五代时的文偃禅师(864—949),幼即投学于志澄律师,出家后又从志澄律师专攻《四分律》数年,等等。
只是,这种禅律相分的思想到了北宋时更为突出。
如庐山万杉善爽禅师在开导弟子时说:“经有经师,论有论师,律有律师,教老僧说个什么
”“良久,云:春因归堂打睡”。(《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六)以及“谈经者,克明因果,诠显真乘;秉律者,洞达开遮,坚持轨则;演论者,研穷妙理,剖判渊微;习禅者,顿悟本心,提佛祖印,即证解脱,透出根尘”。(《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十七)这种观点都反映了禅者在修行时下意识地将戒律视为另一法门,而不是溶于各种法门之中的一种精神和行为规范。这也是东晋时庐山慧远曾经批评过的思想倾向。
因此,一些禅者对律学抽象和繁琐的理论也不感兴趣,撇开了“戒是无上菩提本”的精神,一味地强调直取佛境。所以,有居士问本嵩禅师关于道宣的毗尼“性体”含义时,本嵩禅师才以如此之偈回答:“情智何尝异,犬吠蛇自行,终南的的意,日午打三更。”(《嘉泰普灯录》卷二十三)看似禅意盎然,实则是对戒律的无视,对严持戒律者的嘲讽。另外,也有天台受具学律习教之人对戒律不满,如说“毗尼之严,科目之烦,固我佛祖方便示人,若欲截断众流,一超直入,非禅波罗蜜,曷能致之二”等等。(《佛祖纲目》卷四十一)这是道宣早就在《续高僧传》之《明律论》中批评过的错误观点。
当然也有禅师认识到本质上佛教三学的内在一致性。即是:“无上菩提者,被于身为律,说于口为法,行于心为禅。应用者三,其致一也。譬如江湖淮漠,在处立名。名虽不一,水性无二。律即是法,法不离禅……”(《居士分灯录》卷上《佛光如满禅师法嗣》)但是,由于不少禅者只是坚信履行无相戒、见性成佛,而不拘于持戒的思想,这些与传统的持律思想相异的观念和行为,不仅造成了戒律理论的认识分歧,也造成了持守上的禅律相分。因此,在修行方式上,禅者的方式与传统律宗的要求在现实丛林中可能是渐行渐远。
二、“禅律相攻”
当然,我们不能说宋时禅僧对律学都是不屑一顾的,但是,宋时僧闭中存在一种禅律刻意相分的价值取向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某些禅者的律学观和修行方式确实影响到了律宗的发展,以至于有苏轼在《杭州龙井山辩才法师祭文》中所说的“禅律相攻”现象的出现。(《释氏稽古略》卷四)
在宋代,“禅律相攻”有两种表现:
第一,它表现在戒律思想和持守理念上的“相攻”。宋时昙秀在其所辑的《人天宝鉴》之序言中对此种现象批评道:
昔之禅者,未始不以教律为务;宗教律者,未始不以禅为务。至于儒老家学者,亦未始不相得而彻证之非。如今日专一门、擅一美互相诋訾,如水火不相入。在其《人天宝鉴》一书中,也有不少对此观点的形象说明:
兜率梧律师从学普宁律师,持己精严,日中一食,礼诵不辍。后住兜率,尝问道径山琳禅师。琳见其着心持戒,不通理道,因戏谓日:“公被律缚,无气急乎
”
梧日:“根识暗钝,不得不缚,望师悯而示之。”
琳举婆修盘头,尝一食不卧,六时礼佛,清净无染,为众所归。二十祖阁夜多将欲度之,问其徒日:“此头陀精修梵行,可得佛乎
,,
其徒日:“精进如此,何故不可
,,
夜多日:“汝师与道远矣!纵经尘劫,皆虚妄之本。”
其徒不愤,谓夜多日:“尊者蕴何德行,而讥我师
”
夜多日:“我不求道,亦不颠倒;我不礼佛,亦不轻慢;我不长坐,亦不懈怠;我不一食,亦不杂食;我不知足,亦不贪欲。心无所之,名之日道。”
婆修闻已,获无漏智。
琳遂厉声喝一喝,云:“直饶与么,犹是钝汉。”
梧于言下,心意豁然,喜跃而拜,日:“不闻师诲争解,知非今当
持而不持,持无作戒,更不消着心力也。”
辞行回至丈室,屏去旧习,独一禅床,讲倡之外,默坐而已……
(《人天宝鉴》)
明代元贤也指责宋代这种“禅律相攻”说:“禅学晚进,妄意高远,辄谓戒律不足持三藏,不足阅傲然,自恣以为身在三界之外,而不知已落泥犁之中矣。”(元贤《建州弘释录》卷上)
苏轼对禅律一如者有着形象的比喻,他在《杭州龙井山辩才法师祭文》中曾说:
孔老异门,儒释分宫,
又于其间,禅律相攻。
我见大海,有南北东,
江河虽殊,其至则同。
维大法师,自戒定通,
律无持破,垢净皆空。
讲无辩讷,事理皆融,
如不动山,如常撞钟。
如一月水,如万窍风。(《释氏稽古略>>卷四)
显然在此意义上,一些禅僧对律学的认识反而达不到苏轼的认识水平。
另一方面,由于宋代禅宗的兴盛,士大夫也多修禅学,他们往往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吟偈赋诗,发明禅理。所以,那种带有禅意的戒律观也在僧俗两界十分流行。如下对话和议论即是此种禅戒观的表现:
叶石林云:“佛氏论持律,以隔墙闻钗钏声为破戒。”
苏子由为之说日:“闻而心不动非破戒,心动为破戒。”
子由盖自渭深于佛者,而言之陋如此,何也
夫淫坊酒肆,皆是
道场。 内外墙壁,初谁隔限,此耳本何所在
今见有墙为陋,是一重
公案;知声为钗钏,又是一重公案。 尚问心动不动乎
①
第二,这种禅律相攻还表现在双方对外在的社会资源的利用和争夺上,其直接表现是对寺院的“革律为禅”,即把律院改为禅院。
早在五代时,即出现了这种“革律为禅”的现象。如后汉时云门大师住洞山,即易律寺为禅院,从而使学徒奔凑。(《释氏通鉴》卷十二)北宋之时,这种倾向更为常见或普遍。如:
神宗元丰初年(1078),神宗皇帝为求圣嗣,乃革相蓝律院分为两禅院,一日惠林、一日智海;(《建中靖国续灯录》卷二十一)
神宗元丰三年(1080),诏革江州东林律居为禅院;诏于大相国寺创二大禅刹;(《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九)
神宗使大洪寺“革律为禅”;(《嘉泰普灯录》卷三)
宋神宗、哲宗年间,有“兜率寺革律为禅”;(《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十)
徽宗崇宁年间(1102一1106),诏改随州大洪山律寺为禅;(《补续高僧传》卷九)
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信州守以超化寺革律为禅;(《建州弘释录》卷上)等等。
这种“革律为禅”甚至成了禅师的禅机和话头。在《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十二中即有问:“祖意西来即不问,改律为禅事若何
”照觉禅师的回答是:“壶中日月,物外山川。”
值得指出的是,北宋初年,律宗是受到相当重视的。如北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制革相国寺六十四院,为二禅八律”。(《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九)而到了元丰五年(1082)神宗皇帝又辟相国寺六十四院为八,禅二律六。(《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九)这与其后的“禅律相攻”形成鲜明的对比。①
第三节 北宋时的律师及其思想
宋代中期以后,唐至五代时兴盛一时的律宗三家仅存南山一系。虽然首善之地汴梁(开封)佛教兴盛,但律学事实上的中心仍然在南方的吴越钱塘一带。其佼佼者如赞宁、允堪、元照等律师均居于此地。
一、赞宁及其撰述
赞宁(919—1001),俗姓高,吴兴德清(今属浙江)人,后唐天成年间(926—929)在杭州祥符寺出家,吴越钱氏清泰(934—936)初年入天台山受具足戒,具探律部、博通三藏。后又往灵隐寺,师从法宝大师的门人希觉律师,专习南山律学,因其辞辩才俊而被尊称为“律虎”。赞宁主要活动于吴越王时期,很受钱氏的推崇敬重。吴越王钱弘仿委其为两浙僧统,并赐“明义宗文大师”之号。宋太平兴国三年(978),赞宁奉阿育王寺真身舍利来到北宋都城汴梁,随吴越王钱弘椒降宋,受到太宗的重视,曾得宋太宗召见于滋福殿,被赐予紫衣及“通慧(惠)大师”号,入翰林院等。淳化元年(990),晋住开封左街天寿寺,任左街讲经首座,后任史馆编修。至道元年(995),知西京洛阳教门事。咸平元年(998),赞宁又被加右街僧录等职。在当时,赞宁是作为佛教界的权威而活动于世的。如在淳化元年(990),参知政事苏易简奉太宗旨意而主持编纂三教圣贤事迹,其中佛教圣贤事迹由赞宇所编,即是《鹫岭圣贤录》。
赞宁于咸平四年(有说咸平五年或至道二年,996)示寂,葬于钱塘龙井坞。其门下弟子有显忠、智轮等。天圣七年(1029)其法孙宗盛,将赞宁遗骸付诸荼毗,重新祭奠。南宋崇宁四年(1105),宋徽宗又追谥“圆明大师”。赞宁事迹散见于《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十六、《佛祖统纪》卷四十四、《释氏稽古略》卷四、《律苑僧宝传》卷八、《缁门警训》卷一和《武林西湖高僧事略》等文献中,文字大都很简略。
赞宁的律学中有着净律结合的思想。由于没有专门的律学著作传世,对其律学思想我们只能从他的相关文章中略见一斑。如其在《宋高僧传》中的一些评论式的语言、“系曰”,以及其“明律篇”后所附的“论律”等等。
赞宁虽然身为律师,但仍攻于内学外典,并长于诗文,兼善儒、老、百家,因此三学好友甚多,如李防、宋琪、杨微之、魏丕、李运、朱昴、武允成、张好问等,他们都是这一历史时期著名的士绅英贤。
赞宁之时,释子多对吟咏感兴趣,但唯赞宁“…
《律宗的中兴:宋代的律宗(王建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