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独以著书立言尊崇儒术为佛事”,所以其著作甚多,内容广泛。如:《驳董仲舒繁露》二篇、《难王充论衡》三篇、《证蔡邕独断》四篇、《斥颜师古正俗》七篇、《非史通》六篇、《答杂斥诸史》五篇、《折海潮论兼明录》二篇、《抑春秋无贤臣论》一篇。其著作的内容也有别于传统的僧人撰述,所以受到时贤王禹偶的激赏。
王禹偶在与赞宁的书信中,对其著作有着高度的评价:
累日前蒙惠愿搜才,辱借通论,日殆三复,未详指归。徒观其涤
繁露之瑕,剧论衡之玷。眼了独断之瞽,铖砭正俗之疹,折子玄之邪
说,泯米颖之巧言,逐光庭若摧枯,排孙却似图蔓,使圣人之道无伤
于明夷,儒家者流,不至于迷复。然则师胡为而来哉
得非天祚素
王,而假手于我师者欤!
历史上,士人与释子相善之事很多,士子为僧众人格魅力所折服的事也常见,但一个学者对僧人的世学撰述进行高度评价的却并不多见。由此也可见赞宁在当时文化界的影响和地位。
赞宁一生内外之学著作众多,共内典集一百五十卷,外学集四十九卷,均受到时贤王禹僻的高度赞美,并为其集作序。其中律学著作有《四分律行事钞音义指归》三卷,但大都已佚。赞宁是作为佛教史学家而扬名于世的,其现存最重要的著作即是《大宋僧史略》和《宋高僧传》两种。
第一,《大宋僧史略》。
《大宋僧史略》又常被简称为《僧史略》,共三卷,是太平兴国初年(976)赞宁入宋后奉诏编修。虽为“僧史”,但与传统僧传不同,它不以记僧史人物为中心,而主要记载的是中国历代佛教事务、典章制度的起源和沿革,以及佛教与世俗相涉之事。全书分为五十九门(节),上卷二十三门,中卷十七门,下卷十九门,每门一个专题,内容涵盖僧众生活、佛教政策、僧俗关系等许多方面。而且,赞宁在记述历史沿革时,还记有当时的一些佛教事务和现象。如他在《结社法集文》一节,即记述了当时社会中净土佛事活动:
今之结社,共作福因,条约严明,愈于公法。行人互相激励,勤
于修证,则社有生善之功大矣。近闻周郑之地,邑社多结,守庚申
会,初集鸣铙钹,唱佛歌赞,众人念佛行道。或动丝竹,一夕不睡,以
避三彭奏上帝,免注罪夺算也。然此实道家之法,往往有无知释子,
入会图谋小利,会不寻其根本,误行邪法,深可痛哉。 (《僧史略》
卷三)
大中祥符四年(1011),《大宋僧史略》被真宗敕令入藏。《大宋僧史略》记述的佛教史料,一些史实可补正史之阙,也已经成为中国佛教史研究中的重要史料。
第二,《宋高僧传》。
《宋高僧传》即《大宋高僧传》,赞宁于太平兴国七年(982)十月奉诏编纂,历时七年,端拱元年(988)冬十月而成,共三十卷,成书后由弟子显忠、智轮等上表以进,受到宋太宗的褒奖,并被命僧录司编入大藏流通。至道二年(996),赞宁又作修订重洽补充,即成今日之本。其后元明清时代修藏及《四库全书》均有收入。
本僧传收入人物历史跨度自南朝刘宋至北宋初年,共十个朝代的高僧,正传有五百三十一人,附传有一百二十五人。《释氏稽古略》卷四说正传者五百三十三人,附传一百三十人。
《宋高僧传》吸收了唐代道宣的《续高僧传》的分类方法,全书分为译经、义解、习禅、明律、护法、感通、遗身、读诵、兴福、杂科十篇,每篇之末有论,此与《续高僧传》相同。赞宁在一些僧人的传末又附“系日”,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是与梁唐两僧传不同的。陈垣先生认为,《宋高僧传》中最为精彩的当为“习禅篇”,认为研考唐代禅宗史者,固可于《宋高僧传》求之,此本书之特色也。
赞宁为写作本书,采摭了各方面的资料,或“遐求事迹,博采碑文”,“或案诔铭,或征志记,或间酋轩之使者,或询耆旧之先民”。(《宋高僧传》自序)有的僧人如法玩、志鸿、允文、道育,其素材来源于赞宁的亲自访问,并尽力搜求相关人物的著述,对于一些寻而不得的,他则表达出十分的遗憾。如在写越州丹甫传时,对其著述有“寻且未获,吁惜哉”之叹。(《宋高僧传》卷十六)有的僧人的材料来源于碑文塔铭,如《道因传》是据李俨撰的碑文,《端甫传》和《宗密传》是据裴休撰的碑文,惟宽、上恒、神凑、寂然传是据白居易撰的碑铭。有的史料虽然没有说明出处,但据学者研究,其素材也是出于碑铭,如《玄素传》取材于李华撰的《润州鹤林寺故径山大师碑铭》,《道光传》取材于皎然撰的《唐杭州华严寺大律师塔铭》。有的材料来源于前人的著作,如不空、一行、难陀、义师、智灯、守素、法正、惟恭、会宗、道荫等传,都是据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及《续集》;明瓒、圆观等传,都是据袁郊的《甘泽谣》。(参见《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宋高僧传”条)
《宋高僧传》对律学史的贡献是很有意义的,它记载了南山、相部、东塔三家的争执及“新佥定疏”的历史。相关内容记载在道岸、如净、昙清、圆照等传和《明律篇》论中。它虽于各家所根据的理论没有详细的说明,但对于了解律宗的发展、各家的师承关系则是很宝贵的史料,弥补了正史之不足。
《宋高僧传》的价值是巨大的。不过,在对一些传主的分类上,《宋高僧传》也有不尽合理之处。正如明代博山大舣所说:“赞宁作僧史于宋,学富而才疏,且列黄蘖于感通、列昆头于遗身、列永明于兴福,至于云门僧中王,也反舍之而弗列,则其谬为尤甚。觉范继赞而有述,高华秀朗登作者之坛,然止传禅宗诸彦可以称全史呼!”(元贤《建州弘释录》题序)
至于《宋高僧传》的得失,陈垣先生说:“慧皎著书,提倡高蹈,故特改名僧为高僧。道宣戒律精严,对沙门不拜王者一事,争之甚力,皆僧人之具有节概者,有专书名《沙门不应拜俗等事》。赞宁则本为吴越国僧统,入宋后,又赐紫衣,充僧录,素主张与国王大臣接近;本书又为奉诏而作,故不能与前书媲美。”陈垣先生还指出,本书“不提倡高蹈,与慧皎异;又沾染五代时乡愿习气,以媚世为当,故持论与道宣又异”。①
二、允堪的律学
允堪(1003/1005—1061),为唐代法宝律师的七传,浙江钱塘人,弱冠从天台崇教大师意思出家,学无不通,专精律部,后从仁和择悟习南山律。庆历年间(1041—1048),主持西湖菩提寺,讲南山律。仁宗皇佑(1049—1053)以后,依律于杭州大昭寺、苏州开元寺、秀州精严寺等建立戒坛。嘉佑六年(1061),允堪入寂于昭庆寺,移塔西湖菩提,号“真悟智圆大律师”,后世多称之为昭庆允堪律师。(《释氏稽古略》卷四)允堪在理论和修行上卓有成效地弘扬南山律宗,为北宋中兴律宗之一代名师。
允堪著作甚多,主要有《会正记》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发挥记》三卷、《四分比丘尼钞科》一卷、《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八卷、《四分律拾毗尼义钞辅要记》六卷等十二部,分别为道宣的几部钞记作注,世人称其为“十本记主”,惜佚失太多。其他还有《净心诫观法发真钞》六卷(日本慧光合)、《衣钵名义章》一卷、《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观法》一卷以及《南山祖师礼赞文》一卷等。其现存的著作都见于《卍续藏经》中,其文大都是阐释注疏道宣的著作,自己发明新意之处并不多。
《释氏稽古略》卷四说允堪的《会正记》释南山《行事钞》,独尽于理,被认为超出六十家释义之外,别有一番新意,其思想影响到其后的灵芝元照律师,世人也因之称其学为“会正宗”。显然,既然是独尽于理,那说明本记对《行事钞》以及其前的诸家记是有不少发挥和创新的,但该记今已不存,难究其详。虽然《释氏稽古略》卷四说有灵芝元照“继嗣其宗”,但他们之间还是有着不同的,如允堪的律学理论有关绕佛之左右、衣制之长短的论点,即不同灵芝元照所著《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之义。
在现有的《净心诫观法发真钞》(现收于《新纂卍续藏经》第五十九册),从中可以看出他的部分律学思想。允堪的律学思想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允堪更为重视僧众日常的修行举止。这在其庆历五年(1045)春著述的《净心诫观法发真钞》和《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观法》中得到清晰的表达。《净心诫观法》共两卷凡三十篇,为唐道宣所撰,今见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册。其首篇释意说,既然戒已完具,定复清净,则以戒定净而能令智慧净。智慧既净,则显自身源,即为净心。出家之众先除粗染根本恶业,知病知药守心慎口,励己修道离过患则为诫;依止观二门,长一切禅支道品则名为观;加行胜进住不退心,名为法。本著作得到允堪的重视,并为之作《净心诫观法发真钞》三卷和《净心诫观法科》一卷。其后元照又为《净心诫观法发真钞》作序。
在《净心诫观法发真钞》卷首,允堪说:
夫学道者以明己为本,立言者以益物为宗。在昔圣贤,率循此即二。兹诫观者,乃明己益物之教乎!吾祖南山,虽托训于慈忍,岂无意于将来
愚庆荷大师之道凡二十载,所述诸科记仅将百卷,噫!著文字而忘理观者,不亦病乎
今年四十有一,知浮世之过半,遂用此观为治心之法。一日讲次学徒有昧,复立言以畅之,勒成三卷,题日《发真》,欲使履于斯道而发真归源矣。若然,则又踉于日,明已益物得无意乎。
在其《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观法》中,允堪具体地指出了新受比丘的行为举止之规范,如“晨朝六念法”、“食时五观法”和“出众生食法”。“晨朝六念法”指第一念知日月、第二念知食处、第三念知受戒时夏腊、第四念知衣钵有无受净、第五念同别食、第六念康赢。“食时五观法”指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自忖己德行全缺多减、三防心显过不过三毒、四正事良药取济形苦、五为成道业世报非意。允堪说,“出众生食法”在经论中本无文,随情安置,凡出生…
《律宗的中兴:宋代的律宗(王建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