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獨以著書立言尊崇儒術爲佛事”,所以其著作甚多,內容廣泛。如:《駁董仲舒繁露》二篇、《難王充論衡》叁篇、《證蔡邕獨斷》四篇、《斥顔師古正俗》七篇、《非史通》六篇、《答雜斥諸史》五篇、《折海潮論兼明錄》二篇、《抑春秋無賢臣論》一篇。其著作的內容也有別于傳統的僧人撰述,所以受到時賢王禹偶的激賞。
王禹偶在與贊甯的書信中,對其著作有著高度的評價:
累日前蒙惠願搜才,辱借通論,日殆叁複,未詳指歸。徒觀其滌
繁露之瑕,劇論衡之玷。眼了獨斷之瞽,铖砭正俗之疹,折子玄之邪
說,泯米穎之巧言,逐光庭若摧枯,排孫卻似圖蔓,使聖人之道無傷
于明夷,儒家者流,不至于迷複。然則師胡爲而來哉
得非天祚素
王,而假手于我師者欤!
曆史上,士人與釋子相善之事很多,士子爲僧衆人格魅力所折服的事也常見,但一個學者對僧人的世學撰述進行高度評價的卻並不多見。由此也可見贊甯在當時文化界的影響和地位。
贊甯一生內外之學著作衆多,共內典集一百五十卷,外學集四十九卷,均受到時賢王禹僻的高度贊美,並爲其集作序。其中律學著作有《四分律行事鈔音義指歸》叁卷,但大都已佚。贊甯是作爲佛教史學家而揚名于世的,其現存最重要的著作即是《大宋僧史略》和《宋高僧傳》兩種。
第一,《大宋僧史略》。
《大宋僧史略》又常被簡稱爲《僧史略》,共叁卷,是太平興國初年(976)贊甯入宋後奉诏編修。雖爲“僧史”,但與傳統僧傳不同,它不以記僧史人物爲中心,而主要記載的是中國曆代佛教事務、典章製度的起源和沿革,以及佛教與世俗相涉之事。全書分爲五十九門(節),上卷二十叁門,中卷十七門,下卷十九門,每門一個專題,內容涵蓋僧衆生活、佛教政策、僧俗關系等許多方面。而且,贊甯在記述曆史沿革時,還記有當時的一些佛教事務和現象。如他在《結社法集文》一節,即記述了當時社會中淨土佛事活動:
今之結社,共作福因,條約嚴明,愈于公法。行人互相激勵,勤
于修證,則社有生善之功大矣。近聞周鄭之地,邑社多結,守庚申
會,初集鳴铙钹,唱佛歌贊,衆人念佛行道。或動絲竹,一夕不睡,以
避叁彭奏上帝,免注罪奪算也。然此實道家之法,往往有無知釋子,
入會圖謀小利,會不尋其根本,誤行邪法,深可痛哉。 (《僧史略》
卷叁)
大中祥符四年(1011),《大宋僧史略》被真宗敕令入藏。《大宋僧史略》記述的佛教史料,一些史實可補正史之阙,也已經成爲中國佛教史研究中的重要史料。
第二,《宋高僧傳》。
《宋高僧傳》即《大宋高僧傳》,贊甯于太平興國七年(982)十月奉诏編纂,曆時七年,端拱元年(988)冬十月而成,共叁十卷,成書後由弟子顯忠、智輪等上表以進,受到宋太宗的褒獎,並被命僧錄司編入大藏流通。至道二年(996),贊甯又作修訂重洽補充,即成今日之本。其後元明清時代修藏及《四庫全書》均有收入。
本僧傳收入人物曆史跨度自南朝劉宋至北宋初年,共十個朝代的高僧,正傳有五百叁十一人,附傳有一百二十五人。《釋氏稽古略》卷四說正傳者五百叁十叁人,附傳一百叁十人。
《宋高僧傳》吸收了唐代道宣的《續高僧傳》的分類方法,全書分爲譯經、義解、習禅、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科十篇,每篇之末有論,此與《續高僧傳》相同。贊甯在一些僧人的傳末又附“系日”,表達自己的觀點,這是與梁唐兩僧傳不同的。陳垣先生認爲,《宋高僧傳》中最爲精彩的當爲“習禅篇”,認爲研考唐代禅宗史者,固可于《宋高僧傳》求之,此本書之特色也。
贊甯爲寫作本書,采摭了各方面的資料,或“遐求事迹,博采碑文”,“或案诔銘,或征志記,或間酋軒之使者,或詢耆舊之先民”。(《宋高僧傳》自序)有的僧人如法玩、志鴻、允文、道育,其素材來源于贊甯的親自訪問,並盡力搜求相關人物的著述,對于一些尋而不得的,他則表達出十分的遺憾。如在寫越州丹甫傳時,對其著述有“尋且未獲,籲惜哉”之歎。(《宋高僧傳》卷十六)有的僧人的材料來源于碑文塔銘,如《道因傳》是據李俨撰的碑文,《端甫傳》和《宗密傳》是據裴休撰的碑文,惟寬、上恒、神湊、寂然傳是據白居易撰的碑銘。有的史料雖然沒有說明出處,但據學者研究,其素材也是出于碑銘,如《玄素傳》取材于李華撰的《潤州鶴林寺故徑山大師碑銘》,《道光傳》取材于皎然撰的《唐杭州華嚴寺大律師塔銘》。有的材料來源于前人的著作,如不空、一行、難陀、義師、智燈、守素、法正、惟恭、會宗、道蔭等傳,都是據段成式的《酉陽雜俎》及《續集》;明瓒、圓觀等傳,都是據袁郊的《甘澤謠》。(參見《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宋高僧傳”條)
《宋高僧傳》對律學史的貢獻是很有意義的,它記載了南山、相部、東塔叁家的爭執及“新佥定疏”的曆史。相關內容記載在道岸、如淨、昙清、圓照等傳和《明律篇》論中。它雖于各家所根據的理論沒有詳細的說明,但對于了解律宗的發展、各家的師承關系則是很寶貴的史料,彌補了正史之不足。
《宋高僧傳》的價值是巨大的。不過,在對一些傳主的分類上,《宋高僧傳》也有不盡合理之處。正如明代博山大舣所說:“贊甯作僧史于宋,學富而才疏,且列黃蘖于感通、列昆頭于遺身、列永明于興福,至于雲門僧中王,也反舍之而弗列,則其謬爲尤甚。覺範繼贊而有述,高華秀朗登作者之壇,然止傳禅宗諸彥可以稱全史呼!”(元賢《建州弘釋錄》題序)
至于《宋高僧傳》的得失,陳垣先生說:“慧皎著書,提倡高蹈,故特改名僧爲高僧。道宣戒律精嚴,對沙門不拜王者一事,爭之甚力,皆僧人之具有節概者,有專書名《沙門不應拜俗等事》。贊甯則本爲吳越國僧統,入宋後,又賜紫衣,充僧錄,素主張與國王大臣接近;本書又爲奉诏而作,故不能與前書媲美。”陳垣先生還指出,本書“不提倡高蹈,與慧皎異;又沾染五代時鄉願習氣,以媚世爲當,故持論與道宣又異”。①
二、允堪的律學
允堪(1003/1005—1061),爲唐代法寶律師的七傳,浙江錢塘人,弱冠從天臺崇教大師意思出家,學無不通,專精律部,後從仁和擇悟習南山律。慶曆年間(1041—1048),主持西湖菩提寺,講南山律。仁宗皇佑(1049—1053)以後,依律于杭州大昭寺、蘇州開元寺、秀州精嚴寺等建立戒壇。嘉佑六年(1061),允堪入寂于昭慶寺,移塔西湖菩提,號“真悟智圓大律師”,後世多稱之爲昭慶允堪律師。(《釋氏稽古略》卷四)允堪在理論和修行上卓有成效地弘揚南山律宗,爲北宋中興律宗之一代名師。
允堪著作甚多,主要有《會正記》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發揮記》叁卷、《四分比丘尼鈔科》一卷、《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正源記》八卷、《四分律拾毗尼義鈔輔要記》六卷等十二部,分別爲道宣的幾部鈔記作注,世人稱其爲“十本記主”,惜佚失太多。其他還有《淨心誡觀法發真鈔》六卷(日本慧光合)、《衣缽名義章》一卷、《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觀法》一卷以及《南山祖師禮贊文》一卷等。其現存的著作都見于《卍續藏經》中,其文大都是闡釋注疏道宣的著作,自己發明新意之處並不多。
《釋氏稽古略》卷四說允堪的《會正記》釋南山《行事鈔》,獨盡于理,被認爲超出六十家釋義之外,別有一番新意,其思想影響到其後的靈芝元照律師,世人也因之稱其學爲“會正宗”。顯然,既然是獨盡于理,那說明本記對《行事鈔》以及其前的諸家記是有不少發揮和創新的,但該記今已不存,難究其詳。雖然《釋氏稽古略》卷四說有靈芝元照“繼嗣其宗”,但他們之間還是有著不同的,如允堪的律學理論有關繞佛之左右、衣製之長短的論點,即不同靈芝元照所著《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之義。
在現有的《淨心誡觀法發真鈔》(現收于《新纂卍續藏經》第五十九冊),從中可以看出他的部分律學思想。允堪的律學思想主要有叁個特點:
第一,允堪更爲重視僧衆日常的修行舉止。這在其慶曆五年(1045)春著述的《淨心誡觀法發真鈔》和《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觀法》中得到清晰的表達。《淨心誡觀法》共兩卷凡叁十篇,爲唐道宣所撰,今見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其首篇釋意說,既然戒已完具,定複清淨,則以戒定淨而能令智慧淨。智慧既淨,則顯自身源,即爲淨心。出家之衆先除粗染根本惡業,知病知藥守心慎口,勵己修道離過患則爲誡;依止觀二門,長一切禅支道品則名爲觀;加行勝進住不退心,名爲法。本著作得到允堪的重視,並爲之作《淨心誡觀法發真鈔》叁卷和《淨心誡觀法科》一卷。其後元照又爲《淨心誡觀法發真鈔》作序。
在《淨心誡觀法發真鈔》卷首,允堪說:
夫學道者以明己爲本,立言者以益物爲宗。在昔聖賢,率循此即二。茲誡觀者,乃明己益物之教乎!吾祖南山,雖托訓于慈忍,豈無意于將來
愚慶荷大師之道凡二十載,所述諸科記僅將百卷,噫!著文字而忘理觀者,不亦病乎
今年四十有一,知浮世之過半,遂用此觀爲治心之法。一日講次學徒有昧,複立言以暢之,勒成叁卷,題日《發真》,欲使履于斯道而發真歸源矣。若然,則又踉于日,明已益物得無意乎。
在其《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觀法》中,允堪具體地指出了新受比丘的行爲舉止之規範,如“晨朝六念法”、“食時五觀法”和“出衆生食法”。“晨朝六念法”指第一念知日月、第二念知食處、第叁念知受戒時夏臘、第四念知衣缽有無受淨、第五念同別食、第六念康贏。“食時五觀法”指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自忖己德行全缺多減、叁防心顯過不過叁毒、四正事良藥取濟形苦、五爲成道業世報非意。允堪說,“出衆生食法”在經論中本無文,隨情安置,凡出生…
《律宗的中興:宋代的律宗(王建光)》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