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律宗的中兴:宋代的律宗(王建光)▪P5

  ..续本文上一页食,须事事如法。

  允堪强调僧众要在日常的行为举止中处处显示律学的精神,其重南山律学之意也正是如此。正如他说:“繇是凭南山行事,采掇正教一为注焉。俾新学之流,无困踬于发足耳。”(《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观法》)

  第二,允堪非常重视僧众在日常行为中持守戒律,在细微之处体现佛教戒律的意义,并把这看成是戒律持守中的重要内容。比如,对于僧众间的敬礼,允堪即十分重视其中的内在精神。

  对于僧众之间的“敬礼”,允堪据《大智度论》之意而分为七种“礼法”:一者“我慢心礼”,即无心恭敬,外睹似恭,内增慢惑。二者“唱和求名礼”,即口唱心散,见人则身轻急捷,人去则身惰心疲。三者“身心恭敬礼”,即形心恭敬,无有异念,功德虽大,犹未发智,后多退没。四者“发智清净礼”,达佛境界,慧心明利,礼于一佛即礼一切佛,礼一切佛即是一佛,对法僧的礼敬也是如此,其一拜一起净业无穷,果报无限。五者“遍入法界礼”,即想自身,从本已来,不离法界,不在诸佛身外,亦不在内,自性平等,本无增减。今礼一佛,即遍通诸佛。正如智论所云,一佛胜,能等一切佛胜。能如是礼者,周遍法界。六者“正观修诚礼”,此明自礼自身佛,不缘他境他身佛。因为一切众生,佛性平等,但为迷故,专礼于他,己身佛性,妄认为恶。若能返照,则解脱有期。故净名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随力修明,即是引出佛性,三只果圆,即是至得果,佛性况兹妙达,此种唯局大圣。七者“实相平等礼”,有礼有观,自他两异,此一礼无自无他,凡圣一如,体用平等。若见佛可尊可敬,即见凡可卑可慢。若起此心,遂成僻执,故般若经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菩提。以实相离念,不可以心取,不可以相求,不可以礼敬,不可以慢惰。去高下离尊卑,静乱一源,恭怠齐致。此之一礼,凡夫浅识,闻恐反谤上智之人,内行平等,外顺修敬,内外冥合,是名平等礼。因此,允堪强调道:“今之行人,若欲修礼敬者,当从浅至深,随力运想,无使虚礼,虚丧其功矣。”(《净心诫观发真钞》卷上)由此可见,允堪着重强调的是,对礼法的遵守不仅不是约束人们的行为之举,而根本就是人们识相、解脱、达相、成佛的重要部分和必由之路。

  第三,允堪的律学思想特色是明显地与儒家的礼学结合在一起,其表现即是把“律”理解成“礼”一般。所以,他也用“礼仪”之词代替“戒律”。其在《新受戒比丘六念五观法》中说:

  夫释之设律教也,犹儒之有礼制焉。礼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律不遵,沙门谓之无发足。修斯二者,儒可得矣,释可得矣。今上皇帝,昔受佛记,岁度缁伍,常欲使能仁之道与夫周孔之教皆布护于天下也。圆颅方服之徒又安可弗慎于厥德,弗励于清修乎

  且六念五观者,实茨刍日用之常轨也。或始登具,弃而不奉者,往往有之矣;或专于诵语而不本其义者,亦有之矣。嘻!苟于此,不了脱,至皓首,诚恐涉道太远哉!

  允堪强调,修道者在日常的行为举止中要处处显示律学的精神。如敬礼,他说:“敬礼者,敬恭也,肃也。礼者,仲尼燕居日:礼也者,理也。君子无理不动。又日:礼者体也,(犹人身体)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设之不当,犹不备也。”(《净心诫观发真钞》卷上)这本身也是与宋代的三教合一思想相应的,或者说是三教合一思想在允堪律学思想中的体现。

  允堪也有着净土思想,如他在《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卷八的结尾中说:“十记已成,惟愿将此善缘,庄严净国,寿终此土,莲华化生,见佛证真,广度群品,后之览者,知我志焉。”

  三、元照的律学

  (一)元照的生平及其思想概述

  元照为宋代南山律学的中兴者。由于他在律学上的卓越贡献而一直被视为南山律学发展史上仅次于道宣的一代宗师。

  元照(1048—1116),余杭人,俗姓唐,字湛然,又自号安忍子。少时依钱塘祥符寺东藏惠鉴律师学习毗尼。英宗治平二年(1065),十八岁的元照遇度僧考试,因能背诵《妙法莲华经》而得度为僧。《人天宝鉴》说其为沙弥时即已能为众讲解毗尼。神宗熙宁元年(1068),从神悟处谦(1011—1075)研习天台教观,处谦每有讲学,元照必至。开始,元照欲放弃所学而从处谦研习天台玄义,处谦道:“近世律教中微,汝他日必为宗匠。当明《法华》,以弘《四分》,吾道不在兹乎!”元照即听之而博究佛教诸宗,以律为本。(《人天宝鉴》)元照也自称:“自下坛来,便知学律。但禀性庸薄,为行不肖,后遇天台神悟法师苦口提诲,始知改迹。”(元照《净业礼忏仪序》,《乐邦文类》卷二)

  元照聚徒讲学,弘法著书,研有所成,习有所得,顿渐律仪,罔不兼备。由于他认为,“化当世莫若讲说,垂将来莫若着书”,所以晚年于灵芝崇福寺潜心从事著述,其著作甚多,共计百余卷。

  在律学方面有解释南山三大部的《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六卷、《四分律羯磨疏济缘记》二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二十一卷、《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科》四卷;录有《四分律行事钞科》十二卷、《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科》一卷;重订有《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一卷;著有《应法记》解释道宣律师的《释门章服仪》一卷。另外,他还撰有《佛制比丘六物图》、《道具赋》(三衣、钵、坐具、漉水囊)等各一卷,并删定《比丘尼戒本》。元照还有杂著《芝园集》二卷、《补续芝园集》一卷、《芝园遗编》三卷。他又撰《法住记》以释《遗教经论》、《报恩记》以释《盂兰盆经疏》。元照净土方面的著作有《阿弥陀经义疏》一卷和《观无量寿佛经义疏》三卷,后者相对于天台、善导等宗匠所著的《观经疏》等“旧疏”而言,又被称为“新疏”。

  由于元照博究南山宗律学,其收集道宣著作并因之撰有《南山律师撰集录》,对于后世了解道宣著作的全貌有着一定的意义。

  元照重视持戒而行,他批判那种“见学律者薄为小乘,见持戒者斥为执相”的错误观点,强调说出家者“不观己身削发染衣,复不思自心登坛纳具,且受而不持,虽受何益”

  (《芝园遗编》卷下《为义天僧统开讲要义》)因此,他不仅学律研律,更是戒行光洁,严净毗尼。他常披布伽黎,杖锡持钵,乞食于市。并依南山宗道宣六时致礼、昼夜行道、持盂乞食、衣唯大布、食不过中、一钵三衣、囊无长物。所以时人杨无为称赞其:“持钵出,持钵归,示人常在四威仪。遵佛入尘时不识,虚空当有鬼神知。”(《释门正统》卷八)太师史越王题其碑阴赞道:“儒以儒缚,律以律缚,学者之大病。唯师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具足无玷,而每蝉蜕于定慧之表,毗尼藏中真法主子。故能奋数百岁后,直与南山比肩……”(《人天宝鉴》)

  律宗传至宋代,以南山道宣一系为盛。但南山律宗祖承,历代取舍不一,元照乃作《南山律宗祖承图录》,楷定南山九祖。他认为南山道宣传承出于智首,智首以上,为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相承。故元照以四分开宗为始,自昙无德,而下至于南山道宣,蹑迹传通共九人。宋释志磐《佛祖统纪》卷二十九依之,作为南山律宗传承,后附允堪和元照二人略传。清初福聚著的《南山宗统》,即依元照所立九祖次第,于道宣下续文纲、满意、大亮、昙一、辩秀、道澄、澄楚、允堪至灵芝元照,定为中国律宗十六祖。元照因为弘传南山律学、重视以法制僧,并详究律宗传承、楷定南山九祖,因而被后世称为律宗中兴的大师。

  元照一生坚持依律修行、弘扬南山思想。其思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坚持和弘扬南山律学,并通过研习天台教观而使其与南山律学思想相结合;二是潜心于净土。因此,他的律学思想就打上了台净律三者合一的印记。

  元照坚持比丘持净戒的重要性,重视僧众的行为和僧团法事的礼仪规范,所以他写下了《剃发仪式》、《释门章服仪应法记》、《道具赋》、《受戒方便》、《授大乘菩萨戒仪》以及重集《兰盆献供仪》等篇章以为轨范。(《芝园遗编》卷中)它们也都成为今日研究北宋时代传戒仪式的重要史料。他说,三藏三学,以戒律为首,但受戒的人心有明昧,对于初受戒时未发大心的人,佛开重增(一作重受或增受)一法,是名增戒。他的弟子中如宗利和思敏,就是依律增受戒法的,其一生为人增授戒法达六十余回。宋哲宗绍圣五年(1098)二月,元照曾在明州(今浙江宁波)开元寺建戒坛,并作《建明州开元寺戒坛誓文》,时为“东南受戒之胜”。(《佛祖统记》卷四十六)

  元照入灭于徽宗政和六年(1116)。元照化后,有律学后人则安作《大智律师礼赞文》,文中称赞其“宗承法密,储贰终南,筑两坛而亘古亘今,撰三记而变风变雅”。(《大智律师礼赞文》)南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时,谥号为“大智律师”,塔日戒光。由于其晚居灵芝崇福寺三十年,后人一般又称其为“灵芝元照”或“灵芝律师”。

  元照弟子很多,见于《佛祖统纪》卷二十八或《释氏稽古略》卷四的其门下弟子即有用钦、戒度、行诜、慧亨、道言、宗利、思敏等,但此几人多从其修学净土,而传持其律宗法脉的为智交等人。智交事迹不详,他的门下出惟一,惟一门下出法政,法政门下出如庵了宏和石鼓法久。了宏门下出铁翁守一,法久门下出上翁妙莲。这些人到南宋时还传持着元照的律系。铁翁守一著有《律宗会元》、《终南家业》,上翁妙莲著有《蓬折直辨》和《蓬折箴》各二卷。它们都是有关律学的著作。

  (二)《资持记》的律学思想

  元照律学宗依南山宗,坚持和弘扬道宣的《行事钞》。在此基础上,元照著有《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是元照最重要的律学著作,通常称为《行事钞资持记》,史上律家又简称为《资持记》,共十六卷,现《大正藏》和《卍续藏经》都…

《律宗的中兴:宋代的律宗(王建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