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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塔寺溥常法师的振兴佛教与佛教教育思想

  七塔寺溥常法师的振兴佛教与佛教教育思想

  

  黄夏年

  七塔寺是宁波地区四大寺院之一,曾经在我国近代佛教史上做出过一定的贡献。当代著名的佛教领袖释太虚、释圆瑛、释寄禅、释道阶、释谛闲、释宝静等人都与该寺有着很深的关系,并且先后在担任过一定的僧职,或者在这里讲经著疏。本文介绍的是七塔寺的溥常法师的有关振兴佛教和佛教教育的思想,不对之处,欢迎方家批评指正。

  一

  20世纪初,是中国社会的一个转型期的时代,特别是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西方思想和科学技术的传入,使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五四”新文化的运动逢勃发展,无疑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做了一次重新的审视,宗教在这一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受到猛烈的抨击。佛教经过隋唐佛教的繁荣和宋元明清的衰落,到了清末民初,已经非常衰颓了,法门秋晚,人才不出,理论未显,经忏维持,被人们看做“死人的宗教”和“鬼的宗教”。溥常法师痛心人心的失落,社会的混乱,佛教的衰颓,他说:“近时海道开通,欧化东渐,耶回天主,雄出列强。种种学说,种种主义,纷然杂糅,哄动全球。争权利,没公理,以武器为神圣,涂炭生灵,毫无顾忌。”“东半球佛法遍满,人类中毒根深,如少食金刚难消。慨夫近岁中华佛教大局,凌弱已达极点,外界刺激叠来而不知自救,实深浩叹泪下。曰寄生虫,曰麻木鬼,曰睡狮,曰废人,斯等骂名,罪在何人。”总之,正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和末法期的中国佛教,在溥常法师看来,已经到了非挽救和振兴不可的地步了,他决心在这方面做出一番成绩。溥常法师欲挽救社会,振兴佛教,提出了自己特有的思想和看法。归结到一点,即是爱国与爱教之统一。对整个社会问题,他以佛教作为武器,欲用佛教的思想教义来重新收拾人心,并明显地表现出爱国的思想。溥常法师用春夏秋冬四时交替的自然观来说明社会思想的变化。他在《报恩佛学院院刊序》中说:“自生民以来,我国三皇之教简而素,春也;五帝之教详而文,夏也;三王之教密而严,秋也;降及秦汉,百弊丛生,有不忍闻问者,于是我佛如来一推之以性命之理,冬也。古圣说教,迭相扶持,犹天有四时循环以生成万物,然至其极也,皆不能无弊者。由秦汉而下千余载,人心不古,异说竞出,风俗愈糜愈薄。三教鼎立,互相诋訾,大道寥寥,甚为叹惜。”春夏秋冬代表了不同时期的朝代思想文化,并有不同的特点,如春是“简而素”,夏是“详而文”,秋是“密而严”,冬是“不忍闻”,反映的是中国文化从产生到成熟,再到衰微的过程。溥常法师的这种观点,拟看与当时西方流行的进化论学说有些相拟,但是还不能算得上严格意义的进化论。因为进化论要有二个标志,一是事物的进化是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二是进化论的形成与所强调的环境有重要的关系,即因为环境的改变,才促使事物发生质的变异,以适应不同环境的要求。溥常法师用四季交替来说明中国思想文化的发展,揭示了思想文化的运动过程,指出了文化思想运动的特点,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他的目的是要说明事物的衰退递减作用,而不是要说明思想文化的发展由低级向高级运动的过程,即其所强调的是今不如昔的过程,因此是一种退化论。溥常法师将中国思想文化的衰落期定位在秦汉时期,这是他从佛教的立场做出的判断,认为在这一时期“人心不古,异说竞出,风俗愈糜愈薄”,因此到了后来三教鼎立时,已经“大道寥寥”,佛陀正是在这时以性命之理推出,起到了救世主的作用。这里的所谓“性命之理”,就是一种道德伦理,即“昔我佛世尊,出世月邦,创立教法,以为一大事因缘故。咸令法界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则以纯粹道德为主,食息财物,悉听护法,捧钵行化。”在佛教本位的前提下,溥常法师勇敢地挑起了救世的责任。他强调:“于今世态的变迁,一天不如一天了,人们的居心和趋向,也是一天比一天坏了。

  我们站在佛子地位的人们,眼见着这种的情状,能忍心袖手旁观,不能劝化他们吗?”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改善社会,净化人生,是佛教的一个优良的传统。出家人面对日益变化的社会,也不能将自己置之度外,这就是溥常法师的爱国思想的体现。溥常法师还用经典来为自己的做法提出了证明。他说:“《梵网经》云:一切男子女人是我父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云六道众生是我父母。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且际此革命期间,血流遍地,杀戮相寻,恶业丛现。如能尽子道,拔济三有,如此功德,报恩无既。”也就是说,从佛教的立场上看,阻止恶业,反对杀生,更是佛教的一贯传统,也是佛教最根本的教义。遏制战争,尊重生命,既是报答佛恩,又是尽了孝恩,还是一种功德。

  溥常法师将佛教僧人的社会责任与佛教的教义统一起来。他又从教外找出理论根据,进一步提出:“东西各国的许多远见卓识的大哲学家、大思想界,同所公认的。他们都说,挽回世道人心的妙法,搜尽一切宗教,找不到一个相当的,唯有博大精深,至高无上的佛法里才有。”而且“近今政体变革,社会窳败,非仗如来大慈大悲之无畏精神,决不能挽回世道人心之言,诚为千古确论。斯时也,中外卓识远见之志士,勃然兴,油然生,欣欣然趣入佛海,以佛学为安恬天理良心之第一归宿,未始无由。”

  以佛法来挽回人心,是当时中国佛教界普遍存在的一种共识,并不是溥常法师的发明,如当代著名佛教领袖圆瑛大师也说过类似的话,认为“今者年逾花国境人桑榆,感目前之浩劫,皆人心所造成。有欲挽回劫运,必须救正人心。欲正人心,惟宏扬佛法。当此人欲横流,杀机暴发,都为佛法不曾普及,人心未能觉悟所致。” 但是溥常法师不仅强调佛教有挽回人心的功能,更重要的是他强调了僧人的社会责任,特别是他对僧人与社会的关系做了较好的论述。他说:“(前略)第三国家,迩者,政治更新,诸多建设,僧为国民应尽感化之义务。本宗教之劝善,辅法制之未遑。夫圣人出世,欲人尽平安,所以谓尧舜与人同耳。欲息竞争,所以谓会天地与我同体。今之以党治国,在使人言顺而貌从,此但法律以制其外。吾教救世,在使人心化而行善,则明因果以怵乎内,此则先乎神,而次乎人,感其内而制其外。神也者,人民之真精神也,然非语于鬼神邪惑之说。环顾国中,果能发其净信,修其精神,善其履行,则化干戈为玉帛,转纠纷为平允者,直转移间耳。以视喋血经年,治丝(世)益棼者,不其慨叹,即浅而化机少具。祸福之门,则己(回+辶)别,固何患夫政治之不修,社会之不良,真实平等自由之乐而不致哉。”溥常法师指出,即使在法制社会里,宗教的功能并没有改变,仍然是起到一个劝善的作用,是法律的补充,即“本宗教之劝善,辅法制之未遑”,做到了这一点,也就做到了“僧为国民应尽感化之义务”。人生的境界是人人做圣人,所谓“尧舜与人同耳”,社会的安定是根本,所谓“会天地与我同体”,佛教在以人心化善,教人明了因果,在人的头脑中铸下善恶得报的观念,正因为有了这个观念,才能外在表现出自己的行为,这就是“感其内而制其外”。它是与专制其外的汪律是不同的,也是其精神所在。所以他强调,如果人人都有了这种精神,人人都去追求善行,则世界就会没有战争,社会就会变得美好,真正平等和自由就会实现。溥常法师把宗教作为法律的补充,说明它的补世的功能,给法制社会的宗教功能做了正确的定位,这是可取的,也是符合法制社会特点的,他较好地解释了僧人在转型社会里所起到的作用,指出“这种劝化的义务,凡是我僧伽们,都责无旁贷的。这并不是我们自言自语,也不是我们无事找事。”僧人为国家服务,是“应尽感化之义务”,这是他的先见之明,可以看作是当代佛教界里提倡爱国思想的先行者。他提倡以善为本的真精神,用因果律来约束人心,将佛教的道德观念给突显出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也可以为人们对佛教的误解做一些澄清的工作,区别了佛教为鬼神的错误看法,这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二

  对佛教内部的问题,他认为要从教育入手,最重要的是培养人才,加强青年僧人的责任感,热爱佛教,振兴佛教。他认为,佛教的衰退,关键还是佛教自身内部的问题,在《教产共和说》中云:“古佛遗式,缅甸、暹罗犹尊旧制,然而中华佛教形式回别。百丈立清规,马祖

  建丛林,或化主专司,或限期分卫,藉顾老病艰步,何有少年坐食?不意人格渐低,宗风日变,或积钵资以创置,或由损施而坐食,或营静室以别居,或爱徒眷而私购,积久弊生,皆是各庵僧众自图肥厚,不爱教宗,直至今日,愈趋愈下。然法流东土,自汉以来,历代尊崇,因果明白。满清末年,横行侵夺,揣其原故,在不知公益之佛子。教育不兴,寺产何益,皮之不存,毛将安附。”

  溥常法师仍危在旦夕从他的退化论的观点出发,将佛教的衰颓,归结为僧人自图肥厚,不爱教宗和教育不兴这两点上,前者属于经济问题,后者属于人才问题。特别是后者。他觉得尤为重要,“你看出家的虽多,能知道自己的责任,能做出家之事的,究有几个呢?这种病根,是由于缺乏教育的缘故。”他指出,由这一结果所带来的后果是:“现值末法时代,佛法日趋衰败,外道日渐暴涨,实属可忧。随便站在客观的地位,或主观的立场上,都能看出佛门的险象来。佛门若不能自振,则一切邪道便要趁机而紧张,将来险象必要牵带着佛门以俱亡的。” 为了改变这种危险的局面,让佛教重新走出低谷,再次振兴,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我们释迦老子,拖泥带水,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究竟为的什么?无非就是要建立三宝,救度世界上一切众生。但是,我们到了现在,眼见佛法快要灭亡的当儿,想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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