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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塔寺溥常法師的振興佛教與佛教教育思想

  七塔寺溥常法師的振興佛教與佛教教育思想

  

  黃夏年

  七塔寺是甯波地區四大寺院之一,曾經在我國近代佛教史上做出過一定的貢獻。當代著名的佛教領袖釋太虛、釋圓瑛、釋寄禅、釋道階、釋谛閑、釋寶靜等人都與該寺有著很深的關系,並且先後在擔任過一定的僧職,或者在這裏講經著疏。本文介紹的是七塔寺的溥常法師的有關振興佛教和佛教教育的思想,不對之處,歡迎方家批評指正。

  一

  20世紀初,是中國社會的一個轉型期的時代,特別是西方殖民主義的入侵,西方思想和科學技術的傳入,使中國傳統思想文化受到了強烈的沖擊。“五四”新文化的運動逢勃發展,無疑對中國傳統思想文化做了一次重新的審視,宗教在這一新文化運動的背景下,受到猛烈的抨擊。佛教經過隋唐佛教的繁榮和宋元明清的衰落,到了清末民初,已經非常衰頹了,法門秋晚,人才不出,理論未顯,經忏維持,被人們看做“死人的宗教”和“鬼的宗教”。溥常法師痛心人心的失落,社會的混亂,佛教的衰頹,他說:“近時海道開通,歐化東漸,耶回天主,雄出列強。種種學說,種種主義,紛然雜糅,哄動全球。爭權利,沒公理,以武器爲神聖,塗炭生靈,毫無顧忌。”“東半球佛法遍滿,人類中毒根深,如少食金剛難消。慨夫近歲中華佛教大局,淩弱已達極點,外界刺激疊來而不知自救,實深浩歎淚下。曰寄生蟲,曰麻木鬼,曰睡獅,曰廢人,斯等罵名,罪在何人。”總之,正在處于轉型期的中國社會和末法期的中國佛教,在溥常法師看來,已經到了非挽救和振興不可的地步了,他決心在這方面做出一番成績。溥常法師欲挽救社會,振興佛教,提出了自己特有的思想和看法。歸結到一點,即是愛國與愛教之統一。對整個社會問題,他以佛教作爲武器,欲用佛教的思想教義來重新收拾人心,並明顯地表現出愛國的思想。溥常法師用春夏秋冬四時交替的自然觀來說明社會思想的變化。他在《報恩佛學院院刊序》中說:“自生民以來,我國叁皇之教簡而素,春也;五帝之教詳而文,夏也;叁王之教密而嚴,秋也;降及秦漢,百弊叢生,有不忍聞問者,于是我佛如來一推之以性命之理,冬也。古聖說教,疊相扶持,猶天有四時循環以生成萬物,然至其極也,皆不能無弊者。由秦漢而下千余載,人心不古,異說競出,風俗愈糜愈薄。叁教鼎立,互相诋訾,大道寥寥,甚爲歎惜。”春夏秋冬代表了不同時期的朝代思想文化,並有不同的特點,如春是“簡而素”,夏是“詳而文”,秋是“密而嚴”,冬是“不忍聞”,反映的是中國文化從産生到成熟,再到衰微的過程。溥常法師的這種觀點,擬看與當時西方流行的進化論學說有些相擬,但是還不能算得上嚴格意義的進化論。因爲進化論要有二個標志,一是事物的進化是由低級形態向高級形態發展,二是進化論的形成與所強調的環境有重要的關系,即因爲環境的改變,才促使事物發生質的變異,以適應不同環境的要求。溥常法師用四季交替來說明中國思想文化的發展,揭示了思想文化的運動過程,指出了文化思想運動的特點,這個出發點是好的,但是他的目的是要說明事物的衰退遞減作用,而不是要說明思想文化的發展由低級向高級運動的過程,即其所強調的是今不如昔的過程,因此是一種退化論。溥常法師將中國思想文化的衰落期定位在秦漢時期,這是他從佛教的立場做出的判斷,認爲在這一時期“人心不古,異說競出,風俗愈糜愈薄”,因此到了後來叁教鼎立時,已經“大道寥寥”,佛陀正是在這時以性命之理推出,起到了救世主的作用。這裏的所謂“性命之理”,就是一種道德倫理,即“昔我佛世尊,出世月邦,創立教法,以爲一大事因緣故。鹹令法界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則以純粹道德爲主,食息財物,悉聽護法,捧缽行化。”在佛教本位的前提下,溥常法師勇敢地挑起了救世的責任。他強調:“于今世態的變遷,一天不如一天了,人們的居心和趨向,也是一天比一天壞了。

  我們站在佛子地位的人們,眼見著這種的情狀,能忍心袖手旁觀,不能勸化他們嗎?”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改善社會,淨化人生,是佛教的一個優良的傳統。出家人面對日益變化的社會,也不能將自己置之度外,這就是溥常法師的愛國思想的體現。溥常法師還用經典來爲自己的做法提出了證明。他說:“《梵網經》雲:一切男子女人是我父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雲六道衆生是我父母。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且際此革命期間,血流遍地,殺戮相尋,惡業叢現。如能盡子道,拔濟叁有,如此功德,報恩無既。”也就是說,從佛教的立場上看,阻止惡業,反對殺生,更是佛教的一貫傳統,也是佛教最根本的教義。遏製戰爭,尊重生命,既是報答佛恩,又是盡了孝恩,還是一種功德。

  溥常法師將佛教僧人的社會責任與佛教的教義統一起來。他又從教外找出理論根據,進一步提出:“東西各國的許多遠見卓識的大哲學家、大思想界,同所公認的。他們都說,挽回世道人心的妙法,搜盡一切宗教,找不到一個相當的,唯有博大精深,至高無上的佛法裏才有。”而且“近今政體變革,社會窳敗,非仗如來大慈大悲之無畏精神,決不能挽回世道人心之言,誠爲千古確論。斯時也,中外卓識遠見之志士,勃然興,油然生,欣欣然趣入佛海,以佛學爲安恬天理良心之第一歸宿,未始無由。”

  以佛法來挽回人心,是當時中國佛教界普遍存在的一種共識,並不是溥常法師的發明,如當代著名佛教領袖圓瑛大師也說過類似的話,認爲“今者年逾花國境人桑榆,感目前之浩劫,皆人心所造成。有欲挽回劫運,必須救正人心。欲正人心,惟宏揚佛法。當此人欲橫流,殺機暴發,都爲佛法不曾普及,人心未能覺悟所致。” 但是溥常法師不僅強調佛教有挽回人心的功能,更重要的是他強調了僧人的社會責任,特別是他對僧人與社會的關系做了較好的論述。他說:“(前略)第叁國家,迩者,政治更新,諸多建設,僧爲國民應盡感化之義務。本宗教之勸善,輔法製之未遑。夫聖人出世,欲人盡平安,所以謂堯舜與人同耳。欲息競爭,所以謂會天地與我同體。今之以黨治國,在使人言順而貌從,此但法律以製其外。吾教救世,在使人心化而行善,則明因果以怵乎內,此則先乎神,而次乎人,感其內而製其外。神也者,人民之真精神也,然非語于鬼神邪惑之說。環顧國中,果能發其淨信,修其精神,善其履行,則化幹戈爲玉帛,轉糾紛爲平允者,直轉移間耳。以視喋血經年,治絲(世)益棼者,不其慨歎,即淺而化機少具。禍福之門,則己(回+辶)別,固何患夫政治之不修,社會之不良,真實平等自由之樂而不致哉。”溥常法師指出,即使在法製社會裏,宗教的功能並沒有改變,仍然是起到一個勸善的作用,是法律的補充,即“本宗教之勸善,輔法製之未遑”,做到了這一點,也就做到了“僧爲國民應盡感化之義務”。人生的境界是人人做聖人,所謂“堯舜與人同耳”,社會的安定是根本,所謂“會天地與我同體”,佛教在以人心化善,教人明了因果,在人的頭腦中鑄下善惡得報的觀念,正因爲有了這個觀念,才能外在表現出自己的行爲,這就是“感其內而製其外”。它是與專製其外的汪律是不同的,也是其精神所在。所以他強調,如果人人都有了這種精神,人人都去追求善行,則世界就會沒有戰爭,社會就會變得美好,真正平等和自由就會實現。溥常法師把宗教作爲法律的補充,說明它的補世的功能,給法製社會的宗教功能做了正確的定位,這是可取的,也是符合法製社會特點的,他較好地解釋了僧人在轉型社會裏所起到的作用,指出“這種勸化的義務,凡是我僧伽們,都責無旁貸的。這並不是我們自言自語,也不是我們無事找事。”僧人爲國家服務,是“應盡感化之義務”,這是他的先見之明,可以看作是當代佛教界裏提倡愛國思想的先行者。他提倡以善爲本的真精神,用因果律來約束人心,將佛教的道德觀念給突顯出來,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也可以爲人們對佛教的誤解做一些澄清的工作,區別了佛教爲鬼神的錯誤看法,這也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

  二

  對佛教內部的問題,他認爲要從教育入手,最重要的是培養人才,加強青年僧人的責任感,熱愛佛教,振興佛教。他認爲,佛教的衰退,關鍵還是佛教自身內部的問題,在《教産共和說》中雲:“古佛遺式,緬甸、暹羅猶尊舊製,然而中華佛教形式回別。百丈立清規,馬祖

  建叢林,或化主專司,或限期分衛,藉顧老病艱步,何有少年坐食?不意人格漸低,宗風日變,或積缽資以創置,或由損施而坐食,或營靜室以別居,或愛徒眷而私購,積久弊生,皆是各庵僧衆自圖肥厚,不愛教宗,直至今日,愈趨愈下。然法流東土,自漢以來,曆代尊崇,因果明白。滿清末年,橫行侵奪,揣其原故,在不知公益之佛子。教育不興,寺産何益,皮之不存,毛將安附。”

  溥常法師仍危在旦夕從他的退化論的觀點出發,將佛教的衰頹,歸結爲僧人自圖肥厚,不愛教宗和教育不興這兩點上,前者屬于經濟問題,後者屬于人才問題。特別是後者。他覺得尤爲重要,“你看出家的雖多,能知道自己的責任,能做出家之事的,究有幾個呢?這種病根,是由于缺乏教育的緣故。”他指出,由這一結果所帶來的後果是:“現值末法時代,佛法日趨衰敗,外道日漸暴漲,實屬可憂。隨便站在客觀的地位,或主觀的立場上,都能看出佛門的險象來。佛門若不能自振,則一切邪道便要趁機而緊張,將來險象必要牽帶著佛門以俱亡的。” 爲了改變這種危險的局面,讓佛教重新走出低谷,再次振興,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我們釋迦老子,拖泥帶水,說法四十九年,談經叁百余會,究竟爲的什麼?無非就是要建立叁寶,救度世界上一切衆生。但是,我們到了現在,眼見佛法快要滅亡的當兒,想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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