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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史略览与佛法概观▪P4

  ..续本文上一页恶修善。

  5.禅耶波罗蜜。禅耶译为静虑,亦称禅定。定能去杂念,止散乱,于声、色、香、味、触五欲境无所贪着,修习大乘佛教者借此达到安心理境,思维真理之目的。

  6.般若波罗蜜。般若译为智慧。决定审理为智,造心分别为慧,此谓大乘学人通过修习性空般若学,断惑证真,观诸法实相。

  此六度前四度近于“戒”学,禅定属“定”学 智慧属“慧”学,此三学六度不是悬隔殊绝、各各独立的,而是相融互通的,因此应该相资为用、缺一不可。如定而不慧,难免沉迷;定慧双修,而不持戒又会碍于积习;持戒而不忍辱,则难调瞠恚之气;三学俱足而不布施,则不能利益他人,摄化众生。因此,一定要六度兼修,才能圆满大乘菩萨自利、利他之行。

  当然,大乘佛教对于六度也不是完全无所侧重,从某种意义上说,常常更注重智慧,特别是中国的禅宗,往往把智慧作为求解脱的根本法门。

  以上所说的“八正道”“三十七道晶”、“三学”、“六度”等,均属“道谛”至此,人们可以看到,“四谛法”不仅是原始佛教的根本教义,而且是整个佛教的基本思想。后来佛教的许多教义和思想,是从“四谛法”中派生出来的,是对“四谛法”的进一步发挥。

  除“四谛法”外,原始佛教的另一个根本教义是“十二因缘”。

  (二)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亦称“十二缘起”或“十二有支”。具体内容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人”,“六人,,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这是佛教的人生观。佛教认为,人生是一个念念不住的流转过程,具体表现为“三世两重因果”,亦即由过去世之惑业,感现在世之苦果,由现在世之惑业,感未来世之苦果。

  过去世的惑业,包括“无明”与“行”。“无明”是惑,“行”是业。惑亦即愚痴,无智慧,业即善恶诸业。也就是说,人们所以在过去世会造出种种善恶之业,是由于对佛教真理的无知,正是这种无知,才产生种种世俗的身心活动和行为,亦即“业”。由于前世造下了“业”,所以感来现在世之苦果。

  现在世的苦果,包括“识”、“名色”、“六人”、“触”、“受”。亦即由过去世业力的牵引,妄生颠倒分别而人胎之“神识”;“名色”,即组成人身之“五蕴”的总名,也就是在母胎中物质与精神的混合物;“六人”,亦即在母胎中长成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感觉器官;“受”,即由接触外界而产生的苦乐等感受。

  有了苦乐感受,就会避苦求乐,自然就有所厌恶,有所贪爱(“爱”),就有追求、执著之心(“取”)。这就是现在世的惑(包括“爱”与“取”)与业(“有”),由此惑业更感未采世之苦果。

  未来世之果,亦即“生”与“老死”。因现在世之业因,再去受生,再去受报,再造业,再老死,如此轮回流转、延续无尽。

  上述十二个环节,辗转感果,所以称为“因”:互为条件,所以称为“缘”;合称则是“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是说明众生生死流转的因果联系的;它强调十二个环节按顺序组成因果链条,任何一个有情识的生命体,在还没有获得解脱之前,都依此因果律,“生生于老死,轮回周无穷”,“十二因缘”是生命过程的总结,也是众生痛苦的因由。据佛教史上有关资料记载,释迦牟尼快要得道成佛时,从相反的方向观察推衍“十二因缘”,即从“老死,,推到“无明”,得出了人生痛苦的总根源是“无明”,即对人生实相的愚味无知。如果能正确认识人生实相,就能灭尽“无明”,没有“无明;,也就没有“行”,直至没有“老死”,没有轮回之苦,也就能超脱生死,得涅槃成佛果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十二因缘”的理论在佛教学说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便于记忆和了解,现把“十二因缘,,的内容及之间的相互关系列表如下。

  “四谛法”与“十二因缘”本来是原始佛教的教义,初期佛教主要通过听闻“四谛法”和悟解“十二因缘”,以证罗汉果和辟支佛果,获得个人的解脱。随着佛教的发展,后期佛教认为,这种解脱只讲个人解脱(自利),不是佛教的最高境界,佛教应该以普度众生(利他)为己任,以成菩萨作佛为最高境界,因此,后期佛教把以往只求个人解脱的佛教称为“小乘”,而把讲求普度众生、成菩萨作佛的佛教称为“大乘”。

  (三)小乘与大乘

  “乘”,亦即运载、道路之义。小乘有如一只小船或小车,只能

  三世十二因缘图

  

  运载一个人到彼岸,大乘则如一只大船或大车,可以运载所有众生到彼岸;小乘只讲自利,大乘注重利他。这是大、小乘佛教的第一个区别。

  第二,从修持和证果看,小乘修“四谛”、“十二因缘”,由此证成罗汉果和辟支佛果;大乘则兼修“六度”,以证大觉果——佛果。

  第三,大小乘佛教在对释迦牟尼的态度上有很大区别。小乘佛教由于离释迦时代较近,因此一般只把释迦牟尼看作一个现实的传教师或教祖;大乘佛教则把释迦牟尼神化为如来佛。另外,/i、乘佛教认为佛只是一人,则释迦牟尼;大乘佛教则认为三世十方还有无数佛。

  第四,在佛教哲学方面,小乘佛教一般只否认“人我,,的客观实在性(即主“人无我”),还承认外境外法的存在;大乘佛教在“人无我”的基础上更倡“法无我”。从哲学的角度说,大乘佛教唯心思想更彻底。

  大乘与小乘的区别,还表现在佛法标准上,这就是所谓“三法印”与“一法印”。

  “法印”,“法”即佛法,“印”即印记、标帜,“法印”即是验证是不是佛法的标准,同时也是衡量是不是了义法的尺度。

  “三法印”,是小乘佛教的三个基本教义,同时也是小乘佛教用来判断佛法是否究竟的三个标准。它的具体内容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所谓“诸行无常”,是说世间一切有为法,生住异灭,刹那不住。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异,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据说释迦牟尼在修行过程中,帝释曾化为罗刹,对释迦说半偈,曰:“诸行无常,是生灭法”,释迦请他说完全偈,帝释说:“我以人为食,汝能舍身让我食,我则为你说全偈。”释迦答应了他,帝释便接着道出以下半偈:“生灭灭已,寂灭为乐。”释迦听后,乃爬至树上,白投于地。此时罗刹复变为帝释,接住释迦。这一“舍身求半偈”事情本身当然是—种传说,但它说明偈中的思想在佛教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按照佛教的“缘起”理论,宇宙万有,皆因缘和合而生。既是因缘而生,白不免有迁流变化。因此,有情的生老病死,万物的生住异灭,世间的时序流转,宇宙的成住坏空,这一切都脱不出无常的范围,所以《金刚经》上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所谓“诸法无我”,是说一切世间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没有一个独立、永恒的自性或实体。

  印度的传统宗教,每每以为有情之五蕴身乃至世间诸法,都有一个常住的“真我”,人生乃至世间万物都是这“真我”的体现。佛教反对这种传统看法,而易之以“缘起”理论,主张诸法性空,因缘而有。如以人为例,从构造方面说,人是五蕴和合的产物,没有一个独立不变的实体,当五蕴离散,人则幻灭;从过程方面说,人生表现为从“无明”到“老死”十二个阶段。按“十二因缘”说,“无明”是人生之源头,但是“无明”本身并不是一个实体,故众生无本。万法亦然。一切世间法都是因缘而有的假相、幻影,没有一个独立不灭的实体,因而万法生住变异、迁流不已。

  “涅槃寂静”,是对出世间之无为法言,亦即一切现象,都有“有为”、“无为”两个方面。自“有为”方面说,一切诸法都是因缘而起,没有自性,故是“无常、“无我”;若从“无为”方面说,则法性本寂,无累自在。《大智度论》说:“有为法无常,念念生灭故,皆属因缘,无有自在,无有自在故无我、无常;无我、无相、故心不著;无相不著故即是寂静涅槃。”①“观色念念无常,即知为空。……空即是无生无灭。无生无灭及生灭,其实是一,说有广略,”也就是说,“三法印”其实是缘起性空之两面观:从缘起方面说,一切诸法生住异灭、念念不住,故“无常”、“无我”;从性空方面说,诸法不生不灭、本性空寂、无累自在。因此,“三法印”其实是“缘起,,理论的具体发挥。

  “一法印”,亦即“一实相印”。“一实相印,,是大乘佛教的一个重要教义,同时也是大乘佛教用来衡量是不是佛法,是不是究竟法的一个重要标尺。

  “实相”,亦称“真如”、“佛性”、“如来藏”、“本有真心”、“一真法界”等,指一切万有、生佛诸法之本来的真实相状。在大乘佛教看来,世间之森罗万象、出世之诸佛菩萨都是“实相,,的体现。此“实相”不生不灭,无始无终,横遍十方,竖穷三际,非青黄赤白,非长短方圆,不可以眼耳等六根求取,也不能以语言文字虚妄分别,必须依佛法亲证方能明了,并且认为,凡是承认一切诸法是此“实相,,体现的,则是佛法、究竟法,凡是否认诸法是“实相,,体现的,则不是佛法,不是究竟之法。

  大乘佛教的这一“实相”说,表面看玄而又玄,不可捉摸,实际上,如果用现代哲学的语言说,则是万物之本体。尽管佛教自身反对本体一说,但是本体观正是大乘佛教区别于小乘佛教的一个重要方面。释迦牟尼在反婆罗门教的“神我本体,,说过程中,提出了万物无自体的“缘起”理论。小乘佛教正是基于“缘起,,论,倡“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大乘佛教出琬之后,般若学的“实相,,说又渐渐地孕育出一个作为生佛诸法本体的“实相”来,并且根据此“实相,,说,于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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