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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 (9)

  辰六、法(分二科) 巳一、出体性(分三科) 午一、标

  略说法界:若假若实,有八十七法。

  这是外六处最后一个法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尘。前面的色、声、香、味、触都说过了,这是最后一个是法界。

  「略说法界:若假若实,有八十七法」。色、声、香、味、触是以别名表示的,每一法有个别的名称;而第六意识,第六意根所面对的,他是以通名表示的,所以名之为「法」,它包括了前五尘、前五界、前五境。又包摄了前五境所不包摄的也都在内了,因为第六意识所缘境界是非常广大的。这个「法界」里面,「若假、若实」,有的只有名字而没有体性,所以那就是「假法」了;「实」,是有体性的法。若用三自性来说,遍计执是但有名字而没有体,那就是有名无体的假法;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都是有体;但是圆成实性是真实;依他起是有而不实。所以依他起也可以说是假;又可以说是实的。

  或者是假、或者是实,总起来有八十七种法,八十七样。这一科是「出体性」里面的第一科是「标」。

  

  午二、征

  彼复云何?

  这是一个问,这八十七法是怎么回事?这底下第二科是「辨」。午一、标;午二、征;午三、辨,第三科是辨,分四科。

  

  午三、辨(分四科) 未一、心所有法摄

  谓心所有法,有五十三。始从作意,乃至寻伺为后边。

  这底下分四科。第一科是「心所有法摄」,乃至到第四科是「无为摄」,这四科加起来是八十七法。

  第一科是「心所有法」,这一共是有五十三个。这五十三法,第一个是从作意心所开始,最后是寻伺,寻伺是最后边,总起来名之为五十三法。这前面在意根的助伴里边都列出来名字了。这是第一科,是「心所有法摄」。

  

  未二、法处色摄

  法处所摄色有二种:谓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

  第二科是「法处所摄」。这眼所见的是色;现在是意根这个「法处」里边也有色,属于这一部份的有两种。前面曾经提过「法处所摄色」是有五种,这里就是简单说,就说两种:「谓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

  这个「律仪不律仪色」,就是受所引色,在五种色里面是受所引色;「三摩地所行色」是定自在所生色。另外有极略色,就是极微色;极迥色,就是极远的地方,在虚空里面看上去,远远地看那个颜色就是蓝色,那叫做「极迥色」;再就是受所引色,就是「律仪色不律仪色」;那么还有个遍计所执色,是影相色。

  现在这只是说两种色:就是「律仪不律仪所摄色」,我们前面也讲过多少遍了,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这是禅定里面──得到四禅以上的禅定的人,他心里面所缘的境界、或者所变现的境界,那叫做「三摩地所行色」。那么这是两个。

  前面是五十三个,加这两个,就是五十五个了。

  

  未三、不相应行摄

  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众同分、异生性、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不和合。

  「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这是第三科「不相应行」。不和心相应的行。行有相应行、有不相应行,这些有为法叫做「行」。现在说这个「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

  「相应行」,就是很多的烦恼心所,或是善心所、烦恼心所,那都是相应行,这个五遍行、五别境、是善心所、那些染污的心所,那都是相应行。

  现在这个「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众同分、异生性、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不和合」,这一共有二十四种。这二十四种在本论的五十二卷九页有解释,我们现在就不要解释了。这是二十四加上前面的五十五个,就是七十九。下边的这「无为法」里有八,正好八十七个。

  

  未四、无为摄(分二科) 申一、标列

  无为有八事:谓虚空、非择灭、择灭、善、不善、无记法、真如、不动、想受灭。

  「无为有八事」,这是第四科,第四科是属于无为的,分两段。第一个是「标列」。

  无为有八种事,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善、不善、无记法、真如无为、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这一共是多少个?是八个。这是标列出来,这底下解释。

  

  申二、释说

  如是无为,广八略六。若六、若八,平等平等。

  这列出来这是八个,也可以说是六个。就是把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这三个真如变成一个,那么就是总起来就是六个了。如果这一个真如说成为三个:善、不善、无记法真如,那就是八个。所以「若六、若八」是「平等平等」的。

  这个八个真如就是八个无为法,在《显扬圣教论》的第一卷第十五页;这都按金陵刻经处的本子说的页数,在藏经里面还是照样地你可以查到,第一卷有解释;那么现在也不要再解释了,下边也还有解释的地方。

  这前面一共有八十七法。八十七法里边,这个「心所有法,若假若实」,乃至到这八个无为里面也都有假实。这八无为的假实,只有这个善法、不善法、无记法真如是实体,其他都是假立的,不是有实体。而这个择灭和非择灭有很有意思。 「择灭」,是经过你的般若的智慧的观察思惟,是把烦恼法灭了,一切有为法灭了,那么就假名为真如。「非择灭」是不经过智慧止观的修行,它灭了,它自然的是灭了。是灭;但是还没得解脱。譬如说我们这个生命体死掉了,死掉是灭了;但是没得解脱。若是择灭,那就是解脱了,就成功、得圣道了。所以「非择」而「灭」。譬如说发出个声音来,这声音那么一生、一剎那就灭了,灭是灭了,但是我们还是生死凡夫,还是不得解脱;但是在那一件法本身上来说,它是入涅槃了,这声音入涅槃了。世间上一切有为法都有灭,都是入涅槃了;但是灭而复生,又生了;又生,它后一剎那不是前一剎那了。但是若经过修学圣道而得灭,那是得解脱、是得圣道了,是永久不复生了。

  这个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乃至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这都是假安立的。唯有善、不善、无记法真如才是实体的,这在经论上这么解释。这二十四个不相应完全都是假的,都不是有实法。

  这律仪不律仪色也是假法,只有三摩地所行色才是实的,才有实体。其他的五十三个心所,或者说五十一个心所:五别境、五遍行是有实体的;这个善──十一个善心所里边的「不放逸、舍、不害」,这三个是假的;其余的八个是有实体。这十个烦恼:「身见、戒禁取见、见取见」、还有「邪见」,还有什么见?一共五个见,都是假的。贪、瞋、痴、慢、疑是有实的,是实法。这么多法里面,有的是有实法、有的是假法,不全是一样的。

  

  巳二、辨种类(分十科) 午一、一种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谓由意所行义。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前边是举出来这个法界的体性,把无量无边的法总起来,归纳为八十七类,也可以这样讲,这是这么意思。这底下──前面说它的体性,是归纳成这么多。这底下辨别它的差别。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就是一种。是那一种呢?「谓由意所行义」故,是意它所相应的、所活动的境界,所通达的地方、所了知的境界,「由意所行」故。当然,这里边假设若是通达真如,那当然是圣境,那就是不堕施设的意了,那又不同。

  

  午二、二种

  或立二种,谓假所摄法、非假所摄法。

  「或立二种」,或者立两种。「谓假所摄法、非假所摄法」,就是把这么多的法界分成假、实两类。属于假法的,就是有名──但是这样安立,而它没有真实的体性的,是假法。「非假所摄法」,就是它有体性的。

  当然我们刚才说过,这个唯识的经论上所说的『有体性』,和中观学派所说的『有自性』不完全相同,不能误会的。

  

  午三、三种

  或立三种,谓有色、无色、及有为无为。

  「或立三种」,或者立三种法,「谓有色、无色及有为无为」。

  「有色」这个地方,在《披寻记》的本子是「谓有色、无色、及无为」,没有那个「有为」两个字。但是我们看窥基大师的注解上是有这个「有为」的,这两个字是有;在《遁伦记》上也是有这个字的。

  这个「有色」,就是这一切地、水、火、风,这一切组成的这些法;第二种就是「无色」,无色里面,看下文,里面包括的事情也很多;「及无为」,那么这是三种法。这有色和无色,就是有为,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有色是有色,这有色是一种。无色里面分成两类:一个是有为,一个是无为。这么说也可以,反正这里面就是分成三种。

  

  午四、四种

  或立四种,谓有色假所摄法、无色心所有所摄法、无色不相应假所摄法、无色无为假非假所摄法。

  「或立四种」法,「谓有色假所摄法、无色心所有所摄法」,这底下第四种。四种,说这个色法里边,只说到假所摄法,而没有说实。三摩地所行色,那么就是实色,这里就不提了,只说假色。

  第二种法是「无色」,就是属于无色的无色法。无色法里面有很多种类,第一种是「心所有所摄法」,就是心所法,这一类。这一类,那前面是说了多少个,说了五十三个。无色里边还有一个不相应的假所摄法,就是二十四个不相应假所摄法。无色里面还有一个「无为假非假所摄法」。「无为」(注:口误)这个无色里面开出来三个,加上一个「有色假所摄法」,一共是四个。

  这「无为法」里面那个八无为,只有「善、不善、无记」,那是非假;其他的五个都是假、假安立的。这样合起来,这是四种法。

  

  午五、五种

  或立五种,谓色、心所有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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