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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六 (5)▪P2

  ..续本文上一页现在。「已见诸色」,就是已经看完了、过去了,是过去。这是在时间上,有分这么三,过去、未来、现在的不同。这就是事情要发生的时候这个人先要内心里面有个准备,我应该从形相上、从表现于外的相貌上去观察,我应该这样子。

  「或复起心,我不当见」。「或复」发动内心这件事我不应该去做这件事,应该做那件事。这件事不要做,我不应该去看它的外相,我不应该观察表现于外的相貌是假的,不应该只是注意外相,我应该注意它内里面的事情,是怎么的。那么事情的发生的时候,这个有的众生他是先有这样的预谋,先是这样。

  「如是等用,皆由我觉行为先导」。像前面这样发出来的这种作用,我应该这样子,我不应该那样子,就是这些预谋的事都是内心的作用,实在就是我的作用。

  「皆由我觉」,都是由于我的分别。就是因为他有这个「我」,这个我体发出这个作用。他这色受想行识里面有个我,有我发出来这个作用,是那么回事。

  「行为先道」,他见于…这样见,我要这样做,我要那样做,这都是「行」。这一切「行」,都以我「为先导」的,为前导,然后才有所作的,都是这样子的。

  

  酉二、例耳等

  如于眼见如是,于耳鼻舌身意,应知亦尔。

  这底下第二段,例耳鼻舌等,以眼为例。

  「如于眼」,像眼发生作用的时候,是以我为先导的。这个,「如是于耳鼻舌身意,应知」亦是这样子,也是以我为先导的;这些诸行也是以我为先导,而后才能发动起来的,是这样子。这是「约见色等辨」。下面是第二科「约作业等辨」。

  

  申二、约作业等辨

  又于善业造作,善业止息;不善业造作,不善业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觉为先,方得作用,应不可得。

  这是第二个例子。又一个人他这个时候他发了善心,做了很多好事利益众生、或者是这个善事做完了,「善业止息」。或者说我不做,我不做这件事,「善业止息」。他由谁来决定是做善、不做善呢?是「不善业」的「造作」,「不善业」的「止息」,由谁来决定呢?来决定这件事呢?

  「如是等事,皆由思觉为先,方得作用」。一个人或者是做善或者不做善、或者做恶或者不做恶,都是由于那个人的我的思觉为前导、为决定者,「方得作用」,才能发起这件作用的,发起这件事。作善作恶都是我发起的作用,若是没有我的话呢,「应不可得」,应该没有这件事情。就是「皆由思觉为先,方得作用」这件事情没有了,就没有这件事了,「应不可得」。

  

  未三、结

  如是等用,唯于诸行,不应道理。由如是思,故说有我。

  「如是等用,唯于诸行,不应道理」。这是第三段结束。第一段是「标」,第二段是「解释」,前面第三段是「结束」。

  「如是等用」,像前面说的见色闻声的这些作用,或者是做善或者做恶的这些作用。如果是没有我的话,只是这些色受想行识,因缘和合的变化,只是这样子,这是不合道理的,不合道理的,没有这件事。

  「由如是思,故说有我」,由于那个「计我论者」,他这样思惟观察,他就认为是有我的,认为有我是对的,「故说有我」。

  

  子三、理破(分二科) 丑一、别征诘(分二科) 寅一、诘二因(分二科)

  卯一、不觉为先而起我觉难(分四科) 辰一、即事异事难(分二科) 

  巳一、总征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为即于所见事,起萨埵觉?为异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耶?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这以下是第三段「理破」。前面是「标计」,然后「叙因」,现在是「理破」。这个是「计我论者」分四段,第一段是「标计」,第二段是「叙因」,现在第三段是「理破」。这一共分四段还有一段。这是「理破」。现在就是用佛法的道理来破除,佛法这个「无我论」的道理来破斥这个「有我论」,那么分两段。第一段是丑一「别征诘」,别征诘,就是一条一条的叫做「别」,来问他、来难问他;「诘」,就是难问。这又分两科,第一科是「诘二因」,先问他,前面这是两种因。第一就是「不觉为先而起我觉难」,这是第一因,这里面分四科,第一科是「即事异事难」。先「总征」。

  「我今问汝」,你前面提出来了你的理论,你的「有我论」的道理,那我是不同意的。我现在问你「随汝意答」,你有自由、有自由的意志,你想怎么回答,你就怎么回答。我现在问你:「为即于所见事,起萨埵觉?为异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耶?」这个我前面说过,这和《中观论》是一样,《中观论》也是用这个「一、异」来破对方的。这里也是一样。「为即于所见事」,就是「一」;为「异于所见事」是「异」。用「一、异」这个的方法来破他。

  「为即于所见事,起萨埵觉?」你是就在「所见的事物」上面发起「萨埵」的感觉?「为异于所见事?」为不同于所见的事情上,发起「萨埵」的感觉呢?我们众生凡夫不论是有多大的智慧,心都是粗,心不够细致,前面说的举出来的这些「有我论」的理由都是粗,说的不是有道理的。现在这个地方用「一、异」,就把他这个粗略的事情显示出来了。

  提出这两个问,这是「总征」,然后「别诘」,然后再一条一条的说。

  

  巳二、别诘(分二科) 午一、即所见事难

  若即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者,汝不应言,即于色等,计有萨埵、计有我者,是颠倒觉。

  「若即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者」,说是你认为有我,你认为有我,就在这所见的事情上生起有我的这种分别心。若是这样的话,是「汝不应言,即于色等,计有萨埵、计有我者,是颠倒觉」。这是他自己相违的意思,自相矛盾的意思。你就不应该说:「即于色等,计有萨埵」,就是在色受想行识上,你执着有我;就在色受想行识上就是有我。「计有我者,是颠倒觉」,你自已说在色受想行识上执有我,这是「颠倒觉」,这是错误的,这是不对的。

  这是他这个「有我论者」有这样的思想,这件事后面有说。就是你执着的这个我是常恒住不变异的,这色受想行识不是常恒住不变异的,我们的色受想行识是无常、是变异的。你说这无常变异的就是常恒住不变异的我,这不是自己自相矛盾的嘛?所以他也感觉到这个道理了,所以他自己说就在色受想行识上执着是我是不对的,是「颠倒觉」。这是澄清了一件事,色受想行识这自体上不是我。这个是「即于所见事,即所见事难」,这一段这一科难问他,说完了,现在底下。

  

  午二、异所见事难(分二科) 未一、约色蕴辨

  若异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者,我有形量,不应道理。

  「若异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者」,第二科「异于所见事」这个难问,分两科。第一科「约色蕴办」。

  「若异于所见事」,这个「异」就是不同的,就是离开了它另外有一个我,是这样意思。「若异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者」,就是不在那件事上执着有我,是另外的有个我,这样子。这样说呢,「我有形量,不应道理」。那你若执着这个,你所执着这个我,还是有形相、有大小的量,有大小的数量可说的,有形相可说的,就不合道理了。因为这个大小的形相、数量都是色蕴,它是在色蕴上才有形量可言。你说难开,不是在色法上执着有我,在色法以外有个我,色法以外有个我它所执着这个我,这个我有多大呢,像身体这么大,或者是像手指头那么大,或者是有芥菜仔那么大,它这个我是那么大,这个我这样说就是有形量了。你说不是在色上执着有我的,但是你说那个我还是一个色,那么不是不合道理了。所以是「起萨埵觉者,我有形量,不应道理」。

  这是约色蕴来辨。

  

  未二、约余蕴辨

  或有胜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应道理。

  第二科「约余蕴辨」,约其余的受想行识四蕴来辨别。

  说是你「异于所见事」,不是在受想行识上执着有我。离开了受想行识之外,另外有一个我的体性。这个体性是特别殊胜的。

  或者是…「或有胜劣」,或者受苦、受乐,就有胜劣的差别,那个是我。「或」者是「剎帝利等,或愚或智等」。「或剎帝利等」,那就是那个想蕴。有胜劣那个是受蕴。「或愚或智」就是那个行蕴,就是刚才讲过那个。「或能取彼色等境界」就是识蕴。你还是取境界那个是我,那还是识蕴。「或愚或智」,净行、不净行,那么那就是行蕴。你还没能离开受想行识的蕴,那你怎么能说:异于色受想行识另外有个我呢?你这是不能成立了。

  这是「异所见事」的难问。这第一科说完了。第一科就是「即事异事难」,这一科难问这个有我论者不能成立。

  

  辰二、自体余体难(分二科)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为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耶?为亦由余体,起此觉耶?

  「又汝何所欲?为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耶?」这是第二科「自体余体难」,分两科,第一科「总征」。

  「又汝何所欲」,又你是主张有我,你想要成立你的有我论,但是你所说的理由又不像,你究竟是想怎么的呢?说「为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耶?」你是!「唯」者,是也。你是唯独由此法的自体生起有我的感觉吗?就是譬如说还是在色受想行识说,唯有此色受想行识自体,生起有我的感觉吗?「为亦由余体,起此觉耶?」就是离开了色受想行识在另外的境界上,生起有我的感觉吗?这还是一异,这样说。

  这是「总征」。底下「别诘」,「别诘」分两科,「唯由自体难」。

  

  巳二、别诘(分二科) 午一、唯由自体难

  若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者,即于所见起彼我觉,不应说名为颠倒觉。

  「若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者」,假设你唯独是、单独是由此色受想行识五种事情的自体,生起我的感觉。色是我、受想行识是我,就是这样子。「即于所见起彼我觉,不应说名为颠倒觉」,这就还是前面那个理由。那就是在所见的色受想行识上起我,那就不应该说它是颠倒觉了。在色受想行识上执着有我是错误的,你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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