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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九 (6)

  未二、秽(分二科) 申一、外道摄

  秽业者:谓即曲业,亦名秽业。

  「杂染施设建立」,杂染有烦恼杂染、业杂染、生杂染,现在是「业杂染」的这一大科。「业杂染」里面有九大科,第一科是「自性」,「业自性」、「业分别」…,乃至第八科是「业差别」。「业差别」里面分两大科,一个「体性差别」,一个「种类差别」。现在是「种类差别」里面有十五科,现在是第十四科「曲等业」,这里面是说三种业,曲业、秽业、浊业,这个曲业上一次讲过了,现在是这个解释「秽业」。

  就是前面说的「曲业」,就叫做「秽业」,但是他也有特别意义的,在下文有解释。

  

  申二、此法异生摄

  又有秽业,谓此法异生,于圣教中颠倒见者,住自见取者,邪决定者,犹预觉者,所有善不善业。

  「又有秽业,谓此法异生」,这个前面说秽业,也就是曲业叫「秽业」,这是单独指非佛教徒,其他的外道说的,是指这样人说的。这样人怎么叫做「秽业」呢?「于圣教中颠倒见者」,就是在佛法里面「颠倒见者」,他虽然也学习佛法,但是他没有得到佛法的正见,他还是有邪见的,有错误的想法。譬如说:佛法说无我,他说佛法是有我的,这个有我论是佛法,他有这种颠倒见。那么这样的颠倒见,他发出来的善业,或者不善业,就名之为「秽业」,污秽了佛法,混乱了佛法。

  「住自见取者」,另外也是佛法里面的人,他「住自见取」,这个「取」就是执着的意思;「自见取」,是自己的看法是对的,我爱着我自己的看法,他就安住在这里,就是他对于自己的看法,认为是非常好的,不接受别人的教授,这是「住自见取者」,这样的异生。「异生」在佛法里面,他是属于凡夫的身份,他是应该接受教导、教授、教戒的,但是不接受,他安住在自己的这个框框里面,不接受佛菩萨的教训,叫做「住自取者」。

  「邪决定者」,「邪决定者」就是他的决定是错误的,所以叫做「邪决定」。「邪决定」是指什么说的呢?就是他对于一切法相本来都是缘起的,但是他认为一切法都是空了,不符合缘起的定义,违背了缘起的定义,认为一切法都是空了,不能安立因果,他这样的决定叫做「邪决定」。

  「犹预觉者」,这个人没有决定,佛法究竟是有我、是无我,是空、是不空,他是犹豫不决这种人。「所有善不善业」,前面说这几种人,颠倒见者、住自见取者、邪决定者、犹预觉者这四种人,他们也会有善业和不善业的行为的,这善业不善业就都名之为「秽业」,不善业是秽,善业也是秽了。

  

  未三、浊(分二科) 申一、外道摄

  浊业者:谓即曲业、秽业,亦名浊业。

  前两种业说完了,这以下说这个「浊业」,浊业也就是「曲业」,也就是「秽业」,「名」为「浊业」的,这么样讲,当然这也是指外道的人说的。

  

  申二、此法异生摄

  又有浊业,谓此法异生,于圣教中不决定者,犹预觉者,所有善不善业。

  第二个解释,这个「浊业」另有一个意思。「谓此」佛「法」中,他还在凡夫的阶段,这个人在「圣教中不决定」,虽然学习了佛法,对于佛法没有能够胜解,他不能够决定。「犹预觉者」,他心里面还在疑惑是怎么回事情,不决定,这样的人他做善的时候,善会有善报吗?做不善业会有不善报吗?都还在犹豫,所以他做的「善不善业」,就名为「浊业」。

  

  午二、第二义(分二科) 未一、标唯外道

  又有差别,唯于外道法中,有此三业。

  前面解释这三种业是第一种解释,这是第二种解释这三种业。「又有差别」,这三种业又有不同的解释,「唯于外道法中有此」三种业,不只佛法里面,这是第一解。第二个意思是「释曲等名」。

  

  未二、释曲等名

  由邪解行义故,名曲;由此为依能障所起诸功德义故,名秽;能障通达真如义故,名浊应知。

  「由邪解行义故,名曲」,外道为什么他做的善不善业是曲业呢?「由邪解行义故」, 因为他有一种邪知见的思想,他的思想是邪知邪见的,不正确。或者是断见,断灭见,不相信有因果,或者说一切一切的遭遇都是神的力量,那么在这样的思想推动下,他做的善业,他做的恶业,都和正常的情形不同了。所以由这种「邪解」,发出来的行为,这种行为就叫做「曲业」,不正确。

  「由此为依能障所起诸功德义故,名秽」,由此邪解为行为的依止处,那么他做出来的这种善不善业有一种力量,能障碍所生起的「诸功德义」,就是对于社会有真实良好的贡献,但是由于邪解的障碍,使令他不能得到一个很好的果报,都有障碍,所以叫做「秽」。

  「能障通达真如义故」,前面「能障所起诸功德」,是有为的功德,这「通达真如义」是无为的功德,所以这个邪解行,还能障碍他「通达真如义」,故「名浊」,所以叫做浊。「应知」,应该这样子注意。

  

  巳十五、清净业等(分二科) 午一、清净

  清净业者:谓此法异生,于圣教中正决定者、不犹预觉者,所有善业。

  这是第十五科了,什么叫做「清净业」呢?「谓此法异生」,谓此佛法中的凡夫,「于圣教中正决定者」,虽然是凡夫,但是他进步了,他学习佛法的时候,他能够有一个符合佛意的决定信心,不犹豫的信心,他所理解的佛法能符合佛意,他能这样的决定下来,那么这就是不同了。「不犹预觉者」,他不是说是究竟是有我是无我呢?是有因果是无因果呢?没有这个疑惑。「所有善业」,他由这样决定的清净信心,发出来的行为,那都是善业,会得到很好的,很令人满意的一种果报。

  

  午二、寂静

  寂静业者:谓住此法非异生者,一切圣者所有学无学业。

  这是第二科,前面是说「清净业」,这底下说「寂静业」。「谓住此法非异生者」,谓安住在佛法里面,已经成就圣道了,不是凡夫了。「一切圣者」,这是已经断惑证真了,见到真理了的人,在佛法里面他能够成就两种功德,一个是能断烦恼,一个是能见到真理,断惑证真,那么这个人就是圣人了。如果没有断烦恼,他就不能见真理,不能见真理,那他就是凡夫;现在不是,这个佛教徒已经是圣人了。

  「所有学无学业」,这个圣人分两类:一个是学,一个是无学。就是虽然是断惑证真,但是功德还没有圆满,还要继续不断的努力修学佛法,那就叫做「学」;已经达到一个高层次,分断生死已经完全灭除了,到了无学的境界了,那就是「无学」业。这个「有学」,那么在小乘佛法来说,就是初果,由初果开始是「有学」,到阿罗汉以上就是「无学」;在大乘佛法来说,初得无生法忍的初欢喜地,那叫做「有学」,到佛的时候叫做「无学」。

  这个「有学」,初入圣道的人,他有一个什么事情我们应该要注意的?他有一个什么事情,有个特别的事情,我们应该注意的。什么事情呢?我们凡夫的这种内心活动的相貌,我们是凡夫应该很明白,很明白我们凡夫心里的活动,凡夫的心里活动,贪心随时会动,瞋心随时也会活动,境界出现的时候,有的时候令人满意,有的时候令人不满意,那么心也就随着浮动,我们凡夫是这个样子。但虽然是凡夫,若学了佛法以后,就和没有学习佛法的时候不一样,不一样的地方是什么呢?就是什么时候开始名之为佛教徒,就是对于佛法有信心了,「正决定者」。

  对佛说的真理,我内心里面忍可了,肯定了,是这样子,这是真理。有了这样信心的时候,又有一个什么相貌呢?就是自己有一点希望,我也愿意做圣人,这个信为欲依,信为欲依。我相信做生意会发财,如果你有这样心情,你也就可能有一点意思要做生意,是这个意思。我相信佛法说得是对,有凡夫、有圣人,有圣道是大安乐处,我有这样的信心,这也就等于说不相信佛法的时候,一切一切都是自己给自己做障碍的事情,都是苦恼的境界。所以我有点厌弃凡夫的事情,对圣人的境界有仰慕之心,有希求的愿望,这就叫做有信心,这时候可以名之为佛教徒了。

  说是佛法好像也好,但是你还没有说,我也想要成佛,我也想要得圣道,你没有这种希求心,你的信心还没具足,你的信心还没具足。而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出家人,肯把世间上的五欲放弃了,那就很明白的说,你是对于圣道有极切的希求,要成就这个愿望的,不然为什么要出家呢?要放弃世间五欲呢?这就是很明显的表示有这样的愿望。有这愿望的时候,其中有一件事是什么呢?当然主要就是人与物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物和人与人,虽然是物和人是不一样,但是有共通的地方,有什么共通的地方呢?就是心随时会贪,随时会愤怒,随时会这样子。

  可是若学习圣道的时候,这个圣道是做什么用的?佛法里面说的苦、集、灭、道,就是这个道,就是要学习这个圣道。学习圣道,是在什么的地方要用这个圣道呢?要用这个圣道,就是在你心那个地方,你心一动,就在那个地方要用圣道,要用圣道的,要用,要用最明显的一件事,就是我对这个人说的话,我生欢喜心了,这时候你要用圣道,使令这欢喜心达到一个标准的地方,不要和不相信佛法以前是一样的。我没有相信佛法,我非佛教徒的时候,我对这个人欢喜,我对这个人不欢喜,出了家学习圣道的时候,要和在家的时候不同,要和非佛教徒不一样。怎么样才能不一样呢?就是要用佛法在这个地方发生作用,最明显的一件事,你说的话来诃斥我,侮辱我的时候,我心不要动,我心里不要动,我不要因为说一句话不顺意,我就和他是仇人了,不应该是这样子;也不要因为他说一句好话,我就要特别和他好,也不是的,也要用圣道来清净,来清净这一念的欢喜心;这一念的愤怒来了,也用圣道来清净这个不欢喜,这个愤怒的心,用圣道来清净一下,来清净一下。

  我这个人和一个人建立的关系,人与人的人际关系建立,要符合道的要求,圣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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